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國城市社區治理模式有哪些
我國城市社區治理模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是行政引導型模式。也有學者將其稱為行政側重型模式。行政引導型模式主要是指以政府的指導為主,對行政力量的依賴度較高,政府組織是社區治理的主體,行政管理手段是社區治理的主要方式。
二是自治型模式。自治型模式的社區通常設置了社區決策機構、執行機構、監督機構。政府將社區管理的有關職責交給社區,然後用法律和制度來規范社區運行機制,以一種間接協商的方式對社區事務進行管理,社區居民和社區組織在社區治理中發揮核心作用。
三是混合型模式。也有學者將其稱為合作型模式。這種模式試圖構建一種社區自治系統與政府行政系統的共生機制,政府對社區的干預較少,在培養、指導社區組織的過程中逐漸將管理職責讓位於社區居民與社區組織。
四是企業主導型模式。這是一種物業管理公司在社區治理過程中發揮突出作用的模式。這種模式一般出現在資質、品牌、服務質量和企業形象都較好的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商品房小區。物業管理公司承擔社區管理和服務的主要職責,社區居民也樂於接受物業管理公司的安排,積極參與社區公共事務的管理和各種社區活動。
❷ 南平市公務員局的內設機構
南平市人事局設7個職能科(室):辦公室、公務員管理科、流動調配科(南平市人才市場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專家工作科(引智辦)、考核獎懲培訓科、工資福利科。
掛靠3個單位:南平市退休工作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南平市人才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南平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領導小組辦公室。
直屬5個事業單位: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人考核辦公室、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南平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中心 )、市自主擇業軍轉幹部管理中心(市轉業軍官管理服務中心)、檔案室、計算站。
1、辦公室職能
負責人事政策的綜合調研,擬定人事政策法規和人事制度改革總體規劃,監督檢查人事政策法規執行情況;協助局領導對政務、業務等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全局性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公共關系、信息綜合、秘書事務、檔案、信訪、保密保衛、機關財務管理,以及機關公共事務、後勤保障等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任免、獎懲、培訓教育、調動、工資等人事行政方面的管理工作;負責人事宣傳的綜合管理;研究制定人事人才信息網路規劃,組織指導信息系統建設;負責局屬國有資產的管理和直屬單位財務監督工作;負責人才科學研究的規劃、指導和協調工作。
2、公務員管理科職能
貫徹國家公務員職位分類、錄用、職務升降、職務任免、輪崗、競爭上崗、迴避、紀律、辭職辭退等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負責政府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晉升科級職務資格審查;制訂政府機關職位分類實施辦法和國家公務員非領導職務設置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政府機關錄用國家公務員的計劃實施、考試組織和考官管理工作,承辦省上委託的條管在延單位的考試錄用工作;負責市直機關國家公務員非領導職務職數的管理;代市政府向市人大提交市政府組成人員任免提案,承辦市管有關領導人員的行政任免事宜;推進國家公務員交流和競爭上崗等改革;指導協調各縣(市、區)、各部門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工作。
3、流動調配科職能
負責人才資源規劃、預測工作,擬定人才事業中長期規劃;研究擬定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增長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和宏觀調控措施並組織實施;擬定人事與人才事業中長期規劃;研究擬定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增長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和宏觀調控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人才流動和引進工作,發展、指導和管理人才市場;研究擬定人才引進政策並組織實施,承辦市直單位引進人才工作;研究擬定吸引留學人員回國來南平工作和為南平服務的有關政策,負責留學人員回國來南平安置工作;組織實施專業技術骨幹出國(境)和管理國外機構在我市招聘專業技術人才的政策。研究擬定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調配方案,承辦市直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及我市特殊需要人員調配工作;參與制定大中專院校招生計劃,研究擬定全市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方案、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培育和管理畢業生就業市場,負責非師范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的綜合管理,承辦市直和中央、省上在南平單位接收大中專畢業生和管理工作;負責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的招聘工作。
4、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職能
綜合管理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研究並組織實施深化職稱改革工作方案,完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考試)和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資格制度;負責專業技術職務崗位設置和崗位指標的管理,研究擬定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中級和部分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委會組建的審核、審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中級和部分高級、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並對評審工作進行協調、指導和監督;負責辦理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審核確認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的頒發和統一管理;負責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外語水平考試的指導、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職業資格的審核確認和考試的指導、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延聘審批和全市高級、市直單位中級專業技術人員業務考績檔案管理工作;研究擬定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員和分類管理的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事業單位實施人事制度改革;參與企業和農村人才開發工作。
5、專家工作科(引智辦)職能
研究擬定高層次人才培養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對象的選拔、培養和管理工作;負責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的選拔、考核和管理;協同有關部門選拔推薦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優秀專家;負責引進人才享受省政府高層人才生活津貼審核上報;負責博士、碩士享受市政府津貼審批辦理;研究並組織實施博士後制度和企業博士後工作;組織專家考察、休假和宣傳、表彰活動;管理市內外知名的高級專家資料庫;專家其它方面的工作。組織實施海外智力的引進和國際人才交流與合作的政策、法規,編制智力引進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協調智力引進工作;指導全市引智項目的組織申報、執行檢查及效果評估工作;組織實施重大智力引進項目和成果推廣項目;管理和指導赴國(境)外培訓及勞務工作;負責非教育系統國家公派及單位公派留學人員的申報及選派工作;負責對推薦和聘請外國專家單位、國內承辦出國(境)培訓項目的組織申報工作。
6、考核獎懲培訓科職能
負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的考核、獎懲、培訓教育工作,研究擬定考核、獎懲、培訓及繼續教育的辦法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政府獎勵表彰工作,負責以國家、省、市名義獎勵表彰人員的審核推薦工作;組織、指導和直轄市以市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表彰活動;負責國家、省、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先進工作者的評選組織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受處分人員待遇的落實等相關工作。編制國家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幹部院校的建設發展,聯系南平行政分院;組織指導人事系統工作人員的培訓,負責幹校系統優秀教師和教育工作者的表彰工作。
7、工資福利科職能
認真貫徹執行機關和事業單位工資政策、制度,研究制定地區津貼(補貼)標准,推進分配製度改革;負責事業單位津貼比例的審批;負責審批、辦理新錄用人員、大中專畢業生、軍隊轉業幹部、復退軍人、工作調動和受處分等人員的工資以及各類津、補貼;負責實施機關、事業單位福利政策和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福利費管理工作;執行工齡計算政策;組織實施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疾病、工傷、生育、死亡等待遇的政策法規;編制機關、事業單位工資計劃並進行宏觀調控;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崗位等級規范和技術等級考核工作;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工資統計與綜合分析工作。
8、退休辦職能
組織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的政策法規和離休幹部的有關待遇規定;審批機關事業處級以下幹部和工勤人員的退休;審批機關事業工作人員退休費的標准;審批機關事業離、退休人員增加離、退休費和生活補助;審批機關事業人員死亡遺屬撫恤;辦理退休人員異地安置;指導協調縣(市、區)的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督促、協調市直單位退休人員待遇的落實。
9、軍轉辦職能
組織實施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政策法規,編制安置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市直和中央、省上在南平的單位接收和選調軍隊轉業幹部工作;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培訓組織工作;負責南平市軍轉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研究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制度;會同有關部門解決轉業軍官的家屬隨調隨遷安置問題;協助落實自主擇業轉業幹部的政策並負責有關服務事宜;組織軍轉安置工作先進單位和轉業幹部先進個人的表彰工作。
10、人事仲裁科職能
組織實施人事爭議處理的政策法規,指導、協調各縣(市、區)、各部門的人事爭議仲裁工作;承辦處理市直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人事爭議申訴控告案件;負責市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人事行政復議工作;負責對局機關及全市人事系統的行政監察工作。
