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河南退休人員取暖費發放標准2020
根據相關資料查詢顯示,河南退休取暖補貼費是每個冬季480元,從每年的11月15號供暖開始,到第二年的3月15號結束。
B. 取暖補貼發放標準是什麼2021
法律分析:2021年取暖費發放標准為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每人每個取暖期的取暖費標准由現行標准分別提高到省級1550元,廳級1100元,處級950元,科員以下每人每年700元。對於取暖費的補貼標准有著嚴格的發放范圍,分別是機關事業單位的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城市低保戶,農村低保戶以及農村五保戶,我建議你在生活中一定要了解相關知識,這樣才可以更好的幫助你解決問題,對於取暖費的繳納來說,如果是普通人的話,一定要及時進行繳納,這樣才可以度過一個溫暖的冬天。取暖費一般有兩種發放形式,即發取暖費和發放取暖物品。
1、對於發取暖費,取暖費包含在職工福利費中,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准予扣除。2008年及以後年度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應先沖減以前年度累計計提但尚未實際使用的職工福利費余額,不足部分按稅法規定扣除。2、對於發取暖用品,屬於勞保費的列支范圍,
法律依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八條 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勞動保護支出,准予扣除。有的企業可能二者同時發放,比如某企業對生產一線職工按每人100元/月的標准發放了取暖費,同時還在冬季為職工提供防寒服、木炭、電爐等勞動保護用品。對此類情況,以現金形式發放的取暖費屬於福利費支出,而為職工提供防寒服等防寒用品則屬於勞動保護方面的支出,雖然會計核算均在管理費用中列支,但稅前扣除適用不同的處理辦法,即取暖費在職工福利費中發放,取暖用品在職工勞動保護費中列支。
C. 取暖費補助發放標准2020
法律分析:每個地區都不一樣,也會根據年份的不同有所變化,比如寧夏市2007年發放取暖補助是986元,隨養老金一起發放。
法律依據:《寧夏回族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對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離退休人員發放2007年冬季取暖費補貼標準的通知》一、已參保離休人員及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退休老工人按照其2007年9月份領取的離退休費標准,隨十月份養老金一次性發放。
二、已參保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和六十年代精簡退職領取生活費人員),按照2006年度全區城鎮企業參保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水平確定,2007年度統一補貼標准為986元,隨10月份養老金一次性發放。
三、調整冬季取暖費增加的基金支出,已列入2007年度全區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預算(寧政辦發〔2007〕86號文件)中,從各市縣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D. 取暖補貼發放標准2021
取暖費發放標准2021年內容是什麼
一、發放范圍:機關、事業單位的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城市低保戶、農村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
二、取暖費標准
(一)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每人每個取暖期的取暖費標准由現行標准分別提高到:省級1550元,廳級1100元,處級950元,科級及以下800元。
(二)城市低保戶每人每個取暖期取暖費標准由現行標准提高到600元。
(三)農村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每戶每個取暖期取暖費標准由現行標准提高到200元。
三、資金來源
(一)機關和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在職人員及離退休人員取暖補貼由同級財政負擔;差額撥款事業單位由同級財政按現行補助水平予以補貼;自收自支事業單位自行解決。
(二)城市低保取暖補貼由省級財政和市縣財政按取暖費原分擔比例共同負擔。
(三)農村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取暖補貼由省級財政負擔。
四、企業的在職和離退休人員可參照機關事業單位補貼標准執行。增加的職工取暖補貼支出由所在企業負擔,可以列入企業生產成本。企業離退休人員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統籌基金中支付;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按原渠道解決。
供暖室溫不達標該如何維權
在供熱合同糾紛中,採暖業主勝訴率較低,原因就在於採暖業主舉證不足。在此類案件中,業主大多以室內溫度不達標為由而不交供暖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2條的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
