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休時獨生子女補貼怎麼領取
馬上辦理退休的企業在職職工,如何辦理獨生子女費用呢?獨生子女費用,雖然在退休以後還能夠獲得相應的收入,但是他相對於我們養老金的整體佔比是很小的,甚至來講是可以忽略不計的。我們的養老金一般情況下,都可以達到兩三千塊錢左右,平均養老金的水平今年已經達到了2900元,所以說有相當一部分的人在2000塊錢以上,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但是,我們獨生子女的費用並沒有這么高,很多地區採用的是一次性發放的原則給予補貼,那麼一次性發放,有的地區是1000塊錢,有的地區3000塊錢,基本上不會超過5000塊錢,也就是說他會一筆一次發放到位,這樣的話你就不再享受任何獨生子女的費用了。實際上我們想想看養老金,你每個月都能領取,每個月比如說是2000塊錢,那麼一年就是24,000。所以說獨生子女費用其實並不是很多。
即便是很多地區它是按月發放的,但是每個月所發放的金額大約也就是幾十塊錢左右,據我了解很多地區都是20多塊錢,30多塊錢不會超過50塊錢一個月。那麼這個費用也是很低的,所以說跟我們的養老金相比確實是非常少的,所以大多數人他並不關心獨生子女的費用,因為確實也比較少。
再加上很多家庭,他實際上並不是獨生子女。尤其是2015年以後全面開放二胎政策,我相信獨生子女家庭就會變得越來越少,所以說獨生子女的費用在18歲以前是可以領取一筆錢,當然退休以後也可以領取一筆錢,其實這兩筆錢整個加在一起其實也沒有多少錢,所以說這筆費用,其實不是,我們退休以後最關鍵的收入我們退休以後比較關鍵的收入,除了退休金以外,我認為作為北方地區的省份大多數地區都是有取暖費,而這個取暖費的待遇還是比較理想的。
基本上取暖費一年就可以發放1000元到4000元不等,這樣的一個標准各個地區是有所不同的,有些地區少一些,有些地區多一些,因為它是根據採暖季的長短來決定的,像採暖季比較長的地區,這個取暖費的待遇也會比較多一些,反之採暖季比較短的地區,那麼取暖費也會少一些,所以這個費用我們才是可以長期領取,第二,獨生子女費本身它比較少,所以對於退休人員,來說起不到太大的作用,可所謂是杯水車薪。
辦理獨生子女費用也是非常簡單的,只要自己具備了這個退休以後,那麼拿著退休審批表,部分地區可能還有退休證相關的手續,去當地的計劃生育中心,現在應該是衛健委相關的部門去申請就可以了,那麼有的地區一次性發放,有的地區按月發放,你只要提供自己相應的銀行卡片就沒有問題了。
Ⅱ 公務員退休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2019
符合條件的退休獨生子女父母職工每人發放三千元的一次性獎勵:
1.市屬國有、集體企業破產或改制後又破產的企業中退休獨生子女父母職工,尚未兌現獎勵的;
2.與原國有、集體企業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保辦理退休的獨生子女父母職工,尚未兌現獎勵的。
獨生子女費分為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和獨生子女家庭補助費。在職職工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由父母雙方的單位每月各給5元,直到孩子14歲為止。獨生子女家庭補助費可以在退休時一次性付清,夫妻雙方各得2000元,也可以選擇每人每月領取10元補助費的方式,直到本人去世。
具體採取哪種方式,則由單位自己制定。如果夫妻雙方有一方下崗,另一方單位應全額給付獨生子女費,如果雙方都下崗,可以到街道領取。退休職工領獨生子女費需要攜帶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父母及獨生子),獨生子女證,退休證,登記照片(也是三人的)等資料。
農村戶口的,同樣也享受獨生子女優惠政策,可以到村委會領取。對於被企業「買斷」和「兩不找」的職工如何領取獨生子女費一事,目前還沒有明確的規定,要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來定。
退休領取獨生子女費需要什麼手續
1、去當地的計劃生育中心,現在應該是衛健委相關的部門去申請就可以了。2.那麼有的地區一次性發放;有的地區按月發放,你只要提供自己相應的銀行卡片就沒有問題了。
2、職工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獨生子女證在退休時一起辦理,靈活就業人員也是帶以上材料年滿60周歲到社區鄉鎮辦理申領,如果是2015年以前的破產企業職工60周歲帶單位的破產證號和相關資料到社區鄉鎮申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一百零七條 公務員辭去公職或者退休的,原系領導成員、縣處級以上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在離職三年內,其他公務員在離職兩年內,不得到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任職,不得從事與原工作業務直接相關的營利性活動。
Ⅲ 2019年退休職工獨生子女費
退休後獨生子女補貼發放標准: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規定退休時享受以下優待:
(一)未實行養老保險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各加發退休費標准百分之五的退休金;
(二)企業和實行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職工,2000年2月1日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本條例實施後退休的,由其所在單位給予不低於三千元的一次性補助;2000年2月1日及以後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由所在單位在領證時為其一次性辦理相當於本人一個月工資額的獨生子女父母補充養老保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在獨生子女死亡後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除享受前款規定的獎勵外,退休時由所在單位給予不低於五千元的一次性補助;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適當幫助。退休時增加的百分之5和這次月增加106元應該不會矛盾。
法律依據:《退休獨生子女補貼新政策2019年》二、退休後獨生子女補貼發放標准
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規定退休時享受以下優待:
(一)未實行養老保險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職工,各加發退休費標准百分之五的退休金;
(二)企業和實行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職工,2000年2月1日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本條例實施後退休的,由其所在單位給予不低於三千元的一次性補助;2000年2月1日及以後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由所在單位在領證時為其一次性辦理相當於本人一個月工資額的獨生子女父母補充養老保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職工,在獨生子女死亡後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除享受前款規定的獎勵外,退休時由所在單位給予不低於五千元的一次性補助;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適當幫助。退休時增加的百分之5和這次月增加106元應該不會矛盾。