❸ 深圳市龍崗區人力資源局的內設機構職能
局辦公室
職能: 承擔文電、辦文、辦會、機要、人事、財務、黨務、紀檢、檔案、保密、督辦、統計、宣傳信息、後勤保障、政務公開、計劃生育、安全生產、工青婦、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
法制科(加掛勞動關系協調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職能: 組織起草有關規范性文件,承擔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法制宣傳教育;負責處理組織聽證、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件;指導用人單位勞動合同、聘用合同的簽訂;負責依法行政工作,承擔本局行政審批、核准、備案及一般性服務事項的統籌管理、清理工作;研究勞動關系形勢,就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中涉及勞動關系的內容提出意見和建議;統籌和諧勞動關系建設工作,協調來龍崗建設者管理服務,推進三方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負責企業集體合同審查;負責用人單位特殊工時工作制度審批和未成年工登記;負責勞動監察行政處理案件的審理工作。
人力資源配置科
職能: 擬訂人力資源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組織實施年度人力資源引進和配置計劃;按照管理許可權辦理人員招調手續,指導用人單位人力資源引進和配置工作;引進國內外高層次人才; 指導監督人事檔案管理。
職業能力建設科(加掛職業技能鑒定管理辦公室牌子)
職能: 擬定並組織實施人才培訓規劃和年度計劃;承擔政府系統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和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工作;貫徹實施職業培訓制度;負責職業培訓機構審批和監督管理;負責職業技能考核鑒定的組織管理工作;指導企業內部培訓;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政策;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考核聘用工作。
公務員管理科
職能: 負責組織實施政府系統公務員(含聘任制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人員的職位管理、錄(聘)用、考核、任免、交流、獎懲、辭職辭退和退休審批等工作;按許可權辦理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宜。
職員與雇員管理科
職能: 組織實施政府系統事業單位崗位設置、人員聘用、考核、交流、獎懲、解聘、辭聘和退休審批等工作;負責指導實施政府系統機關事業單位雇員管理政策;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
綜合管理科(加掛區軍轉安置辦公室牌子)
職能: 按許可權負責幹部因公因私出國赴港澳的政審工作;負責行政機關及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學歷審定工作;組織實施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政策;負責實施相關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和聘任工作;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和隨軍家屬首次安置,指導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人才勞務中介機構的審批和日常監管工作
工資福利科
職能: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工資政策;統一管理全區黨政群機關及事業單位工資工作;按許可權審核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生活費及具體辦理相關退休手續;按許可權負責審批發放幹部福利費;審核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死亡撫恤金、喪葬費、遺屬困難補助費;協調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發事宜。
就業促進科
職能: 組織實施勞動者平等就業、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建立和完善公共就業和創業服務體系;參與擬訂區促進就業創業政策、措施和專項就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負責區就業和創業帶動就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全區公益性崗位開發和管理;負責戶籍青年創業優才培養工作;負責就業、創業有關信息統計、分析、預測、發布工作。
信訪科
職能: 負責本局職責范圍內信訪事項的接訪、轉辦、跟蹤、督辦、督查;組織實施信訪隱患排查、信訪維穩工作;負責收集報送信訪信息。
❹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設2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信訪工作辦公室)。
協助廳領導對政務、業務等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綜合性會議的組織、重要文件的起草和重大事項的督辦;負責文秘與公文處理、提案建議辦理、工作信息綜合、政務和信息公開、機要、保密、檔案、綜合治理、政務值班及接待等工作;管理機關公共事務;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訪工作,綜合分析和反映信訪動態,開展信訪工作調查研究,督辦重要來信、來訪案件,協調處理有關信訪事項;協調維穩、應急工作;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
組織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相關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草案,統籌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研究;組織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調查研究;協調專家咨詢工作;承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普法、依法治理、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監督檢查依法行政情況;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及各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
(三)規劃財務處。
擬訂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擬訂「兩圈一帶」等區域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規劃;負責編制全省社會保險基金、再就業等專項資金預決算草案;負責中央轉移支付社會保險、就業等專項資金分配方案擬訂和匯審工作,以及省本級專項就業資金使用計劃審核工作;負責省本級社會保險基金計劃審核申報和資金支付工作;參與擬訂全省社會保障基金、就業資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廳機關、省公務員局和所屬事業單位財務、資產管理工作;歸口管理有關信息統計工作;承擔有關科技項目和國際國內援貸款項目管理工作。
(四)就業促進與失業保險處(省人民政府勞動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擬訂全省促進城鄉勞動者就業政策、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省公共就業服務管理體系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擬訂全省及省本級就業專項資金使用計劃和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擬訂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政策;負責全省促進就業扶持政策的審核落實;擬訂國(境)外人員在鄂就業管理政策,承辦外國人來鄂就業行政許可;擬訂全省失業保險政策、規劃和標准;擬訂全省失業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建立健全失業預警制度並指導實施;擬訂失業保險基金征繳政策、待遇項目和給付標准;承擔省人民政府勞動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五)人力資源市場管理處。
擬訂全省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政策並指導監督實施;擬訂國(境)外、本省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准入管理制度;承辦人才中介服務機構、職業中介機構、中外合資(合作)職業介紹機構行政許可;擬訂人員調配政策,承辦特殊需要人員調配工作;按規定承辦省級行政機關、省屬企事業單位和中央駐漢單位人員調配工作;負責協調部分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服務項目和計劃。
(六)軍轉幹部安置處(省人民政府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辦公室)。
擬訂全省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安置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省直和中央在鄂單位計劃分配軍隊轉業幹部和隨調家屬安置工作;擬訂全省軍隊轉業幹部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省人民政府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七)軍轉幹部綜合服務處。
落實中央關於企業軍隊轉業幹部相關政策,會同相關部門做好解困維穩和政策宣傳、思想教育工作;研究擬訂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政策,負責全省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和就業培訓工作。
(八)職業能力建設處。
擬訂全省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和職業能力開發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省技工院校及職業培訓機構發展規劃和管理規則並組織實施;完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指導全省職業技能鑒定工作;擬訂貫徹國家職業分類、職業技能國家標准和行業標準的實施辦法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勞動預備制度;承辦技工學校、民辦職業培訓機構、中外合作職業培訓機構和職業技能鑒定機構行政許可;擬訂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技術等級崗位考核(鑒定)評審工作政策並指導實施;承擔省技校招生辦公室、省高技能人才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九)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
擬訂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政策規定,協調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作,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負責有突出貢獻專家、享受政府津貼人員選拔、推薦和管理工作;擬訂完善吸引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和留學人員來鄂工作、服務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省內國家級和省級留學人員創業園建設工作;完善博士後管理制度,承擔省博士後管理工作協調委員會的具體工作;指導二次人才開發,充分發揮離退休專業技術人員作用。
(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處。
