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17年企業事業退休工資並軌方案
2017年企業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是否還會上漲工資,一般是要等2017年3月上旬舉行的全國人大會議上才會統一公布的。
⑵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並軌何時開始個人交保險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並軌,從2014年10月開始個人交保險
2015年1月14日,國務院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決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同時決定,統一提高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再次提高全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准。養老金並軌正式啟動,這意味著近4000萬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養老將告別「免繳費」時代。
改變
人手發放一張社保卡
此次國務院明確養老金「並軌」在全國范圍同步實施,機關與事業單位同步改革,這意味著全國所有按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也就是通常所說的「體制內人員」,總數近4000萬的龐大群體都將啟動改革。
長期以來,這部分人及其單位不繳納養老保險,退休後養老吃的是「財政飯」。而改革將改變這一局面:今後這些人群將參照企業等城鎮從業人員繳納養老金,並將發放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卡,從單位養老轉向社會化養老。
繳費
職業年金個人需繳工資4%
改革後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後領取: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職業年金
計算:
每月工資5000,得繳600
公務員小明除去津貼、補貼等,每個月繳費工資是5000元,改革前單位和個人都不用繳費,小明退休後照樣有養老金。改革後,小明每月要繳納養老保險400元。
職業年金方面,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4%繳費。這樣,小明又要繳200元,加上基本養老保險的400元,一共繳600元,這筆錢是從小明的月收入中扣除的,將進入小明的養老金個人賬戶。連同單位繳費部分,退休後按月發放。
領取
2014年10月1日是關鍵點
改革自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因此10月1日成為領取養老金的關鍵點。
10月1日前已退休的
繼續按照國家規定的原待遇標准發放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10月1日後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
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和職業年金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本人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
10月1日前參加工作、10月1日後退休、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
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指導實施。
10月1日後退休、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
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處理和基本養老金計發比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執行。也就是說,可以選擇按規定補繳一些錢,然後享受養老金;或者直接轉入一種養老保險體系,拿比較低的養老金。
注意:還有過渡性養老金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相關負責人說,「逐步過渡」政策主要是兩條:一是他們在改革前的沒有實行個人繳費的工作年限確定為「視同繳費年限」,將來退休時在發給基本養老金的同時,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等因素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二是設定一定期限的過渡期,在過渡期內實行養老待遇的新老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這樣,基本可以保證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待遇
退休領多少錢與職稱無關
一直以來,一些機關和事業單位往往存在退休前突擊提升職級、職稱的情況。隨著改革推進,這種情況可能有所改變。
這是因為,改革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金按照職工退休最後一個月工資一起發,並隨著機關事業單位工資調整進行調整。而改革後,將按照本人歷年繳費多少、繳費期長短來計算養老金標准。這意味著,小明即使退休前沒有被提拔,但由於他的繳費年限長,也可能比他的上司領的退休金要多。這也是一個重大變革,有利於避免相互攀比,逐步建立起兼顧各類人員的養老保障待遇調整機制。
此外,改革前機關事業單位必須實行全國統一工資制度,由於工資結構不同,機關事業單位按照基本工資配發的退休金與企業人員的基本養老金水平相當,但是加上按照機關津補貼和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發的退休生活補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金就高於企業基本養老金。如今,這一因素不復存在。
更關鍵的是,同樣年齡退休的,計發月數相同,所以繳費越多,待遇水平越高;而同樣個人賬戶積累的,退休越晚,計發月數越少,即除數越小,因而待遇水平越高—這就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意思。
這些改革要點也不可忽略—
個人賬戶:
個人賬戶儲存額只用於工作人員養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免徵利息稅。
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離休人員:
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離休費,並調整相關待遇。
關系轉移:
參保人員在同一統籌范圍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之間流動,只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基金。
參保人員跨統籌范圍流動或在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在轉移養老保險關系的同時,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隨同轉移,並以本人改革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基金,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基金。
轉移後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個人賬戶儲存額累計計算。
籌資機制:
各級社會保險征繳機構應切實加強基金征繳,做到應收盡收。各級政府應積極調整和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社會保障資金投入,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同時為建立職業年金制度提供相應的經費保障。
解讀
職業年金是否強制實施不好說
對於《決定》的印發,吉林財經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教授蔡向東表示,改革後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繳費模式與企業基本養老保險是一樣的。其中的區別,主要體現職業年金上。《決定》中明確,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應當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蔡向東認為,「應當」在這里還不能理解為「必須」性的「強制」。因此,職業年金是否能強制實施,實施的具體辦法等還得看之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以及財政部如何制定。
蔡向東說,實際上,當前企業職工除了強制實施的基本社會養老保險外,也還有企業年金制度,只不過該制度對企業來說不是強制實施的,而是企業根據本身的經濟效益和人才發展戰略來決定是否實施以及實施的規模。2012年末全國有5.47萬家企業建立了企業年金。根據國家工商總局網站消息,截至2013年3月底,我國實有企業1374.88萬家,這說明建立企業年金的企業佔全部企業的比例還不到0.4%。
⑶ 企業和事業單位並軌後怎麼退休養老金差距越來越大了
本來事業退休金比企業大,事業退休金並軌不是和企業拿一樣多,並軌是過去有事業不要交社保的,並軌後自己也要交社很金,是這樣並軌,我們這里事業單位退休金要比企業退休的大1一2倍,,事業退休金都在6幹上下每月(江蘇南部)
⑷ 2017年企業與機關事業退休人員能真正的並軌,工資待遇能一事同人嗎
企業和機關事業退休人員工資差距拉平恐怕是很難做到的一件事。目前退專休工資差距越拉越屬大,不但企事業之間有差距,企業內部退休早的和剛退休之間的差距也在拉大。這些矛盾曰趨突出也是不穩定的主要因素!可是直到如今國家並沒有強有力的措施去縮小差距。似乎今年企事業在一起增加退休金,把差距拉得更大了。這樣的惡性循環何時了?尤其是企業退休早的老人們,在建國初期的經濟建設中都是立了汗馬功勞的,啥苦都吃了,啥罪都受了,可他們的工資是最低的。這公平嗎?合理嗎?這些問題國家理應考慮解決!那怕是基本公平相對合理呢?
⑸ 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退休金何時實施真正並軌
想退休金並軌,企業退休金與機關事業單位一樣?不會的,永遠也不會,只要不是此消彼長這個差距永遠存在。
首先在職時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就比企業高許多,按實際收入投保就與企業拉開距離了,同等參加工作時間,同一年退休,同樣的退休金計算方式,機關事業單位就比企業高許多許多,這樣你不能說沒有並軌吧,都繳費,一樣的計算辦法你還怎樣攀比。
⑹ 企業事業退休人員並軌養老金什麼時間能拉平
不知道你說的拉平是什麼意思,因為退休養老金的多少,是根據繳費年限,繳費基數,個人賬戶,社會平均工資計算的,即使企業內部,現在領取的都有很大差距,和事業相比,領取養老金的平均水平差距更大,現在並軌之後,只能從計算退休養老金的辦法,政策上是一致的,並不是養老金領取是一樣的,是永遠拉不平的。從2014年10月開始並軌,過渡期為十年,十年過後,完全和企業一樣的計算辦法。
⑺ 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何時跟公務員並軌
國家規定企業職工到達退休年齡就可以領取退休金
⑻ 退休工資雙軌制,何時並軌
去年國家已經出台了並軌文件,實行企業與機關事業的工資單軌制,從此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開始像企業一樣交納五險一金!
⑼ 事業單位中人有企業經歷,並軌後養老金如何計算
機關事業單位的中人,現在實行的是過渡期辦法,採用新老退休辦法結合,逐步過渡到按照養老保險計算退休金,早已經實行了,能領取多少。
根據本人2014年9月底之前的工資職務工齡等計算,2014年10月之後按照繳納養老保險計算,也就是相結合的辦法,每個人是不一樣的,過渡辦法不會減少領取的退休金,更不會夭折。
(9)企業事業退休何時並軌擴展閱讀:
差異原因:
計發基礎不同造成的差異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計發基礎是退休前的職務工資加級別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計發基礎是退休前崗位工資加薪級工資;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後的退休費計發基礎是退休前崗位工資加技術等級工資。
計發比例則按照工作年限的不同而有所區別,工作年限越長的人退休金替代率越高。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由此可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最低退休金替代率都有8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