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重慶退休金2022年調整細則
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從2022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重慶市調整辦法嚴格按照國家要求制定,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具體為:
一、調整范圍
符合條件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屬於重慶市2022年調整范圍。
(一)企業退休人員。
1.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含退職,下同)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
2.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按規定辦理退休審批手續且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不含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
3.按照《重慶市2007年12月31日以前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試行辦法和重慶市2008年1月1日以後新征地農轉非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試行辦法》(渝府發〔2008〕26號)和《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解決我市用人單位未參保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基本養老保障有關遺留問題的通知》(渝辦發〔2011〕272號)等有關規定參保,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管理,並在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按月領取養老待遇的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和城鎮超齡人員(不含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
(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含退職,下同)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
(三)離休幹部、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兩航起義退休人員、原南僑機工服務團退休人員等不執行本次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二、調整時間
從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三、調整辦法及標准
分為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
(一)定額調整
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退休並領取基本養老金或領取養老待遇的人員(即符合調整范圍的所有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掛鉤調整
1.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其中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低於15年的,統一按15年進行調整。
2.退休人員以本人2021年12月經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0.45%。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三)傾斜調整
1.符合本通知調整范圍第(一)項第1、2目規定的企業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按下列規定傾斜調整:
(1)對1953年年底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2)對國務院批準的艱苦邊遠地區(黔江區、城口縣、武隆區、雲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石柱縣、秀山縣、酉陽縣、彭水縣,下同)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3)對2005年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超過20年的,每超過1年每月增加2元,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4)對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前本人基本養老金低於2021年年末全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平均水平以後再參加本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2.符合本通知調整范圍規定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按下列規定傾斜調整:
(1)對國務院批準的艱苦邊遠地區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2)對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從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00元;對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年滿85周歲及以上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從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00元;對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年滿90周歲及以上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從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00元。2022年1月1日及以後年滿80周歲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從其達齡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00元;2022年1月1日及以後年滿85周歲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從其達齡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00元;2022年1月1日及以後年滿90周歲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從其達齡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00元。
3.企業退休人員增發高齡人員養老金繼續按原規定執行。
⑵ 北京2017 年退休人員工資調整
一、2016年12月31日前,經批准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享受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含應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勞動合同制工人),自2017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三、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四、退休人員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於3573元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月養老金在3573元及以上,低於5073元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月養老金在5073元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按絕對額增加養老金後(不含按本通知第二條、第三條增加的調整金額),上一檔養老金水平低於下一檔調整後上限的,按下一檔調整後的上限確定(具體標准見附件)。