擬訂全省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方案和職稱工作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完善專業技術人員職(執)業資格制度,指導實施全省各類專業技術資格、職(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組織全省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負責各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批和各系列專業高級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建設工作;承擔全省專業技術職務結構比例管理工作;承擔省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承擔全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全省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人事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按照管理許可權,承辦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和崗位設置方案核准或備案事宜;指導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年度考核工作,負責省屬事業單位人員和省直機關工勤人員年度考核工作;指導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組織實施省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工作;擬訂事業單位招聘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事業單位綜合配套改革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省事業單位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二)農民工工作處。
擬訂全省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組織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督促檢查相關單位責任履行和任務落實情況,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重大事件;協調農民工進城落戶的相關工作;指導、協調農民工工作信息建設;承擔省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勞動關系處。
擬訂全省勞動關系政策以及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制度實施規范並組織實施;負責省屬企業裁員報告和企業改組的職工安置方案審核;承辦文藝體育單位特招和用人單位特殊工時制度行政許可以及集體合同審查登記工作;負責政策性安置進入企業人員工作;擬訂全省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宏觀調控政策,按分工審核省屬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負責人工資收入;負責勞動標准和勞動定額管理工作;擬訂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負責廳維穩、應急工作;承擔省勞動關系三方協商會議辦公室和省勞動定額定員標准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日常工作。
(十四)工資福利處。
擬訂全省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政策、標准和調控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省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各類津補貼制度;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政策和福利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省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總額管理,承擔省改革公務員工資制度和規范公務員收入分配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養老保險處。
擬訂全省機關、企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政策、規劃、辦法和標准並組織實施;擬訂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基金管理辦法並指導實施;擬訂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項目和給付標准及基金預測預警制度;擬訂基本養老金領取條件和完善企業職工退休政策,辦理省直統籌單位職工退休條件審批;擬訂企業死亡職工遺屬待遇和非因工傷殘職工待遇政策和給付標准,並辦理省直統籌單位相關人員的審批手續。
(十六)醫療與生育保險處(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辦公室)。
統籌規劃全省城鄉一體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工作;擬訂全省醫療保險、生育保險政策、規劃、辦法和標准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省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基金管理辦法;擬訂疾病、生育停工期間的津貼標准;擬訂省級機關、事業單位醫療、生育保險政策和實施方案並指導實施;組織省直定點醫療機構、葯店的資格審查與年審;擬訂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和省管封閉運行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和管理辦法;承擔省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廳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七)工傷保險處。
擬訂全省工傷保險政策、規劃、辦法和標准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省工傷保險基金管理辦法、待遇項目和給付標准;組織擬訂定點醫療機構、葯店、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標准;負責省級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組織和中直企業勞動能力鑒定工作,受理全省勞動能力再次鑒定;承擔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八)農村社會保險處。
擬訂全省農村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的政策、規劃、辦法和標准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方面擬訂全省農村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辦法;擬訂土地徵用中落實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辦法。
(十九)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處。
擬訂全省社會保險基金和補充保險基金、企業年金監督制度、運營政策和運營機構資格標准;負責全省企業年金、社會保障基金管理合同備案工作;依法監督全省社會保險基金和補充保險基金、企業年金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依法監督全省就業資金管理和使用;擬訂全省社會保險基金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內部管理規則並組織實施;建立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系統,受理投訴舉報並組織查處重大案件;負責廳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內部審計工作。
(二十)調解仲裁管理處。
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制度和政策,推進仲裁工作和隊伍規范化建設,指導全省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指導用人單位依法規范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建立勞動、人事爭議預防機制,為用人單位提供勞動合同(聘用合同)鑒證服務;依法處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協調處理省內重大勞動、人事爭議案件;承擔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日常工作。
(二十一)勞動保障監察處(對外使用「湖北省勞動保障監察局」名稱)。
擬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制度;推進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和隊伍規范化建設;組織實施全省勞動保障監督檢查工作;依法實施中央在鄂、省屬單位勞動保障監察工作,查處和督辦重大勞動保障違法案件;指導全省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開展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組織協調全省重大勞動保障違法事件和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二十二)人事處。
負責廳機關、省公務員局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工資福利等工作;負責承辦本廳和省公務員局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實施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爭先創優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廳機關、省公務員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黨群工作。設立機關黨委辦公室,承擔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置。
離退休幹部處(調休幹部管理處)負責廳機關、省公務員局機關離退休人員及調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幹部工作。
❺ 山東省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成員職責
一、省委辦公廳
了解掌握老齡工作情況,及時反饋有關工作信息,為省委領導決策老齡工作當好參謀;協調安排省委領導研究解決老齡工作重大問題和參與重大老年活動。
二、省委組織部
貫徹老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參與制定和完善幹部離退休制度;負責全省老幹部工作的宏觀管理、基層黨的組織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督促檢查離退休幹部各項待遇的落實;組織引導老幹部在「兩個文明」建設中發揮積極作用。
三、省委老幹部局
檢查督促協調有關部門按規定落實離休幹部的政治、生活待遇;負責離休幹部黨組織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搞好離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組織離休幹部開展健康科學的文體活動;組織引導離休幹部在「兩個文明」建設中發揮作用。
四、省政府辦公廳
了解掌握老齡工作情況,及時反饋有關工作信息,為省政府領導決策老齡工作當好參謀;協調老齡工作的重大事項,安排省政府研究解決老齡工作的會議和重大活動。
五、省民政廳
負責老年人社會福利工作,制定老年福利事業發展規劃、老年福利設施標准和服務規范,對各類老年福利機構進行宏觀管理、行業指導和監督檢查;負責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管理,擬定安置方針、政策、規章並監督實施;負責老復員軍人等重點老齡優撫對象優撫政策的制定和落實;研究制定農村「五保」供養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農村敬老院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制定和完善救助老年人制度,組織開展助老幫困活動;將為老年人提供寄養、醫療保健和生活照料服務項目列入社區服務規劃,優先發展。
