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休人員交殘保金嗎
我咨詢稅務,稅務答復說只要在月申報個人所得稅按「正常工資薪金」申報的,都要計提殘保金。
Ⅱ 企業法人為殘疾人,且為退休幹部的企業要怎麼交殘保金
非常高興能夠回答您的問題:
是的,必須繳納殘保金。
【京財稅[2017]778號】中法律責任第26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規定繳納保障金,經主管稅務機關《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催繳通知書》催繳後仍未繳納的,由財政部門按照《殘疾人就業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理處罰。《殘疾人就業條例》中第第二十七條規定: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還應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滯納金。最後任然不繳納的,屬於故意不繳,偷稅、漏稅行為屬於犯罪,嚴重的會吊銷執照,法人股東會列入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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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企業用殘疾人用工是名退休職工,可以免交殘保金嗎
不可以。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管理暫行規定》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二條 「保障金」是指在實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地區,凡安排殘疾人達不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
根據地方有關法規的規定,按照年度差額人數和上年度本地區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交納用於殘疾人就業的專項資金。中央部門所屬單位按照所在地地方法規的有關規定辦理。
(3)單位用退休人員還用交殘保金嗎擴展閱讀: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管理暫行規定》相關法條:
第七條 各級殘疾人勞動服務機構應建立健全「保障金」的財務管理制度,配備專門人員負責「保障金」的收支管理,接受財政、審計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收取「保障金」,必須使用財政部統一制定,省級財政部門印製發放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專用票據》,並加蓋本地區殘疾人勞動服務機構印章。
第九條 「保障金」暫按預算外資金進行管理,實行財政專戶儲存,計劃管理,嚴格審批。「保障金」的存款利息收入計入「保障金」。殘疾人勞動服務機構收取的「保障金」。
Ⅳ 單位內退人員是否還需交殘疾人保障基金.
如果內退人員社保在原單位,且已交殘疾人保障基金,就不用在另一單位交.
Ⅳ 退休職工是否需要交殘保金(不是殘疾人,只是退休人員)返聘又應該有哪程序
一、退休職工不需要交殘保金,不允許返聘。
二、退休人員屬於已經退出工作崗位的人員,他們是屬於國家規定的失去勞動能力的人員。所以,原則上是不允許返聘的,退休人員返聘不屬於工傷保險條例調整,也不屬於勞動法的調整,也不屬於勞動合同法的調整。
三、返聘人員只能和用人單位協商用工待遇問題,也不繳納什麼殘保金,沒有殘保金這個說法和規定,返聘國家沒有規定什麼程序。因為是不受國家用工制度制約和保護的人員,本身退休人員就應該休息。
(5)單位用退休人員還用交殘保金嗎擴展閱讀:
返聘即離退休人員的再次聘用,因為退休員工不屬於勞動部門管理,不能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所以聘用離退休人員不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28條執行。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如果屬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案范圍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予受理。
對於退休返聘行為的法律定性,我國勞動立法並未做出明確規定,各地對此的具體規定也各有差異,理論界更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綜合來看,大致可以分為勞動關系說和勞務關系說兩種。筆者暫從二者的比較來做說明。
第一、主體方面
勞動關系的主體一方是勞動者,另一方是用人單位,即勞動關系的主體具有法定性。
勞務合同的主體既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或者是公民與法人,即勞務關系的主體具有廣泛性,對主體並沒有特殊要求。
第二、主體的地位方面
第三、確定報酬的原則方面
在勞動關系中,用人單位按照勞動的數量和質量並須根據國家的相關規定來給付勞動者勞動報酬、勞動福利等,按勞分配的原則體現得淋漓盡致。而在勞務關系中,主要是根據等價有償的原則,由雙方當事人自行約定,體現出市場經濟的效率性。
Ⅵ 單位的退休人員應該繳納殘疾保障金和工會經費嗎
殘保金的來徵收標准為:(單位上源年底實際在職職工人數×應安排比例數—在崗殘疾人職工人數)×上年度當地年平均職工工資。對暫未達到殘疾人就業比例的單位,按規定向各級地稅機關繳納保障金。按比例安排殘疾人不足一人的單位,按比例差額計算繳納。 單位年底實際在職職工人數包括單位固定工、合同工、臨時工(6個月以上),與計稅工資人數一致。應安排的比例數1.5%,上年的社平工資是15239元/年。工會經費的計算:沒有工會組織的按照工資總額的2%繳納工會經費。有工會組織的按照工資總額的2%的40%繳納工會經費。
Ⅶ 企業用殘疾人用工是名退休職工,可以免交殘保金嗎
這個我想是不可以的,因為退休工人的話就算是不是殘疾人公司一樣還是要拿退休工資的,與你說的那個應該就沒有關系啦,應該是這樣
Ⅷ 公司要交殘保金嗎
不一定。以下3種類型無需繳納殘保金,第2項需要特別注意:
1、30人(含)以下企業無需繳納殘保金,政策依據:發改價格規〔2019〕2015號;
2、按照納稅地殘疾人安置比例僱傭殘疾人就業可減免殘保金,且從2022年開始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按月計算,不得以全年安排殘疾人總數平均後計入用人單位每月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政策依據:財稅〔2015〕72號,殘聯廳函【2022】63號;
3、 用人單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或其他突發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經濟損失,可以申請減免或者緩繳保障金 ,政策依據:財稅〔2015〕72號。
根據殘聯廳函【2022】63號文件,「從2022年起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按月計算,不得以全年安排殘疾人總數平均後計入用人單位每月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這是今年殘保金政策的最大變化。這條政策從2023年審核2022年殘保金時執行,即:用人單位2022年需要按月安排殘疾人就業,才可以減免當月的殘保金,如果當月未安排,過了當月,在次月多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也無法抵未安排月份的就業人數。
Ⅸ 返聘的退休人員需要交殘保金嗎
退休人員需要返聘是不需要交任何的保金他們退休前交完了只要發給正常的工資就可以
Ⅹ 退休職工是否需要交殘保金(不是殘疾人,只是退休人員)返聘又應該有那程序
摘要 退休職工不需要交殘保金,不允許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