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重慶養老金2022年調整方案細則
從2022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不含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國家要求各地以本省市2021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為高限確定調整比例和水平。
重慶市調整辦法嚴格按照國家要求制定,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具體為:
一、定額調整。符合調整范圍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統一增加40元。
二、掛鉤調整。在定額調整基礎上,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均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本人繳費年限低於15年的,統一按15年進行調整;與養老金水平掛鉤,退休人員以本人2021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0.45%。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三、適當傾斜。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基礎上,對高齡退休人員、參加工作時間較早的企業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適當傾斜。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我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繼續完善退休人員高齡養老金增發機制,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仍按原規定享受高齡人員養老金。
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是提高和改善民生水平的重要措施,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關心關懷。目前,重慶市各級人力社保部門和財政部門正抓緊組織實施兌現工作,確保在7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兌現到位。
退休人員如有疑問,可撥打12333電話咨詢服務熱線或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咨詢。
Ⅱ 重慶退休金2022年調整細則
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從2022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重慶市調整辦法嚴格按照國家要求制定,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具體為:
一、調整范圍
符合條件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屬於重慶市2022年調整范圍。
(一)企業退休人員。
1.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含退職,下同)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
2.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按規定辦理退休審批手續且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不含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
3.按照《重慶市2007年12月31日以前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試行辦法和重慶市2008年1月1日以後新征地農轉非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試行辦法》(渝府發〔2008〕26號)和《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解決我市用人單位未參保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基本養老保障有關遺留問題的通知》(渝辦發〔2011〕272號)等有關規定參保,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管理,並在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按月領取養老待遇的被征地農轉非人員和城鎮超齡人員(不含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
(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含退職,下同)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不含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的人員)。
(三)離休幹部、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兩航起義退休人員、原南僑機工服務團退休人員等不執行本次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二、調整時間
從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三、調整辦法及標准
分為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傾斜調整:
(一)定額調整
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退休並領取基本養老金或領取養老待遇的人員(即符合調整范圍的所有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掛鉤調整
1.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其中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低於15年的,統一按15年進行調整。
2.退休人員以本人2021年12月經社保經辦機構核定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0.45%。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三)傾斜調整
1.符合本通知調整范圍第(一)項第1、2目規定的企業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按下列規定傾斜調整:
(1)對1953年年底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2)對國務院批準的艱苦邊遠地區(黔江區、城口縣、武隆區、雲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石柱縣、秀山縣、酉陽縣、彭水縣,下同)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3)對2005年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超過20年的,每超過1年每月增加2元,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4)對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前本人基本養老金低於2021年年末全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平均水平以後再參加本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2.符合本通知調整范圍規定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按下列規定傾斜調整:
(1)對國務院批準的艱苦邊遠地區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2)對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從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00元;對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年滿85周歲及以上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從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00元;對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年滿90周歲及以上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從2022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00元。2022年1月1日及以後年滿80周歲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從其達齡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00元;2022年1月1日及以後年滿85周歲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從其達齡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00元;2022年1月1日及以後年滿90周歲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從其達齡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00元。
3.企業退休人員增發高齡人員養老金繼續按原規定執行。
Ⅲ 今年重慶退休人員工資怎麼漲