六、省人事廳
負責擬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研究制定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服務管理辦法,指導省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參與研究制定機關、事業單位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的政策法規;研究制定老年人才資源開發的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
七、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貫徹落實基本養老保險的法律、法規,擬定具體政策和辦法並組織實施,確保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及時足額發放;擬定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收繳、管理和支付政策並組織實施;檢查、監督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運營,確保基金安全;擬定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發展規劃並負責協調和組織實施;擬定老齡職工醫療保險政策和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
八、省委宣傳部
組織宣傳黨和政府有關老齡工作的方針、政策,掌握、引導各新聞單位宣傳老齡工作的輿論導向;將敬老愛老和保護老年人權益納入普法教育宣傳規劃,列入創建文明單位、評選精神文明先進個人的條件和內容;加強對老年人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有關部門宣傳老年人和老齡工作的先進典型。
九、省委省直機關工委
督促指導省直各單位加強離退休幹部職工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參與指導省直機關開展尊老敬老活動和省直離退休幹部職工「兩個文明」建設。
十、省總工會
參與有關老年職工政策的研究制定;了解離退休職工的生活情況和要求,積極向有關方面提出意見和建議,維護離退休職工的合法權益;指導各級工會組織開展各種助老服務活動,教育在職職工切實履行家庭贍養義務;加強離退休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豐富他們的精神文化生活;協助有關部門推動離退休職工的社會化管理工作;組織離退休職工積極參加「兩個文明」建設。
十一、團省委
組織開展敬老愛老和老年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活動,教育青少年樹立敬老養老意識,履行贍養老人義務;組織青年志願者開展助老服務活動;組織老紅軍、老幹部、老英雄、老勞模對青少年進行革命傳統教育。
十二、省婦聯
參與有關老年婦女權益政策的研究制定,依法維護老年婦女的合法權益;組織婦女開展尊老敬老教育和各種助老服務活動,教育婦女切實履行贍養老人義務;加強老年婦女的思想政治工作,豐富老年婦女的精神文化生活;組織老年婦女積極參加「兩個文明」建設。
十三、大眾報業集團(大眾日報社)
組織指導所屬報刊積極宣傳黨和政府有關老齡工作方針、政策和老年法律法規,及時報道全省老齡工作和老年活動的重要信息,大力宣傳尊老敬老和「老有所為」的先進典型,對侵犯老年人合法權益的典型事例予以曝光,運用新聞輿論的力量促進老齡事業的發展。
十四、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
指導和組織起草、修改老年人權益保護法規;支持和參與老年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對實施老年法律法規情況和老年工作實施監督。
十五、省高級人民法院
組織指導各級人民法院開展老年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在涉老案件審判中,依法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對提起訴訟有困難的老年人給予幫助和照顧;結合涉老審判工作,主動為老齡工作提出司法建議。
十六、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把老齡事業發展納入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劃,做好老齡事業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參與老齡工作宏觀政策研究制定工作,組織協調檢查全省老齡事業發展規劃的實施落實;按規定程序安排養老設施基本建設和利用外資;參與研究全省人口老齡化問題。
十七、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參與研究擬定老齡事業發展的有關法規、政策,從政策上支持和引導老齡事業向產業化發展;加強有關企業發展的信息交流,引導企業生產老年人需要的產品,提供有關服務,並幫助解決生產過程中的實際困難,提高其經濟和社會效益。
十八、省教育廳
將老年教育納入全民教育計劃,加強老年大學(老年學校)等各類老年教育機構的教學業務指導;將敬老愛老教育列入學生思想道德教育計劃和行為規范守則,提高學生尊老愛老觀念;組織學生開展各種形式的助老活動;組織引導教育系統老知識分子、老教育工作者開展教育研討咨詢、文化交流等活動。
十九、省民族事務委員會
配合有關部門宣傳貫徹黨和國家關於老齡工作的方針政策,做好少數民族的老齡工作;調查了解少數民族中老年人的生活、學習、健康等情況,研究提出有關維護少數民族老年人合法權益的對策建議;組織開展適合少數民族老年人特點的活動。
二十、省公安廳
發揮公安機關的職能作用,依法打擊、及時預防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活動;對老年人進行自防自護教育,提高老年人的安全防護意識和能力;熱情為老年人提供治安、戶籍、交通等服務,為老年人排憂解難;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和組織調處涉老糾紛,維護老年人的權益,促進家庭和社會穩定。
二十一、省司法廳
組織指導開展涉及老年人的法律法規宣傳,提高全社會的敬老意識和法制觀念;協調做好老年人的法制教育工作,不斷提高老年人的法制觀念和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發揮「148」法律服務專線和人民調解組織的作用,依法調處各種涉老糾紛,為老年人排憂解難;指導律師事務所依法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務;指導各級司法公證機構做好農村家庭贍養協議書公證工作。
二十二、省財政廳
參與研究制定有關老齡工作的政策、法規;根據老齡工作發展的需要和省財力的可能,有計劃地增加對老齡事業的資金投入,為老齡工作提供必要的財力保障;加強對老齡工作各項經費使用的管理和監督。
二十三、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將老年福利和服務設施的建設納入城鄉建設規劃,指導、監督在居住小區、市政工程及公共場所設計、建設中,按照有關規定設置方便老年人使用的設施,並嚴格檢查驗收;會同省民政廳貫徹實施《老年人建築設計規范》(JCJ22--1999);組織指導城市供水、燃氣、公共客運交通、市政設施、園林、房管等部門,認真執行優待老年人規定,為老年人提供及時、優質、方便的服務。
二十四、省農業廳
參與研究制定農村老齡工作政策法規;負責減免農村老年人社會經濟和勞務負擔政策的貫徹落實;指導農村老年人搞好生產經營,提高自養能力。
二十五、省文化廳
負責全省老齡文化工作,研究擬定老年文化事業發展的政策法規和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老年文化活動,創作老年文藝作品,豐富、活躍老年人的文化生活;組織指導各種文化設施為老年人提供優惠服務。
二十六、省衛生廳
負責全省老年衛生保健工作,研究擬定老年醫療保健政策法規和規劃並組織實施,加強老年醫療保健服務設施、網路建設;組織指導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做好老年病預防、醫療、保健、康復工作,為老年病人提供優質、經濟、方便、綜合、連續的醫療衛生保健服務;組織開展老年健康教育,普及老年保健知識,提高老年人自我保健意識和能力;配合有關部門加強社區醫療和社區衛生服務工作,建立健全適應老年人需要的醫療康復、疾病護理、家庭病床等服務設施和網點;加強老年醫學科學研究和人才培養,提高老年病的預防、治療、科研水平;積極發揮老年醫務工作者的作用。
二十七、省人口與計劃生育委員會
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老齡人口問題研究;將老齡人口問題納入人口問題綜合治理計劃;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老齡人口知識教育。
二十八、省外辦
推動我省老齡事業國際交流與合作,協助有關部門積極參與國際老齡事務,了解國外老齡事業發展有益經驗和做法,展示我省社會發展和老齡工作成就,促進我省老齡事業發展。
二十九、省國稅局
參與研究制定全省有關老齡工作政策、法規,貫徹落實國家和我省促進老齡事業發展的各項稅收政策。
三十、省地方稅務局
參與研究制定全省有關老齡工作的政策、法規,貫徹落實國家和我省促進老齡事業發展的各項稅收政策。
三十一、省廣播電影電視局
協調指導各級廣播電視機構宣傳黨和政府有關老齡工作的指示,宣傳反映老年人的生活特別是他們開展的各種健康文體活動,宣傳社會上敬老愛老的典型,對貫徹執行老年法律法規政策情況進行輿論監督;指導地級市以上廣播電視機構辦好老年節目、欄目。
三十二、省體育局
研究擬定全省老年人體育的有關政策、法規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宣傳和普及適合老年人特點的體育健身知識和方法;指導和推動老年人體育組織開展健身活動;加強對老年人科學健身的指導,創編並推廣優秀的老年人健身項目;組織開展老年人體質測試工作;加強對老年人健身組織的管理。
三十三、省統計局
負責組織協調老齡人口統計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老齡人口數量、結構和特徵的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指導有關部門和機構開展老齡人口統計工作;為研究、制定老齡事業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提供統計信息;向社會發布老齡人口統計信息;參與老齡問題的科學研究。
三十四、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參與制定、貫徹落實發展老齡產業的優惠政策;監督檢查工商企業提高老年產品和服務質量;指導基層工商行政管理機構為老年人興辦經濟實體開展政策、技術咨詢和優先優惠服務;監督檢查工商企業執行有關優待老年人規定的情況。
三十五、省新聞出版局
組織全省出版單位制定老齡出版計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指導老齡報刊、圖書、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的出版和發行工作。
三十六、省旅遊局
將老年旅遊納入全省旅遊業發展規劃,並認真組織實施;指導旅遊機構整合旅遊資源,開發老年旅遊市場,開展適合老年人特點的旅遊消費項目;制定服務標准和優待政策,完善工作機制,提高服務質量,促進和加強老年旅遊服務業的發展與管理。
三十七、省政府法制辦公室
將擬定老齡工作政策法規列入省政府立法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有關部門做好老年政策法規行政執法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老年行政法規咨詢和執法解釋工作。
三十八、省軍區政治部
指導所屬部隊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老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做好老幹部的管理教育工作,落實離退休幹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協調駐魯部隊參加省組織的老齡活動。
三十九、省社會科學院
加強人口老齡化戰略研究和對策研究,為老齡工作提供理論依據。
❻ 長春市城市集體企業職工退休金統籌管理辦法(修訂稿)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保障集體企業職工退休後的生活,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凡我市區屬和區屬以上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集體企業(包括中央、省駐長單位主辦的集體企業,不包括民政部門所屬的福利性集體企業)的在冊職工及已退休退職的職工,一律參加統籌。第三條集體企業職工退休金統籌項目為:
