㈠ 退休職工的座談會和歡送會同時進行,橫幅怎麼寫
㈡ 齊齊哈爾市退休退職職工管理服務工作暫行規定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我市退休、退職(以下簡稱「雙退」)職工的管理服務工作,促進「雙退」職工的身心健康,在社會生活中發揮積極作用,根據我市實際情況,特製定本規定。第二條全市「雙退」職工管理服務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原則,充分發揮各級組織的作用。第二章組織管理第三條全市「雙退」職工管理服務工作,由市退休基金統籌管理委員會負責,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退管辦),負責日常工作,與市社會勞動保險公司合署辦公。各縣、區、街道辦事處、鄉(鎮)也應按上述規定,成立「雙退」職工管理服務工作機構。第四條各企業主管部門以及所有企事業單位(包括中省直企事業單位)都應建立「雙退」職工管理服務組織,配備專職人員(「雙退」職工較少的小型企事業單位可配兼職幹部),負責抓好本部門、本單位「雙退」職工管理服務工作。第五條各級「雙退」管理服務機構和組織配備的工作人員,從各部門、各單位現有編制中解決。第六條各級「雙退」管理服務機構和組織的任務:
(一)組織「雙退」職工學習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做好「雙退」職工政治思想工作;
(二)組織「雙退」職工參加業務技術咨詢活動,以及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動;
(三)組織開展適合老年人特點的文體娛樂活動;
(四)了解掌握「雙退」職工的生活狀況,並與有關組織搞好協調,及時幫助「雙退」職工解決生活上的困難。
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縣、區退管辦負責辦理「雙退」職工重新參加工作的聘、留用手續。第三章經費第七條市、縣、區「雙退」職工活動經費:
(一)從退休費社會統籌基金中提取5‰;
(二)縣、區退管辦在辦理「雙退」職工重新參加工作聘、留用手續時,按所聘、留用「雙退」職工工資總額的6%,向聘、留用單位收取管理費,並按級分成(上繳市30%,縣、區留用70%);
(三)按「雙退」職工實有人數,對未參加市、縣退休費統籌的單位,每人每年一次性計提十元。第八條各企事業單位「雙退」職工活動經費,按職工人數每人每年計提三十元,企業在營業外「勞動保險」項目中列支,事業單位從支付退休費科目中列支。第九條「雙退」職工活動經費只能用於「雙退」職工活動,以及其活動站(室)和聘用人員的開支。第十條市、縣、區「雙退」職工活動經費由同級退管辦統一掌握使用;企事業單位「雙退」職工活動經費由本單位「雙退」管理服務組織統一掌握使用。第四章附則第十一條本規定由市勞動局負責解釋並組織實施。第十二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㈢ 退休職工死亡後喪葬費和撫恤金如何領取
法律分析:一、撫恤金是發給傷殘人員或死者家屬的費用。撫恤金是國家按照相關規定對特殊人員撫慰(撫慰包括精神撫慰和物質撫慰等)和經濟補償。享受撫恤金的人,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死者的直系親屬,二是這些親屬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養。這兩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二、喪葬費領取流程:帶上戶口本,死者身份證,醫保兩證一卡(卡要全部消費掉,卡交上去,就不發回來了),火化大廳開據的三張收據到死者單位調檔。如死者檔案不在原單位,原單位會根據你所提供的單據給你辦理一個綠色調檔證,同時,將留下三張收據中的一張收據。你可持綠色調檔證到所在地區的勞動就業局(部門)的檔案室調個人檔案。如子女辦理調檔,得先讓死者配偶寫出委託書,才能辦理,其中檔案部門的工作人員會讓你將死者的戶身份證、火化收據復印交予檔案室。調出死者檔案後,此時,你的手中還剩下兩張收據。其中一張自己保存,拿著最後一張收據(火化收據)到死者所在的社區,讓社區主任在收據背面蓋上所在社區的圓印章。你可以拿著死者的火化證、蓋有印單的收據、個人檔案、身份證到社會保險公司專門的辦理喪葬的辦公室結算一次性的喪葬補助。該工作人員會根據你提供的個人檔案里的工資數據與電腦里的數據進行核對,核對後打出四張表,表的內容為喪葬費400元(地區略有不同)加上10個月的工資。