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後在7月31日前支付到位。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湖南省關於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各中央在湘機關事業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決定從2017年1月1日起,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
二、調整標准
(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0元。
(二)在(一)項調整基礎上,對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 年月基本養老金再增加3.1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記為1年(繳費年限計算到月);對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湘政發〔2015〕38號)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按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月增加3%。
原因工殘退休人員按上述(一)、(二)項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不足145元的,按145元調整增加。
(三)在(一)、(二)項調整基礎上,對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以上(含70周歲)至80周歲以下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20元;對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30元。
(四)在(一)、(二)和(三)項調整基礎上,對在艱苦邊遠地區(桑植縣、江華瑤族自治縣、城步苗族自治縣、麻陽苗族自治縣、新晃侗族自治縣、通道侗族自治縣、吉首市、瀘溪縣、鳳凰縣、花垣縣、保靖縣、古丈縣、永順縣、龍山縣) 參加企業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5元。
(五)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規定予以傾斜,認真落實相關解困標准。
(六)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湘政辦發〔2003〕44號文件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湘勞社政字〔2007〕15號文件規定參保的國有農墾企業和農林企事業場所退休人員待遇調整辦法和標准同上。
三、資金來源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按照省人民政府湘政發〔2015〕38號文件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所需增加的資金按屬地管理原則由各市(州)、縣(市、區)政府負責籌措,國家和省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四、調整辦法
(一)此次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根據所屬管轄范圍和分級管理原則,由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經辦信息系統中統一設置,出具《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核對表》(附件1),經退休人員所在企業或社區核對無誤後進行調整。按照省人民政府湘政發〔2015〕38號文件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核對表》(附件1),經退休人員所在單位核對無誤後進行調整。尚未啟動納入經辦機構管理的,暫由原單位先進行調整,待啟動後再據實結算。
(二)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工作,各地應抓緊在7月31日以前完成,並於8月31日前將本地區的《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情況匯總表》(附件2)和總結報告上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三)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執行本通知規定的調整辦法,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體現了黨和國家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適當安排經費,確保這項工作按時順利完成。各級政府要切實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地方財政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支持力度,確保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決不允許發生新的拖欠。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財政廳
2017年7月28日
B. 湖南省企業退休養老金今年調整怎樣計算
湖南省2018年調整基本養老金方案還沒有出台。
因為2017年職工工資增長和物價水平增加,2018年會繼續調整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但如何調整還沒有消息,一般在2018年兩會期間確定調整水平,之後人社部和財政部才會作出調整規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再按人社部和財政部的規定製定具體辦法,經人社部和財政部批准後實施。湖南省調整方案出台還有些時日,請耐心等待。
《社會保險法》
第十八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上漲情況,適時提高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
C. 湖南企業退休2016年漲工資方案
湖南企業退休2016年漲工資方案: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湖南省財政廳聯合發布了《湖南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湘人社發〔2016〕55號)。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37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決定從2016年1月1日起,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
一、調整時間和范圍
從2016年1月1日起,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標准
(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70元。
(二)在(一)項調整基礎上,對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 年月基本養老金再增加2.5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記為1年(繳費年限計算到月);對按照省人民政府湘政發〔2015〕38號文件規定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按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月增加4%。
原因工殘退休人員按上述(一)、(二)項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不足159元的,按159元調整增加。
(三)在(一)、(二)項調整基礎上,對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以上(含70周歲)至80周歲以下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25元;對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35元。
(四)在(一)、(二)和(三)項調整基礎上,對在艱苦邊遠地區(桑植縣、江華瑤族自治縣、城步苗族自治縣、麻陽苗族自治縣、新晃侗族自治縣、通道侗族自治縣、吉首市、瀘溪縣、鳳凰縣、花垣縣、保靖縣、古丈縣、永順縣、龍山縣) 參加企業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5元。
(五)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規定予以傾斜,認真落實相關解困標准。
(六)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湘政辦發〔2003〕44號和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原省農業廳、省林業廳湘勞社政字〔2007〕15號文件規定參保的國有農墾企業和農林企事業場所退休人員待遇調整辦法和標准同上。
三、資金來源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按省人民政府湘政發〔2015〕38號文件規定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所需增加的資金按屬地管理原則由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籌措,國家和省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四、調整辦法
(一)此次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根據所屬管轄范圍和分級管理原則,由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經辦信息系統中統一設置,出具《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核對表》,經退休人員所在企業或社區核對無誤後調整。按照省人民政府湘政發〔2015〕38號文件規定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核對表》,經退休人員所在單位核對無誤後調整。尚未啟動納入經辦機構管理的,暫由原單位先調整,待啟動後再據實結算。
(二)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工作,各地應抓緊在9月30日以前完成,並於10月15日前將本地區的《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情況匯總表》和總結報告上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三)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執行本通知規定的調整辦法,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體現了黨和國家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適當安排經費,確保這項工作按時順利完成。各級政府要切實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地方財政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支持力度,確保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決不允許發生新的拖欠。
D. 我想知道湖南省2019年企業退休人員退休金增長多少的方案
現在正值年末,全國各行各業都正在為努力完成今年的各項任務而拼博。對於2O19年上調養老金的問題尚未觸及到,國家也沒有正式的官方消息公布,調不調,調多少都還是個未知數。北京具體調多少也要在國家正式公布框架方案後才會據以制定實施細則進行操作。根據近幾年的貫例,國家正式公布方案也要到明年三四月份兩會以後了,發到手最早也要到五六月份啦!按照目前情況國民經濟在增長,物價在上揚,企業退休人員尤其是企業退休早的老人的養老金水平太低,和機關事業單位及企業剛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又差距過大,2O19年北京市乃至全國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已大勢所趨。只是調多少的問題了。耐心等待著吧!