(一)退(離)休金(含退職生活費)。
(二)一九八八年四月三十日以前國家統一規定的副食品價格補貼。
(三)糧煤補貼。
(四)退(離)休退職人員生活補貼。
(五)退(離)休退職人員冬季採暖補貼。
(六)退休費補貼。第四條市政府成立集體企業職工退休金統籌管理委員會(以下稱管委會),管委會由市保險公司、財政局、體改委、稅務局、勞動人事局、工會、工商銀行、集體經濟辦公室等有關部門組成,負責有關退休金統籌重大事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對市政府負責。管委會下設集體企業退休金統籌辦公室,設在市保險公司,負責全市集體企業退休金統籌日常工作,所需管理費用按參加統籌單位工資總額的百分之零點五提取。第二章統籌費的來源與交納第五條統籌費本著以支定收、略有積累、逐步建立儲備基金的原則籌集。由集體企業按月工資總額(按國家統計局規定的工資總額構成)與退休費用之和的一定比例提取,稅前列支,計入營業外支出。提取比例:退休人員占企業職工總人數百分之五以下的(包括沒有退休職工的企業),按百分之十提取;退休人員占企業職工總人數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按百分之十八提取;退休人員占企業職工總人數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五的,按百分之二十三提取;退休人員占企業職工總人數百分之二十五以上,按百分之二十五提取。
一九八八年四月三十日以後增加各項支出部分由企業負擔,允許企業在營業外支出中列支。第六條統籌費必須按月繳納,由集體企業以專用「繳費憑證」的方式,在每月十日前按規定向市保險公司申報,保險公司通過銀行用「托收無承付」結算向集體企業收繳,存入《統籌基金專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動用。
參加統籌的單位除關、停的外,不得無故停交統籌費。未經同意擅自停交的,保險公司仍按月托收,待企業上報後再一並結算。
為保證按時發放退休金,開始統籌時,由參加統籌的單位予交一個月的統籌費,做為周轉資金,上月予提,下月發放。對逾期不交的企業按日收繳千分之五的滯納金。
為保障統籌費的收繳,保險公司有權查核企業的有關帳目,企業應積極配合,對弄虛作假,偷漏統籌費的,要全數補齊並按偷漏額加收千分之五罰金,由企業從稅後利潤中支付。第七條對統籌基金存款的利息,銀行按儲蓄存款的利率結算,其利息全部轉入統籌基金。第三章退休退職條件和待遇第八條集體所有制企業職工的退休退職條件和待遇,按照一九七八年修訂的《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執行。對申請提前退休、退職的職工,由單位主管部門和保險公司共同研究審批。第九條職工退休、退職的當月工資由原單位照發,從退休退職的次月起,由保險公司按規定發給退休金等六項費用。第四章退休金的給付第十條退休退職金的發放工作由原單位負責,各單位按月向保險公司申請撥款,保險公司審核後按數撥給企業。
為做好統籌費的提取、管理和使用工作,保險公司要建立專門的會計、統計制度,並按單位建立統籌基金手冊。第十一條參加統籌的企業必須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如發現冒領退休金等六項費用者除如數追回外,要對冒領人員處以冒領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觸及刑律的,由保險公司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十二條參加統籌的企業,如發生關、停、並、分時,對退休退職人員的管理由主管部門負責處理。第五章附則第十三條參加統籌企業的職工,退休退職後與企業的關系不變,其生活管理仍由原單位負責。第十四條保險公司可運用統籌保險基金,進行有利於地方四化建設的投資活動,取得的收益存入《統籌保險基金》專戶。第十五條退休退職職工發生刑事犯罪的,在服刑期不發給退休金等六項費用,待服刑期滿後恢復原有待遇。
❼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福建省退休職工管理委員會工作規定》的通知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加強企業退休職工管理服務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企業退休職工管理服務工作的宗旨是:以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針為指導,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老齡事業和退管服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圍繞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為、老有所學、老有所樂的目標,做到精心管理、熱忱服務、保障生活,使退休職工在安度晚年的同時,繼續在改革開放和兩個文明建設中發揮積極作用。第二章組織第三條按照「政群結合」、「專群結合」、「條塊結合」的原則,在同級黨委、政府領導下,省、地(市)、縣(市、區)成立由工會、勞動、財政、體改委、經貿委、民政、衛生、人事、老齡、老乾、社會保險、人民保險等部門負責人和退休職工代表組成的退休職工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退管會」)。其組成人員經同級政府批准公布。
退管會下設辦公室,掛靠同級總工會,負責日常工作。第四條各地可在退休職工比較集中的風景點、街道、鄉鎮成立區域性退管組織,發揮退休職工積極分子作用,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第五條各產業和業務主管部門,根據本產業、系統退休職工情況,建立退休職工管理機構,負責指導協調本產業、系統基層單位退休職工管理服務工作。第六條各企業單位,凡退休職工25人以上,成立退管會,25人以下成立退管小組,並根據需要設立工作機構、配備人員,或指定專人負責日常工作。第七條建立退休職工代表會議制度。省退休職工代表會議每五年召開一次;市、縣退休職工代表會議每三年召開一次;基層單位退休職工代表會議每年召開一次。各級退管會全體委員會議,每年召開一至二次。第八條各級退管會的職能是:管理、服務、維護、教育、協調。第三章任務第九條省、地(市)、縣(市、區)退管會的任務: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和國務院有關老齡事業和退管工作的方針、政策、依法維護退休職工的合法權益。
(二)協助政府主管部門,促進企業深化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不斷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保障退休職工基本生活。
(三)協助黨委、政府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愛老、養老傳統美德,表彰好人好事。
(四)指導基層退管組織開展退管服務各項工作和興辦各種為退休職工服務的事業,建立健全各種必要的管理規章制度。促進興辦為退休職工服務的各項福利事業。
(五)加強調查研究工作,反映退休職工的呼聲和要求,及時總結交流搞好養老保險和退管服務工作的經驗,開展退管理論研究。
(六)組織退休職工參加力所能及的工作,繼續為兩個文明建設做出貢獻。
(七)組織退休職工學習政治、文化和科學知識,開展延年益壽、增進身心健康的文娛活動,豐富文化生活。
(八)研究解決退管服務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向黨委、政府匯報工作情況和問題。第十條基層退管組織的任務:
(一)貫徹落實黨和政府有關退管服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協助企業搞好養老保險和補充養老保險,保障退休職工的基本生活。
(二)組織退休職工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紀守法,維護社會穩定,關心下一代,保持工人階級本色。
(三)依法維護退休職工合法權益,努力為退休職工辦實事排憂解難。辦好退休職工互助補充保險的互助互濟會,做好退休職工中的孤寡和病殘老人幫助解困工作。
(四)組織退休職工參加力所能及的工作和社會公益活動,發展各種形式的老人事業,組織和倡導退休職工自己動手謀福利。
(五)開辟活動場所,組織各類適合老人特點的學習和文體等活動。第十一條各級退管會要切實加強對退休職工管理服務工作的領導,建立和健全退休職工和管理服務組織。第四章經費第十二條縣以上退管服務經費:
(一)政府撥款。
(二)有關部門撥款。
(三)退管會經辦的經濟實體和管理費收入。
(四)社會各界贊助。
(五)其他合法途徑的經費收入。第十三條企業退管服務經費和退休職工福利費,按閩政〔1982〕59號、閩退管會〔1994〕7號文件規定辦理。第十四條各級退休職工管理服務經費主要用於修建活動室,添置活動室的設備、文娛用品、訂閱報刊雜志,開展重大活動,組織慰問退休職工,以及退管辦的日常開支等。該經費實行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必須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和報表制度,認真做好年度預、決算,接受各級退休職工管理委員會監督。
❽ 西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內設機構
辦公室
主任:徐明
負責局機關政務、業務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承辦局黨組、局行政領導黨務、政務工作及活動事宜;負責工作制度建立、監督、檢查、落實;負責會議的組織、領導批示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秘、機要、政務公開、保密、檔案、計劃生育和接待聯絡等工作;負責宣傳、新聞發布、政務信息工作;負責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和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人大建議議案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
組織人事處
處長:王敬華
負責局系統人事管理規章制度的制定和貫徹落實工作;負責局系統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出國政審工作;負責局系統幹部職工考核、獎懲、任免、晉升、調配、辭職辭退、招聘、錄用、交流、掛職、福利、人事檔案管理、離退休審批等工作;負責局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負責局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承擔局黨組管理的領導班子考核和領導幹部的選拔任用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目標責任綜合考評工作以及局考評辦的日常統籌協調工作。
政策法規處
處長:王國興
組織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相關法規、規章草案;制定立法規劃和年度計劃;開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研究工作;承辦相關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備案及政策法規匯編工作;負責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機關依法行政工作;指導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察工作;負責市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的政策擬訂和市農村基層人才振興辦公室日常工作。
規劃發展處
副處長:高歌(主持工作)
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落實;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統計管理和綜合統計工作;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職工人員計劃的編制、下達和檢查指導工作;承擔有關科技項目和國際援助項目管理工作;承擔事業單位轉企改制中的人員安置、養老政策制定等相關工作;承擔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規劃及信息化建設。
就業促進處
處長:王曉傑
貫徹執行就業相關政策,擬訂全市勞動者平等就業、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跨地區有序流動政策,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就業規劃、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和規范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參與擬訂專項就業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組織實施就業援助和特殊群體就業工作;負責全市促進就業扶持政策的審核落實;負責國(境)外人員(不含專家)來市就業的管理工作。
人力資源市場處
