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退休人員不火化能不能領取撫恤金
法律分析:退休職工死亡未火化可以領取撫恤金,只要有死亡證明就能領取喪葬費和撫恤費。
法律依據:《關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 第十條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死亡後,遺屬領取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不再需要火化證明了。
② 退休職工去世必須火化嗎
法律分析:沒有規定必須火化。 國家出台的殯葬條例及相關文化提倡倡導火化,目前法律規定沒有強制要求火化。少數民族則尊重其傳統殯葬方式。雖說是提倡火化,公民死亡後其親屬亦按照國家和本地要求進行火化。
法律依據:《殯葬管理條例》
第四條 人口稠密、耕地較少、交通方便的地區,應當實行火葬;暫不具備條件實行火葬的地區,允許土葬。實行火葬和允許土葬的地區,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並由本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報國務院民政部門備案。
第五條 在實行火葬的地區,國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佔或者少佔土地的方式處理骨灰。縣級人民政府和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實行火葬的具體規劃,將新建和改造殯儀館、火葬場、骨灰堂納入城鄉建設規劃和基本建設計劃。在允許土葬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和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應當將公墓建設納入城鄉建設規劃。
③ 退休職工死後不火化對後代領工資有影響嗎
一般不會,火化與否一般和當地風俗與政策要求有關,如果政府部門強推火化工作,直系親屬家中發生這種情況,可能會受到影響,但其他非政府機構、事業單位,一般是不會收到影響的。
④ 公職人員必須火化嗎
法律分析:現在殯葬管理要求對公職人員必須火化,否則無法領取喪葬費和撫恤金。火葬區的公民死亡後,應當全部火化。非火葬區的公民在火葬區區域內死亡的,應當火化。
法律依據:《殯葬管理條例》 第九條 火葬區的公民死亡後,應當全部火化。非火葬區的公民在火葬區區域內死亡的,應當火化。
⑤ 喪葬費新規施行之後,退休職工不火化能享受喪葬費嗎
企業退休職工死亡後未火化的,可以領取喪葬費和撫恤金。《社會保險法》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包括在職參保人員和已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工作死亡後,其遺屬可按規定領取喪葬補助金和養老金。喪葬費和養老金是法定的養老保險福利,對參保職工及其生存者具有重要意義。退休員工死後能否領取喪葬費和養老金,並不取決於喪葬方式的選擇。因此,即使退休職工的家屬在去世後不選擇火化處理遺骸,只要參加養老保險並持有醫院或公安部門頒發的死亡證明,他們就有資格領取喪葬費和養老金。
⑥ 公職人員去世不火化行不
法律分析:公務員死亡的,必須按照國家的政策,在實行火化的地區,實行火化,並且憑據死亡者,火化證領取相關待遇,如果在不實行火化的地區,由民政部門開證明,領取相關證明,因此,如果在實行火化地區,不實行火化的,不能領取死亡後的任何待遇。
法律依據:《殯葬管理條例》 第九條 火葬區的公民死亡後,應當全部火化。非火葬區的公民在火葬區區域內死亡的,應當火化。
⑦ 退休職工死亡必須火化嗎
事業單位復退休人員死亡撫恤制金領取是否一定要火葬才有的規定:
1、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參保企業職工(包括在職參保人員和已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未實行火化的,其遺屬也可按規定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2、喪葬補助金按其死亡時上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的4個月發放。撫恤金按其(包括在職參保人員和已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計發一個月死亡時上一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最多不超過20個月。
3、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計算到月,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
備註:死亡者遺屬領取喪撫費時需攜帶死亡證明、銷戶證明、領取人關系證明和領取人身份證。
⑧ 退休公務員去世後沒有火葬還有補貼嗎
摘要 您好親親
⑨ 退休工人不火化有啥影響
法律分析:沒有影響,死亡後喪葬補助金標准為本人生前兩個月基本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一條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第二十二條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因任務完成而終止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依法終止工傷職工的勞動合同的,除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外,還應當依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二十四條 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應當寫明勞動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日期、工作崗位、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
⑩ 退休幹部死亡後是否必須火化
法律分析:沒有規定必須火化。 國家出台的殯葬條例及相關文化提倡倡導火化,目前法律規定沒有強制要求火化。少數民族則尊重其傳統殯葬方式。雖說是提倡火化,公民死亡後其親屬亦按照國家和本地要求進行火化。
法律依據:《殯葬管理條例》
第九條 火葬區的公民死亡後,應當全部火化。非火葬區的公民在火葬區區域內死亡的,應當火化。
第十一條 按照本辦法規定必須火化的遺體,由死者生前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死亡證明後火化。但下列情況除外:(一)在醫院(含其他醫療機構)死亡的,喪主憑醫院出具的死亡通知書,及時通知殯儀館接運遺體,並辦理手續後火化。(二)因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非正常死亡者遺體,由司法部門法醫鑒定後,通知喪主辦理手續後火化。(三)無名、無主遺體,由公安部門法醫鑒定後,通知殯儀館接運、火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