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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濰坊退休人員喪葬費

發布時間:2022-08-31 13:33:55

⑴ 請問山東企業退休職工去世後喪葬費和撫恤金按什麼標准發放

山東省企業退休職工去世後,喪葬費和撫恤金按什麼標准發放?為了更好回答你這個問題,我具體搜索了有關山東省人社部門有關死亡待遇的相關政策文件,畢竟這是一個政策很強的問題,不能憑自己的主觀臆斷隨意回答,這是回答任何問題最基本的准則。

山東省凡是參加職工養老保險並辦理退休的人員,其死亡待遇全部納入社保統籌范圍,由社保基金來支付。具體范圍包括喪葬補助金、撫恤金、直系親屬定期困難補助等。但由於各個地方的規定不同,其標准差異也比較大,就是在山東省內的規定也是不完全一樣的。

根據山東省人社廳、財政廳關於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有關待遇納入統籌的通知精神,企業職工或者是退休職工死亡後,不分職務級別,喪葬補助標准調整為每人1000元,包干使用,節約歸家屬;職工死亡後有直系親屬的,發給一次性撫恤金或是救濟費。因工死亡的一次性發給20個月上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非因工死亡或是生病死亡的,一次性發給10個月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退休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其供養的直系親屬定期生活困難標准按照地區進行分類計發,分別為一類地區每月460元,二類地區每月410元,三類地區每月360元等。

退休職工死亡以後,需要及時向當地社保部門報告,從死亡的第二個月開始停發基本養老金,如果沒有及時報告當地社保部門,多領的基本養老金要從今後的死亡待遇中扣除。向社保部門報告以後,家屬可以持死亡證明、火化證明、戶籍注銷證明、身份證、戶口簿、社區或是村社出具的與死者關系、或者由死者生前供養的直系親屬的證明等,到領取養老金的社保部門進行申請。除了領取死亡待遇以外,如果死者生前個人賬戶養老金沒有領完的部分,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沒有使用完的部分,都可以依法由家屬繼承,並一次性支付給家屬。

綜上所述,山東省退休職工因病或非工死亡的,可以享受三方面的死亡待遇。一是喪葬補助金1000元;二是一次性撫恤金為10個月上年度全省職工 社會 平均工資;三是供養直系親屬的定期生活困難補助等。

山東省企業退休人員去世後有四大部分待遇: 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喪葬費、一次性救濟費、供養親屬生活困難補助

①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

參加養老保險 ,我們會按照繳費基數的8%形成個人賬戶。個人賬戶里的錢數每年還會計算利息。

個人賬戶里的錢,個人不可以隨意支配使用,只能等待退休時,按照國家規定的養老金個人賬戶計發月數計算出個人賬戶養老金,每月支取一份,直至領完為止。

如果領取完畢了,國家會補助等額的個人賬戶養老金,確保我們的退休待遇不降低。

如果沒有領取完畢,參保人去世了,按照《 社會 保險法》的規定,個人賬戶的余額可以有繼承人繼承。

②喪葬補助費

一般又稱喪葬費,是用於按照去世人員使用。最初按照《勞動保險條例》規定是相當於企業職工的兩個月的平均工資,不過這時間的推移,一些地方又出現了新的規定。按照魯勞社2003 53號文件,山東省的喪葬補助費標準是1000元包干使用。不過現在上海、天津等一些地區使用的仍然兩個月的 社會 平均工資。

③一次性救濟費

一次性救濟費的說法,實際上是源自於1951年《勞動保險條例》的。按照2011年 社會 保險法的規定,去世參保職工可以領取喪葬費和撫恤金。不過,山東省的有關名稱一直是一次性救濟費。

勞動保險條例規定的救濟費標準是根據供養親屬數量不同,發放6~12個月的本人工資。山東省在魯勞發1993年343號文件中,明確規定是發放一次性救濟費,標準是10個月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 社會 平均工資確定。2018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和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分別達到了6260.42元和6132.75元,因此相應的救濟費標准還是不低的。

目前,全國各地的標準是不相同的。最近幾年,不少地區都出台完善了有關喪葬撫恤政策。2020年 福建省 出台的喪葬補助費標準是兩個月的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但是遺屬撫恤金只有5倍的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2019年 貴州省 出台的三檔補助費標準是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二個月為標准,撫恤金是上一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的20倍; 浙江省 2013年標準是,喪葬補助金4000元,撫恤金按繳費年限1~15年是1萬元,超過15年每滿一年多增發1000元,最多增發15,000元;北京市是5000元的喪葬費,20個月最低工資標準的撫恤金; 上海市 是兩個月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張補助費,6~12個月本人養老金的一次性救濟金,2010年1月1日之後死亡的增發一次性救濟費6000元。

