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巢湖退休年齡及辦理退休流程和所需資料政策
在我們生活中經常有人到了退休年齡,卻因單位或自己的原因沒有及時辦理退休手續,或者是材料不齊全,導致無法及時辦理退休。還有一些人,以為只要到了退休年齡,社保經辦機構就會自動發放養老金,這些想法都是大錯特錯的。如果企業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者因為法定原因需要提前退休的,是需要辦理退休手續的,同時需要處理好社保事項。本文我將帶你一起了解關於巢湖職工退休年齡巢湖職工退休流程和辦理所需材料的相關知識。那麼,恢復企業員工退休辦理流程是怎樣的呢?退休年齡是多少歲呢?
一、巢湖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政策規定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具體規定是: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十年;從事井下和高溫工作累計滿九年;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八年。)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巢湖職工辦理退休流程
辦事流程:
1、巢湖市人社局社保科審批退休後,參保職工須攜帶以下材料:本人人事檔案或參保材料、身份證及復印件(兩份)、養老保險繳費手冊、參保個人退休批復,到養老局辦公室辦理登記、初審手續;初審合格的,告知待遇發放時間,並發放《巢湖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基本情況信息表》。
2、養老局待遇審核股計算並審核養老金待遇。退休人員本人在告知時間內帶身份證到養老局財務股領取養老金存摺。本人領取存摺後把填寫蓋章好的《信息表》交退管服務股並辦理相關認證手續。
3、咨詢電話:0551-- 82185835 辦公室
0551--82185837 待遇審核股
0551--82185839 退管服務股
三、巢湖職工辦理退休所需材料 四、巢湖退休相關知識文章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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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哈爾濱辦理退休需要什麼手續
具體辦理流程因地區而有所差異,基本的流程是
1、申報人准備好身份證、戶口本、照片及申報退休的相關材料
2、申請人向所在單位、申報,企業存在的去企業、失業人員去轄區就業局申報
3、企業、就業局向當地人社部門申報
4、合格後、檔案轉入當地社保局、社保局負責核定待遇
5、等待社保局通知。社保局會通知辦卡,按手印。手續都辦好以後,次月領取待遇。
哈爾濱辦理醫保退休每月幾號?
每月1-13號。
醫保退休由參保單位統一同時辦理養老險和醫療險的在職轉退休業務。
並提交如下材料:1、填報《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在職轉退休申報核定表》。
2、退休批復(或通知)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3、退休費批復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4、《退休呈報表》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等。
一是進行數據建模採集。認證前,需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港澳台人員攜帶回鄉證,境外人員攜帶護照)等證件到所屬街鎮退管部門進行面部數據採集建模。採集數據的同時進行當年認證,當年不再另行認證。
二是進行網上資格認證。當年已完成面部數據採集建模的社會化管理退休人員,次年開始可在網上進行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認證時間一般為每年4~6月。
三是進行網上認證操作。用戶提交個人身份信息,即身份證號碼、參保地和居住地,信息填寫無誤並且與社保系統中已有的信息核對無誤,則可進行激活,激活後,根據流程引導,完成拍照、錄像操作,即能完成認證。
綜上所述在辦理退休手續需要在退休前一個月,由本人持「需要材料」到人才中心申請並填寫《退休人員登記表》然後進行操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一旦辦理了退休手續,即使還在原崗位繼續工作,但與單位形成的是勞務關系而非勞動關系。
⑶ 如何辦理社保退休手續
【法律分析】:個人養老保險如何辦理退休手續:
一、帶齊個人有效身份證件,銀行存摺或卡,並各復印一份復印件,社保卡、有戶口本的最好也帶上,然後直接到當地社會勞動保障局辦理社保養老領取手續。 一般如果是下半年生日即達到滿期領取標準的,可以在上半年即6月30號前提前辦理申請,一般提前一個月辦理領取手續即可。
二、職工在達到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前一個月到所在地社會養老保險局提出退休申請;
三、社會養老保險局退管服務科對申報人的基本信息進行查詢(檔案是否已經託管、參保繳費等情況),認為基本符合條件的,並告之申請退休人員:
1、填寫《退休條件審批表》一式三份;
2、提交身份證復印件一張,1寸彩照3張;
3、繳納社會化管理服務費800元。
四、人社局養老保險科定期去審核,對符合條件的在《退休條件審批表》批復。
五、社會養老保險局退管服務科核算好待遇後,將《養老保險待遇審批表》報人社局復核。經復核後,辦理養老金存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加強社會保險費的徵收工作。
社會保險費實行統一徵收,實施步驟和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⑷ 退休老人怎麼辦城市化管理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9-29
⑸ 職工退休手續辦理程序
一、市社保局審批退休的范圍
1、市屬企業參保職工到達法定正常退休年齡的人員;
2、部、省屬企業參加杭州市基本養老保險單位參保職工到達法定正常退休年齡的人員;
3、市屬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外參保職工到達法定正常退休年齡的人員;
二、退休審批的條件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上述人員,必須符合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繳費滿規定年限(「中人」10年,「新人」15年)兩個條件,方可辦理正常退休手續。
三、辦理正常退休的審批程序
符合辦理正常退休手續的人員,由單位填報《企業職工退休(退職)和基本養老金審批核定表》此表一式三份;《職工連續工齡視作繳費年限審批表》此表一式四份;
《杭州離退休(供養)人員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申請表》一式兩聯,經企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後,報市社保局審計調研室審批。
四、辦理正常退休手續需攜帶的材料
1、職工本人檔案;
2、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3、身份證復印件;
4、企事業單位女職工的`勞動合同(男職工則不需提供);
5、辦理政策性補繳需延遲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人員,需提供《延期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協議書》。
五、報批時間
退休人員的審批材料在到齡之月填報,經審計調研室審核蓋章後,於次月3日前報送大廳養老待遇業務窗口
六、退休人員人事檔案需要移交社會化管理者
到杭州市退管中心一科辦理相關手續(拱墅區湖州街158號)聯系電話:88024492
需攜帶資料:戶口本復印件加蓋公章、檔案移交名冊表加蓋公章、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信息表、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杭州市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協議書》蓋章。另外支付管理費用(190元/年,交至滿75周歲為止)企業單位繳稅在各區的可領取一份說明至繳稅所在區的財政局蓋章免支付此費用。
辦理完畢後領取《企業退休人員人事檔案關系移交通知單》及各類表格的復印件。
