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退休人員 > 關於2012年四川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通知

關於2012年四川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通知

發布時間:2022-09-18 02:04:11

㈠ 四川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一)定額調整。

每人月基本養老金增加 46 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與本人養老金水平和繳費年限掛鉤。一是以本人 2019 年 12 月經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 1.2%;二是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 15 年及以下的每滿 1 年增加1元,超過15年的年限每滿1年增加2.5元。不足1年按1年計算。

2.機關事業單位 2014 年 10 月 1 日及以後退休的人員。 按照企業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辦法調整。

3.機關事業單位 2014 年 9 月 30 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員。 以本人 2019 年 12 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 2.7%。

(三)適度傾斜。 屬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按以下標准和辦法增加月基本養老金,同時符合本款下列兩類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復累加享受: 1.高齡退休人員。

(1)滿 70 周歲且不滿 80 周歲的人員,每月增加 35 元; (2)滿 80 周歲且不滿 90 周歲的人員,每月增加 65 元; (3)滿 90 周歲及以上的人員,每月增加 105 元。 本次增加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退休人員年齡周歲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12月31日。

2.艱苦邊遠地區企業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一類至六類地區每月分別增加 10 元、20 元、30 元、40 元、60 元、80 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

法律依據:《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財政廳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第二條 調整基本養老金辦法:

(一)定額調整。每人月基本養老金增加 46 元。

(二)掛鉤調整。

㈡ 四川省養老金上調的方法是什麼

法律分析: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象為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的方法包括:

1、定額調整。每人月基本養老金增加46元。

2、掛鉤調整。企業退休人員,(1)與本人養老金水平和繳費年限掛鉤。一是以本人2019年12月經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2%;二是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滿1年增加1元,超過15年的年限每滿1年增加2.5元。不足1年按1年計算。(2)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10月1日及以後退休的人員。按照企業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辦法調整。

法律依據:《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第二條 調整基本養老金辦法:

(一)定額調整。每人月基本養老金增加46元。

(二)掛鉤調整。1.企業退休人員。與本人養老金水平和繳費年限掛鉤。一是以本人2019年12月經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2%;二是與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每滿1年增加1元,超過15年的年限每滿1年增加2.5元。不足1年按1年計算。2.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10月1日及以後退休的人員。按照企業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辦法調整。3.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員。以本人2019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2.7%。

㈢ 四川二o二一年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具體來看,養老金掛鉤增加1.3%;

繳費年限掛鉤,15年及以下部分,每滿一年增加0.7元;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一年增加1.8元。

去年四川省的養老金調整方案,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員跟其他人員不一樣,只跟養老金掛鉤2.7%,今年四川不再區分退休中人、退休老人了,所有人實現了一個辦法。

傾斜調整沒有變化

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都有變化,而今年四川傾斜調整金額沒有變化,跟去年一樣。

高齡退休人員按照"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滿80周歲不滿90周歲、滿90周歲及以上」三個高齡段分別增加35元、65元、105元。對艱苦邊遠地區企業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一類至六類地區每人每月分別傾斜增加10元、20元、30元、40元、60元、80元。

法律依據:《關於四川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調整》 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象為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完退休(退職)審批手續的退休(退職)人員。符合上述條件,但在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終止養老保險關系的企業退休人員除外。增加基本養老金從1月1日起執行。

