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紹興新政策已退休人員不能從事企業單位上班是真的嗎
是的
已退休的原黨政機關領導班子成員、任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在退休之後的三年之內、其他公務員在兩年之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B. 到了退休年齡還能繼續在公司上班嗎
答:到了退休年齡可以繼續在公司上班,只需要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就可以了。
C. 如果到了國家法定退休年齡,還能繼續上班么!如果能有什麼依據嗎 如果不能有什麼發條可以說明的么!
可以繼續上班,但和以前就不一樣了,按勞務關系處理,而不是勞動關系,兩者區別專,可以自己屬上網查查,了解下。
請參考: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D. 如果您達到退休年齡,還會繼續上班嗎
不會繼續上班的。因為已經都了退休年齡,精力體力都不如以前了,不能強撐著繼續上班,應該好好的休息休息了,應該過好自己的退休生活。
E. 退休之後還能繼續工作嗎
【法律分析】:退休之後不能繼續工作。員工達到退休年齡,便依法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原勞動合同因為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而自動終止;單位可以返聘員工,但員工與工作單位之間的勞資關系的性質便從原來的勞動合同關系轉變成了勞務合同關系或反聘務工關系。退休,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勞動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F. 可以聘用退休人員工作嗎
可以聘用退休人員工作。也就是企業或者用人單位可以重新錄用退休人員,但是退休人員已經不屬於勞動管理部門了,因此不能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只能簽訂返聘協議書、工作協議、僱傭合同等,並且對再次聘用的退休人員,企業應該向職工明確其聘用期間的工作內容、報酬以及待遇等權利及義務,如果員工在工作期間發生什麼意外,不能按照工商程序辦理,同時員工的醫葯費用,需要企業積極協商,但不需要企業全額賠付。
《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
第十三條
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第十四條
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滿後,因用人單位方面的原因未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而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視為續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及時與勞動者協商合同期限,辦理續訂手續。由此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該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G. 國家公職人員(公務員)退休後是否可以在企業任職
務員退休後可以到企業任職或兼職,但必須在兩到三年後,且需履行必要的組織報備、審批程序
關於公務員退休後到企業任職兼職等問題,公務員法第107條非常清楚地予以了明確: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對此,中組部和中紀委在2016年印發的《關於進一步規范黨政領導幹部在企業兼職( 任職) 問題的意見》也有細化的要求,核心要義有三點:
第一,對公務員辭去公職或離退休的領導幹部到企業兼職、任職必須從嚴掌握、從嚴把關,並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從嚴審批。這是標准。
第二, 黨政領導幹部辭去公職或退休,三年內不得到本人原任職務地的企業任職或兼職,從事經營性的業務活動。這是底線。第三,即便三年後要到原任職務地的企業任職或兼職,也必須向原單位報告,提供說明材料,由單位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報組織人事部門批准後,才能兼職或任職。這是原則。
如果不按上述規定到企業違規兼職或任職的,一經舉報發現查實後,由相關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市場監管部門沒收個人從業期間的違法所得,並責令接收單位清退,情節嚴重的,還將對接收單位進行罰款,罰金是違法所得的一到五倍。
H. 到了法定退休年齡還能繼續工作嗎 現在國家規定具體的
可以繼續工作,且不能辦理新的社保了,當然也不再扣除相關社保費用。但是一般要為你辦理相關的人身意外險等事項。
I. 退休後還能工作嗎
法律分析:退休以後確實是可以繼續工作,只不過我們退休人員在工作單位返聘,那麼是不能夠按照勞動合同的形式來約束,只能夠按照勞務合同的形式約束。因為作為退休人員,過了法定的這個退休年齡,根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是不符合簽訂勞動合同的,那麼只能夠簽訂勞務合同。員工達到退休年齡,便依法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原勞動合同因為員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而自動終止。單位返聘員工的,這時員工與單位之間關系的性質便從原來的勞動關系轉變成了民事勞務關系。單位聘用達到退休年齡的普通工人也可以稱之為返聘。退休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 勞動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而經此延伸出的職工退休制度則是我國勞動保險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而如今退而不休的現象逐漸增多,勞動者達到法定年齡退休後,被返聘到原單位或其他單位繼續工作,此即是現階段我國普遍存在的退休返聘。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J.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可以去企業打工掙錢養家嗎
任何人退休之後都可以在工作掙錢,而且很多人更不需要在退休之後工作來養家糊口,因為機關事業退休人員的工資是很高的,而且退休之後的養老金也是很高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之後有他們的目的,也會把更多的時間用在吃喝玩樂上,但這樣對身體的傷害是很大的,同時也很難對自己身體進行恢復,他們的退休金是足夠養育子孫後代,所以他們無需到企業打工。
很多人在退休以後不幹活反而會有一種失落感,所以就會到其他的企業單位工作,這也是一種很好的退休生活的態度。但是還有一些人退休之後想要享受生活,這也是可以的,所以每一個人對待退休之後的生活態度是不同的,所以一定要根據自己的想法進行考慮、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