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退休人員交個人所得稅嗎
退休人員是否要交個人所得稅,這主要取決於退休收入的來源。屬於以養老金為主的一系列社會保障收入的不征稅,所謂社會保障收入主要是指養老金,除醫療保險個人賬戶退款、取暖、生活津貼、養老津貼、綜合津貼、喪葬、養老金等。但是如果退休後,有社會勞動報酬收入,如服務收入、報酬收入、特許經營收入超過納稅門檻,需要依法納稅,因為這部分所得稅原則沒有考慮納稅人是否退休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B. 退休工資要交稅嗎個人所得稅
法律分析:退休工資不交個人所得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七款規定,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免徵個人所得稅。但是,退休後人員受原單位包括其他單位再聘用取得的收入則不屬於離退休工資之列,而是工資、薪金所得或者勞務報酬,應單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五)保險賠款;
(六)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
(七)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
(八)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九)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十)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所得。
前款第十項免稅規定,由國務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C. 退休工資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嗎
退休工資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退休人員養老金免徵個人所得稅,其餘的個人收入如返聘的勞務報酬、各種補貼、獎金等均應納稅。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於本國的所得徵收的一種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根據不同的征稅項目,分別規定了三種不同的稅率:
1、綜合所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7級超額累進稅率,按月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征稅。該稅率按個人月工資、薪金應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高一級為45%,最低一級為3%,共7級;
2、經營所得適用5級超額累進稅率。適用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稅款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的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劃分級距,最低一級為5%,最高一級為35%,共5級;
3、比例稅率。對個人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適用20%的比例稅率。
個人所得稅的徵收方式可分為按月計征和按年計征。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業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特定行業的工資、薪金所得,境外取得的所得,實行按年計征應納稅額,其他所得應納稅額實行按月計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D. 退休金需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法律分析:其實對於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待遇是不用交稅的,養老金並不在個人所得稅的徵收范圍內,因此是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所以說,不管你的退休養老金是2000,還是5000千或者7000等等任意數值,都是不用繳納個稅的。因為養老金是很多退休老人的唯一收入來源,也是很多老人的唯一生活保障,同時養老金也是作為國家的一項福利待遇。另外在《稅法》裡面也有明確要求:統一規定發給幹部和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離退休工資及生活補助費等可以免徵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E. 退休後額外工作收入如何繳稅
退休返聘工資應該按照勞動報酬的標准進行納稅,而不是按照工資標准進行納稅。其法理在於,退休人員已經不再屬於勞動者,只有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取得的收入才能稱作工資,按照工資、薪金標准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退休人員被返聘不再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形成的不再是勞動關系,所以顯然取得的收入是勞務報酬,按照勞務報酬進行納稅。
①、離退休人員再就業所得,按照「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②、離退休人員兼職所得,按照「勞務報酬」計征個人所得稅;
③、離退休人員投資經營所得,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個體戶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等計征個人所得稅;
④、離退休人員取得的稿酬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均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拓展資料:
「退休_員再任職取得的收_,在減除按個_所得稅法規定的費_扣除標准後,按「_資、薪_所得」應稅項_繳納個_所得稅。」
法律依據:
《中華_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___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_。」根據上述規定,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_保險待遇的勞動者,勞動合同終_;_且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_。所以,聘_的退休_員不能按退休_員再任職的「_資、薪_所得」計算繳納個_所得稅,應按勞務報酬所得計算繳納個_所得稅。_付所得單位應在取得合法憑證後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F. 退休人員工資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首先你的退休工資是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其次你的上班單位發你的工資是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最後你沒有說你的專項扣除,所以也只能舉例說明,就是說你的個人所得稅和正常員工是一樣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只是你的扣除部分少了二項:個人部分的社保和個人部分的公積金,其他六項扣你只要有就能抵減的。下面我將過程發你看一下:第一、現在工資薪金申報個人所得稅是執行:累計預扣法,是按照1月份至當前月份累計收入,減去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5000×月數)、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作為應納稅所得額,按照對應稅率計算累計應預扣稅額,減去以前月份累計已預繳稅額。第二、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工資個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工資薪金所得-「五險一金」-扣除數-相關的專項附加扣除數)×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第三、舉例子:假設某員工1月份工資薪金收入為16000元,2月份工資薪金收入為21000元,如該員工有住房貸款利息和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每月定額扣除3000元,該員工每月三險一金為0元,則1月份和2月份工資應預扣預繳的個人所得稅計算過程如下:1、1月份工資應預扣預繳稅為: (16000-5000*1-3000*1-0*1)×3%=240元2、1-2月份累計工資應預繳稅為: (16000+21000-5000×1-3000×1-0×1)×3%=870元3、扣除1月份工資已預扣預繳稅款,2月份工資應預扣預繳的稅款為:870-240=630元。第四、從上你可以看出:兩個月合並申報工資,並不會造成多繳或者少繳。第五、稅率表:第六、相關政策國家稅務總局2018.12.20發布《關於全面實施新個人所得稅法若干征管銜接問題的公告》。對於工薪階層最關注的工資、薪金所得繳稅問題,未來仍將實施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預扣稅款,並按月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將從明年1月1日開始正式施行。昨天,國家稅務總局就全面實施新個人所得稅法後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進行了公告。其中明確,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日常採取累計預扣法進行預扣預繳;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個人所得稅,採取基本平移現行規定的做法預扣預繳。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實施新個人所得稅法若干征管銜接問題的公告為貫徹落實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以下簡稱「新個人所得稅法」),現就全面實施新個人所得稅法後扣繳義務人對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對非居民個人上述四項所得扣繳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公告如下:一、居民個人預扣預繳方法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按以下方法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並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見附件1)。年度預扣預繳稅額與年度應納稅額不一致的,由居民個人於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清繳,稅款多退少補。(一)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時,應當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預扣稅款,並按月辦理全員全額扣繳申報。具體計算公式如下: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減免稅額-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其中:累計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在本單位的任職受雇月份數計算。上述公式中,計算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預扣預繳稅額的預扣率、速算扣除數,按《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一》(見附件2)執行。(二)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具體預扣預繳方法如下: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減除費用: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按八百元計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減除費用按百分之二十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適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額累進預扣率(見附件2《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二》),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預扣率。勞務報酬所得應預扣預繳稅額=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預扣預繳稅額=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20%二、非居民個人扣繳方法扣繳義務人向非居民個人支付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應當按以下方法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按月換算後的非居民個人月度稅率表(見附件2《個人所得稅稅率表三》)計算應納稅額。其中,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非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特此公告。
