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四川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撫恤金及喪葬費標準是怎樣發放
退休人員生前的主管單位(主要是把退休費發放的單位),帶上去世的相關資料去辦就是了,單位負責此類工作的人員曉得幫你辦,因為次月要停發退休費。
B.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可以享受哪些福利待遇呢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可以享受哪些福利待遇?這個由於國家沒有統一的政策,所以應該視不同的單位和地方而定。有的福利,比如降溫費,即使在同一個地方的同一種性質的單位,有的單位會給退休人員發放降溫費,而有的單位只發給在職職工,而不發給退休人員。
條件好的單位,我知道的有每月組織退休職工活動的,而本人所在單位受經費所限,基本每年重陽節前後會組織一次活動,老同志們參加活動的積極性很高,畢竟退休後相聚的機會很少,基本上都會參加。
最重要的一點,退休職工的工資都不單位按月做表遞交財政發放總的來說,各地的標准和差異確實不小,但是相應的福利待遇還是非常不錯的,比起實施社會化管理的企業退休人員來說,要優越得多。
但是,下一步推動退休職工的社會化管理是必然趨勢,同時會通過養老保險制度等待遇,將有關的各種獎金福利納入養老保險基待遇中,最終的目的是實現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的全面並軌。
C.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縫年過節福利有什麼規定
國家無此規定,過節福利,由單位自行規定,一般來說,不屬於單位的職工,很少由得到福利待遇的
D. 退休職工春節慰問金規定
法律分析:1.一次性退休補貼發放范圍
2014年10月1日以後退休且符合加發基本退休費政策的人員,加發基本退休費政策主要包括獨生子女父母提高5%、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退休提高5%、按專業技術職務退休從教滿30年提高到100%等。
2.一次性退休補貼發放標准
一次性退休補貼標准=退休時職務(職稱)對應的2014年9月的基本工資×加發比例×240,其中加發比例與原退休費計發比例之和不超過100%。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E. 退休人員去世單位的慰問標准
法律分析:基本養老金發放到喪命當月止。薪水是勞動報酬,公務員退休之後,不再提供勞動,自然無薪水,有的是基本養老金。喪命後,因為其民事權利已經消滅,基本養老金只是發放到當月止。有養老保險基金發放喪命待遇,喪葬費的准則按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限定執行,撫恤金為上2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養老金。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F. 機關是否可以對離退休職工發放慰問金及物品
機關是可以對離退休職工發放慰問金及物品的,但要有確實的理由,如下發的文件內或上報上級主管單容位獲批後。
法定退休年齡是指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即: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G. 退休人員年節福利規定
退休人員年節福利規定詳情如下:
1、終身醫保待遇
很多人只關注到了退休開始領取養老金,實際上社保中還有醫療保險,在退休後有一個終身醫保的待遇。
2、補充養老金
實際上就是平時總說的養老金,是指國家的基本養老金,除了基本養老金外,咱們國家還建立了補充養老金制度。
3、各種補貼補助待遇
比如說國家對高齡老人有老年補貼,在北方很多城市寒冷的冬季有取暖補貼,一些獨生子女父母在退休時還有獨生子女津貼。當然很多補助補貼都是根據各地自己的規定,有不同待遇和標准,領取條件等等也各不相同,具體還需要咨詢當地的人社局。
4、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的人群
企業單位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它的主要區別就在於企業單位退休人員,是很少能夠獲得養老金以外的待遇。但是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當然也包括公務員,單位退休人員,是可以額外獲得退休金以外的收入待遇。機關事業單位的人群能夠獲得很多的額外收入,包括一些精神文明獎,民族大團結獎,還有工作單位給發放的一些相關的待遇津貼等各方面的收入,那麼綜合起來加在一起,有些地區可能會比較少,一年是幾千塊錢,有些地區可能比較高,一年甚至達到幾萬塊錢。
5、企業和事業單位退休職工養老待遇有差距的主要原因有三個:養老制度不同、繳費基數不同、繳費年限不同。
企業和事業單位職工是沒有同等條件一說的,頂多能夠相同的可能是工作年限。實際上大多數機關事業單位的職工由於工作穩定,工作時間較長。計算養老金的時間往往是長達三四十年以上。而很多私營、外資企業的職工退休時,養老保險只繳納了15-20年,即使工作年限相同,養老制度不同和繳費基數不同,也會產生養老待遇差距。
法律依據
《自收自支管理單位財務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條 自收自支管理單位是指有穩定的時常性收入,能夠抵補本單位的時常性支出,但尚未具有公司管理要求的預算單位。實行自收自支管理的單位仍屬預算內事業單位,其工人的薪水、福利、獎勵等均執行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限定。
H. 我在事業單位工作,退休後可以領取哪些福利待遇