五、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人發〔2002〕82號文件精神,切實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3〕29號)精神,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按本通知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3770元/月的,補足到3770元/月。
六、按照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戰部、財政部、民政部《關於進一步解決原工商業者生活困難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2〕9號)精神,原工商業者按本通知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3770元/月的,補足到3770元/月(不含退職的原工商業者)。
七、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並在退休前被單位聘用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按相應管理許可權批準的高級政工師及勞動部門批準的高級技師,按本通知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3770元/月的,補足到3770元/月(不含退職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
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按原勞動人事部《關於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勞人險〔1983〕3號)規定,享受原標准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5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20元。
九、在按照上述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2016年12月31日(含)前年滿 65周歲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再按照下列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5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5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5元;年滿80周歲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
十、按照本通知第八條、第九條規定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作為享受標准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每年增發1—3個月生活補助費的基數。其增加部分自本通知執行之月起,一次性全額發給。
十一、按照原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關於中央科研機構和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參加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京勞社養發〔2001〕74號),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有正常事業費的中央轉制單位,轉制前已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仍執行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原人事部、財政部、科技部、建設部《關於轉制科研機構和工程勘察設計單位轉制前離退休人員待遇調整等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2〕5號)的規定。
(2)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胡哲南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參考資料: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養老金
⑶ 四川省2021年退休人員人均養老金是多少在全國屬於什麼水平
樓主你好,四川省2021年退休人員人均養老金是多少錢?在全國屬於什麼水平呢?目前來看,四川省地區還沒有出台養老金具體的調整辦法和方案,也就是說不能夠確定四川省的養老金會增長多少錢,但是我們可以根據去年的數據來大致推算一下,因為去年四川省地區平均養老金大約是2800多元。
⑷ 重慶市企業退休職工2010年養老金調整方案
以下是重慶社保局調整方案。
企業和個人參保退休人員
「本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範圍是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含退職)審批手續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及個人參保人員(不含2009年12月31日及以前死亡的人員)。」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稱,此次上調將使用普遍調整和傾斜調整相結合的辦法實施,全市共有119萬人受惠。
同時,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兩航起義退休人員、原南僑機工服務團退休人員不執行此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普調辦法:退休時間累加繳費年限
此次普調包含兩方面內容,即:與退休時間掛鉤和與退休前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掛鉤。與退休時間掛鉤是指按照退休時間的不同劃分為四個時間段分別調整,最高上調150元,最低上調80元(詳見普調明細圖);與繳費年限掛鉤是指退休人員退休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
市人社局稱,經過先後6次調整後,我市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有望達到每月1400元。
傾斜調整:四類人群再增50~80元
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高級政工師、高級技師等四類人群,
此次將執行傾斜調整。
一類
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高級政工師、高級技師
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
二類
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員
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三類
原工商業者
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四類
國務院批準的11個我市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人員
(黔江區、武隆縣、巫山縣、雲陽縣、城口縣、巫溪縣、奉節縣、石柱縣、彭水縣、酉陽縣、秀山縣)
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第一類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後三類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因這四類條件可累加,最高每月可再增加230元。
注意:同時具有副高及以上職稱資格、高級政工師、高級技師這三種資格中的兩種及以上的,不能重復享受傾斜調整。
城鎮超齡人員及征地農轉非人員上調80元
我市對符合渝府發[2008]25、26號文件規定,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月養老待遇應從2009年12月及其以前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的城鎮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及征地農轉非人員,將適當提高其養老待遇標准。
