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企業辦理退休時一次性發放哪些錢款和項目
企業辦理退休時一次性發放養老金、醫療保險金,還有公積金。
退休金是企業或事業單位職工或工作人員退休後一次或分次支付給職工的服務酬勞的一部分。企業制訂的退休辦法,應有利於提高職工的勞動積極性,使其老有所依,對社會的安定和提高企業效益均有益處。退休金演算法具體情況可直接咨詢當地養老保險經辦機構。
需要注意的是:退休在不同的地方及職業有不同的指定年齡或年資,超過此年歲的職員,被視作想再繼續工作也不合適,所以可以自行選擇要不要繼續工作,此時僱主必須給予一筆大額金錢作為勞工勞苦一生的獎勵,並以此作為不工作後的養老生活費和醫療費來源。
(1)山西職工退休一次性獎勵擴展閱讀:
【《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第一條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㈡ 山西企業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是什麼標准
關於調整企業離休人員和符合
勞人險[1983]3號文件的退休老工人
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準的通知回
晉勞社廳發答[2007]57號
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直各委、辦、廳、局,各中央駐晉單位:
根據省民政廳、人事廳、財政廳《關於轉發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的通知》(晉民字[2007]76號)精神,決定從2004年10月1日起,對企業離休人員和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並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退休老工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的一次性撫恤金標准進行調整。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一次性撫恤金標准為死者生前20個月的本人基本離退休費。本人基本離退休費包括執行晉勞險字[1997]250號文件套算的離休人員的職務、級別、基礎和工齡工資或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的退休老工人的崗位、技術等級工資和按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獎金,以及以後按國家有關規定增加的基本離退休費。
二、此次調整一次性撫恤金標准所需費用,凡參加養老保險費用社會統籌的,從統籌基金中解決;未參加社會統籌的,由企業按原資金渠道解決。
㈢ 山西省事業單位2019退休後一次性獨生子女獎勵標準是多少
如果你是在2015年12月31日前已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且在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內情況下不再生育子容女的,應該可以你所說的這一政策。
根據2016年1月20日山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於修改《山西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或者依法只收養一個子女的夫妻,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享受下列獎勵和優待:(三)退休時所在單位可以按照其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收入的30%給予一次性獎勵。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㈣ 山西省離休幹部一次性撫恤金是如何規定的
離退休人員為本人基本離退休費,即本人離退休時計發的基本離退休費和本人離退休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離退休費之和;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金
㈤ 山西省退休職工獨生子女補貼標准
法律分析: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只要養老保險交夠15年,就可以辦理正式退休手續,領取養老金,同時也一同辦理獨生子女補貼手續。可以先到退休單位,領取獨生子女補貼發放表格,填好相關信息,帶上填寫好的表格、獨生子女證就可以領取。
法律依據:《山西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八條 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夫妻符合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但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且子女滿10周歲的,由人民政府給予1000元至3000元的一次性獎勵金;夫妻雙方均為農業人口的,由人民政府給予不低於5000元的一次性獎勵金。
㈥ 太原市退休人對獲得省級以上榮譽人員工資待遇規定
摘要 您好,親.您所問的企業職工獲得過省級以上榮譽者退休後在正常工資之外是否還有其它待遇 為您提供答案如下:
㈦ 山西省獨生子女補貼退休相關政策
退休時由夫婦所在單位分別給予不低於5000元的一次性獎勵。具體情況如下:
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到獨生子女10周歲,按月各發給夫妻雙方不低於10元的獎勵費;從獨生子女11歲起,城市按月各發給夫妻雙方不低於15元的獎勵費,農村一次性獎勵1000-3000元;符合《條例》規定可以生育第二個子女,但自願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且獨生子女滿10周歲的,由縣(市、區)人民政府一次性獎勵3000-5000元,退休時由所在單位給予不低於5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2007年7月,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會作了《山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執行情況的報告。之後,根據省人大常委會意見,省政府實施了徹底整改,制度、政策紛紛出台。其中要求,各級各部門和基層組織要落實《山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由所在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的規定;對夫妻雙方及子女都是農業戶口並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在報考本縣(市、區)高中學校和職高錄取時,給予10分的加分優待;集體收益人均分配的,獨生子女和雙女絕育戶增加一人份的份額,以戶計發的要高出戶均標准20%以上額度。
另外,農村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從10元增加到50元,獎勵時限延長到從領證開始至60周歲;提高雙女絕育戶、退二孩指標獎勵標准,退二孩指標一次性給予不少於5000元的獎勵金;獨生子女傷殘或死亡的,除給予一次性補助外,增加父母扶助金,即其父母不再生育時,從50周歲起每人每月發給不低於100元的扶助金;非農業人口已經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父母,獎勵金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50元。
同時,建立計劃生育家庭社會公益救助制度,建立計劃生育關愛基金,解決部分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的生產和生活困難,特別是對獨生子女傷殘和大病醫療給予特殊資助。
制定14項配套措施
省人口計生委還提出了14項配套措施,具體包括關於財政投入逐年增加的具體辦法、關於城市獨生子女家庭獎勵扶助的具體辦法、關於施行計生家庭社會公益救助的辦法、關於城市社區計生專職人員聘用管理辦法、關於在實施城鄉低保中優先優惠計生家庭的辦法、關於加強避孕葯具市場監管的辦法、關於落實城鄉部分計生家庭保險保障待遇的辦法、山西人口獎評選表彰辦法等
㈧ 退休時一次性領哪些錢
退休時可以在單位一次性領取退休補貼,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㈨ 山西退休獨生子女費一次性扣除交不交企業所得稅
企業退休職工獨生子女補貼不需要繳納稅費。其是對獨生子女父母的獎勵性補貼。較早時是提升工資的百分之五,隨按月工資發放,後又是_付退休上年的社平工資的百分之三十,一次性發放。青島一直沿用著一次性發放。這種方式山東省一直都在實行。各地發放也沒有統一標准。
㈩ 山西企退人員補助260元細則
為支持各市做好山西省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工作,省財政廳、省國資委決定,對街道和社區接收省屬國企退休人員給予補助,標准為每人260元。市縣屬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支持政策由各市縣明確。
各市(體制型省直管縣)財政部門將中央企業、原中央下放企業、省屬企業和市縣屬企業退休人員由街道和社區實行社會化管理的管理服務經費納入本級預算管理。中央、省級財政對各市接收中央和省屬國有企業退休人員並實行社會化管理的管理服務費用給予適當補助。
省級財政補助金額,按照各市接收並實行社會化管理的省屬企業退休人員數量、補助標准等因素計算。其中,接收的省屬企業退休人員數量為,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間各市街道和社區實際接收的退休人員數量;補助標准為每人260元。各市接收省屬企業退休人員並實行社會化管理的認定標准為:人事檔案移交地方管理;黨員的黨組織關系轉地方管理;管理服務由各市縣政府提供。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