Ⅳ 退休人員的獨生子女費是多少
獨生子女費是計劃生育政策自實施以來,中國對獨生子女實行獎勵政策。凡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到子女14周歲止,每年發放獨生子女保障費60元,單方領證的對象發放30元(2006年發放對象為獨生子女出生於1990年7月1日以後的)。根據地區不同的情況,發放的獨生子女費是不同的,這就牽涉到獨生子女費的發放標准。發放標准第三十七條,本省戶籍獨生子女父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一)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發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時,按一定標准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二)屬於農村居民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獎勵或者辦理養老保險;(三)獨生子女死亡、傷殘後未再生育或者收養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給予一定的扶助金;(四)就業、住房、扶貧救濟及子女入托、入學、醫療等方面,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照顧;(五)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產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護假。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前款第一項、第三項規定的計劃生育獎勵金具體辦法和扶助金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訂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另行制定。
Ⅳ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獨生子女費
法律分析:父母退休前是事業單位的職工,退休後是可以領獨生子女補貼的,如果子女是獨生子女,就一直有獨生子女補貼的。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
第四條 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公致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第五條幹部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符合第四條(一)項或(二)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 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 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參加革命工作,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工作年限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工作年限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符合第四條第(三)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離休和退休的幹部去世後,其喪事處理、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應當與在職去世的幹部一樣。
Ⅵ 退休人員獨生子女費怎麼領取
法律分析:退休時可以領取獨生子女一次性獎勵,依據各地《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一次性獎勵。具體金額各地不同,一般不少於每人1000元。
(一)領取條件:獨生子女父母憑《光榮證》、《結婚證》(或《離婚證》)和雙方單位證明(無單位的由戶籍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出具證明)領取。
(二)發放辦法:獨生子女的母親年滿五十五周歲時領取;獨生子女的父親年滿六十周歲時領取。
(三)發放渠道:
1、有工作單位的人員,由所在單位發給。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職業介紹中心存檔的人員,單位委託存檔者,由委託存檔單位發給;個人委託存檔者,由街道辦事處發給。
3、檔案關系在街道辦事處的無業人員,由街道辦事處發給。
4、農村居民,由鄉鎮人民政府發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三條 國家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按照規定給予獎勵。
Ⅶ 企業退休人員獨生子女費
新條例延長了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發放年限並提高了標准,將發放年限從截止到獨生子女14周歲延長到18周歲,一次性獎勵從1500元提高到2000元,按月發放的10元標准修改為「不低於10元」。
就合法生育而言,是指在生育了第一個子女後符合條件經審批生育了第二個子女,兩次生育行為後「其子女有死亡的」。此種情形,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
夫妻初次生育了雙胞胎是一次生育行為,因而「其中死亡一個的」不能參照此項規定執行;但如果該對夫妻一方為獨生子女的,則可以根據政策再生育一個子女。
9月26日確定為新條例實施日期,在執行「加長版」產假時應注意以下時間節點:
1、在實施日期前,已經按規定休完產假的不享受本規定的待遇;
2、在實施日期當日以及在實施日期後,符合法定生育條件,女方已滿23周歲後懷孕生育第二個子女,應享受本規定的晚育產假,男方享受晚育護理假,並且「休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採取按月發放方式的,在實施日期當日:獨生子女未滿14周歲的,應繼續發放;獨生子女超過14周歲,應從9月份開始發放(超過14周歲至8月期間不發),至獨生子女滿18周歲止;獨生子女滿18周歲的,不發。
拓展資料:採取一次性發放方式的,在實施日期前,獨生子女已滿14周歲的:已經一次性支付1500元的,不再是獎勵費的發放對象;按一次性支付方式尚未支付或一次性支付不足1500元的,應自實施日期起一次性支付2000元或補足20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