④供養親屬生活困難補助

目前,全國實行供養親屬生活困難補助的去並不多,只有甘肅、上海、山東等少數地區。很多地區已經並入了低保制度。

供養親屬 ,一般以退休職工退休費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親屬,本人沒有養老金或者其他工資收入等穩定待遇。目前上海市的標準是570元每月,山東省2018年就有關供養親屬生活困難補助標准提升,分為530元、480元和430元三大類,比以前提升了70元。



這就是有關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有關社保待遇情況,相應的待遇都由養老保險基金承擔的,大家還是放心好了。

山東企業退休職工去世後喪葬費為1000元定額,一次性撫恤金在山東省統稱為「一次性救濟費」,標準是10個月山東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社平工資),此外山東省還按照一定的標准發放供養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

山東省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待遇有哪些?

一、喪葬補助費

山東省企業離退休人員去世後,可以享受喪葬補助費。 根據魯勞社〔2003〕53號文件的規定,喪葬費為每人1000元,由統籌基金支付。 山東省的喪葬補助費屬於定額補助,在全國范圍內偏低,大多數省份的喪葬補助費在2000元--3000元之間,也有部分省市的喪葬補助費為去世前一個月本人養老金。

二、一次性救濟費

一次性救濟費就是通常我們所說的「一次性撫恤金」。企業離退休人員一次性救濟費的標準是不一樣的, 山東省企業退休人員執行的是 魯勞發〔1993〕343號文件,規定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一次性救濟費領取標准為10個月全省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企業離休人員一次性撫恤金全國統一,執行的是 組通字〔2014〕33號文件,文件規定企業離休幹部一次性撫恤金計發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離休費。

根據最新統計數據,山東省2019年全省職工年平均工資為73593元,月平均工資為6232.75元。2020年山東省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可以申領一次性救濟費62327.5元,這個數額在全國范圍內居中。

三、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

職工供養直系親屬,是指依靠職工工資維持生活的直系親屬。根據 魯人社辦發[2012]74號文件規定

企業離退休人員供養直系親屬,每人每月補助標准按企業所在地分為三類: 460元、410元、360元。 其中,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職工的遺屬補助標准提高20%;職工遺屬為孤寡一人者提高10%,兼有以上兩種情況的提高30%。離退休人員的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由統籌基金支付。

山東省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待遇如何領取?

山東省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待遇的申領辦理方式相對簡單,可以由退休時所在企業或親屬辦理,原企業可以通過登錄社保系統網站在網上提交辦理,親屬則需要去社保局窗口提交相關資料辦理,主要需要提交的資料如下:

①離休、退休(職)人員及遺屬減少表(一式兩份);

②喪葬費、一次性救濟費領取及個人賬戶余額繼承資格證明(一式兩份);

③通過共享數據查詢不到死亡日期的需攜帶死亡證明原件或復印件。

社保局受理後會在15--20日之內將資金發放到指定銀行賬戶。

山東省這種簡潔高效的辦理、受理方式應該稱贊,希望更多的省市能夠採取類似的方式。

綜上所述,山東省企業離退休人員去世後可以享受的死亡待遇有 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救濟費和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 三部分,不同於多數省份只有喪葬費和撫恤金兩部分。此外,個人賬戶余額部分也可以繼承,根據《 社會 保險法》第十四條規定:「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離退休後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中個人繳費部分及其產生的利息均可繼承。

我是趙胖說職場,職場干貨持續輸出,歡迎大家關注、點贊和探討。

按照今年山東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喪葬費和救濟費兩項可以拿到7.1萬元左右。

山東省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遺屬不僅可以享受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救濟費;同時,如果滿足條件,還可以享受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和個人賬戶余額退還。


下面我們分別介紹如下:

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救濟費

根據山東省《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喪葬補助費標準的通知》規定,山東省企業退休人員死亡 喪葬補助費標准為1000元。

根據山東省《關於調整國有企業因工與非因工死亡職工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通知 》規定, 山東企業退休人員死亡的,發給10個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救濟費。

按照2019年山東省月平均工資7007元計算的話, 2020年度救濟費標準是70070元 ,這個在全國是比較高的水平了。

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救濟費,其親屬均可以按規定領取。


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

根據山東省《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通知》規定,山東省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按照地區分為三個標准,一類標准每月530元,二類標准每月480元,三類標准每月430元。