㈣ 四川省宜賓地區社保局養老金如何調整

一、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對象和時間
2012年增加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象為2011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已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且確定為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以下合並簡稱「企業退休人員」)。符合上述條件,但在2011年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終止養老保險關系的企業退休人員除外。增加基本養老金從2012年1月1日起執行。
二、增加基本養老金的標准和辦法
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普遍調整
每人每月先增加115元,再按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每滿1年增加3元,不足1年按1年計算(累計繳費年限先按月計算,換算為年,下同)。
(二)適當傾斜
屬下列情形的企業退休人員,先執行普遍增加辦法,再按以下標准和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符合本款下列兩類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復累加享受:
1、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人員、原兩航起義人員、原南僑機工服務團人員,每月增加100元。
2、建國後至1953年底前參加革命工作人員,每月增加40元。
3、原個體工商業者,每月增加40元。
4、年滿7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月增加40元。
5、在退休前具有省級有關部門核發的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書、高級政工師資格證書、高級技師資格證書(高級專業技術人員、高級政工師也可憑國家有關部委、總公司核發的證書),在退休前仍被企業聘用並發給聘用證書、聘用通知人員,每月增加160元。上述高級職稱人員中在2000年底前退休的人員,每月再另增加100元。
6、2011年度內我省艱苦邊遠地區新增退休人員,適當增發養老金。其中,一、二類艱苦邊遠地區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三、四類艱苦邊遠地區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五、六類艱苦邊遠地區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艱苦邊遠地區的范圍和類別,按國人部發[2006]61號及川人發[2007]8號文件規定執行。
7、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三)本次增加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企業退休人員年齡周歲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1年12月31日。

㈤ 2012年四川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辦法是什麼

四川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於2012年增加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川人社發[2012]12號)
調整對象:2011年12月31日前退休(職)且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人員
執行時間:2012年1月1日起

1、普遍調整:
每人月先增加115元,再按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3元,不足1年按1年計算(累計繳費年限先按月計算,再換算為年),軍轉干不足1290元的先補足1290元再調整。
2、適當傾斜:
下列人員先執行普調,再按以下辦法調整。同時符合下列兩項及其以上的,可重復享受。
(1)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月增加100元;
(2)建國後至1953年底前參加革命工作人員,每月增加40元;
(3)原個體工商業者,每月增加40元;
(4)年滿7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月增加40元;
(5)2001年以後退休的高級職稱人員,每月增加160元;
(6)2000年年底前退休的高級職稱人員,每月增加260元;
(7)2011年在三四類艱苦地區退休的人員,每月增加50元;
(8)軍轉干每月增加40元。

㈥ 四川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

2015年四川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

根據國家統一部署,經省政府同意,今年四川省再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按照規定,此次調整時間從2015年1月1日起;調整范圍為四川省2014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調整水平按照2014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0%確定;新增加的養老金將在4月底以前發放到位;調整辦法為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定額調整著力體現公平,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進一步體現鼓勵參保繳費的激勵機制。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企業高齡退休人員適當提高調整水平;對國家設立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的省份,適當提高企業退休人員調整水平;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同時,為進一步引導參保群眾長繳費、多繳費,形成“長繳多得”的良性發展態勢,四川省將超過15年繳費年限的增發額從去年的每超過1年5元增加到7元。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基礎養老金上調15元

“我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將按照國家規定上調15元,春節前調整到位。”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說道,這意味著,我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基礎養老金,將由目前的每人月60元調整為每人月75元。據了解,截至2014年底,我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員達3013.9萬人,而領取待遇的`參保人員已達1130.9萬人。

“但是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相比,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待遇水平更高,保障能力更強。”相關負責人舉例道,比如2014年,我省年滿60歲新退休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如果按照最低基數和最低繳費年限來算,其初始月養老金就有約660元。“這還是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最低水平的待遇。”相關負責人說道,同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正在建立正常調整機制,現在已連續1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而今年也將調整,具體的調整方案已經在擬定過程中了。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覆蓋靈活就業人員

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到底劃不劃算?這是大多數有能力參保但又躊躇不前的群眾心裡的疑問。“當然劃算!可以說參保人繳納的費用絕大多數最終將屬於參保人自己,其漫長的後半生都將由社保統籌基金進行保障。”在昨天的通氣會現場,相關負責人對記者算了一筆賬:以最低基數和最低繳費年限,2014年滿60歲退休的人員為例,其15年繳費養老保險費的總額約為42000元,其中個人賬戶累計金額約為18000元,計入社保統籌基金的是24000元。該退休人員在去世前將每月領取養老金,並按國家規定執行養老金政策調整。就算在國家不調養老金的情況下,其初始養老金約為660元,退休5年多所繳費用就可以全部拿回。如果他去世了,根據相關政策,還必須支付其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按我省目前標准,總共可達到20000餘元。而去世時如果其個人賬戶還有餘額,也必須退還。

