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2重慶養老金上調標准
一、重慶市2022年度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醫療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核定(含補繳歷年社會保險費)工作中使用的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79133元/年(6595元/月)。
二、重慶市2022年度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醫療生育保險參保職工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9784元、下限為3957元。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2022年度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9784元、下限為3957元。
三、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醫保的退休人員個人賬戶劃入基數保持不變,繼續按照2018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81764元(6814元/月)的60%執行,其中2018年12月鎖定時點個人賬戶劃入基數高於81764元(6814元/月)60%的,按照鎖定時點個人賬戶劃入基數執行。
2. 重慶退休養老金計算方法舉例
重慶退休養老金計算方法:
1、基礎養老金=退休當年重慶市的養老金計發基數×(1+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2×累計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累計存儲額÷計發基數。50歲退休,計發基數是195,55歲退休,計發基數是170,60歲退休,計發基數是139。
3、過渡性養老金=重慶市養老金計發基數×(1+職工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996年1月之前)×過渡系數1.4%。
一、職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須具備的條件: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退休手續;
2.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
3.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過渡期內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如今,中國的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歲;4從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職工55歲;從事生產和工勤輔助工作的女職工50歲,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女年滿55周歲;
二、養老保險的查詢
1.社保中心查詢
如果對自己的社保帳號不清楚,可以攜帶身份證到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查詢。
2.上網查詢
登陸所在城市的勞動保障網或社會保險業務網站,點擊「個人社保」信息查詢」窗口,輸入本人身份證和密碼(密碼是你的社保證編號或者身份證出生年月),即可查詢本人參保信息。
3.電話咨詢
撥打勞動保障綜合服務電話「12333」進行政策咨詢和信息查詢。
4.觸摸屏查詢
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辦理大廳內如果設有社會保險觸摸屏查詢系統,刷卡或根據屏幕提示輸入卡號或身份證號進行查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直接向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3. 重慶2022年養老金調整方案公布,哪些退休人員的退休待遇更高呢
按繳費年限掛勾調節是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就提高2塊的養老退休金,假如繳費年限不夠15年,則按照15年以來作出調整,這一部分調節上,和往年是保持一致的水準。
假如企業退休軍隊轉業幹部,在本次養老金調整以前,養老保險金水準小於上年都是退休職工的平均,那樣將自動補足到平均後在開展今年的養老金調整。
總體來說,重慶今年的養老金調整力度和上年對比,並不是特別大,預算定額調節稍微有一定的下降,按繳費年限掛勾調節再次保持一致,按養老保險金水準掛勾調節佔比有一定的下降,而歪斜調節,調節幅度和調整范疇與去年對比有了明顯的不一樣,針對許多退休職工,特別是高齡老人而言,今年的養老保險金能漲的更多一些。
4. 重慶退休養老金的標准
第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40元。較2021年定額調整42元,下調了2元。
第二、繳費年限掛鉤,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其中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低於15年的,統一按15年進行調整。該部分調整較2021年保持一致。
第五、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適當傾斜部分按照以下三個方面執行。
一是,對國務院批準的艱苦邊遠地區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二是,上年度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年滿85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年滿9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三是,2022年1月1日及以後,年滿80周歲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從其達齡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00元;年滿85周歲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從其達齡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00元;年滿90周歲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從其達齡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00元。
該部分調整較2021年,高齡傾斜年齡上調至80元,傾斜調整金額維持2021年的標准。
5. 重慶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
法律分析:根據相關規定,一、定額調整。符合調整范圍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統一增加42元。二、掛鉤調整。在定額調整基礎上,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均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本人繳費年限低於15年的,統一按15年進行調整;與養老金水平掛鉤,退休人員以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0.7%。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法律依據:《重慶市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一、定額調整。符合調整范圍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統一增加42元。
二、掛鉤調整。在定額調整基礎上,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均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本人繳費年限低於15年的,統一按15年進行調整;與養老金水平掛鉤,退休人員以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0.7%。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三、適當傾斜。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基礎上,對高齡退休人員、參加工作時間較早的企業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適當傾斜。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我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繼續完善退休人員高齡養老金增發機制,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仍按原規定享受高齡人員養老金。
6. 2021年重慶退休養老金計算
法律分析:(一)定額調整
2019年12月31日及以前退休並領取基本養老金或領取養老待遇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2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其中本人繳費年限低於15年的,統一按15年進行調整。
2.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同類人員2019年12月平均養老金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3%。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八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7. 重慶退休金2022年調整細則
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從2022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重慶市調整辦法嚴格按照國家要求制定,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具體為:
一、調整范圍
符合條件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屬於重慶市2022年調整范圍。
(一)企業退休人員。
1.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含退職,下同)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
2.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按規定辦理退休審批手續且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不含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
