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休人員最低工資標准
法律分析:各地標准不同。天津、青海等地宣布提高最低工資標准。其中,天津宣布從今年7月1日起上調最低工資標准,由每月1950元調整為每月2050元;非全日制用工勞動者最低小時工資標准由每人每小時19.5元調整為每人每小時20.8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Ⅱ 非全日制用工參加社會保險
法律分析:非全日制用工其實也就是我們說的小時工,這與全日制用工不一樣。一般用人單位需要為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購買五險一金,也就是繳納社保。而對於非全日制用工單位也是需要繳納社保的,這可以說是二者的相似之處。而單位在支付給非全日制用工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報酬裡面,還包括了單位為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六十九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非全日制用工意見》
第十條 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原則上參照個體工商戶的參保辦法執行。對於已參加過基本養老保險和建立個人賬戶的人員,前後繳費年限合並計算,跨統籌地區轉移的,應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的轉移、接續手續。符合退休條件時,按國家規定計發基本養老金。
第十一條 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可以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並按照待遇水平與繳費水平相掛鉤的原則,享受相應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具體辦法由各地勞動保障部門研究制定。
Ⅲ 非全日制用工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法律分析:非全日制用工也是要交個人所得稅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個人兼職取得的收入應按照勞務報酬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退休人員再任職取得的所得,在減除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因此,如果企業按照勞動法規定,簽訂勞動用工合同僱用臨時用工人員,支付給僱用員工的工資,可以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進行稅收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Ⅳ 非全日制用工社保規定
法律分析:非全日制用工需要單位交社會保險。
1、根據我國《勞動法》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宗旨,按照我國勞動者社會保險的參保原則,不管是全日制用工還是非全日制用工,單位必須為勞動者購買社會保險,尤其是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否則出現需要社會保險報銷事宜,用人單位要承擔相應責任。
2、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原則上參照個體工商戶的參保辦法執行。對於已參加過基本養老保險和建立個人賬戶的人員,前後繳費年限合並計算,跨統籌地區轉移的,應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的轉移、接續手續。符合退休條件時按國家規定計發基本養老金。
3、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可以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並按照待遇水平與繳費水平相掛鉤的原則,享受相應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具體辦法由各地勞動保障部門研究制定。
4、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建立勞動關系的非全日制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費。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發生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被鑒定為傷殘5-10級的,經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結算傷殘待遇及有關費用。
法律依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
第十條 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原則上參照個體工商戶的參保辦法執行。對於已參加過基本養老保險和建立個人賬戶的人員,前後繳費年限合並計算,跨統籌地區轉移的,應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賬戶的轉移、接續手續。符合退休條件時,按國家規定計發基本養老金。
第十一條 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可以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並按照待遇水平與繳費水平相掛鉤的原則,享受相應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具體辦法由各地勞動保障部門研究制定。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建立勞動關系的非全日制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費。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發生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被鑒定為傷殘5-10級的,經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結算傷殘待遇及有關費用。
Ⅳ 非全日制用工個人所得稅怎麼計算
非全日制用工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式是,個人收入減除費用六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現在早就沒有任何公司單位給員工發退休金了。現在所有的人員一旦退休,就會回有社保中心統一發放答養老金。當然要領到養老金有一定的新條件,那就是你當年工作的時候,公司為你繳納了社會保險,而且社保費應當連續繳納15年以上。否則是領不到養老金的。
Ⅶ 非全日制用工退休影響嗎
法律分析:從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勞動者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原則上參照個體工商戶的參保辦法執行;可以以個人身份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並按照待遇水平與繳費水平相掛鉤的原則,享受相應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建立勞動關系的非全日制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七條 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繳納。
Ⅷ 退休人員可以在作為非全日制員工或者全日制員工上崗嗎
退休人員可以被企業退休返聘,可以作為全日制員工的,需要和公司簽訂退休返聘協議,不過因為已經是退休了,社保和公積金就不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