辦理該事的人會在四張表上蓋上個人名章,後到社保大廳結算處進行復核後,再蓋上復核的工作人員的個人名章,爾後再回到先蓋章的地方讓部門主管領導再蓋上個人名章。辦理完後,歸還個人檔案到勞動部門,歸還檔案後,讓檔案部門在四張表上再蓋上圓印章,此時表有有三個個人名章和一個圓印章。其中一張存放在檔案里,另處三張再送到社會保險公司進行結算。工作人員會告之你在辦理完後的一個月後,全部喪葬費打到死者的工資卡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㈣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福建省退休職工管理委員會工作規定》的通知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企業退休職工管理服務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企業退休職工管理服務工作的宗旨是:以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針為指導,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老齡事業和退管服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圍繞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的目標,做到精心管理、熱忱服務、保障生活,使退休職工在安度晚年的同時,繼續在改革開放和兩個文明建設中發揮積極作用。第二章組織第三條按照「政群結合」、「專群結合」、「條塊結合」的原則,在同級黨委、政府領導下,省、地(市)、縣(市、區)成立由工會、勞動、財政、體改委、經貿委、民政、衛生、人事、老齡、老乾、社會保險、人民保險等部門負責人和退休職工代表組成的退休職工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退管會」)。其組成人員經同級政府批准公布。
退管會下設辦公室,掛靠同級總工會,負責日常工作。第四條各地可在退休職工比較集中的風景點、街道、鄉鎮成立區域性退管組織,發揮退休職工積極分子作用,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第五條各產業和業務主管部門,根據本產業、系統退休職工情況,建立退休職工管理機構,負責指導協調本產業、系統基層單位退休職工管理服務工作。第六條各企業單位,凡退休職工25人以上,成立退管會,25人以下成立退管小組,並根據需要設立工作機構、配備人員,或指定專人負責日常工作。第七條建立退休職工代表會議制度。省退休職工代表會議每五年召開一次;市、縣退休職工代表會議每三年召開一次;基層單位退休職工代表會議每年召開一次。各級退管會全體委員會議,每年召開一至二次。第八條各級退管會的職能是:管理、服務、維護、教育、協調。第三章任務第九條省、地(市)、縣(市、區)退管會的任務: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和國務院有關老齡事業和退管工作的方針、政策、依法維護退休職工的合法權益。
(二)協助政府主管部門,促進企業深化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不斷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保障退休職工基本生活。
(三)協助黨委、政府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愛老、養老傳統美德,表彰好人好事。
(四)指導基層退管組織開展退管服務各項工作和興辦各種為退休職工服務的事業,建立健全各種必要的管理規章制度。促進興辦為退休職工服務的各項福利事業。
(五)加強調查研究工作,反映退休職工的呼聲和要求,及時總結交流搞好養老保險和退管服務工作的經驗,開展退管理論研究。
(六)組織退休職工參加力所能及的工作,繼續為兩個文明建設做出貢獻。
(七)組織退休職工學習政治、文化和科學知識,開展延年益壽、增進身心健康的文娛活動,豐富文化生活。
(八)研究解決退管服務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向黨委、政府匯報工作情況和問題。第十條基層退管組織的任務:
(一)貫徹落實黨和政府有關退管服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協助企業搞好養老保險和補充養老保險,保障退休職工的基本生活。
(二)組織退休職工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紀守法,維護社會穩定,關心下一代,保持工人階級本色。
(三)依法維護退休職工合法權益,努力為退休職工辦實事排憂解難。辦好退休職工互助補充保險的互助互濟會,做好退休職工中的孤寡和病殘老人幫助解困工作。
(四)組織退休職工參加力所能及的工作和社會公益活動,發展各種形式的老人事業,組織和倡導退休職工自己動手謀福利。
(五)開辟活動場所,組織各類適合老人特點的學習和文體等活動。第十一條各級退管會要切實加強對退休職工管理服務工作的領導,建立和健全退休職工和管理服務組織。第四章經費第十二條縣以上退管服務經費:
(一)政府撥款。
(二)有關部門撥款。
(三)退管會經辦的經濟實體和管理費收入。
(四)社會各界贊助。
(五)其他合法途徑的經費收入。第十三條企業退管服務經費和退休職工福利費,按閩政〔1982〕59號、閩退管會〔1994〕7號文件規定辦理。第十四條各級退休職工管理服務經費主要用於修建活動室,添置活動室的設備、文娛用品、訂閱報刊雜志,開展重大活動,組織慰問退休職工,以及退管辦的日常開支等。該經費實行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必須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和報表制度,認真做好年度預、決算,接受各級退休職工管理委員會監督。
㈤ 馮夏庭的榮譽與獲獎情況
1)2008年6月榮獲中國第七屆光華青年獎。
2) 入選人事部、科技部、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中國科協的首批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2004)。
3) 國際合作DECOVALEX計劃指導委員會成員(2004.1-2007.7)(此計劃由美國能源部等11個西方國家的有關能源、核廢料管理部門聯合資助設立,辦公室設在瑞典)
4) 中國科學院十大傑出青年(2004)
5) 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2003)
6) 國家973項目「災害環境下重大工程安全性的基礎研究」首席科學家(第二)(2002.12-2007.8)
7) 國家人事部、建設部注冊土木工程師(岩土),2003
8) 法國里爾科技大學一博士論文的第1主審人,2002.5,法國。
9) 湖北省十大傑出青年(2004)
10) 湖北省五一勞動獎章(2004)
11) 中國青年科技獎(2001)
12)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工程與材料學部專家評審組成員(2002-2004)
13) 首屆教育部優秀青年教師獎(2000,50萬元獎勵)
14) 霍英東教育基金會基金(2000-2002)
15) 沈陽市十大傑出青年知識分子(1999)
16) 中科院「百人計劃」入選者 (1997)
17) 遼寧省百千萬工程百人層次(2000)
18) 遼寧省優秀骨幹教師(1999)
19) 日本國際工業技術研究基金獲得者(1995-1997)
20) 美國科學名人傳記學會1997年度世界科學名人
21) 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1996)
22) 遼寧省青年先進科技工作者(1995) 1) 第2屆、第3屆全國青年采礦科學技術會議秘書長(1994、1997)
2) 第2屆、第3屆全國青年岩土力學與工程學術會議學術委員會委員(1995、1998)
3) 第4屆全國青年岩土力學與工程學術會議組織委員會主席(2001)
4) 國際岩石力學新進展學術會議組委會第1屆副主席(1994)、第1屆主席(2002)
5) 中國科學院武漢分院先進科技工作者(1999)
6) 國際岩石力學學會地球物理委員會第4屆學術會議組委會委員(2001)
7) 遼寧省第三屆青年學術年會材料與工程分會主席(1998)
8) 2001 國際岩石力學學會 International Symposium –2nd Asian Rock Mechanics Symposium岩體特徵分會執行主席(2001.9.11-13,北京).