處長:於紅
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人力資源市場的規劃、建立和監督、管理;負責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市場准入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職業中介機構;擬訂人員調配政策,承辦特殊需要人員的調配工作;負責事業單位人員(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除外)調配和市外人員調入工作;承擔市人力資源市場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職業能力建設處
處長:李桂新
擬訂城鄉勞動者職業能力建設基本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城鄉勞動者職業教育和職業培訓工作;負責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工作;組織實施勞動預備制度;擬訂全市技工學校、職業培訓機構的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負責並組織對申請設立職業培訓機構、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的資格審核、年審和審批事項變更,核發《辦學許可證》和《職業技能鑒定許可證》;規范和指導技工學校、職業培訓機構、師資隊伍和教材建設;執行職業技能鑒定政策,完善職業技能資格制度;執行職業分類、職業技能標准和行業標准並組織實施。
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
處長:趙俊榮
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職稱改革工作;擬訂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培養規劃;負責專家政策的落實工作;負責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執業資格考試、考核和評審工作,核發各類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和執業資格證書;負責各級各類專家的培養、選拔、推薦和管理工作;負責博士後有關管理工作。負責提高專家待遇的審批工作;組織全市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指導管理各系列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工作。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處長:佟曉霞
負責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擬訂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方案的核准備案;負責事業單位各類人員聘用管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新增人員的崗位核准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的制訂和實施指導工作。負責全市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考核、獎懲、培訓和解聘辭聘工作。
農民工工作處
處長:司軍
貫徹落實農民工工作相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綜合性政策和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協調處理涉及農民工的有關工作,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負責農民工工作信息建設;承擔市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勞動關系處
處長:惠民
落實勞動關系政策、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制度實施規范;落實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分配的宏觀管理政策,負責企業在崗職工工資調查和人工成本統計及勞動關系統計等工作;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和企業負責人工資收入分配;指導勞動標准制定工作;監督執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規范企業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及相關待遇;對企業實行特殊工時制度進行審批;對企業改制工作人員安置方案進行審核;參與市級企業勞動模範評定和其他先進評選工作的協調;負責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補助的審核,配合有有關部門做好退伍兵安置工作。
工資福利與離退休處
處長:楊定民
主要職責:落實有關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與離休退休的法規政策,擬定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退職人員的政治、生活待遇等綜合管理工作和政策性提前退休的審批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發揮作用的協調和指導工作;擬定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及其補充養老保險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落實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傷殘、死亡待遇政策和給付標准。會同有關部門負責離退休管理服務工作;負責退休幹部異地安置政策的落實工作。負責貫徹落實上級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技術等級考核工作的政策法規,並指導有關工作。負責全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基金管理工作。
養老保險處
處長:姚明軍
擬訂企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及其補充養老保險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政策和標准、基金管理辦法、基金預測預警制度;完善企業職工離退休政策,負責政策性提前退休的審批工作;擬訂企業死亡職工遺屬待遇和非因工傷殘職工待遇政策和給付標准;負責推進企業年金工作;擬定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政策、規劃及規定並指導實施,負責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中心工作。
失業保險處
處長:楊航莉
擬訂失業保險政策、基金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全市失業預警制度,擬訂預防、調節和控制較大規模失業、經濟結構調整中涉及職工安置權益保障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定失業保險基金征繳政策、待遇項目和給付標准;負責企業經濟性裁員的備案工作。
醫療保險處
處長:吳建東
擬訂醫療、生育保險政策、基金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擬訂定點醫療機構、葯店的醫療保險服務和生育保險服務管理、結算辦法及支付范圍;擬訂生育停工期間的津貼標准和市級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規范並組織實施;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定點醫療機構和零售葯店的資格認定和考核工作。
工傷保險處
處長:王軍
擬訂工傷保險政策、基金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落實工傷預防、認定和康復等政策;按照國家標准鑒定工傷傷殘等級;擬訂勞動能力鑒定機構管理辦法;指導全市工傷預防和工傷康復工作;擬訂工傷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葯店、康復機構、殘疾輔助器具安裝機構的資格標准;負責機關、企事業單位和職工的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和等級評定工作。
農村社會保險處
處長:喬秦生
擬訂農村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農村社會保險基金管理辦法;擬訂征地方案中有關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措施的審核辦法。
財務與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處
處長:李蜀榮
1、負責局機關財務工作,指導局屬單位財務監督和審計工作;
2、負責局機關社會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的繳納管理;
3、擬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4、編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資金(基金)和部門經費的預決算,並管理相關專項資金和經費。
5、擬訂全市社會保險基金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監督制度;
6、依法監督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征繳、支付、管理和運營,並組織查處重大案件;
7、對社保基金運行狀況進行分析和風險評估;
8、擬訂社會保險內部控制制度、審計規劃和信息披露制度,並組織實施;
9、承辦西安市社會保障監督委員會辦公室日常事務。
調解仲裁管理處(信訪工作處)
處長:金錫林
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的實施規范,指導勞動、人事爭議預防和調解工作;審查受理勞動、人事仲裁案件;負責全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員的資格考試認定、日常管理和培訓工作;進行人事合同鑒證;承擔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勞動、人事信訪工作;負責協調處理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范圍的突發性群體上訪事件;制定局系統信訪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
離退休人員服務處
處長:樊發利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指導局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機關黨委
專職副書記:韓雅娟
負責局機關黨建工作及局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局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和群團工作。
監察室
主任:蔡毅
協助局黨組負責局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組織協調落實局系統效能建設、政風行風建設和機關作風建設。
❾ 廣州市海珠區退休職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怎麼樣
廣州市海珠區退休職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注冊地址位於廣州市海珠區細崗路7號二樓。
廣州市海珠區退休職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12440105G340043481,企業法人雲珊,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廣州市海珠區退休職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經營范圍是:制定區退休職工管理工作計劃並檢查監督落實;審核辦理企業退休、退養人員社會化管理手續,協調退休職工養老、醫療和社會失業辦理退休的後續手續;負責特殊人員、非本市退休自下而上信息及工傷復發、住院等申報管理工作;指導、協調街道退管機構開展企業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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❿ 黨建工作包含哪些內容
黨建工作包含哪些內容?
