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工勤退休年齡最新規定2020
男職工:60周歲女職工:幹部55周歲、工勤人員50周歲女高級工屬於女工勤人員應50周歲退休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
具體退休規定:
1、機關工勤人員退休年齡最新規定是男性60周歲,女幹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對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2、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累計工齡滿十年的;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累計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3、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經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女職工年滿45周歲,繳費年限滿15年。地廳級及以上級別女幹部退休時間以任免機關批准時間為准。黨政機關和人民團體中的正、副縣處級及相應職務層次的女幹部,事業單位中聘任在管理崗位的相當於正、副縣處級的女幹部和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年滿60周歲退休。如本人申請,經組織同意,可以在年滿55周歲時自願退休。其他女幹部年滿55周歲退休。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⑵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退休處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工作人員)的退休,按照本辦法處理。第二條工作人員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退休:
(一)男子年滿六十歲,女子年滿五十五歲,工作年限已滿十五年,加上參加工作以前主要依靠工資生活的勞動年限,男子共滿二十五年、女子共滿二十年的;
(二)男子年滿六十歲,女子年滿五十五歲,工作年限已滿十五年的;
(三)工作年限已滿十年,因勞致疾喪失工作能力的;
(四)因公殘廢喪失工作能力的。第三條工作人員退休後,按照下列標准,逐月發給退休金:
(一)符合本辦法第二條(一)項條件的退休人員,工作華限滿五年、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退休時的標准工資加退休後居住地點的物價津貼,下同)的50%;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60%;
(二)符合本辦法第二條(二)項、(三)項或(四)項條件的退休人員,發給本人工資的70%;符合本辦法第二條(三)項或(四)項條件、工作年限在十五年以上的退休人員,發給本人工資的80%。
工作人員對革命有重大功績,或者在參加工作以前長期從事科學、技術、文化、教育等事業,並且對社會有特殊貢獻的,他的退休金經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委員會或者國務院批准,可以酌量提高。第四條工作人員退休時,工作年限的計算,按照「國務院關於處理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退職、退休時計算工作年限的暫行規定」辦理。第五條工作人員的退休,必須經過任免機關批准。
工作人員退休時,由各級人事工作部門辦理退休手續,填發「退休人員證明書」,並且同時通知他退休後居住地點的縣級人民委員會予以登記。第六條工作人員退休時,本人和他的家屬到他退休後居住地點的車船費、行李費、途中伙食補助費和旅館費,參照現行行政經費開支標准中有關的規定辦理。第七條工作人員退休後,他的退休金由他退休後居住地點的縣級人民委員會在優撫費項下發給,到他死亡時為止。第八條工作人員退休後死亡時,由他退休後居住地點的縣級人民委員會在優撫費項下,一次加發本人三個月的退休金,給他的家屬,作為喪葬補助費。第九條本辦法從1956年1月1日起實行。
⑶ 機關工勤人員退休年齡最新規定
1、退休是以工作崗位來核準的。退休前,你的工作崗位是什麼,就按什麼崗位的規定退休。在崗位聘用制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工勤人員如果通過聘用,在管理崗位或者專業技術崗位任職,其不再按工人身份退休,而是按崗位要求的幹部身份退休。
2、關於退休年齡的規定。按照勞動法和組織人事相關規定,男性不管是工人還是幹部,都執行的是60歲退休的政策。女性工人50歲退休,幹部和靈活就業人員55歲退休。因此,實行聘用制管理,對女性工人來講,退休年齡延遲5年,對於男性沒有影響。
3、關於提前退休的相關規定。原來許多地方性政策規定,男工齡滿30年、女工齡滿20年,距離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都可以申請提前退休。由於延遲退休相關政策的調研,提前退休已經基本停止。下崗職工和從事特殊工種的人員例外,下崗職工距退休年齡不滿5年,可以繼續享受地方相關優待政策。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特殊工種人員,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相關政策執行,以國家規定為主,結合地方性政策,靈活執行。
