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8年企業退休還漲工資嗎怎麼樣調整
2018年企業退休的退休金還是會漲的,漲的幅度是根據各地規定來具體實施的,以吉林為例,2018年吉林退休養老金每月增加了35元,按繳費年限或養老金掛鉤的調整,是根據繳費年限和養老金水平調整。
根據《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關於調整辦法和標准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35元。
(二)掛鉤調整
1、與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掛鉤。退休人員繳費年限25年以下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5元;繳費年限26年至30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2.5元;繳費年限31年至35年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3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一年,每月增加4.5元。上述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不足一年部分均按一年計算。按照「五七家屬工」政策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
2、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企業退休人員月增加額為2017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數額的1%;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增加額為2017年底本人月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數額的0.97%。
(1)濟南市企業退休職工怎麼漲工資擴展閱讀:
《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經國務院批准,從2019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8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左右確定。
三、調整辦法。繼續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基本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兼顧公平與激勵,合理確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部分比重。
2. 山東企業退休職工2018年漲工資什麼時間發放到位
方案還沒有公布,你就急著發放到位了,它已經是你的了,跑不了了。
全國除了上海2018調整退休金已經落地,其他省市退休金調整方案還在人社部、財政部上報審批中,耐心等待吧,到你看到你當地媒體報道2018山東調整方案時,距離到位就不遠了。
3. 2018年企業退休人員加工資是怎樣算
上海2018年加工資方案, 5月18日到帳
每人加60元
去年工資*0.021
2.0元x 工齡
男65以上,女60以上另加20元
供你參考
北京2018方案
每人每月普漲45元
目前,北京市養老金的平均水平為3770元/月,調整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將提高到每月近4000元。
據介紹,北京市2017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工作運行平穩,當年基金收入1945.4億元、支出1153.7億元、結餘791.7億元。此次調整後人均增長210元左右,與去年基本相當。這也是北京市第26次連續增加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
今年為退休人員增加養老金,採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相結合的方式。定額調整,就是首先給每個退休人員普惠式增加一定數額的退休費,每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都將增加45元。
同時,2018年繼續實行與繳費年限掛鉤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的辦法,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待遇偏低適當多加錢
北京將退休人員2017年年底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由高到低劃分三檔,5270元(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3770元(含)~5270元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3770元以下每人每月增加60元。
同時,如果退休人員按照每檔的標准發放後還低於下一檔調整後水平的,將進行差額補足。例如,養老金調整前處於「3770元(含)-5270元以下」檔位的,調整後低於3830(3770+60)元的,將補足到3830元。
4. 是企業退休人員,今年漲工資的方法怎麼算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內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容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5. 山東省什麼時候給企業退休職工漲工資
山東省企業退休職工的養老金上半年已經上調過了,平均漲幅為5.5%,並於7月底前發放到位。今年不會再漲,2O18年還會迎來企業養老金第十四次增長。耐心等吧!
6. 企業退休職工今年怎麼漲工資
2014年繼續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希望還是很大的,但最終要等到12月底人力內資源和社會保容障部的最終表態,同時各地會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要求制定本省的調整細則,一般在3~5月份完成調整2005年~2013年,我們國家對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連續9年實施調整,根據中央關於2020年末居民收入翻番的指導思想,估計養老金調整還會繼續實施下去,我們等著好消息吧
7. 怎樣計算濟南退休工人的漲工資
如果退休時間早的話退休工資必然比後退休的工資低,所以如果符合附加條件,也可能給增長10%但具體是多少就不一定了 關於累計工齡的計算的參考依據
1. 工齡系指員工以工資收入為生活資料之全部或主要來源的工作時間。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
2. 累計工齡:指員工在一個單位或若干單位工作,前後可以連續或合並計算的工作時間。
(依據連續工齡的定義)
3. 首次參加工作時間:指畢業工作後到單位報到之日起計算,該時間不包括實習期。
(依據勞人干局[1983]14號 )
4. 累計工齡的計算
4.1 根據工齡的定義,工齡的計算的主題應為員工與單位發生勞動關系後開始就算,反之,如自主創業(非員工,不領取工資)期間則不視為工齡計算;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
4.2 員工離職後又重新參加工作的,應從重新參加工作之日起計算累計工齡;
4.3 軍齡可以計算為工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4.4 在「文革」期間隨父母下放農村的子女,參加工作的時間和連續工齡,從年滿十六周歲參加勞動或初中、高中畢業參加勞動之日起計算;
(依據勞動人事部〈關於解決原下鄉知識青年插隊期間工齡計算的通知〉的通知)
4.5 1962年至「文革」期間由國家統一組織下鄉插隊知青,其參加工作時間,從下鄉插隊之日起算,返城後等待分配工作的時間,不計算為工齡;
(依據《關於解決下鄉知識青年插隊期間工齡計算問題的通知》(勞人培[1985]23號))
4.6 1970年至1978年進入高等院校、中等專業學校和技工學校學習的國家職工,其學習時間可以計算為連續工齡;
(依據《教育部關於國家職工在學習期間工齡計算問題與復函》([80]教計字279號))
4.7 1969年冬、1970年春被退職下放的全民所有制單位或縣屬以上大集體所有制單位的職工,其安排工作後,退職下放期間可以計算為連續工齡,並可與退職下放前後的連續工作時間合並計算;
4.8 因「文革」延期分配工作的1966-1969屆大專院校畢業生(含畢業研究生),其參加工作時間和工齡從應畢業當年的9月1日(春季畢業生從應畢業當年2月1日)起計算,其中因個人原因超過當時規定報到期限的,其參加工作時間和工齡從本人報到之日開始計算;
4.9 根據國家教委、勞動部、人事部教高[1990]001號《關於博士生和在職人員考取碩士學習期間工齡計算問題的通知》,國內博士生學習期間計算工齡。出國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齡計算,按國發[1986]107號《國務院批轉國家教育委員會<關於出國留學人員工作的若干暫行規定>的通知》,獲得博士學位回國參加工作的,其在國外攻讀博士學位,國內計算工齡。在職人員考取國內碩士生,學習期間計算工齡。在職人員出國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獲得碩士學位回國工作後,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也計算工齡;
4.10 職工因工負傷停止工作的醫療期間,應全部作為本企業工齡計算;
4.11職工因患疾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的醫療期間,在6個月以內者,作為本企業連續工齡計算;
4.12超過6個月病癒後仍回原企業工作者,除超過6個月的期間不作為工齡外,其前後本企業工齡仍應合並計算;
4.13職工留職停薪期間、留用察看期間,應計入本企業工齡。
8. 2019年企業退休人員加工資怎麼算的
我是國企退休人員,工齡31年,應該怎麼漲工資。
9. 濟南退休職工漲工資標准
你說的哪的退休職工啊?如果指的是工廠、企業的職工,沒聽說過退休了還漲工資,能按時發給你退休金就不錯了!濟南大部分工廠、企業都發不出工資,還漲工資呢!你聽誰說的啊?真是可笑!
10. 2018退休職工漲工資該怎麼算
一、退休工資怎麼算
1、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退休後均計發基本養老金。
2、「統賬結合」後參加工作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統賬結合」前參加工 作,本意見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和過渡性調節金。
二、退休後養老金怎麼發放
1、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