黨建工作的主要內容有那些黨建工作包括哪些內容
首先,社區黨建中,加強領導班子建設是關鍵。中組部在1996年的10號文件中就已經明確規定,街道黨委和居民區黨支部是街道和居民區各種組織和各項工作的領導核心,要充分發揮好這兩個「領導核心」的作用,以適應各項改革的深入和城市管理重心下移的需要,必須先把領導班子建設好。現在,北京市各城區都已開始按照公開、***、平等、擇優的原則選拔街道、社區幹部,配強街道黨政一把手和居民區黨支部書記,並採取多種措施,加強教育培訓,提高他們的素質,改善領導班子結構,增強領導班子的活力。
第二,社區黨建是要建立起以街道黨工委為核心,居民區黨支部為基礎,社區全體黨員為主體,社區內各類基層組織共同參與的,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區域性黨建工作格局。
在活動內容上,以搞好社區建設和社區管理為中心,以地區性、群眾性、公益性、社會性工作為重點,以共同目標、共同利益、共同需求為紐帶,以為社區居民、社區單位服務為出發點和落腳點。
oh100/a/201108/9383
在組織領導上,是在街道黨工委的統一領導和組織下,建立社區內各單位黨組織參加的黨建工作協調委員會,並爭取在職黨員的積極支持與配合,使社區黨建深入到為群眾辦實事、化解社區各類矛盾和社區居民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各項具體工作和實踐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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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體制上,正確處理社區黨建與街道黨建的關系,使二者同步加強、互相促進。運用市場經濟機制,探索社區共建、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工作機制。
社區黨建與街道黨建有明顯的不同。社區黨建是街道黨建的拓展和延伸,在領導方式上,是從封閉的行政化管理模式向協調、指導、服務的方式轉變;在組織方式上,街道黨建主要是依託組織隸屬關系開展工作,上級黨組織領導下級黨組織,以條為主,條塊分割。而社區黨建工作是通過社區黨建工作協調委員會,把街道轄區內不同隸屬關系的黨組織和黨員組織起來,協調起來,形成條塊結合的網路化工作模式;在活動方式上,街道黨建工作主要是依靠自身管理的黨員,社區黨建工作則要求社區黨員,包括居民中的黨員、離退休人員中的黨員、流動人員中的黨員及居住在社區內的所有在職人員中的黨員都要在社區建設和管理中,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尤其是各級領導幹部都應以社區普通黨員的身份參與社區建設並帶頭發揮作用。
黨建工作開展主要內容包括哪些內容黨的建設包括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紀律建設等,具有鮮明的黨性和實踐性,指導黨在不同時代、不同情況下的工作與活動。
黨建工作包括哪些內容「黨的建設」這個范疇,包括廣義和狹義兩個層面的建設。狹義的黨的建設,主要指的是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設。廣義的黨的建設,包括狹義的黨的建設的全部內容,還包括黨的思想路線、政治路線、組織路線和黨的綱領的制定,包括黨在各個階段的中心任務的確立,等等。
黨建工作包括哪些內容黨的建設包括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紀律建設等,具有鮮明的黨性和實踐性,指導黨在不同時代、不同情況下的工作與活動。
黨建工作包括哪些?你好:
黨建工作的基本內容包括黨的自身建設和黨的領導兩個方面。黨的自身建設重點研究黨的建設的方針、目標、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先進性建設、執政能力建設以及黨的階級基礎和群眾基礎建設等。黨的領導重點研究黨的領導地位和作用、黨的領導職能、領導原則、領導方法等。
基層黨建工作包括哪些內容進基層黨建工作的總體要求和主要任務1.總體要求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拓寬領域、強化功能的要求,以保持黨的先進性為主題,以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基層黨組織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群眾根本利益新的方式和途徑,保持同人民群眾的密切聯系為核心,從明確工作職責、改進工作方式、加強自身建設、改善工作條件等方面推進創新,增強基層黨組織的影響力、凝聚力和戰鬥力,努力把全市基層黨組織建設成為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為實現「新北京、新奧運」戰略構想,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首善之區提供堅實的組織保證。2.主要任務――明確新階段基層黨組織的工作職責。把工作的重點放到凝聚群眾共同奮鬥上來,聯系群眾、宣傳群眾、組織群眾、服務群眾、團結群眾共同創造幸福生活。――改進基層黨組織的工作方式。適應基層經濟社會管理體制、治理模式的變化,規范黨組織與經濟、行政、自治組織的工作程序,健全黨組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機制,保證黨組織職能作用的有效發揮。――增強基層黨組織服務群眾的功能。健全群眾利益表達和利益協調機制,培育各類服務組織,拓寬新形勢下基層黨組織服務群眾、凝聚人心的途徑和方法。――加強基層黨組織自身建設。加強班子建設,推進黨內民主,健全黨內生活,建立使黨員「長期受教育,永葆先進性」的長效機制。――擴大黨的組織和工作的覆蓋面。加強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和城市新建小區的黨建工作。――改善基層黨組織工作條件。建立基層黨組織開展工作和活動的物質保障機制,保護發揮基層黨員幹部的積極性、創造性。新階段基層黨組織的工作職責1.把基層黨組織的工作重點放到凝聚群眾共同奮鬥上來堅持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政治核心地位不動搖,依照《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充分履行基層黨組織的職責任務。明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基層黨組織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利益新的結合點和著力點,通過聯系群眾、宣傳群眾、組織群眾、服務群眾,引導和激勵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創造性,團結和帶領人民群眾共同推進經濟社會發展,共同創造和諧幸福生活。2.鞏固發展黨員群眾團結奮斗的共同思想基礎堅持用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武裝黨員,教育群眾。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建設體現社會主義先進文化要求,傳承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符合本行業、本單位實際的組織文化和道德規范。3.動員組織黨員群眾推進經濟社會發展堅持用科學發展觀統領社會基層組織各項事業的發展。確定符合群眾共同利益的發展目標和思路,推動經濟、文化、行政、社會等各項管理體制改革,營造有利於激發勞動、知識、技術和資本等生產要素創造活力的發展環境,維護社會穩定和社會和諧,提高幹部群眾的科技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使黨的先進性、黨組織的凝聚力和創造力成為團結帶領人民群眾建設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強大動力。4.領導支持人民群眾依法當家作主按照「加強黨的領導、支持人民群眾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相統一」的要求,切實加強黨組織對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領導,積極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完善城鄉居民自治制度,充分發揮居民代表會、村民代表會的職能作用,保證群眾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完善基層民主管理制度,發揮企業職代會、學校教代會等組織的作用。健全黨務、政務、廠務、村務、居務公開等制度,採取公示、述職、聽證、評議等形式,組織群眾參與和監督社會基層組織的工作和事務。5.把服務群眾作為基本任務和開展工作的切入......
黨建材料,包括哪些內容黨建工作資料分類為:
一、制度類:
(一)工作站制度:
1、支部(總支、黨委)機構設置、職責及議事規則
2、黨的聯系制度
3、服務制度
4、群眾組織建設:志願者隊伍建設,工青婦組織建設;
5、指導員、聯絡人管理規定
(二)黨組織基本制度:
「三會一課」制度,革命傳統教育、警示教育制度,民主評議黨員制度,民主生活會制度,組織生活會制度,黨務公開制度,黨內送溫暖制度,愛心扶貧助困制度,黨費收繳管理制度,黨組織活動情況報告制度,設立黨員示範崗、黨員責任區、黨員為民服務日制度,「五好五帶頭」等;
(三)黨員基本制度:
黨員活動制度,黨員行為規范,黨員教育培訓制度,黨員教育規范,黨員的權利與義務,黨員服務日制度,黨員聯系群眾制度,黨員目標管理制度,黨員監督制度,流動黨員管理制度,黨員談話誡勉制度;
(四)非工企業黨建工作制度:
非公企業支持黨組織開展工作制度,非公企業黨建工作標准,非公企業黨組織工作職責,非公企業黨組織思想政治工作職責。