採暖業主需舉證證明供熱單位所提供的供熱服務沒有達到相關標准。因此,這要求業主在供暖季中就要學會保留證據。對此建議在供暖期間業主如發現室內溫度不達標,應立即給供熱單位打電話,或者撥打政府相關主管部門的監督電話。由供熱單位或監管部門工作人員上門測量室溫,出具測量記錄,這是有力的證據。如果具備條件的話,可以考慮進行公證或由業主共同委託中立的專業鑒定機構進行測溫,這樣取得的證據證明力更強。
E. 取暖費補助發放標准2021
法律分析:一、發放范圍:機關、事業單位的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城市低保戶、農村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
二、取暖費標准
(一)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每人每個取暖期的取暖費標准由現行標准分別提高到:省級1550元,廳級1100元,處級950元,科級及以下800元。
(二)城市低保戶每人每個取暖期取暖費標准由現行標准提高到600元。
(三)農村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每戶每個取暖期取暖費標准由現行標准提高到200元。
法律依據:《中國科學院退休幹部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 離休幹部所需的各項經費(包括離休費、生活補貼、副食品價格補貼、冬季取暖補貼、福利費、探親路費、電話費、降溫費、建房費和按規定配備汽車等項費用)和退休幹部經費(包括退休費、生活補貼費等),由所在單位列入預算。事業單位在有關事業費項目下的「離休退休人員費用」列支業單位在營業外支出中列支。
F. 河南退休人員取暖費發放標准2021
河南退休人員取暖費發放標准2021是,退休職工取暖費480元,其中11月、明年3月每月60元,12月、1月、2月每月120元,隨工資逐月發放。
供熱費就是中國各城市尤其是指北方城市進入冬季後,居民向供熱部門交納的一定費用。是主要用來維持供熱所需的原材料、人員、房屋等一切的相關費用。
城市居民住宅供熱的使用面積包括套內供熱面積、用熱的陽檯面積及供熱的公共面積。其中,居民套戶內使用面積計算在利用坡屋頂內空間時,頂板下表面與樓面的凈高低於1.2米的空間不計算使用面積,凈高在1.2米至2.1米的空間按1比2計算使用面積,凈高超過2.1米的空間全部計入使用面積。
目前中國熱價原則上仍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價格由省區、市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或者經授權的市、縣人民政府制定。按照《城市供熱價格管理暫行辦法》,如果熱價不足以補償供熱成本致使熱力企業單位經營虧損的或燃料到廠價格變化超過百分之十的,企業可向政府主管部門提出調價建議。發改委的上述表態意味著,各地企業可根據煤價上漲幅度向相關部門提出調價方案。
北方地區陸續開始收取2014年的住宅供暖費。盡管近期煤價下調,但在呼和浩特等地,供暖費的單位價格還一樣。一些市民質疑,當年煤價上漲時,供暖部門以此為理由,上調了供暖費。
對此,供暖企業的回應是,煤價只佔供暖成本的一部分,煤價下降,只能部分降低供暖成本,雖然當前供暖成本與熱價嚴重倒掛的窘境能得到一定緩解,但倒掛問題並未完全解決。
法律依據
《城市供熱價格管理暫行辦法》
第六條 城市供熱價格分為熱力出廠價格、管網輸送價格和熱力銷售價格。熱力出廠價格是指熱源生產企業向熱力輸送企業銷售熱力的價格;管網輸送價格是指熱力輸送企業輸送熱力的價格;熱力銷售價格是指向終端用戶銷售熱力的價格。
G. 2021河南省取暖費補貼標准
2021河南省取暖費補貼標准如下:
1、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每人每個取暖期的取暖費標准由現行標准分別提高到:省級1550元,廳級1100元,處級950元,科級及以下800元;
2、城市低保戶每人每個取暖期取暖費標准由現行標准提高到600元;
3、農村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每戶每個取暖期取暖費標准由現行標准提高到200元。
取暖補貼不作為計發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撫恤金等死亡待遇的基數;發放取暖補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中支付;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合理制定供熱補貼標准。對市級財政供養的行政事業單位人員(含離、退休和老幹部遺孀)按級別進行補貼。補貼標准應綜合考慮到我市供熱平均價格、採暖期限、工資收入水平、地方財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總體補貼水平、各類人員的補貼標准和發放辦法。
法律依據
《城市供熱價格管理暫行辦法》
第六條 城市供熱價格分為熱力出廠價格、管網輸送價格和熱力銷售價格。熱力出廠價格是指熱源生產企業向熱力輸送企業銷售熱力的價格;管網輸送價格是指熱力輸送企業輸送熱力的價格;熱力銷售價格是指向終端用戶銷售熱力的價格。第十條 熱價的制定和調整應當遵循合理補償成本、促進節約用熱、堅持公平負擔的原則。第十八條 制定和調整居民供熱價格時,應當舉行聽證會聽取各方面意見,並採取對低收入居民熱價不提價或少提價,以及補貼等措施減少對低收入居民生活的影響。第二十五條 熱價不足以補償正常的供熱成本但又不能及時調整熱價的地區,省級人民政府和城市人民政府可以對熱力企業實行臨時性補貼。第二十六條 由房屋產權單位或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支付採暖費用的,應當按有關規定改為單位向職工直接發放補貼。