⑷ 工勤人員退休規定
法律分析:工勤人員退休規定,應按照以下情況決定: 1、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3、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由醫院證明,並經過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4、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八條 退休、退職工人本人,可以繼續享受公費醫療待遇。第九條 工人的退休費、退職生活費,企業單位,由企業行政支付;黨政機關、群眾團體和事業單位,由退休、退職工人居住地方的縣級民政部門另列預算支付。
⑸ 2022年退休政策是什麼
法律分析:1、國家公務員退休的條件《國家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應當退休。
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自願提出申請,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1)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
(2)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
(3)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2、事業單位管理人員(職員)、專業技術人員、工勤技能人員和機關工勤技能人員退休條件:
正常退休:
事業單位的管理人員(職員)、專業技術人員、工勤技能人員和機關工勤技能人員退休的政策條件仍執行"國發[1978]104號"文件的規定,其中:
管理人員(職員)、專業技術人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或連續工齡滿10年的可以退休。
工勤技能人員和機關工勤技能人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可以退休。
提前退休:
(1)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幹部和工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1979年3月自治區勞動局貫徹國發
從事井下、高溫和居住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山高原的工作人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9年的可以退休;從事有害健康和 居住在海拔4500米以上高山高原的工作人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8年的可以退休。
(2)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或連續工齡滿10年的:經由醫院診斷證明和機關、事業單位傷病殘鑒定中心鑒定確認完全喪失工作或勞動能力的。
(3)因公(工)致殘,經由醫院診斷證明和經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和勞動能力的。
註:因病退休的年齡條件:
事業工作人員提前退休退職各單位要求嚴格按《勞動能力喪失的疾病鑒定標准》執行,既: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執行,達不到上述病退年齡的,按退職處理。
不夠因病退休年齡或工齡條件的,因病完全喪失勞動(工作)能力的,因病退職不受年齡和工齡條件限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八十八條 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自願提出申請,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一)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
(二)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
(三)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⑹ 行政工勤人員退休新規
法律分析:行政工勤人員30年工齡可以退休。 工作滿30年,或者距離退休年齡不足5年,可以申請提前退休。行政部門的工勤人員和事業人員都可以參照執行,也可以通過個人申請,提前退休,部分地區還將工人提前退休工齡要求減少到25年。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⑺ 機關工勤人員工齡40年了,可以提前退休嗎
樓主你好,機關工勤人員工齡40年了,可以提前退休嗎?40年是一個不短的年齡了,當然按照正常情況下,一般人都很難達到40年的一個實際工齡。因為我們都知道男性是60歲退休,女性是50歲退休。作為女性來講,如果想擁有40年的工齡幾乎是不可能,因為這樣就意味著10歲就開始工作了,所以說這是不可能發生的一個事。
那麼只能是男性才會擁有40年以上的工齡,如果說自己擁有40年以上的工齡,那麼也就意味著自己至少需要在20歲之前就已經參加工作,那麼這樣的話在到達法定退休年齡60歲的時候,剛好能夠滿足40歲工齡的一個條件。既然自己已經有40年的工齡了,那麼就算你是18歲參加工作的,今年實際上已經58歲了,所以說沒有必要享受提前退休的待遇了,因為你再堅持兩年,對你來說更有意義!
