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退休人員 > 聘用退休人員低於最低工資

聘用退休人員低於最低工資

發布時間:2022-08-25 06:22:30

⑴ 退休後的退休金會低於當地最低工資嗎

員工的退休老金與當地最低工資無比,兩者性質不同。

綜上所述,最低基本工資是普通員工在工作場所維持良好生活質量的最低費用支出,與個人退休養老金無關。員工退休養老金,總體上遵循多付多得,長付多得的原則。

退休人員工資是否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准

沒有這樣的來規定,最自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最低工資標准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兩種形式,月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准一般不包括加班費、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和法定福利待遇。

(2)聘用退休人員低於最低工資擴展閱讀

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其中,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

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⑶ 企業返聘人員待遇規定

退休返聘人員和單位之間只能認定是僱傭關系,而不是勞動關系,也不受勞動法的調整和保護,所以工資數額不受最低工資標準的限制。 為保障勞動者特別是低收入勞動者的基本生活,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的最低工資規定明確,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和獎金、津貼、補貼,但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特殊勞動條件下的津貼、國家規定的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是國家實施的強制性規定,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行政部門有權責令限期支付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由此可見,退休職工在法律上已經失去了作為勞動者的主體資格,現行勞動法律不再把他們納入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被返聘後,雙方建立的不是勞動關系而是勞務關系。最低工資標準的法規只適用於勞動者,而退休返聘人員已退出勞動者隊伍,所以在目前的勞動法規中並沒有規定其必須獲得不低於最低工資的報酬。當然,為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返聘人員有權和用人單位協商簽訂聘用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⑷ 退休後的退休金會低於當地最低工資嗎有什麼依據

退休後的退休金會低於當地最低工資嗎?有什麼依據?

從個體看既有高於最低工資,也不乏低於當地最低水平的養老金。從性質看,事業機關幾乎都高於最低工資,企退人員大都在最低水平左右,低於最低工資是大多數。從地域看,一線城市養老金還好些,二三四線城市低於一線城市。看如何組合求出平均值。不分性質合並計算,肯定高於最低工資,因為機關事業退休金高導致。單獨把企業退休分開計算,大家都明白結果如何。

感謝閱讀、關注並點贊!歡迎廣大讀者和網友朋友們批評指正。以上是屬於我個人的一些建議和想法 ,僅供參考, 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如果你們有其他的想法,可以評論在文章的下方 。

⑸ 退休人員返聘有最低工資標准嗎

退休人員返聘沒有最低工資標准,工資都是各個單位自己制定的

⑹ 退休後的退休金會低於當地最低工資嗎退休金是如何定義的

個人看法:退休金和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是兩個適用對象、政策目標完全不同的概念,相互之間並沒有必然的聯系,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別把兩者扯在一起,胡亂比較。為什麼呢?

談一下退休金問題。嚴格地按照我國社會保險制度的基本法律規范《社會保險法》的規定,所謂的“退休金”,應稱為養老金或基本養老金,其適用對象是:所有的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參保人。在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正式辦理了退休手續,由社保局按照在職期間繳費情況依法核定的養老保險待遇,用於保障退休之後的基本生活需要。本人也從此徹底退出了工作崗位,不再參加具體工作,徹底回歸家庭過上了退休後的生活。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明顯地看出:對於一個具體的個人而言,養老金待遇的高低水平,即與本地區經濟發展水平有關,又與本人在職時所從事的工作行業有關,還與本人自身的工作能力、業務素質有關,最直接的是與本人和用人單位雙方的繳費水平和繳費時間長短密切相關,退休時按社保政策依法核定就可以了。它不過是一個“多因一果”事件的最終結果,個人只能接受,機構也無法宏觀調控。總之一句話:養老金是己經退休老人餘生的日常生活來源。

⑺ 退休後被返聘適用最低工資標准嗎

退休後被返聘適用最低工資標准嗎

退休後被返聘適用最低工資標准嗎,如果已經退休人員被用人單位返聘,其勞動報酬應該是由雙方協商決定,退休返聘人員特可以與返聘單位協商,要求獲得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報酬。本文內容是退休後被返聘適用最低工資標准嗎。

退休後被返聘適用最低工資標准嗎

一、退休人員被用人單位返聘,不適用最低工資規定標准,其勞動報酬由雙方協商決定。

從《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看,最低工資標準是不適用於退休返聘人員的。因為已退休人員在法律上已不再把他們看做是勞動者,現行勞動法律不再把他們納入調整范圍之內,退休返聘人員與用人單位建立的是勞務關系而不是勞動關系。當然,退休返聘人員可以與返聘單位協商,要求獲得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報酬。

二、企業內退人員、下崗職工、享受病假工資的人員,因為離崗未上班,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所以不享受最低工資保護。