9) 2003 國際岩石力學學會 Regional Symposium –地質系統中的T-H-M-C耦合過程的國際會議國際顧問委員會委員,2003.10.13-15, 瑞典斯德哥爾摩。
10) 岩石邊坡國際會議國際顧問委員會委員,2003.12 香港
11) 國際岩石力學學會和日本岩石力學學會主辦,2004 ISRM國際會議-第3屆亞洲岩石力學大會國際顧問委員會委員,2004.11-12。
12) 國際岩石力學學會區域性會議-International Symposium on In-situ Rock Stress 國際科學委員會成員, June 19-21, 2006, Trondheim, Norway
13) European Regional ISRM Conference-EUROCK2006 , 國際科學委員會成員, Liege, Belgium, May 9-12, 2006
14) GeoProc 2006: The 2nd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Coupled T-H-M-C Processes in Geo-system: Fundamentals, Modelling, Experiments &Applications 副主席, Nanjing, China, May 22-24, 2006
15) ITASCA Consultants GmbH主辦,Numerical Modeling of Discrete Materials in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Civil Engineering and Earth Sciences, 德國, 2004.9.29 -10.1
16) 中國工程院土建水利學部、中國科學院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主辦,全球華人岩土力學與工程中青年專家論壇組委會主席,2003.10
17) 國際岩石力學學會 Regional Symposium –國際岩石力學會議主席,中國三峽,2004.5.18-21
18) 香山科學會議第230次學術討論會「深部地下空間開發中的基礎研究關鍵技術問題」執行主席之一,2004.6.23-25, 北京。
19)2011年接任國際岩石力學學會主席(2011—2015),成為該國際組織成立半個世紀以來首位當選主席的中國科學家。 1) 大型岩體工程穩定性和優化的分析方法及應用. 國家科技進步獎2等獎(排名第1),2005;湖北省科技進步獎1等獎(排名第1),2003。
2) 復雜條件下岩體的非線性力學特性及分析方法研究. 湖北省自然科學獎2等獎(排名第1),2003。
3) 線性岩石力學系統力學行為的智能分析與預測,中國高等學校自然科學獎1等獎(排名第1),2001。
4) 岩體結構系統非線性變形破壞演化特性的智能識別研究,遼寧省自然科學獎2等獎,(排名第1), 2001。
5) 「三峽工程永久船閘邊坡變形與穩定性反饋分析及預報研究」,湖北省科技進步2等獎,2002,排名第9。
6) 「南芬露天鐵礦主運輸平硐延長服務年限的綜合技術研究」,教育部推薦國家科技進步2等獎,2002,排名第8。
7) 「智能岩石力學研究」1998年榮獲教育部科技進步(基礎類)3等獎(排名第1)
8) 岩石分級與工程設計專家系統研究」1995年獲冶金部科技進步3等獎(排名第2)
9) 「高陡邊坡穩定性分析和計算機管理系統」1998年獲冶金工業部科技進步1等獎,1999年獲得國家科技進步3等獎。本人是其子項目「開發邊坡穩定性分析專家系統」的負責人,冶金工業部組織的鑒定委員會認為該部分成果「達到國際領先水平」。
10) 「岩石三性綜合分級」1992年獲冶金工業部科技進步2等獎,1993年獲國家科技進步3等獎(參加人) 「岩石力學與工程專家系統」1995年獲冶金高校優秀教材中青年獎、東北大學優秀教材一等獎,1993年獲遼寧省科技出版社優秀圖書獎。
㈥ 退休職工喪葬費領取流程
一、退休職工喪葬費領取流程是什麼
1、退休人員喪葬費的辦理流流程如下:
(1)企業退休職工在家死亡的親屬帶上戶口本,死者身份證,醫保兩證一卡,火化大廳開據的三張收據到死者單位調檔;
(2)可以拿著死者的火化證、蓋有印單的收據、個人檔案、身份證等證件和材料,到社會保險公司專門的辦理喪葬的辦公室結算。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二、退休人員死亡後喪葬費的標準是什麼
企業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
1、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
2、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
3、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
㈦ 查遼源礦務局職工退休老保名單
摘要 查詢的方式是,寫申請 ,經過審批之後 ,到礦務局人力資源 辦公室 ,由人力資源負責進行查詢 。查詢的過程是 ,輸入企業名稱 ,輸入密碼 。