七、企業退休人員的黨組織關系轉移
由企業單位開具介紹信至現單位所在組織部辦理轉出手續,組織部開出聯系函至員工戶籍地所在的區組織部加蓋印章一並交到戶籍所在的街道黨支部
八、領取退休證之後由所在單位加蓋印章後到杭州市社保大樓一號樓3號窗口加蓋鋼印交給職工本人即可。
九、醫療保險繳費年限滿足退休條件者,無需單獨辦理,退休手續辦理完畢之後即可享受退休職工醫療保險待遇。
繳費年限不足退休條件者需到杭州市醫保窗口辦理相關手續。
⑹ 廣州市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規範本市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工作,促進退休人員社會服務事業的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所稱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是指職工辦理退休手續後,其服務管理工作與原用人單位相分離,由其戶籍所在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管理,由社區服務組織提供相應的服務。第三條已依法參加本市社會養老、醫療保險,並在本市享受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下列人員適用本規定:
(一)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單位退休人員;
(二)具有本市戶籍的社會申辦退休人員;
(三)其他按照規定需要納入社會服務管理的退休人員。第四條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保障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工作經費。第五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本市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工作,並組織實施本規定。
市財政、民政、文化、衛生、體育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實施本規定。第六條市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機構負責健全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體系,參與擬訂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政策、發展規劃和標准;參與指導、監督各區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工作的開展;負責本市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工作調研、情況收集、分析和報告,並組織檢查評估等;承擔本市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的事務性、輔助性工作。
區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機構負責本區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業務工作,承接市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機構交辦的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業務,對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並監督落實,受理單位退休人員移交社會服務管理手續,負責集中管理退休人員人事檔案。第七條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指定的機構負責本轄區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工作,承擔下列服務管理事項:
(一)辦理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具體事務;
(二)提供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政策查詢和咨詢服務;
(三)提供社會保險待遇領取資格認證服務;
(四)幫助死亡退休人員遺屬領取喪葬補助金、撫恤金;
(五)跟蹤了解特殊退休人員生活狀況,對生活困難的退休人員進行幫扶;
(六)提供健康教育和醫療保健服務;
(七)組織退休人員開展文化體育活動;
(八)指導退休人員開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務;
(九)其他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事項。
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負責協助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指定的機構開展上述服務管理事項。第八條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活動資金、特殊退休人員安置費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繳交,納入財政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社會申辦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活動資金由市、區財政予以保障。
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活動資金、特殊退休人員安置費的具體籌集、使用與管理辦法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共同制定。第九條經市、區政府批准關閉、停產、改制以及法院裁定破產的用人單位,其繳納的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活動資金和特殊退休人員安置費,可以從其關閉、停產、破產、改制的清理維護費、破產財產或者其他自有資金中依法列支。第十條用人單位移交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程序:
(一)制定移交方案。移交方案內容應當包含擬移交的退休人員的基本情況,包括數量、年齡、身體狀況、居住地分布等;移交的步驟和時間安排;退休人員移交社會服務管理後原用人單位統籌項目外福利待遇的處理方法和應當繼續承擔的責任;各項移交經費的籌措及支付辦法等。移交方案應當與退休人員充分協商並經職工代表大會通過。
(二)移交方案公示。用人單位應當召開退休人員移交大會公布移交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方案,或者通過內部辦公系統或者廠務公開欄公布方案,公布時間不少於10日。
(三)三方協商。由用人單位方、工會方、退休人員代表方建立三方協商機制,就用人單位統籌項目外福利待遇等問題進行約定。用人單位應當根據三方協商約定的內容與退休人員簽訂移交社會服務管理協議書。
(四)移交。用人單位與退休人員戶籍所在區的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機構簽訂移交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協議書,按照規定提供退休人員名冊、用人單位與退休人員簽訂的移交社會服務管理協議書,移交人事檔案等資料,繳納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活動資金、特殊退休人員安置費等經費。
(五)社會保險參保單位變更。用人單位到退休人員戶籍所在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退休人員社會保險參保單位變更手續。
退休人員不具有本市戶籍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程序向其所在區的退休人員社會服務管理機構移交相關資料,繳納相關費用。
社會申辦退休人員可以到戶籍所在區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退休手續後,到其戶籍所在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指定的機構辦理社會服務管理手續,登記有關個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