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單位把在職人員和退休人員職工醫療統一轉化為居民醫保,這是否合理
單位把在職人員和退休人員職工醫療統一轉化為居民醫保,這是不合理的,首先是居民醫保沒有辦法享受到終生醫保的待遇,其次是居民醫保需要每年都繳納職工醫保只需要前期繳納,再者是職工醫保的保障范圍更廣,另外是職工醫保的報銷比例更高。需要從以下四方面來闡述分析單位把在職人員和退休人員職工醫療統一轉化為居民醫保是不合理的原因。
一、居民醫保沒有辦法享受到終生醫保的待遇
首先是居民醫保沒有辦法享受到終生醫保的待遇,這是一個本質的區別,對於職工醫療保險而言只需要前期繳納滿足15年的年限,那麼就可以享受到終生的醫保待遇,但是居民醫保需要按照每年繳納的方式才可以享受到當年度的一個醫保權益。
單位把職工的醫保改成居民醫保應該做到的注意事項:
向社區居委會反映進行協商處理。
B. 退休後社保醫保可以轉到別的城市嗎
可以到社保局醫保局去咨詢一下,也可以打電話12333咨詢一下。
C. 退休後社保、醫保能轉移嗎
不需要制轉移。
如果需要住在外地,只需要到社保局把社保卡和醫保卡做一個異地證明。但是要說明清楚到哪個地地方常住,就確定轉移到那個地方才行一定要把證明開清楚。因為現在全國的設計基本上已經聯網了。
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未領取養老待遇或未退休)發生的戶口遷移,參保人只需要將起之前的社會保險關系及其資金按照規定辦理轉移手續,待新戶籍地接收並處理完轉移手續後,即可在新戶籍地繼續按照當地的規定參保即可。
(3)企業退休人員醫保轉換擴展閱讀;
根據參保人的繳費情況,原戶籍地或新擬遷入戶籍地可以確定為本人的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一般為累計繳費達到10年及以上或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已建立社保關系的戶籍地),則無影響。
否則,建議當事人在原戶籍地繼續繳費,待可以確定某一地可作為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時(或辦理了領取養老保險待遇時)結合前面所述的醫保政策規定,如有需要再行辦理戶口遷移。以免因此影響當事人的社會保險待遇,產生不必要的麻煩。
D. 退休人員想要跨省轉醫保到底能不能轉
大家也都知道醫保對於每個人來說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每個人對自己的醫療保險都要給予足夠的重視,小編也在網路上看到有網友詢問了這樣一個問題,退休人員想要跨省轉醫保到底能不能轉呢?
不過現在有一個特別尷尬的問題,退休職工醫保異地轉移之後,在原來的地方是不能夠參保就醫的,如果已經轉移了那麼大家就只能在現在的地方參保就醫,否則的話相應的醫療費用是沒有辦法進行報銷的。而且根據職工醫療保險的相關規定,大家正常辦理退休待遇之後就在當地進行參保。
E. 企業職工退休後醫保關系能轉本地區機關單位的退休醫保嗎
從定義上來講,企業員工交納的醫保與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交納的醫保,其名字都喊城區職工醫保,在同一個地域並沒有轉移必需,都沒有遷移的概率。我們國家的城區職工醫保是依據國發(1998)44號文件,即《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而創建的。
總的來說,公司工人退休後醫保在同一個統籌區,是不可以轉移至政府機關的,都沒有在同一個地域轉移必需和可行性分析。即便是跨區域退休工作人員,醫療保險關聯都是無法轉移,若是有異地醫保的需求,只有辦理異地就醫辦理備案。
F. 退休後社區醫保能轉職工醫保嗎
居民醫保和職工醫保原來是分屬兩個部門,所以不可以互相轉換。現在居民醫保和職工醫保都合並在了醫療保險局,同屬一個單位,巳經可以互轉了。但是只能保留一個,而且必須先辦理了居民醫療保險後,才能辦理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互轉手續。如果居民醫療保險要變成職工醫療保險,在職工醫療保險辦理好以後,居民醫保待遇自然終止。
居民醫療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互相轉換的流程:
用人單位在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參保業務時,要先核實該職工是否參加居民醫保,如果已經參加了的,根據社會保險不可重復參保的原則,沒有辦理居民醫保退保手續,就無法辦理城鎮職工醫保的參保。
參保人員申請居民醫保轉職工(或靈活就業人員)醫保的,在職工醫保生效之前,可以繼續享受居民醫保待遇。職工醫療保險生效後,居民醫保待遇自動終止。參保人員申請職工醫療保險轉居民醫療保險的,職工醫保停保3個月內參加居民醫療保險並按規定繳納保費的,免除居民醫療保險待遇等待期,可以直接使用。
G. 退休人員職工醫保轉居民醫保後可以再轉職工醫保嗎
退休人員職工醫保轉居民醫保後可以再轉職工醫保
可以再次轉回,
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醫療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原基本醫療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醫療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H. 我是退休人員,如何醫保異地轉移
退休人員醫療保險關系不能轉移。
I. 退休人員醫保關系轉移規定
法律分析:已經按國家規定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如果退休後長期在異地居住,可提供異地的銀行賬號,向領取養老金社保機構申請每月將養老金劃入異地開戶的銀行賬號。
法律依據:《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業務經辦規程》 第四條 參保人員跨統籌地區流動前,參保人員或其所在用人單位到基本醫療保險關系所在地經辦機構辦理中止參保手續,並按規定提供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申請開具參保(合)憑證。轉出地經辦機構應核實參保人在本地的繳費年限和繳費情況,核算個人賬戶資金,生成並出具參保(合)憑證;對有欠費的參保人員,告知欠費情況並提醒其及時補繳。
轉出地經辦機構應保留其參保信息,以備核查。參保人遺失參保(合)憑證,轉出地經辦機構應予補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