在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現在辦理退休的話,能夠領取的待遇還是比較多的,除了基本的養老金之外,還可以領取職業年金的待遇,住房公積金、醫保返還金也是可以領取的,部分退休人員還可以領取獨生子女費。
從2014年10月份開始,機關事業單位開始實施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改革之後,機關事業單位的在崗職工也開始繳納養老保險了,以前都是按照工齡計算退休金的,之後就開始按照繳費年限計算養老金了。
醫保返還金是每位繳納職工醫保的在崗職工都有的,在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時,咱們辦理完醫保退休手續之後,不僅能享受終身醫保的待遇,還可以享受醫保返還金的待遇,在一般情況下,醫保返還金的返還方式,都是根據個人基本養老金的固定比例發放的。
如果退休人員有獨生子女光榮證,那麼在辦理退休手續時,還可以再領取一份獨生子女費的,而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方式和金額,各個地區都是有所不同的,咱們只需要按照當地的流程辦理就可以了。
以上幾個方面的待遇,就是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可以享受的,除了獨生子女費需要滿足條件才可以領取之外,其它的幾個待遇都是退休人員可以領取的。
I. 機關是否可以對離、退休職工發放慰問金及物品
機關是可以對離退休職工發放慰問金及物品的,但要有確實的理由,如下發的文件或上報上級主管單位獲批後。
法定退休年齡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現在仍然有效的《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
現行退休年齡是,男性60周歲,女幹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2015年10月14日,人社部部長尹蔚民介紹了「十二五」以來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成就,稱我國是目前世界上退休年齡最早的國家,平均退休年齡不到55歲。
經中央批准後,人社部將向社會公開延遲退休改革方案,通過小步慢走,每年推遲幾個月,逐步推遲到合理的退休年齡。
(9)成都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慰問標准擴展閱讀:
根據《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
第四條 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緻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第五條 幹部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符合第四條(一)項或(二)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參加革命工作,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工作年限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
工作年限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符合第四條第(三)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
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離休和退休的幹部去世後,其喪事處理、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應當與在職去世的幹部一樣。
第六條 獲得全國勞動英雄、勞動模範稱號,在退休時仍然保持其榮譽的幹部;省、市、自治區革命委員會認為在新民主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革命、社會主義建設的各條戰線上有特殊貢獻的幹部。
部隊軍以上單位授予戰斗英雄稱號和認為對作戰、軍隊建設有特殊貢獻的轉業、復員軍人,在退休時仍然保持其榮譽的。
其退休費可以酌情高於本辦法所定標準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但提高標准後的退休費,不得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
第七條 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又不具備退休條件的幹部,應當退職。退職後,按月發給相當於本人標准工資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費,低於二十元的,按二十元發給。
第八條 離休、退休和退職的幹部的安置,要面向農村和中小城鎮。在大城市工作的,應當盡量安置到中小城鎮和農村,也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到本人或愛人的原籍安置。
在中小城鎮和農村工作的,可以就地或回原籍中小城鎮和農村安置。易地安置有實際困難的,也可以就地安置。
跨省安置的,各有關省、市、自治區應當積極做好安置工作。對於其他省、市、自治區要求向北京、天津、上海安置的,要從嚴控制。
第九條 離休、退休幹部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工作單位一次發給一百五十元的安家補助費,由大中城市到農村安家的,發給三百元。退職幹部易地安家的,可以發給本人兩個月的標准工資,作為安家補助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