如果是建國前參加工作的,可以在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提高20%。退休人員遺屬為孤寡一人的,也可以再提高10%。

但不是直系親屬都可以領取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而是其主要生活來源屬於退休人員供給的,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才能按照按企業所在地對應的標准享受:

(1)祖父、父、夫年滿60周歲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者;

(2)祖母、母、妻未從事有報酬的工作者;

(3)子女(包括養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弟妹(包括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弟妹)年未滿16歲;

(4)孫子女未滿16歲,其父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母未從事有報酬的工作者。

(5)企業退休人員自幼依靠他人撫養長大,現撫養人如果符合以上2條的,也是可以視為供養直系親屬。


個人賬戶余額

山東省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如果個人賬戶里的錢沒有領完,其賬戶里剩餘的錢將會全額退還遺屬。

我們知道,退休人員個人賬戶的錢都是按照辦理退休時候的年齡確定發放月數的,通常50歲退休的人員,個人賬戶余額發放月數是16年3個月;55歲退休的,發放月數是14年2個月;60歲退休的,發放月數是11年7個月。

山東省企業退休人員在國家規定的發放月數內死亡的,個人賬戶里的錢肯定會有結余,遺屬就可以憑死亡相關證明材料申請個人賬戶資金退還。當然,如果達到或者超過規定發放月數的,說明個人賬戶里已經沒有錢,也就不存在退還了。

山東企業職工含離退休人員去世的,親屬可以獲得喪葬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金三項補助。

另外,人去世後,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的儲存額或者余額,可以依法繼承,不會充公。

其他省份朋友遇到類似問題的,請及時咨詢所在地人社局,因為各地標准有差異。

下面我們看看山東企業職工的相關標准。機關事業單位不在此列,他們的標准比這個高。

一、喪葬費:1000元

定額的,就這么多。

二、撫恤金:10個月全省上年度 社會 平均工資的救濟費(月工資)。

在職人員,如果養老保險累計繳費不滿15年的,撫恤金需要進行折算,折算公示為:撫恤金=繳費年限/15*10個月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資

三、供養親屬生活補助:按地區分類,分別為530、480、430元。

供養親屬范圍參照《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范圍規定》。

遇到這種問題的,請及時到當地人社局咨詢,提交資料,辦理相關申領手續。

一隻在國外,記得我一個親屬去世時(九四年,他是建國前參加工作的,最高職務德州地區人民醫院工會主席)報消了所有醫葯住院費用,喪葬費用實報一半(醫院工會全面處理負責辦理的)因為是老家是農村離德州一百多公里,醫院全面接送有關親屬來往,最後送老家埋葬。䃼發現三個月的工資。對遺孀每月一百二十元的生活費用。房子歸子女或遺霜居住(有居住權沒有買賣權,當時剛剛開始房改,97年後全權買下,當時市場價在30萬左右,買的時候花了不到十萬。現在價格在二百多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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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個舅舅就是山東省日照市的一個企業的退休工人,今年八十多歲了,七月份去世的。

我大表哥說的喪葬費只給了一千塊錢,撫恤金給了十個月的工資,總共也就5萬多塊錢,辦喪事一個花了3萬多塊錢,還剩下2萬塊錢給了我舅媽。因為我舅媽沒有退休工資,老伴去世了,她就失去了生活來源,現在給我舅媽一個月400多塊錢的遺屬費。

我還有一個大爺也是今年去世的,他去世前好像是財政局的一個科員,退休工資8千多,去世後喪葬費是4千塊錢,撫恤金是20個月的工資,我大娘一下子拿到大將近20萬元錢,她用5萬塊錢給我大爺買了一塊墓地,剩下的除去喪葬費用,都給了兒子讓孫子上大學用。

真是沒有想到,工人和公務員連撫恤金都相差那麼大。

不用看也不用討論反正是比事業退休人員少好多,能有一半就不錯了。

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有關的社保待遇,都由養老保險基金列支。比如喪葬補助金、撫恤金,有的地區還發放供養親屬生活補助等。

《 社會 保險法》第十七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目前,全國各地對這兩項費用制定了不同的支付標准,那麼,山東省的支付標准又是怎樣的呢?

