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企業職工死亡喪葬費是多少
法律分析:企業在職職工,退休人員非因工及因病死亡後,喪葬費為2000元,應實行火葬的地區擅自土葬的不發,一次性撫恤費為8個月本人生前月繳費工資或生前本人月養老金,其符合供養條件的直系親屬定期生活困難補助標准為職工生前單位所在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離休人員死亡喪葬費為2000元,一次性撫恤費標准為死者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死亡離退休人員的喪葬費,撫恤費當月來辦理的,由死亡離退休人員的親屬到單位領取。企業在職職工、退休人員非因工及因病死亡後,喪葬費為2000元,應實行火葬的地區擅自土葬的不發,一次性撫恤費為8個月本人生前月繳費工資或生前本人月養老金,其符合供養條件的直系親屬定期生活困難補助標准為職工生前單位所在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離休人員(含建國前老工人)死亡喪葬費為2000元,一次性撫恤費標准為死者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
供養直系親屬是指其主要生活來源依靠供給的下列人員:
(1)死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或經地級市及以上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下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2)死亡職工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死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撫恤金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死亡職工祖父母和父母,如配偶一方有工資、養老金等固定收入,無收入一方不列入死亡職工供養范圍(3)死亡職工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遺腹子女)未滿18周歲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死亡職工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其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撫恤金的)未滿18周歲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4)死亡職工的父母均已死亡且未享受撫恤金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未滿18周歲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死亡離退休人員辦理遺屬撫恤費時需要攜帶:街道、居委會、派出所出具的證明材料,以及遺屬身份證、死亡職工檔案。農業戶口的需攜帶鎮(鄉)、村、派出所出具的證明材料。
死亡離退休人員的喪葬費、撫恤費當月來辦理的,次月20日左右支付到死亡離退休人員所在單位的銀行帳戶上(移交社區管理的,支付到退休人員所在街道的銀行帳戶上),由死亡離退休人員的親屬到單位(街道)領取。
法律依據:《工傷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② 內蒙古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費和撫恤金大概是多少錢
法律分析:職工死亡後,喪葬補助費按下列標准發給: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發給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3個月,低於600元的按600元發給;因工死亡的,發給當地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5個月,低於1000元的按1000元發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五十七條 現役軍人因戰、因公、因病致殘的,按照國家規定評定殘疾等級,發給殘疾軍人證,享受國家規定的待遇和殘疾撫恤金。因工作需要繼續服現役的殘疾軍人,由所在部隊按照規定發給殘疾撫恤金。
現役軍人因戰、因公、因病致殘的,按照國家規定的評定殘疾等級採取安排工作、供養、退休等方式妥善安置。有勞動能力的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優先享受國家規定的殘疾人就業優惠政策。
殘疾軍人、患慢性病的軍人退出現役後,由安置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的有關規定負責接收安置;其中,患過慢性病舊病復發需要治療的,由當地醫療機構負責給予治療,所需醫療和生活費用,本人經濟困難的,按照國家規定給予補助。
現役軍人、殘疾軍人參觀游覽公園、博物館、展覽館、名勝古跡享受優待;優先購票乘坐境內運行的火車、輪船、長途汽車以及民航班機;其中,殘疾軍人按照規定享受減收正常票價的優待,免費乘坐市內公共汽車、電車和軌道交通工具。義務兵從部隊發出的平信,免費郵遞。
③ 退休職工喪葬費2022年最新標准
2022年最新喪葬費標准通常如下:
1、喪葬補助費和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和10個月的平均工資一次性發放給直系親屬;
2、供養直系親屬的救濟費,通常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及物價補貼之和每月進行發放;
3、供養一個直系親屬的,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百分之二百進行發放。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1、死亡注銷證明(死者生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企業退休人員死亡申報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領取人要與領取人身份證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證明必須註明領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關系);
3、火化證(由民政局或殯儀館提供),非火化區的,由民政辦出具非火化區證明;四是領取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④ 企業退休人員喪葬費是多少
1、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2、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3、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 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 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 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_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⑤ 內蒙古喪葬費2022年最新標准
內蒙古喪葬費標准:喪葬費標準是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大約3000-4000元。一般包括運屍費、火化費。購買骨灰盒費,一期骨灰存放費,以及雇請人員所支付的勞務費和必要的交通費等合理費用。
一、喪葬費的領取方法包括:
1、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其法定繼承人應當在3個月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喪葬補助費;
2、辦理時需填報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補助費申領表交社區蓋章、社保員簽字;
3、攜帶離退休人員火化證原件、復印件及代領人身份證復印件前往社保局養老保險服務大廳辦理喪葬費申領手續;
4、工作人員會根據提供的個人檔案里的工資數據與電腦里的數據進行核對,核對後打出四張表;
5、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符合供養條件的直系親屬,應在申報死亡的同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供養直系親屬按月領取的救濟費。
二、申領喪葬費需要攜帶以下材料:
1、死者火化發票或火化證明原件,和一份復印件;
2、死者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法定繼承人身份證明;
4、法定繼承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死亡後待遇統一劃入死者領取養老金的銀行賬戶;
6、委託他人辦理的,需提供授權委託書和受託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⑥ 企業退休喪葬費2021年最新標准
企業退休職工和發放的標準是:喪葬費3個月工資,撫恤金不超過10個月工資。喪葬費申領相關手續由所在社區辦理,申報供養親屬撫恤金到中心服務科辦理相關手續。每月10號之前辦理結束的當月15號之後發放到領取人帳戶,20號之前辦理結束的當月25號之後發放到領取人帳戶(逢順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工人與職員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時,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付給喪葬補助費,其數額為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平均工資兩個月;另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按其供養直系親屬人數,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其數額為死者本人工資六個月到十二個月。詳細辦法在實施細則中規定。
⑦ 2021年退休職工喪葬費標准
企業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一)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三)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
《關於調整企業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通知》第三條
企業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一)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三)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
⑧ 企業退休職工死亡喪葬費標准
法律分析: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