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家公職人員退休可以開公司嗎
法律分析:國家公職人員退休可以開公司,但是不能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一百零七條 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2. 黨政機關幹部退休後可以開公司嗎
法律分析:當然可以。只要不是公司法禁止或限制人員,自己開的公司,當法人沒有問題。相關法律只對開公司的法人代表的年齡有規定,但沒有限制退休人員開公司的規定,但是不能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退休以後,原系主管人員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公司或者其他營業性組織任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一百零七條 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後有違反前款規定行為的,由其原所在機關的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沒收該人員從業期間的違法所得,責令接收單位將該人員予以清退,並根據情節輕重,對接收單位處以被處罰人員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九條 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務員,不得辭退:(一)因公致殘,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三)女性公務員在孕期、產假、哺乳期內的;(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辭退的情形。
第一百零二條 機關聘任公務員,應當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書面的聘任合同,確定機關與所聘公務員雙方的權利、義務。聘任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聘任合同的簽訂、變更或者解除,應當報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
3. 退休人員可以辦公司嗎
法律分析:答當然可以。只要不是公司法禁止或限制人員,都可以出資做股東,設立公司。根據法律規定只對設立公司的法人代表的年齡有規定,但沒有限制退休人員開公司的規定。但是例外情況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三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二)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五)有公司住所。
第二十四條 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
第二十五條 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和住所(二)公司經營范圍(三)公司注冊資本(四)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六)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第一百四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二)因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五年(三)擔任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者廠長、經理,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擔任因違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的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並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未逾三年個人所負數額較大的債務到期未清償。
(五)由於法定代表人只能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擔任,所以以上也可以視為對法定代表人的限制性規定。
4. 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可以開公司嗎
法律分析:1、一般不能,但是不是公務員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以注冊公司。2、人社部文件表明事業單位人員可以經商辦企業。3、個人欠債的債務數額比較龐大並且沒有到期償還的人不能注冊公司。4、原本是公務員,現在已經辭職或者退休,如果原來是領導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和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是不可以注冊公司的。5、正在被執行刑罰的人員不可以注冊公司。事業單位編制人員不可以開公司。
1、事業單位是指由政府利用國有資產設立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事業單位接受政府領導,是表現形式為組織或機構的法人實體。
2、事業單位一般是國家設置的帶有一定的公益性質的機構,但不屬於政府機構,與公務員是不同的。一般情況下國家會對這些事業單位予以財政補助,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還有一種是自主事業單位,是國家不撥款的事業單位。
3、事業單位的明顯特徵為中心、會、所、站、大隊等字詞結尾,例如會計核算中心、衛生監督所、司法所、銀監會、保監會、質監站、安全生產監察大隊等,二級局也為事業單位。事業單位分為參公事業單位以及普通事業單位。
4、普通事業單位分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參公改革之後的事業單位在省公務員招考中招考,普通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招考中招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公務員處分條例》 第二十七條 公務員必須遵守紀律,不得有下列行為: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 第十八條 違反國家規定,是指違反國家有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從事、參與營利性活動或者兼任職務領取報酬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等規定。
5. 事業單位可以開公司嗎
1、一般不能,但是不是公務員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以注冊公司。
2、人社部文件表明事業單位人員可以經商辦企業。
3、個人欠債的債務數額比較龐大並且沒有到期償還的人不能注冊公司。
4、原本是公務員,現在已經辭職或者退休,如果原來是領導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和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是不可以注冊公司的。
5、正在被執行刑罰的人員不可以注冊公司。在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可以開公司。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可以注冊公司,也不能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事實上,近年來中央為釋放人才創新創業的活力已經出台多項措施。本次出台的指導意見,旨在進一步破除制約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的體制機制障礙,最大限度激發和釋放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的創新創業活力。
什麼樣的政治面貌可以成立公司?
指導意見雖是面向所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但主要針對的群體,還是高校、科研院所這兩類專業技術人員集中的單位,如教授、研究員等。當然,其他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如果符合不同創新創業方式的要求,也可向本單位提出申請。
今後,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將主要通過三種方式創新創業、實現自己的科研成果轉化採取掛職、參與項目合作、兼職等方式,但是所到企業應與事業單位業務領域相近;
在職創辦企業,但創業項目須與本人在事業單位所從事專業相關;
離崗創業,要求離崗帶著科研項目和成果創辦科技型企業或者到企業開展創新工作。
而且,三種創新創業方式的專業技術人員可以流轉到相關企業,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合同。對此,人社部有關負責人表示,這些規定既支持和鼓勵符合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積極參與創新創業,又避免一哄而起、「一窩蜂」式的離崗潮,防止對事業單位正常開展工作造成影響。
與此同時,《指導意見》還支持和鼓勵事業單位設置創新型崗位,而這些特設崗位不受崗位總量和結構比例限制,可實行靈活、彈性的工作時間,並且規定創新崗位工作人員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轉化獎勵收入,不納入單位績效工資。
綜上所述,事業單位是指由政府利用國有資產設立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是帶有公益性質的機構。
法律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十八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一)貪污、索賄、受賄、行賄、介紹賄賂、挪用公款的;
(二)利用工作之便為本人或者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三)在公務活動或者工作中接受禮金、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的;
(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內幕信息謀取利益的;
(五)用公款旅遊或者變相用公款旅遊的;
(六)違反國家規定,從事、參與營利性活動或者兼任職務領取報酬的;
(七)其他違反廉潔從業紀律的行為。
有前款第(一)項規定行為的,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6. 事業編制可以開公司嗎
法律分析:
一般不能,但是不是公務員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可以注冊公司。人社部文件表明事業單位人員可以經商辦企業。原本是公務員,現在已經辭職或者退休,如果原來是領導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和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是不可以注冊公司的。正在被執行刑罰的人員不可以注冊公司。開公司需要具備的條件有:要有足夠的人數,股東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要有公司的章程、名詞、組織機構和住所,股東的出資額。成立一家公司要有固定的經營地點,有注冊資金、有公司股東二人以上、公司章程。公司注冊是十分嚴格的,需要符合相應的條件才能注冊,公司注冊也需要准備好一系列材料,包括公司章程、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等。
法律依據:
《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
第二十七條 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的,給予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第二十八條 嚴重違反公務員職業道德,工作作風懈怠、工作態度惡劣,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
衍生問題:
在職教師可以開公司嗎
前無論是《公司法》和《教師法》都沒有明確的禁止性規定,也就是說從法律層面應該是允許的。但教師和其他從業人員一樣,要受到用人單位的一些規章制度的約束。一般來講,只要不影響正常的教師工作,注冊經營公司是沒有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