㈧ 南芬露天礦還能開采多少年
你得找專業人士實地勘探一下 在網路上問誰會知道啊 打我出生那礦就一直在開 有20多年了 估計能開個十年八年的吧 好好的一個地方 都被污染的不行了 我估計以後不能住人 光開礦了吧
㈨ 撫順市人民政府印發《撫順市退休職工管理服務工作辦法》的通知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退休職工管理服務工作,保障退休職工的合法權益,特製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我市行政區域內的企事業單位(含全民企業、集體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和私營企業)。第三條各級政府及企事業單位應將退休職工管理服務工作納入日程,認真貫徹落實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的方針。第四條全社會都要尊敬和關心退休職工,積極支持退休職工管理服務工作。第五條企事業職代會應有一定數額退休職工代表參加,保證他們參與民主管理的權利。企事業應把保障退休職工基本生活納入平等協商簽定集體合同的內容。第六條職工退休後,依然要關心、維護企事業單位的利益和聲譽,力所能及地為「兩個文明」建設做出貢獻。第二章管理服務第七條退休職工管理工作應達到以下標准:
(一)建立各項規章制度,實現管理制度化;
(二)統一帳卡簿,加強基礎建設,實現管理規范化;
(三)探討研究退休職工管理服務工作的新內容、新方法和其發展規律,實現管理科學化;
(四)主動取得有關單位、部門和全社會的支持,隨著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和發展,使工作逐漸走向社會化;
(五)發揮退休職工自管會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作用,不斷提高自管能力。第八條退休職工服務工作應達到以下要求:
(一)建立一支講政治、懂業務、身體健康、全心全意為退休職工服務的隊伍;
(二)堅持經常性走訪慰問活動,及時了解退休職工的困難和要求,為他們排憂解難;
(三)關心退休職工的生活和健康,為他們辦實事、辦好事,使他們頤養天年;
(四)組織退休職工學習衛生保健科學知識,增進他們的身心健康;
(五)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化娛樂活動,使退休職工增加樂趣,陶冶情操;
(六)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社會進步,不斷擴大服務領域,逐步滿足退休職工的需求。第三章組織機構第九條市退休職工管理委員會(簡稱市退委會),是市政府對全市退休職工實行管理服務的領導機構。市退委會下設辦公室,掛靠市總工會,為市退委會的日常工作機構。第十條市退休職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全市退休職工管理服務,維護退休職工合法權益,指導全市退管組織開展退休職工管理服務工作。其基本職責:
(一)根據黨和國家有關退休職工工作方針、政策,管理退休職工隊伍,制定年度工作計劃和活動方案並組織實施;
(二)代表退休職工參與制定有關退休職工工作方面的政策、辦法,督促落實黨和政府有關退休職工的方針、政策和規定;
(三)綜合反映退休職工工作的情況和退休職工的意見、要求,維護退休職工的合法權益;
(四)加強退休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經常進行形勢任務和道德法制等宣傳教育,組織退休職工參與社會公益活動,開展有益於身心健康的文體活動;
(五)指導各級退管組織辦好為退休職工服務的經濟實體和福利設施;
(六)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收好、管好、用好退休職工活動經費。第十一條縣、區、局(含公司)也應建立退委會,配備幹部負責退休職工的管理服務工作。第十二條企事業單位應根據退休職工人數配備相應的幹部,負責退休職工的管理服務工作。第四章經費管理第十三條退休職工管理活動經費從以下三個方面籌集:
(一)按國家有關規定從企事業單位提取;
(二)從退管組織興辦的經濟實體利潤中提取;
(三)有關單位、部門及個人贊助。第十四條企業應按政府的規定,按時足額提取和上繳退休職工管理活動經費,保證退休職工活動的開展。上交省、市的活動經費,委託銀行代為收繳。第十五條退管活動經費設專戶管理(也可以由財務部門代管),專款專用,嚴禁挪、借、截留和佔用。第十六條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嚴格手續,支取使用應有明細帳目,管好用好活動經費。第十七條經費實行予決算制度,作到帳目公開,接受群眾監督。第五章附則第十八條本辦法由市退休職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第十九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