3.按照《重慶市2007年12月31日以前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試行辦法和重慶市2008年1月1日以後新征地農轉非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試行辦法》(渝府發〔2008〕26號)和《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解決我市用人單位未參保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基本養老保障有關遺留問題的通知》(渝辦發〔2011〕272號)等有關規定參保,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管理,並在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按月領取養老待遇的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和城鎮超齡人員(不含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
(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含退職,下同)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
(三)離休幹部、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兩航起義退休人員、原南僑機工服務團退休人員等不執行本次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二、調整時間
從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三、調整辦法及標准
分為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
(一)定額調整
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退休並領取基本養老金或領取養老待遇的人員(即符合調整范圍的所有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掛鉤調整
1.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其中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低於15年的,統一按15年進行調整。
2.退休人員以本人2021年12月經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0.45%。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三)傾斜調整
1.符合本通知調整范圍第(一)項第1、2目規定的企業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按下列規定傾斜調整:
(1)對1953年年底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2)對國務院批準的艱苦邊遠地區(黔江區、城口縣、武隆區、雲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石柱縣、秀山縣、酉陽縣、彭水縣,下同)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3)對2005年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超過20年的,每超過1年每月增加2元,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4)對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前本人基本養老金低於2021年年末全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平均水平以後再參加本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2.符合本通知調整范圍規定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按下列規定傾斜調整:
(1)對國務院批準的艱苦邊遠地區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2)對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從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00元;對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年滿85周歲及以上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從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00元;對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年滿90周歲及以上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從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00元。2022年1月1日及以後年滿80周歲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從其達齡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00元;2022年1月1日及以後年滿85周歲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從其達齡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00元;2022年1月1日及以後年滿90周歲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從其達齡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00元。
3.企業退休人員增發高齡人員養老金繼續按原規定執行。
8. 重慶市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此次上調會給哪些相關人群帶來利好
養老金這個話題了現在很多年紀大的人再去選擇伴侶的時候,養老間也成為了一個首要的選擇,畢竟在年紀大了之後,退休了沒有任何的收入養老金也成為了唯一的經濟來源。今天我也想和大家一起來談談,有關於國內這兩年上調的這個養老金。
我國本身就是一個人口,老齡化十分嚴重的國家,也正是因為如此退像個老年人野戰軍的人群之中的大部分,所以到很多的時候幸福指數的技術人群就是這些老年人當他們的幸福感逐漸上升,我們平均幸福感也會上升很多,而且現在我們講究老有所依老有所樂老有所樂。可能其他的無法保障,但是能夠保障他的衣食住行是寬裕的,是很有必要的
9. 重慶市2021年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重慶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標准調整為13個檔次:最低為每年100元,最高為每年3000元。重慶還規定,對65歲及以上老年參保人員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一、調整范圍。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三、調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四、資金來源。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五、組織實施。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加強宣傳解讀,正確引導輿論,確保調整工作平穩進行。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於2021年4月30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要嚴格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備案同意的實施方案執行,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要切實採取措施加強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提前做好資金安排,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未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不得自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不得通過設立最低養老金標准等方式變相提高待遇水平。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存在違規一次性補繳或違規辦理提前退休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並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和中央調劑金。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調整方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制定並組織實施。
10. 重慶養老金2022年調整方案細則
從2022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不含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國家要求各地以本省市2021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為高限確定調整比例和水平。
重慶市調整辦法嚴格按照國家要求制定,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具體為:
一、定額調整。符合調整范圍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統一增加40元。
二、掛鉤調整。在定額調整基礎上,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均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本人繳費年限低於15年的,統一按15年進行調整;與養老金水平掛鉤,退休人員以本人2021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0.45%。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三、適當傾斜。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基礎上,對高齡退休人員、參加工作時間較早的企業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適當傾斜。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我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繼續完善退休人員高齡養老金增發機制,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仍按原規定享受高齡人員養老金。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提高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關心關懷。目前,重慶市各級人力社保部門和財政部門正抓緊組織實施兌現工作,確保在7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兌現到位。
退休人員如有疑問,可撥打12333電話咨詢服務熱線或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