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我市調整辦法嚴格按照國家要求制定,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具體為:
01 定額調整
符合調整范圍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統一增加42元。
02 掛鉤調整
在定額調整基礎上,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均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本人繳費年限低於15年的,統一按15年進行調整;與養老金水平掛鉤,退休人員以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0.7%。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03 適當傾斜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基礎上,對高齡退休人員、參加工作時間較早的企業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適當傾斜。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我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繼續完善退休人員高齡養老金增發機制,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仍按原規定享受高齡人員養老金。
法律依據:《重慶市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辦法》 三、調整辦法及標准
(一)定額調整。
2005年12月31日及以前退休並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退休並領取基本養老金或領取養老待遇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二)掛鉤調整。
1.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
2.按本人繳費年限分檔增加待遇,即繳費年限在15年及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15元;繳費年限在16年至20年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繳費年限在21年至25年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在26年至30年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在31年至35年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 55元;繳費年限在36年至40年之間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繳費年限在41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75元。
(三)適當傾斜。
1.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12月31日及以前已年滿85周歲及以上的人員,從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00元;對12月31日及以前已年滿90周歲及以上的人員,從1月1日起,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00元。1月1日及以後年滿85周歲的人員,從其達齡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00元;1月1日及以後年滿90周歲的人員,從其達齡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00元。
2.符合本辦法第一條第(一)、(二)項規定的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按下列規定傾斜調整:
一是對1953年年底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二是對國務院批準的艱苦邊遠地區(黔江區、城口縣、武隆縣、雲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石柱縣、秀山縣、酉陽縣、彭水縣)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三是對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前本人基本養老金低於年末全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平均水平以後再參加本次養老金的調整。
B. 重慶市企退職工202O是怎樣調整的退休金
重慶市企業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基礎上,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本人繳費年限低於15年的,統一按15年進行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基礎上,與養老金水平掛鉤,以同類人員2019年12月平均養老金水平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3%。
C. 重慶2020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第一,定額調整。符合調整范圍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統一增加42元。
第二、掛鉤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基礎上,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本人繳費年限低於15年的,統一按15年進行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基礎上,與養老金水平掛鉤,以同類人員2019年12月平均養老金水平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3%。
第三、傾斜調整。主要對高齡退休人員、參加工作時間較早的企業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適當傾斜。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重慶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據悉,重慶已經建立了退休人員高齡養老金增發機制,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仍按原規定享受高齡增發養老金。在當前受疫情影響,財政收入放緩,實施社會保險費階段性減免政策,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壓力進一步加大的情況下,重慶將適當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
法律依據:《重慶市2020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辦法》 第十條 對1953年年底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對國務院批準的艱苦邊遠地區(黔江區、城口縣、武隆縣、雲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石柱縣、秀山縣、酉陽縣、彭水縣)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對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前本人基本養老金低於2020年年末全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平均水平以後再參加本次養老金的調整。
D. 重慶退休金2022年調整細則
重慶退休金2022年調整細則:
本次調整的范圍是2020年12月底前已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不含2020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具體調整仍然分為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調整三部分,兼顧公平與效率。調整後人均養老金水平提高4.5%左右,6月底前完成兌現到位。
基本構成
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構成,即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其中,由於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是從90年代才開始逐步建立,因此過渡性養老金作為一種過渡性安排,不是每個人都享有的。
只有在《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實施前參加工作,《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才享有過渡性養老金,即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E. 重慶市2020年企業退休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45元。
掛鉤調整,分為企業退休人員和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兩種方式。企業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基本養老金三元,繳費年限低於15年按15年調整。可以說最少調整45元。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照同類人員2018年12月平均養老金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3%。
傾斜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針對1953年底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對2005年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的企業退休人員,繳費年限超過20年,每超過一年額外增加基本養老金三元。企業軍轉幹部養老金不低於重慶市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額外增加基本養老金20元。
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增加20元,2018年12月31日以前75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2019年1月1日以後達到75周歲的,從到達75周歲當月增加50元。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第一條 調整范圍。2019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第二條 調整水平。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19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確定。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F. 重慶2020年1月退休,採用社平工資6814元計算是怎麼回事
2020年1月退休,退休工資是按2019年的社平工資計算的。
當在22020退休時,必須首先通過計算前一年,也就是2019年的社會保障薪資來計算你的可以拿到的錢。當年下半年,即2020年最後一月的社會保障薪資時,社會保障部門工作人員會幫你重新計算,並補上年養老金與前幾個月計算出來的差額。
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是計算基礎養老金的一個關鍵因素,在繳費年限、繳費基數、個人賬戶儲存額、退休年齡等因素相同的條件下,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水平越高,其基本養老金越高,否則越低。這一因素與月基本養老金成正比。
(6)重慶市2020年企業退休職工工資調整文件擴展閱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近日印發《關於2020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明確從2020年1月1日起,為2019年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總體調整水平為2019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
此次調整,繼續統一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同一地區各類退休人員調整標准基本一致;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使在職時多繳費、長繳費的人員多得養老金。
G. 重慶市2020年退休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42元;
2、掛鉤調整:與繳費年限掛鉤,每滿一年增加3元每月,與2019年12月基本養老金掛鉤,上調3%;
3、傾斜調整:高齡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人員,每月增加20元,對於2005年12月31日退休,且繳費超過20年,每滿一年增加3元每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事業。
第七十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參加社會保險情況以及社會保險基金的收入、支出、結余和收益情況。
第四十九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死亡的規定,向其遺屬發給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
個人死亡同時符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工傷保險喪葬補助金和失業保險喪葬補助金條件的,其遺屬只能選擇領取其中的一項。
H. 重慶市退休政策文件
法律分析:重慶市的退休政策文件進行了三大方面的調整。1、定額調整。2005年12月31日及其以前退休並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0元200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並領取基本養老金或領取養老待遇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60元、根據標准調整。按照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I. 2020年重慶市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的通知
法律分析:(一)定額調整
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退休並領取基本養老金或領取養老待遇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2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其中本人繳費年限低於15年的,統一按15年進行調整。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同類人員2019年12月平均養老金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百分之三。
(三)適當傾斜
1.符合本通知調整范圍第一項第1、2目規定的企業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按下列規定傾斜調整:
(1)對1953年年底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2)對國務院批準的艱苦邊遠地區(黔江區、城口縣、武隆區、雲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石柱縣、秀山縣、酉陽縣、彭水縣,下同)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3)對2005年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繳費年限超過20年的,每超過1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4)對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前本人基本養老金低於2019年年末全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平均水平以後再參加本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
2.符合本通知調整范圍規定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國務院批準的艱苦邊遠地區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J. 2021年重慶退休職工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2021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再次上調4.5%,實現「17連漲」。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一、調整范圍。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三、調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