相關知識鏈接

1、見習試用期間 也適用最低工資標准

確定試用、熟練、見習期,是為了使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有一個相互選擇的過程。勞動者進入試用(見習)期,就意味著和用人單位已經確定了勞動關系,只要勞動者完成了正常的工作任務,其所得工資就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准。但是,大學生勤工助學不適用最低工資標准。

2、夜班費、高溫津貼、包吃包住不能算進「最低工資」

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下的津貼,及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不能算進「最低工資」。

此外,「包吃包住」是用人單位給予職工的福利,並非以貨幣形式支付的工資,不能將此計算在最低工資標准之內。

最低工資標准包括保險嗎

根據我國《最低工資規定》,本規定所稱最低工資標准,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注意:

本規定所稱正常勞動,是指勞動者按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在法定工作時間或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從事的勞動。勞動者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生育(產)假、節育手術假等國家規定的`假期間,以及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

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實行計件工資或提成工資等工資形式的用人單位,在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基礎上,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相應的最低工資標准。

由此可知,最低工資標准不包括按規定應由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的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相關內容鏈接:

勞動者工資的支付

(1)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即人民幣)形式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2)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託他人代領;

(3)用人單位可直接支付工資,也可委託銀行代發工資;

(4)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5)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6)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⑻ 交了15年的社保,退休工資少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合理嗎

合理的,社保分四個檔次(還有年限和基數)交的多退休金就多,交的少退休金就少,這怨不得誰。

⑼ 聘請退休人員支付報酬需要執行最低工資標准嗎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0-14

⑽ 返聘退休人員的勞動法

返聘退休人員的勞動法可以返聘。
聘用協議的具體內容可由用人單位與退休人員協商確定,但聘用協議中應當明確約定聘用期內返聘人員的工作內容、報酬、勞保待遇等。用人單位支付返聘人員的勞動報酬可不受最低工資限制。聘人員在工作過程中發生傷亡事故的,由用人單位參照工傷保險的相關待遇標准妥善處理。
因為退休員工不屬於勞動部門管理,所以不能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
一、退休返聘優點
1、退休返聘人員的工作能力較強,工作經驗較豐富。很多退休人員還可以再繼續上班的,一般都是原來單位里的技術骨幹,或是管理幹部,特長往往比較突出。
2、退休返聘人員對於所工作的單位來說,其成本要大大低於普通員工。
3、退休返聘人員的工作態度比較認真,多年的磨練使他們養成了認真的工作態度。
4、退休返聘的人可以發揮余熱,更多的為社會產生價值。
二、退休返聘缺點
1、穩定性較差。由於退休人員的工作特殊性,因此他們對於工作收入的依賴較低,企業一有風吹草動、形勢不妙,就會人心思動,退回家裡頤養天年。缺少與企業同甘共苦的奮斗精神。合同上也很難對其進行有效的約束。
2、退休返聘人員大多由於年齡、精力上的原因,難以從事高強度、高壓力的工作,工作時間也相對較短,很難根據企業的要求或臨時性的工作要求,作經常性的加班、出差等工作。
3、退休返聘人員一般創新能力比較差,幾十年的工作經驗會固化他們的思維,限制了思維,因此,退休返聘人員一般不宜做創新性工作。
三、退休返聘人員在需求上與一般的人相比有一個明顯的不同之處
強烈地需求獲得尊重。中國是一個敬老的社會,這種社會文化使得退休返聘人員認為他們應該獲得尊重,已習慣於別人尊重的眼光和禮敬的態度,一旦周圍的環境發現了變化,感到沒有被尊重,就會產生強烈的失落感,進而影響工作情緒。

法律依據
《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
第十三條 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第十二條 已辦理廠內離崗體養或退養手續的原固定工,用人單位應當與其簽訂勞動合同,明確權利義務關系,其離崗休養或退養的有關文件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

閱讀全文

與聘用退休人員低於最低工資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六十歲左右的老人如何補鈣 瀏覽:618
第1次去女朋友家和父母怎麼溝通 瀏覽:546
父母親老了如何關心他們 瀏覽:270
你老年痴呆 瀏覽:773
湖北2017退休工資 瀏覽:84
老年人腿痛腫怎麼辦 瀏覽:785
怎麼跟父母說不找對象 瀏覽:395
溫馨的重陽節說課稿 瀏覽:12
俄羅斯留學體檢在哪裡 瀏覽:526
哈爾濱市養老保險特殊業務申請 瀏覽:412
精神病人為什麼總說父母欠她 瀏覽:81
通情達理孝順的女生 瀏覽:499
新野縣養老院有哪些 瀏覽:804
西藏養老社區哪個地方好 瀏覽:580
最新女性退休年齡政策 瀏覽:844
我市退休養老金撫順漲多少 瀏覽:818
結婚給老人桌子上放什麼 瀏覽:347
老年痴呆會不會心急 瀏覽:502
重陽節那天是幾月幾日 瀏覽:417
老年痴呆中醫可以看好嗎 瀏覽: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