G. 退休人員的工資需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聘用已退休人員的薪資個稅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七款規定,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免徵個人所得稅。但是,退休後人員受原單位包括其他單位再聘用取得的收入則不屬於離退休工資之列,而是工資、薪金所得或者勞務報酬,應單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兼職和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收入如何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5]382號)中規定: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收入,在減除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H. 退休再工作的收入要交稅嗎
【法律分析】:退休再工作的收入不需要交稅。一般來說退休人員領取退休工資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但是,如果職工退休後從單位領取的各類補貼、獎金、退休後的再任職人員也是需要交稅的,視情況而定要交多少個人所得稅,前提是要符合退休人員再任職的條件,如果不符合就可以不交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十條 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款第三項所稱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是指按照國務院規定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院士津貼,以及國務院規定免予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其他補貼、津貼。
I. 退休人員工資交個人所得稅嗎
退休人員工資不需要交個人所得稅。
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免徵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於本國的所得徵收的一種所得稅。在有些國家,個人所得稅是主體稅種,在財政收入中占較大比重,對經濟亦有較大影響。
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是在中國境內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國境內居住而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包括中國國內公民,在華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員和港、澳、台同胞。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滿1年的個人,是居民納稅義務人,應當承擔無限納稅義務,即就其在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在境內居住不滿一年的個人,是非居民納稅義務人,承擔有限納稅義務,僅就其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這就是說,個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與任職、受雇有關,不管其單位的資金開支渠道或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課稅對象。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四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
(一)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和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以及外國組織、國際組織頒發的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獎金;
(二)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
(三)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
(四)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
(五)保險賠款;
(六)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退役金;
(七)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離休費、離休生活補助費;
(八)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予免稅的各國駐華使館、領事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九)中國政府參加的國際公約、簽訂的協議中規定免稅的所得;
(十)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所得。
前款第十項免稅規定,由國務院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J. 退休人員退休金需要繳納個稅嗎
不需要,如果退休人員開個小商店,干個體工商戶的,那營業所得的收入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但如果僅僅是領取養老金,則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養老金是免徵個人所得稅的。
個人所得稅是什麼?
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於本國的所得徵收的一種所得稅。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退休人員取得單位發放離退休工資以外獎金補貼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批復》(國稅函[2008]723號)規定,退休人員養老金免徵個人所得稅,其餘的個人收入如返聘的勞務報酬、各種補貼、獎金等均應納稅。
征稅內容
1、工資、薪金所得
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這就是說,個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與任職、受雇有關,不管其單位的資金開支渠道或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課稅對象。
2、勞務報酬所得
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濟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3、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紙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這里所說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圖片、樂譜等能以圖書、報刊方式出版、發表的作品;「個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譯的作品等。個人取得遺作稿酬,應按稿酬所得項目計稅。
4、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是指個人提供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作者將自己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復印件公開拍賣(競價)取得的所得,應按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項目計稅。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有哪些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如下,明細查看個稅專項附加扣除;
1、子女教育: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2、繼續教育: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學位)教育期間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同一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過48個月,納稅人接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關證書的當年,按照3600元定額扣除。
3、大病醫療: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發生的與基本醫保相關的醫葯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指醫保目錄范圍內的自付部分)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由納稅人在辦理年度匯算清繳時,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4、住房貸款利息: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住房租金: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扣除,800、1100、1500三個檔次。
贍養老人: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每月2000元。
在我國無論是居民納稅人還是非居民納稅人只要在境內有所得都是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同時國家也是制定了個人所得稅的免徵額,如果征稅的對象以及數額已經達到了征稅數額後就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了,如果出現了偷稅漏稅等情況也是會對當事人進行相應的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