因為這樣一來的話,累計繳費年限將會達到42年以上,那麼你的這個退休金待遇應該來講是比較高的一個水平,至少應該會高於平均退休金的標准,所以說自己能夠享受到一個更高的養老金待遇,奠定一個非常好的基礎。
第一、如果是女性,40年工齡還沒達到50歲的退休年齡,幾乎是不可能的, 除非是10歲以前就參加工作了,比如以前的體操隊、游泳隊、雜技團等藝術體工隊,這些單位有可能8/9歲以前就參加工作了。
第二、如果是男性,40年工齡還沒達到60歲退休年齡,也是極為少見的。 但是可以判斷,題主也應該很快達到退休年齡,可能還差3年,可能還差4年。在體制內的都知道,年齡越大工作越輕松,也沒有領導會為難即將要退休的老同志,除非他是不懂體制內行情。所以,題主大可以安心在單位,輕輕鬆鬆地繼續幹下去,沒有人會為難你,當然這個形勢下,基本的打卡上班下班還是要做到的,以免別人說閑話。
第三、繼續干幾年,實惠也是實打實的。 ①可以增加社保繳納年限,而且越臨近退休的人,聊嗎得社保基數越高。社保年限增加,退休工資就隨著增加。以筆者中部地級市為例,同樣是高級工,40年工齡比38年工齡,每月退休工資多120多元。②繼續上班,可以多領取幾年高工資,還是以我們中部地級市為例,高級工,在職工資為4450元,退休工資為4220元,二者相差230元。③若有可能,可以請求單位給予晉升技能等級,比如從高級工晉升為技師,不僅可以提升在職工資,還可以輻射增加退休待遇,何樂而不為呢。
機關工勤人員工齡40年了,可以提前退休嗎?對於機關工勤人員,不屬於公務員身份,這是不能按照工齡來享受提前退休待遇的。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個人觀點:
按照公務員法第九十三條的規定,公務員符合這三個條件的,本人自願提出申請,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提前退休。一是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二是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三是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符合這三個條件的是指國家公務員,不包括事業編制的工作人員或是機關的工勤人員。
作為機關工勤人員,辦理退休必須要遵循國發(1978)104號文件的規定精神,即男工人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符合特殊工種工作年限男工人55歲,女工人45歲。如果你在機關的工勤崗位上符合辦理特殊工種認定的工作崗位,特殊工種工作年限達到國家規定的工作年限,那麼不管你的工齡是多少年,只要繳費年限或是視同繳費年限達到了15年,男性年滿55周歲,女性年滿45周歲都可以提前辦理退休。
你已經40年工齡,到現在還沒有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說明你是男性,按照時間來推算你至少應該是54歲到58歲左右,因為過去最低參加工作的年齡為16周歲,54歲在機關也干不到幾年了,由於不屬於公務員身份,所以無法享受到公務員提前辦理退休的三個條件,而且我認為也沒有必要去辦理提前退休。機關工勤崗位的工作,不像企業職工那樣勞動強度大,也不可能進行特殊工種工作崗位的認定,加上工作穩定,收入穩定,不像民營企業職工那樣擔心會被裁員或是炒魷魚。
由於現在工勤人員是納入事業編進行管理,退休時除了要享受基本養老金以外,同樣也要享受職業年金待遇,提前退休的損失還是比較大的。假如你現在是54歲,由於養老金的計算是按照繳費基數、繳費年限、個人賬戶資金余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來綜合考慮的,你還可以繳納6年左右的五險一金和職業年金,要多領6年的在崗工資,多了6年的繳費年限,僅工資一項每年至少增加8到10萬左右,公積金一年接近10萬,退休後的養老金加上職業年金,至少每月必現在要增加1000元左右,所以不能提前辦理退休,無論從哪個方面來計算都是非常有利和劃算的。
綜上所述,機關工勤人員即使工齡達到了40年,按照國發(1978)104號文件的精神,只要還沒有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也是不能辦理提前退休的;按照公務員法規定的提前辦理退休的三個條件,由於機關工勤人員不屬於公務員,也是無法按照這三個條件申請提前辦理退休的。
首先明確一點,按照國務院78(104)號文件精神規定,工作人員退休以年齡為准,工齡多少不是退休標准。
機關工勤人員系工人身份的事業編,男性退休年齡為55歲(現在實行養老保險政策為60歲)。女性退休年齡為50歲。
能否提前退休的條件只有一個,那就是因病。需本人申請,有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證明,交單位按程序報批即可。
你啥時參加工作的?18歲參加工作,40年工齡,今年也58了,離退休也只有兩年,在機關這個年齡,也就是喝喝茶水,愛去不去,你提前退休咋?你是工勤人員,建議你還是到退休年齡吧,因為退休金是根據上年度的社評工資計算的,提前退休可能少領退休金。
是這樣的,目前關於提前退休的規定, 有這么幾類人是可以的,一類是從事特殊工種的人員,一類是完全喪失了勞動能力的人員,還有一類就是工齡滿30年的公務員。像你作為機關工勤人員,並不屬於公務員,也不屬於特殊工種等,那麼即便是工齡達到了40年,但是沒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也是無法提前退休的。
其實,像你的工齡40年,而還沒有達到退休年齡,那麼說明你參加工作的時間還是很早的,如果是女性的話,由於目前退休年齡為50歲,那麼你有40年的工齡,那麼你在八九歲的時候可能是文藝兵;而如果你是男性的話,目前的退休年齡為60歲,那麼你在20歲以前就參加了工作。
無論是哪種情形,即便是現在無法申請提前退休,但是距離退休的時間應該也比較近了,自己也就是晚一點退休,但是可以繼續繳納社保,到時領取到的養老金也會多一些。
@社保當家,感謝你的閱讀。
30年工齡退休!