H. 退休人員取暖費發放標准
法律分析:1、2020年9月30日前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已辦理離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
2、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解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歷史遺留問題的意見》(寧政發〔2010〕10號)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領取待遇的人員;
3、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鼓勵被征地農民參加養老保險的意見》(寧政發〔2014〕49號)和《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調整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的通知》(寧政規發〔2020〕6號)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領取待遇的人員。
取暖費補貼發放標准:
1、已參保離休人員(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和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已完成移交地方管理的國有企業辦中小學退休教師,比照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發放標准發放,低於4193元的按4193元標准執行。
2、已參保退休、退職人員(含六十年代精簡退職領取生活費人員),按照2019年度全區企業參保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3443元確定,2010年以來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增加的人均750元取暖費補貼繼續保留,共計4193元。
3、解決歷史遺留和被征地農民參加職工養老保險領取待遇的人員,按照2019年度領取待遇人員月平均養老金1880元確定,2010年以來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增加的人均750元的取暖費補貼繼續保留,按參保退休、退職人員人均月養老金凈增額197元增加,共計2827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I. 單位取暖費發放標准2020
(一)已參保離休人員(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和按照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已完成移交地方管理的國有企業辦中小學退休教師,比照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標准發放,對低於參保退休人員取暖費標準的按3161元標准執行。其中:離休人員(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發放標准為基本離休費、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生活補貼;退休(退職)人員發放標准為基本退休(退職)費、艱苦邊遠地區津貼、生活補貼。
(二)已參保退休、退職人員(含六十年代精簡退職領取生活費人員),按照2014年度全區企業參保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2411元確定,2010年以來人民政府決定增加的人均750元的取暖費補貼繼續保留,共計3161元。
(三)對按照文件參加職工養老保險且一次性(躉)繳費後直接按月領取待遇人員(含按寧政發〔2014〕49號文件參保人員),按本條上述人員月平均養老金1205元和2014年度退休人員人均月養老金凈增額229元合計確定,2010年以來人民政府決定增加的人均750元的取暖費補貼繼續保留,共計2184元。
供暖用戶申請採暖價格補貼需要提供相關的材料包括:用戶需要提交夫妻雙方未享受單位採暖補貼的證明、房產證復印件、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夫妻一方未有工作單位的,有工作單位一方享受單位採暖補貼的證明,未有工作單位的一方提供居委會出具的未有工作單位的證明、房產證復印件、雙方身份證復印件
夫妻雙方均未有工作單位的,雙方提供居委出具的夫妻雙方未有工作單位的證明、房產證復印件、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夫妻離異或喪偶的,有工作單位的到所在單位出具未享受單位採暖補貼的證明並在配偶一欄註明情況,未有工作單位的提供居委出具的未有工作單位的證明並在配偶一欄中註明情況,同時提交房產證復印件、單方身份證復印件。
法律依據: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的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准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