E. 湖南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是多少
關於湖南企業退休養老金標准可以參考下面官方文件: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湖南省財政廳關於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湘人社發〔2014〕21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7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決定從2014年1月1日起,為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時間和范圍
從2014年1月1日起,給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標准
1.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10元;再按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 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記為1年(繳費年限計算到月)。工殘退休人員按上述辦法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不足165元的,按165元調整增加。
2.在1項普調基礎上,對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以上(含70周歲)至80周歲以下的退休人員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0元;對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退休人員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70元。
3.在1項普調基礎上,對在艱苦邊遠地區(桑植縣、江華瑤族自治縣、城步苗族自治縣、麻陽苗族自治縣、新晃侗族自治縣、通道侗族自治縣、吉首市、瀘溪縣、鳳凰縣、花垣縣、保靖縣、古丈縣、永順縣、龍山縣)退休並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0元。
4.在1項普調基礎上,對原工殘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50元。
5.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規定予以傾斜。即認真落實湘人發〔2008〕119號文件規定的解困標准。
6.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湘政辦發〔2003〕44號文件和湘勞社政字〔2007〕15號文件規定參保的國有農墾企業和農林企事業場所退休人員待遇調整辦法和標准同上。
三、資金來源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並由統籌基金支付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由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統籌基金所需增加的資金按屬地管理原則由各市州、縣市區政府負責籌措,國家和省財政給予適當補助。
四、調整辦法
1.此次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參加了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根據所屬管轄范圍和分級管理原則,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出具《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核對表》(附表1),交退休人員所在企業或社區核對無誤後報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批調整(附表1和附表2)。
2.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亦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
3.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工作,各地應抓緊在3月31日以前完成,並於4月30日前將本地區的調整匯總情況和總結報告上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體現了黨和國家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適當安排經費,確保這項工作按時順利完成。各級政府要切實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地方財政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支持力度,確保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決不允許發生新的拖欠。
附件:1.《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核對表》(附表1)
2.《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審批匯總表》(附表2)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南省財政廳
2014年3月26日
F. 湖南企業退休人員認證
需要咨詢一下社保局的工作人員,什麼時候開始認證?
G. 湖南省辦理退休需要什麼手續和帶那些資料
申請材料
1、參保人本人或所在單位社保專管員在社保局列印《參保情況記錄表》,一式二份,需本人確認簽名,如果本人對《參保情況記錄表》上的參保記錄有異議的,需帶上個人的人事檔案到參保的社保局保險關系科(股)進行核實;
2、小一寸近期彩照一張;
3、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一張(A4紙張);
4、⑴辦理機關事業單位幹部退休業務需提供《幹部退休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註:參加職工養老保險企業幹部辦理退休業務時無需提供《幹部退休通知書》。)
⑵辦理特殊工種提前退休業務需攜帶參保人本人人事檔案資料;
⑶辦理因病提前退休的,需填寫《東莞市傷病職工(非因工)勞動能力鑒定介紹信》(一式兩聯)供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做鑒定,同時附上身份證、診療病歷、出院小結、縣級以上醫院(我市縣級以上綜合醫院為市中醫院和市人民醫院,精神病的專科醫院為市新涌醫院)近期三個月的診斷證明和檢查報告的復印件,原件備查。
辦理程序
1、參保人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一個月(特殊工種審核、因病提前退休需提前三個月申請審核或勞動能力鑒定),由參保人或所在單位社保專管員向社保經辦機構提交退休申請有關資料;
2、經社保經辦機構對參保人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且符合按月領取待遇條件的,發放《職工退休證》,從次月起按月支付基本養老金;
3、參保人在領取《職工退休證》的次月15日後,可攜帶身份證、社保卡、退休證到指定銀行列印存摺,領取基本養老金。
辦理時限
一般退休業務在受理之日辦結,特殊情況可延長5個工作日;因病和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的,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結。
溫馨提示
每月25日前受理退休業務申請,26日後順延至次月辦理,從辦結業務次月起發放基本養老金。
備註: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條件(退休申請的條件):
1、繳費年限條件:1998年7月1日(不含本日)前參保,2013年6月30日(含本日)前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十年;1998年7月1日(不含本日)前參保,2013年7月1日(含本日)後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累計滿十五年;1998年7月1日(含本日)後參保,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累計滿十五年。
2、年齡條件:法定退休年齡是指,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此外,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累計滿10年、從事井下高溫作業累計滿9年或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8年且男工人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45周歲,經審核符合規定的,可以作為特殊工種辦理退休手續。由醫院提供有關證明,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的,可以辦理因病提前退休手續。
(註: 本回答由法律法規分類達人 胡海天推薦)
H. 湖南省退休人員年審
各地來區的生存認證自有一定差異,認證辦法和認證時間、地點可以電話咨詢社保服務電話:12333。
一、認證對象:凡已辦理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的參保企業離退休及個體退休人員均屬於認證對象。
二、認證時間:每年一次:5月1日至6月30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有的省市規定在認證者生日當月,可順延2月)
I. 2019年湖南省企業退休職工養老保險調整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從湖南省人社廳獲悉,備受關注的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待標准已經出台,退休人員養老金每月上調50元。
J. 湖南省永州市企業退休工人工資每月幾號發
你的問題很難回答。全國各地大致都是每月10日開始,到月底都是退休金發放日版,所有退休人員權都在這個期間有自己一個固定發放日,發放日人人都不同,如何回答你?
實在不知自己的發放日,就月底提取退休金,順便咨詢銀行,你的退休金是哪天到賬的,到賬日次日就是你的發放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