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發布了廣東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的通知,這不禁讓許多人好奇,具體發生了哪些變化?據《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這不禁讓許多人好奇,具體發生了哪些變化?第一點2022年的定額調整,每人基本養老金月標準定額增加28元,為近六年的最低水平;第二點是2022年,繳費年限掛鉤提高了掛鉤年限,以往都是以繳費年限15年為基數,今年提高到了20年;第三點是2022年高齡傾斜調整,把75歲、85歲年齡段取消了,實行了以10歲為一個增加年齡段,而且加發標准也比往年都低。
據此,筆者認為,廣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雖然增長的幅度在下降,但是總體上還是保持著上漲的趨勢,也是無可厚非的。
B. 廣東2022退休金調整細則
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方法,具體方法如下:
(一)定額調整。每人基本養老金月標準定額增加28元。
(二)掛鉤調整。在定額調整的基礎上,為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與本人基本養老金和繳費年限分別實行掛鉤調整:
1.按基本養老金定比增加。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2.1%增加基本養老金。
2.按繳費年限長短增加。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20年及以下的,增加標准按以下公式計算:與繳費年限掛鉤的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增加額=繳費年限×1元,增加額不足15元的,按15元發放;繳費年限20年以上的,增加標准按以下公式計算:與繳費年限掛鉤的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增加額=繳費年限×1元+(繳費年限-20)×1元。
(三)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退休的高齡人員和企業退休的轉幹部分別實行傾斜調整增加:
1.對符合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的高齡退休人員,按以下方法進行傾斜調整:2021年12月31日前(含當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20元;年滿80周歲不滿9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30元;年滿90周歲不滿10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60元;年滿10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發200元。對上述高齡人員傾斜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納入以後年度基本養老金調整基數。
2.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轉幹部,基本養老金在本次調整後如果未達到所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第一條,2021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以及2021年12月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以2021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計發基數計發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C. 廣東2021年企業退休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2021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與廣東省近五年養老金調整情況進行比較,主要有三個特點。總體調整水平為「降」」降「」降「。
1.調整時間提前近一個月。去年,廣東省發布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消息的時間是在7月6日,今年,則在6月23日就公布2021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比去年發布調整時間提前半個多月。
2.定額調整水平有所降低。2021年基本養老金每人每月定額增加45元,為近五年最低水平,比去年定額調整水平降低了15元。
3.養老金掛鉤調整「一平一降」。2017年以來,繳費年限掛鉤調整一直保持一個調整水平,2021年仍實行了,繳費年限每滿1年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增加1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每超過1年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再增加1元。2021年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進行了大的調整,降低調整水平,比2020年降低0.4%,為近五年最低點,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標準的降低,也是符合今年大的方向,有利於養老金水平高低差距的控制,避免養老金水平調整拉大新的差距。
4.傾斜調整水平降低幅度較大 。高齡傾斜調整在2019年、2020年細化高齡年齡段後,傾斜的調整水平實現了新的突破。2021年,高齡傾斜調整實行了新的高齡年齡段的劃分,由原來的六個高齡年齡段,改為今年四個高齡年齡段進行調整,調整水平大幅度降低,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年滿80周歲不滿90周歲、、年滿90周歲不滿100周歲、年滿100周歲及以上的高齡年齡段分別增加30元、50元、100元、300元,與去年調整水平相比降低一半還多。
法律依據:《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粵人社規〔2021〕13號) 第三條 調整辦法
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如下:
(一)定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每人每月定額增加45元。
(二)掛鉤調整。在定額調整的基礎上,按照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原則,實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和繳費年限分別實行掛鉤調整:
1.按基本養老金定比增加。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1.8%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2.按繳費年限長短增加。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下同)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增加1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每超過1年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再增加1元。增加額少於15元的,按15元發放。
(三)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對退休的高齡人員和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軍轉幹部分別實行傾斜調整增加:
1.對符合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的高齡退休人員,再按以下辦法進行傾斜調整:2020年12月31日前(含當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30元;年滿80周歲不滿9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50元;年滿90周歲不滿10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100元;年滿10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發300。對上述高齡人員再傾斜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納入以後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
2.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在本次調整後如果未達到所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D. 廣東省2021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從2021年1月1日起,調整全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如下:
(一)定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每人每月定額增加45元。
(二)掛鉤調整。在定額調整的基礎上,按照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原則,與本人基本養老金和繳費年限分別實行掛鉤調整:
1.按基本養老金定比增加。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1.8%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2.按繳費年限長短增加。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下同)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增加1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每超過1年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再增加1元。增加額少於15元的,按15元發放。
(三)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對退休的高齡人員和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軍轉幹部分別實行傾斜調整增加:
1.對符合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的高齡退休人員,再按以下辦法進行傾斜調整:2020年12月31日前(含當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30元;年滿80周歲不滿9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50元;年滿90周歲不滿10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100元;年滿10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發300元。對上述高齡人員再傾斜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納入以後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
2.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在本次調整後如果未達到所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2020年12月31日前(含當日)已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以及2020年12月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以2020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計發基數計發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本次調整的時間自2021年1月1日起。
E. 廣東養老退休金計算
廣東省退休金怎樣計算?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是指從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中支付給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基礎養老金=退休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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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是指根據參保人員退休時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算出來的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不是指某個退休人員實際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月數(因為在退休時無法預計),而是根據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測算出來的一個假定的指標。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余額/計發月數。
《勞動法》第四十六條
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量實行宏觀調控。
《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這類保險金的計算與個人工資和繳納的時間有關,我國規定個人繳納的時間越長,繳納的基數越大,在進行領取養老金時就會領取的越多。符合我國法律的公平,勞動者也可以到社保單位進行問詢。
F. 廣東省各地退休金標准
根據最新的退休工資計算辦法,職工退休時的退休工資由兩部分組成:退休工資=基礎退休工資+個人賬戶退休工資個人賬戶退休工資=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基礎退休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退休工資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因此,在退休工資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退休工資就會越高。退休工資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退休工資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退休工資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准計發基礎退休工資,況且,個人退休工資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
一、工作年限按以下比例計發:
1.工作年限在35年以上的,按90%的比例計發;
2.工作年限在30年至34年的,按85%的比例計發;
3.工作年限在25年至30年的,按80%的比例計發;
4.工作年限在20年至25年的,按70%的比例計發;
5.工作年限在20年以下的,按50%的比例計發。
二、事業單位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1.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20xx年的;
2.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3.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20xx年的;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累計滿9年的;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8年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條 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G. 廣東省退休金計算公式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分別按下列辦法計算:(一)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二)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三)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一、退休的條件:
1.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
二、退休的程序:
1.申報人准備好身份證、戶口本、照片及申報退休的相關材料;
2.申請人向所在單位、申報,企業存在的去企業、失業人員去轄區就業局申報;
3.企業、就業局向當地人社部門申報;
4.合格後、檔案轉入當地社保局、社保局負責核定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