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人員返聘是勞動合同還是勞務合同
公司因為工作需求需要聘退休職工繼續為公司進行工作的可以返聘,但不能簽訂勞動合同,應當訂立僱傭合同,就是勞務合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返聘即離退休人員的再次聘用,因為退休員工不屬於勞動部門管理,不能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所以聘用離退休人員不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28條執行。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如果屬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案范圍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予受理。
對於退休返聘行為的法律定性,我國勞動立法並未做出明確規定,各地對此的具體規定也各有差異,理論界更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綜合來看,大致可以分為勞動關系說和勞務關系說兩種。
(1)最新版退休人員的勞務合同擴展閱讀
退休返聘存在的問題
1、工傷保險
在勞動關系中,工傷保險是法定基本社會保險之一,它的投保具有法律強制性。然而,在聘用單位與退休返聘人員之間建立的勞務關系,法律則沒有規定其可以加入工傷保險。
而在實際生活中,聘用單位往往是不予辦理與工傷保險類似的商業保險的,日後,一旦返聘人員因工作造成人身傷害,由此產生的損害費用的承擔主體便成為了糾紛高發區。
2、加班補償
返聘人員在勞動後所受領的經濟利益屬於工資還是薪酬關繫到加班是否應當支付勞動法所規定的加班費用問題。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其簽訂的合同性質屬於勞務合同,故其受領的經濟利益屬於薪酬。既然屬於薪酬,那麼不適用勞動法規定的加班費用的相關規定自然成為當然。
但是,返聘人員所從事的工作往往技術含量比較高,同樣的加班時間內為聘用單位創造的價值反而更高。如果一味地認定不能給與加班費用,這無疑是不合理的。
3、勞務解除
勞務關系解除時經濟補償問題勞動關系中,除法定情形,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時,應當給予勞動者一定經濟補償。但在返聘人員與聘用單位間存在的勞務關系則不存在經濟補償的規定。基於此,聘用單位與返聘人員間解除勞務關系時,不應當再享有經濟補償。
因為退休員工不屬於勞動部門管理,不能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所以聘用離退休人員不能依據《勞動法》第28條執行。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如果屬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案范圍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予受理。
4、腐敗問題
退休返聘人員,被返聘的單位為原單位關聯企業,可能利用之前原單位的關系,為現供職企業或單位謀取不正當利益,從而滋生職權、職務便利之外的腐敗現象。
2. 用人單位必須與所聘用的退休人員簽訂勞務合同嗎
單位與其聘用的退休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系通常被認為不適用《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同時,《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勞部發[1996]354號)和《勞動部辦公廳對〈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請示〉的復函》(勞辦發[1997]88號)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聘用離退休的勞動者應當與其簽訂書面聘用協議,並明確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動保護待遇等權利、義務。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聘用協議的約定履行義務,聘用協議約定提前解除書面協議的,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未約定的,應當協商解決。不適用《勞動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如發生勞動爭議,屬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案范圍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受理。供參考。
3. 離職和退休人員的勞動合同怎麼簽
離職人員應當是在法定工作年齡范圍。退休人員是已經結束勞動生涯了。離職人員(就業年齡內)應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屬於《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調整范圍。退休人員應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務合同。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是僱傭關系,也就是民事關系,不是《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調整的對象,有了勞動糾紛,直接訴至法院。離職人員不同,發生勞動爭議後應先走仲裁,最後再走法院程序。
4. 退休人員勞務合同
勞務聘用協議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聘用乙方(乙方為已達到退休年齡的退休人員)之相關事宜,簽訂本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
1、聘用期限為 壹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聘用期限屆滿,本協議自行終止。如乙方有意續約的,須在聘用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視情況決定是否續約。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的,須另行簽訂新的《勞務聘用協議》。
二、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的需要,從事 工作。
2、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安排、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完成甲方指派的各項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時間上下班,甲方因生產需要乙方加班加點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乙方應服從。
四、工作報酬
1、乙方的工作報酬為每月人民幣 元(含稅),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扣代繳。
2、甲方在每月 31 日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上月工作報酬。
3、乙方工作報酬的計算以實際上班天數為准,曠工、病事假不計發工作報酬。
五、保險
由於乙方是已經達到退休年齡的退休人員,因此甲方在聘用期限內不須為乙方購買相關的社會保險。
六、甲方、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安全的工作條件,明確崗位職責,並根據工作崗位需要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等用品。
2、乙方應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職業道德,遵守甲方的工作規范、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3、乙方接受甲方的管理,按本協議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並按甲方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服從工作安排或調整。
4、如乙方在聘期內因工作受傷的,醫療期內甲方不須向乙方支付報酬。
七、本協議的變更、解除
1、如由於有關法律法規的改變,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的部分條款或完全條款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可變更協議的相應內容。
2、如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通過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協議:
(1)不能勝任本協議約定的工作或不能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3)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工作秩序,或出現其他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行為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聘用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被勞動教養的;
(6)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本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
(8)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本協議的。
3、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通過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提前解除本協議,並可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向甲方提出賠償要求: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4、在聘用期內,任何一方提出解除本協議的,均應提前 10 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辦妥離職手續後,本協議方可終止。
八、本協議自行終止
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協議自行終止:
(1)本協議期限屆滿;
(2)聘用期限內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從事甲方安排的工作或死亡的。
九、違約責任
1、除第七條第2款、第3款約定的情形外,如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本協議的,均屬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 500 元違約金。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須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附則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於 年 月 日在中山市簽訂。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5. 誰能提供一份與已退休人員簽訂的勞務協議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退休人員)
名稱:__________姓名: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退休已經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和法定醫療保險,根據工作需要聘請到甲方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聘用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於XXXX年XX月XX日生效,至XXXX年XX月XX日終止。協議期滿未續簽則視為轉協議自動終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被聘期間的崗位及工作任務為_______________。乙方應當按照崗位職責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報酬、有關保障
1、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報酬為____元。
2、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崗位工作條件。
3、甲方不再為乙方繳納基本社會保險和醫療保險。協議期間,發生工作傷害和非工傷疾病,不在甲方享受國家法定工傷待遇或不在甲方享受國家法定的醫療期。但協議期內,甲方為乙方購買意外傷害商業險一份,受益人為乙方。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紀律
1、甲方應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定的標准。
2、乙方除應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外,還應嚴格遵守甲方的有關工作制度和工作紀律,如有違反,甲方可視情況及程度給予乙方批評教育、處分、直至解除本協議。
五、保密義務
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或工作秘密的義務。
六、協議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協議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協議,並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協議的履行。甲方發生合並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協議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七、協議的解除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協議且無需支付違約金,如乙方的行為對甲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可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1、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除本條第(一)、(二)項規定情形外,應提前一個月向所在單位提出辭聘申請,經單位批准後辦理工作交接手續。若因此影響工作,甲方可扣除乙方一個月的工資。
八、協議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協議終止:
(一) 協議期滿;
(二) 乙方在聘用期間患病或負傷,不能繼續勝任工作的,協議終止。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爭議處理
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的,依法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事項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6. 退休人員聘用是勞動合同還是勞務合同
退休人員,被公司返聘的,那麼簽訂返聘合同,而不是勞務派遣合同,不然,會影響退休人員領取退休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