調整辦法:從今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養老待遇80元,全市受惠人群約達51萬人。
⑸ 2016年江蘇省職工退休工資多少錢
1、江蘇2016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 全省500萬企業退休人員關心的養回老金上調方案終於出爐答。從江蘇省人社廳獲悉, 參加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在2012年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將從2013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2、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在各地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不足的市、縣(市),由當地政府自籌解決,省支持補助政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和生活費普遍調整
退休、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的人員,每人每月按本人本次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生活費)的10%增加基本養老金(生活費)。
3、退休人員按10%標准增加的基本養老金較低的,各地可根據當地養老保險基金、財政承受能力和退休人員養老金替代率水平,結合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等情況,在蘇南地區不高於220元、蘇中地區不高於210元、蘇北地區不高於200元的范圍內,具體確定調整標准;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的生活費標准也可比照執行。具體辦法由省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崑山、泰興、沭陽三縣市分別按蘇州、泰州、宿遷市確定的辦法和標准執行)。
⑹ 請問重慶市關於2011年退休職工養老金調整方案
關於201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及城鎮超齡人員
征地農轉非人員養老待遇的通知
渝辦發[2011]1號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06號)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經市政府同意,現就201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及城鎮超齡人員、征地農轉非人員養老待遇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
(一)調整范圍。
1、2010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含退職,下同)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2010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
2、2010年12月31日及以前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按規定辦理退休審批手續且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不含2010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
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兩航起義退休人員、原南僑機工服務團退休人員不執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二)調整時間。
從2011年1月1日起執行。
(三)調整辦法。
1、普調。
(1)與退休時間掛鉤
2008年12月31日及其以前退休的人員,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45元。
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人員,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10元。
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人員,月增加基本養老金80元。
(2)與繳費年限掛鉤。
屬於調整范圍的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加發基本養老金1元。
2、傾斜。
(1)對1953年底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人員,在普調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2)對2000年底前退休和2001年及其以後退休具有副高及其以上職稱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高級技師、高級政工師(具有兩種及以上資格的,不重復享受),在普調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分別增加120元和70元。
(3)對原工商業者,在普調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4)對國務院批準的艱苦邊遠地區(黔江區、武隆縣、巫山縣、雲陽縣、城口縣、巫溪縣、奉節縣、石柱縣、彭水縣、酉陽縣、秀山縣)的退休人員,在普調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
二、城鎮未參保用人單位超齡人員及被征地農轉非人員養老待遇調整
(一)調整范圍。
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對曾在我市城鎮用人單位工作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有關養老保險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渝府發〔2008〕25號)、《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2007年12月31日以前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試行辦法和重慶市2008年1月1日以後新征地農轉非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試行辦法的通知》(渝府發〔2008〕26號)規定參保,2010年12月31日及以前養老待遇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的城鎮超齡人員及征地農轉非人員(不含2010年12月31日及以前死亡的人員)。
(二)調整辦法及標准。
從2011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養老待遇80元。
三、資金列支渠道
企業退休人員按本通知第一條規定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按原渠道列支。城鎮超齡人員及征地農轉非人員按本通知第二條規定調整增加的養老待遇,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
四、審批許可權和程序
各區縣(自治縣)社會保險局按本通知規定確認調整對象和調整金額,經當地人力社保局、財政局審核,並送市社會保險局匯總後,報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審批;各區縣(自治縣)社會保險局按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批準的調整對象和調整金額執行。
副高及其以上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高級技師、高級政工師、原工商業者資格,由市級有關部門確認。
市人力社保局根據本通知規定製定實施意見。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⑺ 養老金及時足額發放有保障!全國統籌啟動,實施漸進式延遲退休
確保養老金及時足額發放,財政部給出「定心丸」。
在2月22日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財政改革與發展工作新聞發布會上,財政部部長劉昆表示,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不管是在什麼地方,在哪個省,在哪個市縣,都能確保及時足額發放,都有保障。