(一)機關工勤人員滿40年工齡,不可以提前退休,國家沒有相關政策,滿40年了還有2年也差不多正常退休了,忍忍。
(二)機關工勤人員可以提前退休,但要符合條件即可辦理提前退休。什麼條件呢?一級傷殘可以辦提前退休。
(三)機關工勤人員在特殊崗位上的(特殊工種),基本上和企業特殊工種一樣申請提前退休,勞動局須有備案的特殊工種人員。
(四)40年工勤人員提前不能退休的,自己想辦法安排一次車禍,壓斷自己雙腿,殘疾鑒定完畢有證了,肯定能提前退休。
(五)請人夜裡在路上砍斷你雙手,殘疾了後殘疾鑒定完畢有證了,肯定能提前退休。
綜上所述,機關工勤人員滿60歲退休,沒有提前退休的政策,故不能辦理;用曲線救國思想動腦子肯定能提前退休,捨得一雙手、一雙腳,變成殘疾肯定能提前退休,滿足自己的願望,不妨一試看看到底能否提前退休。
距法定退休不滿5年,又有實際理由的可以退休。
為啥要提前退休呢?工勤人員退休工資少很多的,不合適啊!
⑻ 機關、事業工作人員退休的條件是什麼
機關、事業工作人員退休的條件是什麼?
以下是我給大家分享的有關國家機關、事業工作人員退休的條件標准,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國家公務員退休的條件
《國家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應當退休。
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自願提出申請,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1)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
(2)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
(3)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2、事業單位幹部、工人和機關工人退休條件:
正常退休:
事業單位的幹部、工人和機關的工人退休的政策條件仍執行"國發[1978]104號"文件的規定,其中:
---幹部: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或連續工齡滿10年的可以退休。
---工人: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 連續工齡滿10年的可以退休。
提前退休:
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有以下情況者可以提前退休:
(1)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幹部和工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1979年3月自治區勞動局貫徹國發[78]104號文件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中規定,從事井下、高溫和居住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山高原的工作人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9年的`可以退休;從事有害健康和居住在海拔4500米以上高山高原的工作人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8年的可以退休。
(2)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或連續工齡滿10年的:經由醫院診斷證明和機關、事業單位傷病殘鑒定中心鑒定確認完全喪失工作或勞動能力的。
(3)因公(工)致殘,經由醫院診斷證明和經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和勞動能力的。
註:因病退休的年齡條件:
按照新人福字[1996]178號文件精神,事業工作人員提前退休退職各單位要求嚴格按《勞動能力喪失的疾病鑒定標准》執行,同時要按照國務院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的病退年齡:既: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執行,達不到上述病退年齡的,按退職處理。
不夠因病退休年齡或工齡條件的,因病完全喪失勞動(工作)能力的,因病退職不受年齡和工齡條件限制。
二、幹部和工人不具備退休條件,經過醫院診斷證明和並經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人員能否辦理退休手續?
國發[1978]104號文件《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規定, 不具備退休條件,經過醫院診斷證明和機關、事業單位傷病殘鑒定中心鑒定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或勞動能力的幹部、工人,應當退職。
《國家公務員法》沒有公務員退職的形式,因此,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只適用於機關的工勤人員和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
工作人員因公致殘喪失勞動(工作)能力,不受年齡和工齡條件限制均可辦理退休手續,對他們不實行退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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