二、中國共產黨黨章及相關規定:
《中國共產黨黨章》《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的規定》《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等。
三、計劃及工作記錄類:
(一)年度工作計劃
(二)工作記錄:
1、黨建工作登記冊;
2、黨員活動登記冊;
3、為群眾解決問題登記冊;
4、群眾來訪紀錄
5、走訪記錄;
6、企業及黨員意見、建議,黨建工作問卷調查;
7、黨的活動滿意度調查;
8、黨員心得體會;
四、理論探索、經驗交流類:
(一)主題活動:
如:科學發展觀;創先爭優;黨員作風建設;等
(二)非公黨建理論研討;
(三)非公黨建經驗交流;
(四)黨建工作信息;
五、台帳類:
1、企業與員工登記冊;
2、黨組織及黨員登記冊;
六、文件類:
1、中央關於社會領域黨建的有關決定;
2、省、市相關文件;
3、街道相關文件;
4、企業或單位黨建工作細則:黨費收繳規定,發展黨員工作程序,黨建經費管理使用規定,生活困難黨員幫扶救助管理辦法,等。
基層黨建工作包括哪些內容選擇了大學生村官這條路,你就與農村基層黨建工作結下了深厚的緣分。作為一名奮斗在基層一線的大學生村幹部,我們應該如何思考基層黨建工作包括哪些內容、怎樣才可以讓黨建工作不流於形式?我認為大學生村官應該做好如下四個步驟:
一、入門培訓,開啟「基層黨建」工作大門。知識就像一間屋子,如果想拿到房間裡面的東西,首先就要打開房間的門。大學生村官上任前都有一個星期的崗前培訓,「三會一課」、「遠程教育」、「全程代理制度」、「三項制度」等內容都會涉及到。當然,任職後當地要組織一次集中觀摩,讓大學生村官們了解農村基層黨建工作的重點和要求,讓大學生們對黨建工作有一個新的認識,為大學生村官開啟一扇快速進入黨建工作角色的通道。
二、學習實踐,延續「基層黨建」工作的做法。大部分大學生村官剛剛離開學校,社會工作經驗不足。要管理好一個村的黨建工作存在一定的阻力,所以學習實踐是最好、最快的成長方法。大學生有著豐厚的文化知識,但面對村上工作有時候會無能為力、束手無策。大學生村官應該一步一個腳印的向村書記、村主任學習,加上自己在村黨建工作上的實踐,這樣就延續了大學生村官和基層黨建工作的緣分,讓大學生村官更近一步了解黨建工作。
「四步驟」做好基層黨建
選擇了大學生村官這條路,你就與農村基層黨建工作結下了深厚的緣分。作為一名奮斗在基層一線的大學生村幹部,我們應該如何思考基層黨建工作包括哪些內容、怎樣才可以讓黨建工作不流於形式?我認為大學生村官應該做好如下四個步驟:
一、入門培訓,開啟「基層黨建」工作大門。知識就像一間屋子,如果想拿到房間裡面的東西,首先就要打開房間的門。大學生村官上任前都有一個星期的崗前培訓,「三會一課」、「遠程教育」、「全程代理制度」、「三項制度」等內容都會涉及到。當然,任職後當地要組織一次集中觀摩,讓大學生村官們了解農村基層黨建工作的重點和要求,讓大學生們對黨建工作有一個新的認識,為大學生村官開啟一扇快速進入黨建工作角色的通道。
二、學習實踐,延續「基層黨建」工作的做法。大部分大學生村官剛剛離開學校,社會工作經驗不足。要管理好一個村的黨建工作存在一定的阻力,所以學習實踐是最好、最快的成長方法。大學生有著豐厚的文化知識,但面對村上工作有時候會無能為力、束手無策。大學生村官應該一步一個腳印的向村書記、村主任學習,加上自己在村黨建工作上的實踐,這樣就延續了大學生村官和基層黨建工作的緣分,讓大學生村官更近一步了解黨建工作。
三、認真細致,保證「基層黨建」工作開展順利。黨建工作材料復雜,稍有一點不仔細,可能就會出錯,讓村民瞧不起你。在黨建工作過程中,強調以人為本、科學規劃、統籌兼顧、分步實施、突出重點、注重效率的原則。農村人際關系千頭萬緒、利益糾葛復雜,新來恭年輕村官在短期內難以真正被村民所接納。所以大學生村官應該認真細致,讓自己所做的工作能夠讓村民信服。例如,黨建工作中的全程代理制度,這是一套鄉、村、組三級服務代理體系,實現「兩零」服務(「零距離」服務、「零費用」服務業),切實解決群眾難辦事、辦事難的問題。同時,大學生村官在此項工作中要以一切為了群眾、為了一切群眾、為了群眾的一切為准繩,認認真真為村民做好每一件事。相信大學生村官的認真細致和熱心會感動群眾,讓大學生村官的基層黨建工作開展順利。
四、深入研究,升華與「基層黨建」工作的緣分。在基層黨建工作中,大學生村官應該經常多走走、多想想、多發現問題。國家、重慶市、各區縣領導都十分重視大學生村官,大學生村官應該經常思考問題、去嘗試著解決問題,不要辜負全社會對大學生......
基層黨建工作包括哪些內容黨建日常管理,主要包括建立健全黨的組織機構,定期過好組織生活,落實民主生活制度,做好黨員發展工作,評選表彰先進,通過黨建目標進行管理,黨費收繳及黨籍管理,組織關系接轉等等,具體到每個項目又包括若干項內容。至於到每個基層黨支部,你們的上級黨組織會根據單位的特點和實際制定出具體的要求和規范。為此,作為基層黨組織負責人應當按照自己上級黨組織的要求認真完成好黨建日常管理工作。
行政事業單位黨建工作主要有哪些方面1、把握事業單位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服務性強的特點,充分認識加強事業單位黨建工作,是服務人民群眾、維護社會有序穩定,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現實需要.大部分事業單位的工作都是圍繞為民服務來開展的,如生老病死、婚喪嫁娶、上學就業、住房行路,這些工作看似瑣碎,但實際上都關系著民生大計.長期以來,事業單位一直是促進社會發展和解決民生問題的中堅力量,是聯系政府和人民群眾的橋梁與紐帶,在服務人民群眾、維護社會穩定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是政府與群眾之間的緩沖帶,是潤滑劑,也是安全閥.但是,近幾年來,在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大好形勢下,我區在各項社會事業發展取得顯著成效的同時,也出現了一些與科學發展觀要求不相符合的現象,比如教育、衛生、文化、就業、保障等方面的問題已成為當前老百姓關注的焦點,要求我們各事業單位必須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與和諧穩定的關系,確保我們的工作更符合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更好地體現以人為本的思想.因此,作為事業單位黨組織,必須緊緊抓住黨建工作這一「龍頭」不放鬆,按照「建一流班子、帶一流隊伍、創一流業績、樹一流形象」的工作要求,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努力提高事業單位工作質量和服務水平,最大限度的維護好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加快推進寶山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作出積極貢獻.
2、把握事業單位人才集聚、專業性強的特點,充分認識加強事業單位黨建工作,是凝聚各類人才,加快推進各項社會事業發展的有效抓手.今年5月,市第九次黨代會明確提出了加快推進「四個率先」、加快建設「四個中心」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的奮斗目標.今年,區第五次黨代會明確提出了又好又快地建設「經濟實力更強,城鄉環境更美,人民生活更好,社會更加和諧」的現代化濱江新區的目標任務.要實現這些目標,人才是關鍵.大家都知道,事業單位是人才匯聚之地,集聚了大量的各類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水平比較高,工作能力比較強,可以說是「藏龍卧虎」,如果我們把這些優秀人才集聚到當前正在推進的各項事業之中,充分發揮他們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就一定能夠實現這些宏偉的目標.因此,作為事業單位黨組織,一定要堅持黨管人才原則,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觀念,通過加強事業單位黨建工作,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思想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努力促進人才健康成長,充分發揮人才作用.做到用事業造就人才、用環境凝聚人才、用機制激勵人才,積極營造鼓勵人才幹事業、支持人才幹成事業、幫助人才幹好事業的良好氛圍,為加快推進寶山現代化濱江新區建設,奮力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提供堅強的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持.
3、把握事業單位人員素質高、自我發展意識比較強的特點,充分認識加強事業單位黨建工作,是營造和諧工作環境,切實增強事業單位活力的重要保證.事業單位大多是知識分子相對集中的地方,黨員幹部群眾的整體素質比較高,追求自我發展,思想比較活躍,對新生事物容易接納,對傳統敢於提出挑戰.因此,事業單位黨組織必須切實把握事業單位人員素質高、民主意識強的特點,真正重視、真情關懷、真心愛護事業單位黨員幹部群眾,積極營造和諧民主的工作環境,最大限度地保護和調動他們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鼓勵和引導黨員在完成自己本職工作的同時,積極為單位各項工作的推進獻計獻策,參與單位重大問題的決策,切實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為黨員體現自身的價值、促進自我發展和提高提供有效的保證.同時,通過搭建真誠和諧的交流合作平台,開展各種行之有效的活動,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帶動事業單位廣大幹部群眾為實現單位的各項奮斗目標而努力工作,努力創建心往一處想、勁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