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職工醫保報銷比例是多少
其實作為高齡退休老人來講,一般情況下他都是在60歲以上的年齡了,所以說作為退休老人享受到的職工醫保的報銷比例往往是要偏高於我們企業在職職工或者說機關事業單位的在職員工大概可以偏高5%~10%,不過絕大多數地區都是偏高10%,也就是說你正常醫保的報銷比例是70%,那麼我們退休老人就可以享受到80%的報銷比例。
2. 退休人員醫保報銷比例是多少
退休人員醫保報銷比例是各地不一樣,大約在85-95%左右。3. 蘇州醫保報銷比例2022
法律分析:對於參保職工,政策范圍內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後抗排異葯物治療、惡性腫瘤化療放療的葯品及治療費用累計在4萬元(含4萬元)以內的部分,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90%的比例結付;4萬元以上至10萬元(含10萬元)以內的部分,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95%的比例結付。
參保職工在結算年度內符合規定的住院和門診特定項目醫療費用,累計超過10萬元以上的部分,由大額醫療費用社會共濟基金結付95%,個人自負5%。對於城鄉醫保的參保者,政策范圍內尿毒症透析、惡性腫瘤化療放療、器官移植後抗排異葯物治療的費用,在10萬元以內的部分,由居民醫療保險基金按90%的比例結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條例》
第二十八條 個人帳戶用於支付統籌基金支付范圍之外的醫療費;個人帳戶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負。
第二十九條 嚴重疾病住院治療的醫療費,按下列辦法支付:
(一)起付標准原則上控制在市、縣、自治縣從業人員上年度年社會平均工資的9%-11%
(二)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控制在市、縣、自治縣從業人員上年度年社會平均工資的3-5倍。
(三)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主要由統籌基金支付,個人負擔一定比例。對退休人員負擔醫療費的比例,給予適當照顧。
嚴重疾病的范圍,起付標准、最高支付限額的具體標准,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醫療費的分擔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確定。
第三十條 起付標准以下、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4. 退休人員慢病報銷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退休人員起付線為1500,報銷比例為70%;退休職工在一個自然年度內門診醫療費用累計超過1500元的部分,統籌基金支付70%,個人負擔30%;統籌基金在一個自然年度內累計支付參保人員的門診費用的最高數額為10000元,一個自然年度內只扣一次起付線;患兩種或兩種以上慢性病的患者,待遇按就高原則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5. 退休人員門診看病能報銷嗎
法律分析:退休人員門診看病能報銷,針對所有參加職工醫保的人員,包括在職參保和退休人員,建立完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共計保障機制,門診報銷比例超過50%,適當向退休人員傾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6. 蘇州2022醫保報銷比例
參保居民在統籌地區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住院醫療費,起付標准以上的部分,由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按比例支付: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不低於80%;縣級醫療機構不低於70%;市級醫療機構不低於60%。各統籌地區根據城鄉居民醫保基金收支情況合理確定具體支付比例。
參保居民在省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起付標准按照上年度各省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次均費用的10%左右確定,且不低於1500元,政策范圍內住院醫療費支付比例不低於50%,具體支付標准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省財政廳根據各統籌地區城鄉居民醫保基金運行和參保居民就醫情況合理確定。
城鄉居民醫保基金設置住院最高支付限額。一個結算年度內,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不含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累計最高支付限額統一為15萬元。
對於參保職工,政策范圍內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後抗排異葯物治療、惡性腫瘤化療放療的葯品及治療費用累計在4萬元(含4萬元)以內的部分,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90%的比例結付;4萬元以上至10萬元(含10萬元)以內的部分,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95%的比例結付。
參保職工在結算年度內符合規定的住院和門診特定項目醫療費用,累計超過10萬元以上的部分,由大額醫療費用社會共濟基金結付95%,個人自負5%。對於城鄉醫保的參保者,政策范圍內尿毒症透析、惡性腫瘤化療放療、器官移植後抗排異葯物治療的費用,在10萬元以內的部分,由居民醫療保險基金按90%的比例結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條例》
第二十八條個人帳戶用於支付統籌基金支付范圍之外的醫療費;個人帳戶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負。
第二十九條嚴重疾病住院治療的醫療費,按下列辦法支付:
(一)起付標准原則上控制在市、縣、自治縣從業人員上年度年社會平均工資的9%-11%
(二)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控制在市、縣、自治縣從業人員上年度年社會平均工資的3-5倍。
(三)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主要由統籌基金支付,個人負擔一定比例。對退休人員負擔醫療費的比例,給予適當照顧。
嚴重疾病的范圍,起付標准、最高支付限額的具體標准,起付標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醫療費的分擔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確定。
第三十條起付標准以下、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醫療費用,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7. 退休職工在門診報銷比例怎麼算
法律分析:如果是70周歲以下的退休人員,1300元以上的費用可以報銷,報銷的比例是70%。 如果是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1300元以上的費用可以報銷報銷的比例是80%。 而無論哪一類人,門診、急診大額醫療費支付的費用的最高限額是2萬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