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定額調整。對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1元;對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1元;對2006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1元。
二、掛鉤調整。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
三、傾斜調整。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文件規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法律依據:《關於年調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二、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掛鉤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繳費年限和養老金水平雙掛鉤調整:
1.繳費年限掛鉤。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增加2.4元,繳費年限不足1年按1年計算。
2.養老金水平掛鉤。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本人2019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0.5%增加。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三)單獨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不參加本條第(一)、(二)款調整,按照參加革命工作時間進行調整:
1.1937年7月6日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50元;
2.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30元;
3.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510元。
(四)傾斜調整。在按本條第(一)、(二)、(三)款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符合下列條件的退休人員再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符合多項條件的予以累加。
1.截至2019年12月31日, 滿70周歲,不足80周歲的退休人員,超過70周歲每超1歲增加7元;滿80周歲,不足90周歲的退休人員,超過70周歲每超1歲增加8元;滿90周歲及以上退休人員,超過70周歲每超1歲增加9元。計算上述增加金額時,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退休人員的年齡認定以辦理退休手續認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2.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不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50元。
B. 2021湖北企業退休金上調細則
法律分析:此次調整,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同一地區各類退休人員調整標准基本一致;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適當傾斜體現重點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通知中強調,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據悉,此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法律依據:《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第三條 從2021年1月1日起,為2020年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
C. 湖北2021年退休工資調整方案
從2021年1月1日起,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退休費、退職生活費)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總體調整水平為4.49%。對今年1月份以來調待增加的養老金予以一次性補發,惠及全省近600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
D. 2021湖北企業退休金上調細則
法律分析:湖北省調整水平按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的10%確定,調整對象為年12月31日前已按國家政策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調整具體辦法為:一、定額調整。對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1元;對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1元;對2006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退職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1元。二、掛鉤調整。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三、傾斜調整。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文件規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法律依據:根據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關於年調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鄂人社發〔年〕16號)規定:從年1月1日起,為全省符合條件的401萬企業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調整水平為月人均201元。
E. 湖北省養老金調整方案是什麼
法律分析:湖北省的最新養老金調整方案為,定額部分,每人每月增加37元;掛鉤調整部分,每人每月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
法律依據:《湖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三、調整辦法
(一)定額調整
每人每月增加37元。
(二)掛鉤調整
1.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每人每月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
2.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調整。每人每月以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2%。
(三)適當傾斜
1.2020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即1941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20年12月31日年滿80周歲的(即1940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2.國家規定范圍的艱苦邊遠地區的調整對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
3.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文件規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同時符合上述兩個及以上條件的,按照就高原則,只增加一項。
4.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辦法調整後,根據中辦發〔2003〕29號和鄂辦發〔2003〕53號文件規定,其基本養老金仍未達到所在市(州)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齊到平均水平(不含財政支付的生活困難補助)。
F. 湖北省2022年退休金增加細則
2022年5月26日最新消息,和往年一樣。今年退休人員養老金也是持續上漲的,但上漲幅度和去年不一樣,2021年退休人員養老金上漲4.5%,而今年上漲幅度為4%。也就是說你2021年每月退休工資為3000元的話,今年可以領到3120元一個月,比上一年每月多發120元。
2022退休人員養老金上漲多少?
2022退休人員養老金具體上漲4%。從2022年1月1日起,為2021年底前已按法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21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此次調整,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方案。
1.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同一地區各類退休人員調整標准一致;
2.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
3.適當傾斜體現關懷,主要是對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照顧
G. 2022湖北退休金上調新政策
上海市2022年養老金出台新政策:
根據2022年7月11日《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省財政廳關於2022年調整全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鄂人社發〔2022〕31號):
(一)定額調整
每人每月增加32元。
(二)掛鉤調整
(1)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每人每月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換算的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8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
(2)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調整。每人每月以本人2021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2%。
(三)適當傾斜
(1)2021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即1942年1月1日至1951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21年12月31日年滿80周歲的(即1941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2)國家規定范圍的艱苦邊遠地區的調整對象,每人每月增加15元。
(3)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文件規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同時符合上述兩個及以上條件的,按照就高原則,只增加一項。
(4)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辦法調整後,根據中辦發〔2003〕29號和鄂辦發〔2003〕53號文件規定,其基本養老金仍未達到所在市(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齊到平均水平(不含財政支付的生活困難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