一 關於喪葬補助金

喪葬補助金,用於安葬去世人員使用。目前,山東省的喪葬補助金標準是1000元包干,它的發放標准執行的是魯勞社2003年53號文件的規定。

二 關於死亡撫恤金

目前,山東省的社保文件里,還在沿用1951年《勞動保險條例》的老叫法「一次性救助費」。本人覺得還是遵從《 社會 保險法》的名稱叫做「撫恤金」更好。

目前,對於「一次性救助費」發放標准,山東省執行的是魯勞社1993年343號文件規定的發放標准,標準是10個月的全省上一個年度在崗職工 社會 平均工資。從全國范圍看,山東省發放標准在中游以上。

山東省統計局發布《山東省2019年分行業城鎮非私營單位、國有經濟單位平均工資》,其中: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7007.40元/月;國有經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8440元/月。

三 此外,山東省還發放「供養親屬生活困難補助」。

什麼是供養親屬? 一般以退休職工退休金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親屬,本人沒有養老金或者其他工資收入等穩定穩定待遇。

山東省是全國尚存的幾個發放供養親屬生活補助的省份之一,目前執行的是魯人社發2018年56號的發放標准,每人每月補助標准按照企業所在地調整為三類:分別是530元/480元/430元;

次外,對特殊人群還適當提高了補助標准。

(一)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遺屬補助標准,在補助標準的基礎上提高20%

(二)職工遺屬為孤寡一個者,在補助標准基礎上提高10%

(三)兼有(一)、(二)項情況的,在補助基礎上提高30%

領取供養親屬生活困難補助需要資格審查。 職工供養直系親屬的資格條件要遵從 民政部(1989)優字19號文件 的規定。

據說事業單位和公務員去世比企業高一倍,喪葬費和撫恤金也是雙軌制。

⑵ 山東企業退休人員去世,喪葬費和撫恤金有多少錢還有什麼待遇

山東省企業退休人員逝世,普通有兩項待遇肯定能夠領取,另外還有兩項待遇可能能夠領取。

供養親屬生活艱難補助,主要是針對以退休人員養老金為主要生活收入來源的,沒有勞動才能的直系親屬發放的有關待遇。有關待遇規范還是劃地域依據2018年最新的規范為430元、480元和530元。

以上四項待遇就是山東省退休人員逝世以後家眷,可能領取的有關待遇,希望能協助大家。

⑶ 山東省2022年退休職工死亡後喪葬費標準是多少

山東省退休職工死亡撫恤金是20個月的基礎工資,喪葬費大約1千左右。

⑷ 山東退休公務員死亡撫恤金和喪葬費標准

法律分析: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20個月基本工資;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10個月基本工資; 3、喪葬費標准:因病4000元;因工5000元; 4、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准:非農戶一人一月補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每月補助190元;農業戶口一人一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每月150元。

法律依據:《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 二、一次性撫恤金計發辦法,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的計發辦法為:

(一)國家機關在職工作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工資為基數計發。其中:

1.公務員,為本人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

2.機關技術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職務)工資之和;

3.機關普通工人,為本人崗位工資。

(二)國家機關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享受的國家規定的基本離退休費為基數計發。其中:1.離退休人員為本人基本離退休費,即本人離退休時計發的基本離退休費和本人離退休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離退休費之和;

2.按照《國務院關於頒發〈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規定辦理退職的人員為本人基本退職生活費,即本人退職時計發的基本退職生活費和本人退職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退職生活費之和。

⑸ 企業退休人員死了以後有多少喪葬費

一、企業退休人員死了以後有多少喪葬費
1、退休職工死亡後喪葬費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有關法律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二、工傷死亡認定標準是什麼
工傷死亡認定標准如下: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死亡的;
2、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死亡的;
4、因工傷事故或職業病中毒直接導致死亡的。

⑹ 山東省2022年喪葬費計算標準是什麼

【法律分析】:計發標准為:當地上一年度(或前12個月)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由逝者直系親屬領取,如沒有直系親屬,則視情況由組織安葬的人或組織領取,需要開具相關證明。喪葬費是統一的,只隨時間和地區不同有所變化,不受逝者年齡或者其他因素影響。喪葬費是指用於職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殘廢退職後死亡時喪葬事宜的一次性費用。由原工作單位支付。相關法律規定,其數額一般是該企業全部職工6個月的平均工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死亡時,所辦理喪事的有關費用支出,不論職工級別,按規定的數額一次發給,由家屬掌握包干使用。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因病或非因工死亡退休人員,其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補助費由社保經辦機構支付,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由企業支付。企業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在職職工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補助費,由企業支付,如企業確無經濟能力承擔的,可酌情減發,但不得低於規定標準的80%。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⑺ 退休職工喪葬費是多少

企業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一)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三)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全文》第三十八條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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