根據《天津市人社局市財政局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規定,1.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8元。2.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職人員、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繳費年限滿15年以上的退休人員,在每人每月增加30元的基礎上,繳費年限在15年以上的部分,繳費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每人每月再增加2元。3.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退職人員,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20年末的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增加基本養老金。
Ⅳ 2021年重慶退休職工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2021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再次上調4.5%,實現「17連漲」。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一、調整范圍。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三、調整辦法。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並實現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統一。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進一步強化激勵,適當加大掛鉤調整所佔比重。
Ⅳ 2022重慶養老金上調標准
一、重慶市2022年度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醫療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核定(含補繳歷年社會保險費)工作中使用的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79133元/年(6595元/月)。
二、重慶市2022年度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醫療生育保險參保職工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9784元、下限為3957元。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2022年度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9784元、下限為3957元。
三、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醫保的退休人員個人賬戶劃入基數保持不變,繼續按照2018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81764元(6814元/月)的60%執行,其中2018年12月鎖定時點個人賬戶劃入基數高於81764元(6814元/月)60%的,按照鎖定時點個人賬戶劃入基數執行。
Ⅵ 2021年重慶養老金上調方案
法律分析:各區縣(自治縣)人力社保局、財政局,兩江新區社會保障局、財政局,重慶高新區政務服務和社會事務中心、財政局,萬盛經開區人力社保局、財政局: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20號)和兩部批復意見,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我市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調整范圍,企業退休人員,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離休幹部、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人、兩航起義退休人員。
法律依據:《關於2021年調整本市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一、定額調整基本養老金
每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掛鉤調整基本養老金
(一)與繳費年限掛鉤
2021年繼續實行與繳費年限掛鉤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的辦法。其中,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對於不足整年的余月數,每月增加0.2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
(二)與養老金水平掛鉤
按照退休人員2020年底前的月基本養老金水平,以2020年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5786元)為基準線劃分兩檔,5786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5786元(含)以下每人每月增加55元。通過採取低者高調、高者低調的方式,保障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員能夠適當多增加基本養老金。
Ⅶ 重慶2022年養老金調整方案公布,哪些退休人員的退休待遇更高呢
按繳費年限掛勾調節是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就提高2塊的養老退休金,假如繳費年限不夠15年,則按照15年以來作出調整,這一部分調節上,和往年是保持一致的水準。
假如企業退休軍隊轉業幹部,在本次養老金調整以前,養老保險金水準小於上年都是退休職工的平均,那樣將自動補足到平均後在開展今年的養老金調整。
總體來說,重慶今年的養老金調整力度和上年對比,並不是特別大,預算定額調節稍微有一定的下降,按繳費年限掛勾調節再次保持一致,按養老保險金水準掛勾調節佔比有一定的下降,而歪斜調節,調節幅度和調整范疇與去年對比有了明顯的不一樣,針對許多退休職工,特別是高齡老人而言,今年的養老保險金能漲的更多一些。
Ⅷ 2021重慶養老金上調方案
法律分析:參考的調整幅度完全按照國際要求標准上調4.5%左右,增發的基本養老金會確保在2021年7月1日之前兌現到位。
重慶市今年的企業單位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包括不滿一年)的每人每月增加2元;繳費年限低於15年的,統一按15年進行計算調整。退休人員以本人在2020年12月底發放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0.7%(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由此可見,只要繳費年限越長,養老金基數越大,所獲益的養老金數額就會越多。
法律依據:《重慶市2021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方案》
定 額 調 整
符合調整范圍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統一增加42元。
掛 鉤 調 整
在定額調整基礎上,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均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本人繳費年限低於15年的,統一按15年進行調整;
與養老金水平掛鉤,退休人員以本人2020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0.7%。計算結果按照四捨五入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傾 斜 調 整
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基礎上,對高齡退休人員、參加工作時間較早的企業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適當傾斜。
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我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繼續完善退休人員高齡養老金增發機制,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仍按原規定享受高齡人員養老金。
到 賬 時 間
目前,重慶市各級人力社保部門和財政部門正抓緊組織實施兌現工作,確保在6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兌現到位。
Ⅸ 重慶22年養老金上調細則
第一,定額調整
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比去年降低了2元,因此,老徐的增加金額就為40元。
第二,掛鉤調整
先來說按養老金水平掛鉤,是以本人2021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0.45%增加,這個水平比去年降低了0.25%,相對來說還是比較低的,老徐的養老金是4000元,每月就只能漲18元。
再來看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每滿一年就增加2元,調整金額與去年相同,老徐總共的繳費年限是36年,每月就可以漲72元,這個水平還是比較高的,由此也可以看出,重慶對於繳費年限長的退休人員,傾斜力度是比較大的。
第三,傾斜調整
1,對於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月增加20元,與去年的調整金額相同。
2,對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人員,每月增加20元,也與去年的調整金額相同。
3,對2005年12月31日前辦理退休並領取養老金的,繳費超過20年的,每超過1年就增加2元,比去年的調整金額降低了1元。
4,對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前養老金低於2021年12月底全市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該水平後再上調養老金,而這種調整方式與福建的相同,都是先補足到一定的標准後再上調養老金。
而對於企業單位的高齡退休人員,增發標准還按照原規定執行,老徐才退休一年,也不屬於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人員,因此他的增加額度就為0。
綜合以上的調整金額,老徐總共增加的金額就為130元,漲幅為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