據了解,我省在2013年就發布了《關於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將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擴大到了靈活就業人員。“這就打破了城鄉限制,基本不設門檻,只要具有參保繳費的能力,帶上身份證、銀行卡就可以辦理了。”相關負責人表示。同時,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人員可以通過補繳費的辦法,轉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員,而且其原參加居民養老保險的年限也將作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年限。這意味著,如果你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5年後,再通過補繳費用轉為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那麼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年限就從5年算起。

轉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辦理時間將縮短至5天

據悉,為進一步方便城鄉居民參保,我省在要求各地及時調整和完善經辦管理和服務程序,加強社保經辦機構之間的溝通配合,縮短辦理時間的基礎上,今年還將進一步完善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省級平台。“關於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異地轉移接續的辦理系統已經在去年開發出來,目前正在各級社保經辦機構進行測試,3月底將在全省運行。”相關負責人表示,屆時,將由社保經辦機構之間相互辦理交接,不僅將縮短辦理時間,參保人也不用在經辦機構之間來回跑了。

同時,據了解,在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省級平台中,還要增加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與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相銜接的模塊。“預計年內就可以開通運行,屆時,如果參保人想通過補繳費用的方式,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僅需5天左右就可以辦理完成。”相關負責人表示。據悉,目前我省轉入辦理大概需要30天,參保人還要在各個機構來回跑,而隨著該系統的開通,將全部通過省級平台辦理,這意味著辦理時間將縮短25天。此外,我省正大力推行將社保經辦服務延伸到鄉鎮(街道)。“今年底,我省社保經辦服務將達到覆蓋50%以上的鄉鎮(街道),2016年底全面完成經辦服務延伸。”相關負責人表示。

;

㈦ 四川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根據《四川省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規定,(一)定額調整。基本養老金增加42元。(二)掛鉤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和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掛鉤。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部分,以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3%;與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掛鉤部分,對退休人員15年及以下的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部分每滿1年增加0.7元,對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部分每滿1年增加1.8元,不足1年按1年計算。

法律依據:《四川省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二、調整標准和辦法

(一)定額調整。基本養老金增加42元。

(二)掛鉤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和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掛鉤。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部分,以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3%;與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掛鉤部分,對退休人員15年及以下的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部分每滿1年增加0.7元,對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部分每滿1年增加1.8元,不足1年按1年計算。

(三)適度傾斜。屬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員,先執行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辦法,再按以下標准和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符合下列兩類及以上情形的,可累加享受:

1.高齡退休人員。

(1)滿70歲不滿80歲的人員,增加35元;

(2)滿80歲不滿90歲的人員,增加65元;

(3)滿90歲及以上的人員,增加105元。

2.艱苦邊遠地區企業及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一類至六類地區分別增加10元、20元、30元、40元、60元、80元。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㈧ 四川省2012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

四川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於2012年增加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川人社發[2012]12號)
調整對象:2011年12月31日前退休(職)且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人員
執行時間:2012年1月1日起

1、普遍調整:
每人月先增加115元,再按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3元,不足1年按1年計算(累計繳費年限先按月計算,再換算為年),軍轉干不足1290元的先補足1290元再調整。
2、適當傾斜:
下列人員先執行普調,再按以下辦法調整。同時符合下列兩項及其以上的,可重復享受。
(1)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月增加100元;
(2)建國後至1953年底前參加革命工作人員,每月增加40元;
(3)原個體工商業者,每月增加40元;
(4)年滿7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月增加40元;
(5)2001年以後退休的高級職稱人員,每月增加160元;
(6)2000年年底前退休的高級職稱人員,每月增加260元;
(7)2011年在三四類艱苦地區退休的人員,每月增加50元;
(8)軍轉干每月增加40元。

㈨ 2012企業四川退休職工上調工資標准

經省政府研究決定,從2012年1月1日起,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將普遍增加,每人每月至少增加115元。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針對的是2011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已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且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調整將採取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普調是每人每月先增加115元,再按累計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在普調基礎上,對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具有高級職稱的企業退休科技人員以及年滿70周歲人員等群體進行適當傾斜,在普調基礎上再分別增加一定數額的養老金。