財政部副部長余蔚平表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資金在全國范圍內互濟餘缺,有利於發揮基金的規模效應,這項工作已於今年1月1日正式實施。目前,財政部正在抓緊研究制定相關配套文件,測算資金調撥規模,合理調劑地區間基金餘缺,加強對地方實施工作的跟蹤指導,及時調整完善政策舉措。
什麼是全國統籌
人社部養老保險司副司長亓濤在2月22日人社部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我國養老保險制度上世紀90年代建立以來,從縣級統籌起步,逐步提高統籌層次。2018年7月,建立實施了基金中央調劑制度,適度均衡了省際之間養老保險基金負擔,邁出了全國統籌的第一步。2020年底,各省份都實現了基金省級統籌統支,解決了省內地區間基金負擔不均衡的問題。2018-2021年,中央調劑制度實施四年間,共跨省調劑資金6000多億元,其中2021年跨省調劑的規模達到2100多億元,有力支持了困難省份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在接受澎湃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從今年1月開始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工作,應該說開啟了一個過渡期。
他指出,全國統籌工作的終極目標主要有三個標志,第一是參保人的繳費基數上限和下限全國統一,第二全國所有參保人退休金的計算公式中的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也應該是全國統一的,第三個標志是,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全國大一統,以及中央政府統收統支。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副院長楊志勇向澎湃新聞記者表示,全國統籌,確保全國特別是老工業基地養老金發放,對於全國勞動力統一市場的發展也有幫助。
「目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仍然分散在各省,全國的資金池還沒有完全構建起來,由地方政府掌管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還不能形成投資管理的規模效應。將來實現了全國統籌,由中央政府統收統支,整個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就會形成一個全國的大水池進行統籌管理,發揮應有的規模效應,來提高養老金的管理效率,降低養老金的管理成本。」董登新說。
為何要全國統籌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金融學院副教授、金融發展研究所副所長鍾輝勇對澎湃新聞記者表示,盡管長期來說,隨著老齡化比例的增加,養老金缺口或會逐漸增加,但短期來說全國范圍並不存在養老金缺口。
「目前面臨的一個問題是養老金區域間的不平衡,但這和城市化進程中勞動力的跨地區流動有關。」鍾輝勇說。
西南證券研究發展中心宏觀首席分析師葉凡對澎湃新聞記者表示,我國的中度老齡時代即將來臨,社會化養老已是大勢所趨。未來十年中國人口老齡化進程將持續加速,2030年60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口佔比或將達到25%左右,2055-2060年老年人口將達到峰值。現階段生育政策調整短期作用有限,「未富先老」和地區的不均衡性加大了應對老齡化的難度。
葉凡表示,通過對比美國、日本、荷蘭的養老金制度及資金運作經驗,可以發現目前我國養老金體系存在結構、統籌、賬戶管理等問題。同時,養老金投資范圍過窄,資金高額沉澱,整體投資收益率偏低等也無法很好實現養老金的增值訴求。
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
近日發布的《「十四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服務體系規劃》提出,盡快實現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
前不久,江蘇省人社廳印發《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創新規定了推遲退休政策,其中提到,經本人申請、用人單位同意,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備案,參保人員可推遲退休,推遲退休的時間最短不少於一年。此辦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中國社科院政府管理學院教授、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對澎湃新聞記者表示,在過去幾十年裡,有些發達國家在對養老金制度進行改革或建立改革委員會時常常使用「拯救社會保障制度」的口號,而且在這些國家的改革政策組合中,使用最普遍的一個做法就是提高退休年齡。
他表示,我國男女平均法定退休年齡原本已經很低,只有55歲左右,但由於種種原因,包括道德風險在內,每年男女平均實際退休年齡僅為54歲左右。
「退休年齡太低對參保人本人不是很有利,它將降低養老金的金額或說降低替代率,例如,如果男女平均退休年齡提高到62.5歲,增加的8.5年繳費可提高每月統籌養老金好幾百元(各地平均水平不一樣,提高額度也不盡相同),賬戶養老金也有很大提高,二者合計每年可增加好幾千元。」鄭秉文說,另一方面,退休年齡太低對養老保險財務可持續性也很不利,並且退休年齡越低,對養老保險財務可持續性的影響越大。
楊志勇也表示,要適當延長退休年齡,進一步增加全國社保儲備基金。
鄭秉文指出,實施延遲退休具有必要性和迫切性。延遲退休是縮小赤字缺口乃至未來維持收支精算平衡的最有效、最直接的改革措施。
提高養老金管理效率
除了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提高養老金的管理效率也很重要。
董登新指出,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現在已經步入市場化管理的階段,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這三大基金,都已經步入市場進行入市投資。一方面,希望通過進入資本市場來實現保值增值的目的,另外一方面,也將為資本市場提供穩定的長期資金來源,支持實體經濟的發展。
葉凡表示,2022年,養老金制度改革將著重調整三大支柱比例,提高二、三支柱佔比,從制度建設、金融產品供給、養老金賬戶管理、人員建設四個方面綜合推進。
「我國養老金融產品主要包括保險機構養老金融產品、公募基金養老金融產品、銀行養老金融產品以及信託養老金融產品。目前存在發展經驗尚不足、供給較為有限,產品較為同質化等問題。全球比較來看,未來國內養老金融產品需要加大權益資產配置比例、完善稅收激勵機制、科技賦能開發滿足不同客戶需求的養老金融產品以及提供綜合性養老金融服務的一站式解決方案,打造不同金融機構的養老金融產品互聯互通的平台。」葉凡說。
鄭秉文提出,要發揮精準預測的科學性,隨著老齡化的加劇,到21世紀末,我國基本養老保險收支壓力必將逐年加大,這就需要盡快建立精算報告制度。
此外,他還表示,改革路徑選擇要具有前瞻性。「延遲退休年齡是世界各國在養老金制度下『人為創造人口紅利』的手段,但是退休年齡的延遲終究是有生理極限的,畢竟受制於一定社會環境的約束。長遠看,人口老齡化是我國的百年之慮,從2050年到21世紀末,建立起一個資產型養老保險體系是我國應對人口老齡化的百年大計,應盡快將其提到議事日程上來,扎扎實實落實中央提出的『夯實應對人口老齡化的社會財富儲備』,在人口紅利逐漸消失的預期下,『投資紅利』和『資本紅利』將是最佳的替代性改革方案。」鄭秉文說。
⑻ 南方財富網請問湖北省2016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的規定是什麼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6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專知》(人社部屬發〔2015〕6號)等文件規定精神,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同意並經省人民政府批准,決定對2016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不含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資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下同)的基本養老金(含退職生活費,下同)水平進行調整提高,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6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按以下辦法調整:
(一)193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1935年1月1日至1939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5元;
1940年1月1日至1944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90元;
1945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76元。
(二)以本人調整前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2%。
(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按整年計算後,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以上三款依次執行。
⑼ 企事業退休職工調整養老金
企業退休人員2016年養老金調整方案建議細則 在《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方案設計》中建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計發機制和調整機制都需要全面深化的改革,養老金調整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只能是建立在公民參加社會勞動的時間上。 一、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按均等分配調整 以其作為計算和調整基本養老保險金的基礎,依據參加社會勞動的單位時間進行均等分配,可以達到「以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為重點,全面建成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目的。而不是工資收入的「多繳多得」、身份的級別、年齡的新中老人、物價水平的高低、城鄉之間的差別等,分清國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國民收入的再次分配,建立對參加社會勞動時間長的勞動者給以補貼的激勵機制。將目前的基本養老金組成(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進行分離、整合,將基本養老金改稱為叫「基本養老保險金」。整合基本養老保險金分為老年養老金、勞動退休金和個人儲老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按繳費年限(精確到月)一個標准確定。 二、《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方案設計》建議的《退休人員2016年養老金調整方案》: a.調整原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公民參加社會勞動的時間作為計算和調整基本養老保險金的基礎,依據參加社會勞動的單位時間進行均等分配。 b.調整范圍:建國以來從企業、事業、機關、部隊、院校等單位到社會上的所有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 c.調整目的:不以提高待遇水平和平均增加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為目標,以公平合理為要素,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以增強公平性、適應流動性、保證可持續性」為目的。 d.調整養老金計算公式:個人養老金數額=老年養老金+勞動退休金+個人儲老金 月老年養老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年齡補貼率×(個人年齡-65)+勞動補貼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月勞動退休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勞動退休金百分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月個人儲老金=個人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的110%÷(76-個人實際退休年齡)÷12 註: ①上述計算方法同《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方案設計》,僅對參數作了修改(研究調整一下數據的相關關系和連續性,因為孤立的數據是沒有意義的)。 老年養老金的年齡補貼率0.25%(例,逐年降低的年齡補貼率可以用於調整視同繳費年限和繳費年限的關系及解決基本養老保險有無個人繳存的過渡性養老金問題)。勞動補貼率等於勞動退休金百分率50%(例)。 勞動退休金的多少是看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的多少。勞動退休金百分率可以取1.0%或1.2%或1.4%值(例),其中取1.0%值為大部分退休人員降低目前養老金水平,取1.4%值為大部分退休人員提高目前養老金水平。但是其結果是公平的,要多大家都多,要少大家都少,要適合國家經濟發展狀況,可以有效的控制養老金缺口的大小。 個人儲老金的多少是看個人繳存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多少,個人賬戶儲存額是個人繳存部分,如同銀行儲蓄。由於個人繳存是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以後才有的,以前沒有的可以通過年齡補貼率進行調劑。個人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的110%(例)為增加值。 公式中:65為老年年齡;76為人口預期壽命;12為一年十二個月。 ②原個人養老金數值小於計算值,按計算值計發個人養老金數額;原個人養老金數值大於計算值,按計算值+(原個人養老金數值-計算值)/2的數值計發個人養老金數額作為目前狀況的一種「提低控高」方法,長遠目的是加快基本養老保險全面深化改革的步伐。 ③月老年養老金與年齡和工齡有關;勞動退休金是參加社會勞動時間長,勞動退休金就多,參加社會勞動時間短,勞動退休金就少;個人儲老金是「多繳多得」,「少繳少得」。 三、《退休人員2016年養老金調整方案》的步驟 步驟1.試點省市2015年9月底之前完成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的核實,包括「文化大革命」之前的高中生、中專生、大專生、大學生……以上學歷的人員在校期間為視同繳費年限;還有核實個人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非試點省市在2015年底之前完成。在實行「啟始領取勞動退休金年齡」之前「在校期間為視同繳費年限」的政策是最好的時機。 步驟2.2015年10月1日在試點省市按2016年養老金調整方案調整養老金,獲得經驗。試點省市例如:天津(直轄市)、遼寧(北)、青海(西)、浙江(東)、廣東(南)。 步驟3.2016年1月1日開始在全國按2016年養老金調整方案調整養老金。 四、後續工作 完成《退休人員2016年養老金調整方案》後,按《中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全方案設計》進行以下工作: 1.2016年7月1日按下列月勞動退休金公式開始在全國調整基本養老保險金。 月勞動退休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勞動退休金百分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勞動退休金百分率×繳費年限補貼率 繳費年限補貼率是勞動者個人累計繳費年限超過標准社會勞動年限的補貼,每超過1年補貼2年(例)。標准社會勞動年限為34.2年(人口預期壽命的45%)。 2.2017 年開始進行個人統籌比的核定、制定領取勞動退休金期限並個人核准、精細規劃提前退休制定提前退休年限、按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條件和約束的審核、……、社會優撫制度的改革。完善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機制、計發機制、調整機制、激勵機制、約束機制、退出機制等等,制定、完善一項內容就改革一項工作。 按月勞動退休金公式調整基本養老保險金:月勞動退休金=∑當地勞動工資水平×個人累計繳費年限×(勞動退休金百分率+推遲退休補貼)×個人統籌比+當地勞動工資水平×繳費年限補貼×(勞動退休金百分率+推遲退休補貼) 3.《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修正案獲得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通過,對建國以來於基本養老保險有關的法律、法規做相應的整理、修改和廢止,到2020年前,完成構建社會保險和諧社會的目標和主要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