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務員退休後判刑還享受退休待遇嗎
法律分析: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被判刑後的待遇。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監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人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待遇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二條(六)款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被判處有期徒刑(不含被宣告緩刑的)以上刑罰,從人民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待遇,刑罰執行完畢之後的生活待遇,由原發給退休費的單位酌情處理。
根據以上規定: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被判刑後,應取消原退休待遇,對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刑罰執行完畢之後的生活費標准問題,如果所在省市有具體規定,應該按所在地規定的生活費標准執行,如果所在地沒有具體規定,則應由原發給退休費的單位酌情處理。
法律依據:《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人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待遇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第二條 第六款 公務員退休後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從人民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費待遇。刑罰執行完畢後的生活待遇,由原發給退休費的單位酌情處理。
㈡ 事業單位退休後,判刑出獄後還有基本生活費嗎
從判刑的當月起,停發養老金;服刑期間,不參加養老金金的上調;刑滿釋放以後,也不予補漲、補發養老金;刑滿釋放以後、原來享受退休養老金的,視罪行輕重、悔改程度、可享受基本的養老金(生活費)待遇;刑滿釋放以後,視同工齡及待遇、全部清零。
一切退休人員,在退休後犯事入獄,立即停發退休金。出獄後仍然有退休金不變。有官位者,取消官位按科員待遇發。有的網友認為應當取消退休金,去社區領救濟金。這是不合情理的,因為退休金是人家交的社保費的積攢。如果一切取消,那還判刑入獄改造什麼?直接一槍崩了算了!
㈢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判刑後還有退休金嗎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判刑後退休金就沒有了。
如果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人員在退休前犯罪被開除的,不再享有由國家財政統一發放的退休待遇。自開除公職之日起,個人應自己繳納養老保險,到退休年齡可以辦理退休,符合繳費年限的,享受養老。
離退休人員,是指離休人員和退休人員。離休人員的基本條件:按照勞動人事部有關文件規定,1949年9月30日參加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革命軍隊的,在解放區參加革命工作並脫產享受供給制待遇的,在敵占區從事地下革命工作的。
退職標准:
1、身體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由醫院證明外,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
2、歲數未到退休年齡。男的不滿50周歲;女的不滿45周歲;
3、工齡未到退休年限。參加工作不滿10年,或連續工齡不滿10年。
辦理退職,須具備以上3項條件,才能由所在單位按管理許可權,報任免機關或勞資部門批准。
【法律依據】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
第七條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警告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不得聘用到高於現聘崗位等級的崗位;在作出處分決定的當年,年度考核不能確定為優秀等次。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不得聘用到高於現聘崗位等級的崗位,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降低崗位等級處分的,自處分決定生效之日起降低一個以上崗位等級聘用,按照事業單位收入分配有關規定確定其工資待遇;在受處分期間,不得聘用到高於受處分後所聘崗位等級的崗位,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受處分期間的任命、考核、工資待遇按照幹部人事管理許可權,參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規定執行。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開除處分的,自處分決定生效之日起,終止其與事業單位的人事關系。
㈣ 如果機關事業單位臨近退休的工作人員被判刑,那他們的退休金還有嗎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判刑後能否領取退休待遇,要看具體是哪種刑罰:如果被判處主刑,100%不能直接領取基本養老金,只能領少量的職業年金待遇;如果單處罰金,仍能領取基本養老金,但是待遇會減少。
最後,介紹一下判刑被「撤職」對退休待遇的影響。
如果沒有被開除公職、只是被撤職,公務員、事業編身份仍然保留,2014年10月之前的視同繳費年限也相應保留。
如果是這種情況,退休後照樣可以正常領取基本養老金。當然,撤職、降級會降低在職時的個人待遇,退休後的基本養老金也會隨之下降。
㈤ 事業編退休人員被判刑4年,刑滿釋放後,還有退休金嗎
有退休金,不過刑滿出獄之後,養老金怎麼計算,要看不同的人群。不論是在職人員還是退休人員,被判處刑罰之後,影響是比較大的,在服刑期間養老金會停止發放,也不會參與到養老金調整當中。
對企業職工人員,刑滿出獄之後,他們仍然可以恢復養老金,養老金按照服刑之前的養老待遇進行發放,也可以參與到之後的養老金調整當中。
但對於機關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來說,被判處刑罰之後,他們跟企業退休人員的處理方式是有很大區別的。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是一類比較特殊的人群,雖然從2014年10月份之後我國養老金已經並軌了,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也要參考企業養老制度,自己繳納養老保險。
但從實際情況來看,這個生活費基本上都控制在原來養老金的60%以內。比如一個人被判處刑罰之前的養老金是5000塊錢一個月,那麼刑滿出獄之後,他一個月最多隻能領取3000塊錢生活費,甚至更低。
但如果這些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老人是在退休之後因為一些跟職位無關的事情而被判處有期徒刑,比如發生交通事故了,或者發生一些故意傷害事件了,那我覺得這種特殊情況刑滿出獄之後應該恢復正常的養老金發放。
畢竟對於這些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的人來說,養老金的多少應該跟他們在職的時候的貢獻有關,而不能因為他們退休之後觸犯了一些法律,就直接否定了他們之前的貢獻。
㈥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判刑後還有退休金嗎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判刑後還有退休金。刑滿釋放後,按服刑前原有退休待遇,恢復享受養老金的權利,之後可以參與每年退休人員養老金的上調。服刑期間的養老金一律不會補發。退休職工被判處徒刑宣告緩刑,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的,其在緩刑期間可以繼續享受原退休待遇。
服刑期間沒有退休工資,服刑期滿後可以按服刑前的標准繼續發給基本養老金。罪犯在勞動中致傷、致殘或者死亡的,由監獄參照國家勞動保險的有關規定處理。死亡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繼承。離退休人員被判有期徒刑或勞教期間停發養老金,刑滿釋放並恢復政治權利或勞教期滿後,可繼續發放養老金。離退休人員被判有期徒刑緩刑期間,可以繼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判刑、緩刑或勞教期間不列入養老金正常調整范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條
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第七十三條
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負傷;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
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
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
㈦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被判刑三年,刑滿釋放後還有退休金嗎
刑滿釋放後還有退休金。按照國家規定,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被判刑期間,不享受養老金待遇以及調整,等到刑滿釋放之後,可繼續發放基礎養老金,並且跟隨之後的政策進行調整。簡單來說,坐牢期間沒有錢,出獄之後有錢,只是受到判刑影響,金額無法與正常退休人員相比。
雖然在政策上,可以繼續領取養老金,但是我們要考慮實際問題。對於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來說,被判刑是很嚴重的事情,按照事業單位規定,會適當降低或者取消待遇。如果情況特別嚴重,在刑滿釋放之後,養老金可能會下調一個檔次,甚至無法再領取。作為公職人員,無論是在生活上,還是在工作上,都要起到帶頭作用,不能知法犯法。
㈧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判刑後退休金如何
法律分析: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被判刑後的待遇目前仍應按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人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待遇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第二條 第六款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被判處有期徒刑(不含被宣告緩刑的)以上刑罰,從人民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待遇,刑罰執行完畢之後的生活待遇,由原發給退休費的單位酌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