㈩ 請問四川調整養老金具體方案是什麼

關於2014年四川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通知
時間:2014-3-20 23:07:30 作者: 來源:網路轉載 查看:82125 評論:243

關於2014年四川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
川人社發(2014)11號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經省政府批准,現就做好我省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通知如下,請按照執行。
一、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對象和時間
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象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符合上述條件,但在2013年12月31日以前已死亡或終止養老保險關系的企業退休人員除外。增加基本養老金從2014年1月1日起執行。
二、調整基本養老金的標准和辦法
(一)普遍調整辦法
每人每月先增加120元,對按繳費年限超過15年(不含15年)的人員再按每超過一年(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增加5元調整。
(二)屬下列情形的企業退休人員,先執行普遍調整辦法,再按以下標准和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符合本款下列兩類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復累加享受:
1.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老工人,每月增加80元。
2.建國後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人員,每月增加30元。
3.原個體工商業者,每月增加30元。
4.年滿70周歲及以上人員,每月增加40元。
5. 2013年年度內我省艱苦邊遠地區新增加的退休人員,適當增發養老金,其中,一、二類艱苦邊遠地區人員,每月增加40元;三、四類艱苦邊遠地區人員,每月增加50元;五、六類艱苦邊遠地區人員,每月增加60元。艱苦邊遠地區的范圍和類別,按國人部發(2006)61號及川人發(2007)8號文件規定執行。在此前調待中已經享受人員不重復享受。
6.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三)本次增加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企業退休人員年齡周歲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12月31日。
三、調整基本養老金的資金渠道
(一)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補助外,主要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並列入2014年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預算。各地要按照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要求,進一步強化市(州)范圍內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統收統支管理,加大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調劑力度。各級政府要進一步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力度,統籌安排資金,確保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及時足額兌現。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進一步加強基本養老保險的擴面、征繳、清欠工作。
(二)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按原渠道解決。
(三)由省社會保險局直接管理的重點森工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由省社會保險局統一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核撥。
四、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其他有關規定
(一)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有關規定,企業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應按退休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等項目各占基本養老金的比例,分別從個人賬戶儲存額余額和社會統籌基金中列支。
(二)企業退休人員截至2014年1月1日仍在服刑、強制隔離戒毒、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暫予監外執行、假釋期間的,不增加基本養老金。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的,暫不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 )有關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企業退休人員、企業退休軍隊轉業幹部的范圍,按《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貫徹200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川勞社辦[2002]87號)的規定認定。
(四)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年齡,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已確認記載的數據為准,視同繳費年限按職工符合國家和省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不含折算工齡)確定,年齡按實際周歲確定。
五、切實做好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
(一)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的關懷。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高度重視,集中力量,落實責任,在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的基礎上,抓緊組織實施,確保在2014年3月底以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到企業退休人員手中,把黨和政府的關懷落實到每一位退休人員身上。
(二)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審批,由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具體辦理。
(三)本通知下發後,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要及時按工作調度要求,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社保局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各市(州

閱讀全文

與關於2012年四川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通知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50歲東莞找工作 瀏覽:632
外國女模特60歲 瀏覽:4
恩施換證體檢去哪裡 瀏覽:186
孝順兒子給母親下跪 瀏覽:987
多少老人買進中石油股票 瀏覽:73
春風養老院 瀏覽:4
養生壺怎麼做能助眠 瀏覽:698
跨省工作後原來的養老保險怎麼辦 瀏覽:197
十年後的父母過的怎麼樣 瀏覽:989
志願者重陽節晚會主持詞 瀏覽:777
兩輪駕駛證體檢都有哪些項目 瀏覽:883
2011年重陽節訂婚合適嗎 瀏覽:286
胃不舒服怎麼跟父母說 瀏覽:285
幹細胞治療老年痴呆 瀏覽:559
60歲左右女人有什麼秋裝 瀏覽:314
社保延遲退休最新政策 瀏覽:802
陝西2016年養老金調整最新消息 瀏覽:584
如何判斷自己養生館正不正規 瀏覽:74
古漢養生精多少支一盒 瀏覽:439
沈陽養老保險政策 瀏覽: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