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各單位的退休人員在年輕時為社會的發展貢獻了很多,在退休時必須照顧好他們的生活。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就是國家為退休人員謀取的很大的福利。我國現在是市場經濟體制,養老、保險制度也開始越來越完善,越來越健全,退休人員工資待遇提升,大大的促進了保險養老制度的發展前進。
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在某種程度上大大的鼓勵了在崗職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推動了社會的發展。同時,這項舉措還緩解了社會物價高的問題,改善了不少家庭的生活質量。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不僅溫暖了退休老人的心,而且在社會上形成一種尊老敬老的風氣,對社會的和諧發展都有很大的影響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改革明年啟動 多地單位漲工資】
「久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終於在2014年末,邁出了關鍵的一步。
在中央通過原則性意見的同時,多地機關事業單位以「漲工資」為主要標志的工資改革也在為明年個人繳費作準備。
國務院副總理馬凱昨天向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做了《關於統籌推進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
報告首次向外界透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方案,已經由國務院常務會議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審議通過。
一位知情人士向《第一財經(微博)日報》記者透露,中央和國務院通過的這項方案應該屬於原則性的文件。據他了解,涉及到這些改革的具體執行方案還處於部委會簽的階段。「中人」(制度啟動前參加工作未退休人員)改革成本如何承擔以及職業年金由誰來經辦等難題,都將成為部委之間博弈的重點。
報告稱,改革的基本思路為「一個統一、五個同步」。
「一個統一」,即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建立與企業相同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行單位和個人繳費,改革退休費計發辦法,從制度和機制上化解「雙軌制」。
「五個同步」,即機關與事業單位同步改革,職業年金與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同步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與完善工資制度同步推進,待遇調整機制與計發辦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國范圍同步實施。
這次機關事業養老改革吸取了2008年五省市試點改革失敗的教訓,改革不再將機關視為特殊群體,而是與事業單位同步改革,並且改革不再進行試點,在全國范圍同步實施。
方案還提出同步建立職業年金與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本報記者也了解到,職業年金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與只有少數企業職工有企業年金相比,參保的機關事業單位將全面建立職業年金制度。
「五個同步」中非常重要的一條是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與完善工資制度同步推進。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完善工資制度的一個重要方面是「漲工資」,雖然漲幅不同,但當前全國很多地方省級以下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都在進行工資普漲,下一步事業單位也會跟進。
「這次"漲工資」是一舉雙得,一來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已經多年沒有正式漲過了,二則可以為2015年啟動個人繳費8%做好准備。」該知情人士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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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退休人員。
1、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職務工資和級別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3、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後的退休費分別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工資之和、崗位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
按照政府文件規定,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支付項目好幾項,其中第一項是
基本養老金=〔職務(技術等級)工資 國家規定比例計算的津貼〕×國家規定的計發比例;
㈡ 遼寧退休漲工資細則2013
遼寧省關於2013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遼人社發(2013)10號
各市、綏中縣、昌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各省本級參保企業: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3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3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並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決定從2013年1月起調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范圍和時間
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的企業退休(職)人員(包括已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五七家屬工」,不含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范圍內的建國前參軍的退休老工人),自2013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2元。
(二)退休(職)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分別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2、1949年1月1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5元。
4、1954年1月1日後參加工作、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3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
5、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90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6、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三)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分別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符合國家原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61號)規定范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2、2012年12月31日前,年齡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年齡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四)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增加基本養老金,在和其他條件相同的退休人員同辦法、同標准調整後,統籌項目內養老金總額低於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標准。
(五)退休前擔任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含高級技師)的退休科技人員,按符合上述各項規定條件增加基本養老金後,其本人月領取的統籌項目內基本養老金與統籌項目外養老金之和低於本地區事業單位同期同條件人員退休費數額的,以補足差額為上限再增加基本養老金,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含高級技師)的,每人每月最高再增加450元,擔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含高級技師)的,每人每月最高再增加400元,對差額不足450元、400元的,按其實際差額增加基本養老金;本人月領取的統籌項目內基本養老金與統籌項目外養老金之和達到或超過本地區事業單位同期同條件人員退休費數額的,不再傾斜。
三、「五七家屬工」基本養老金的調整
(一)「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55元,其中2011年12月31日前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50元。
(二)「五七家屬工」符合下列條件的,分別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2012年12月31日前,年齡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年齡滿80周歲(含80周歲)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其中2011年12月31日前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年齡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齡滿80周歲(含80周歲)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
四、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工作要求
本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時間緊、任務重,要作為一項政治任務,堅決貫徹落實國家要求,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抽調得力人員,認真做好調整待遇的審批工作。要採取有力措施,千方百計籌措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力爭在2013年3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遼寧省財政廳
2013年3月13日
最新文件發給你,望採納
㈢ 退休人員養老金十三連漲這個十三指的是什麼
這個十三連漲指的是企業退休人員從2oo5年至2ol7年十三年間連續增加了養老金。
㈣ 退休工資還能漲幾年
自2005年開始,一直到2019年,養老金已經連續15年一直在上調。
每年7月份都會調整企事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從2005年到2019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已經連續14年上漲,上漲比例是10%.但是到2016年的時候,人均基本養老金上漲比例只有6.5%左右,在2017年的時候,上漲比例降至5.5%左右,到2018年人均基本養老金只上漲了5%左右。退休人員的人均養老金已經從當初的714元上漲到2480元。
只有養老金上漲,才能說明我們社會在不斷進步,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才能鼓勵更多年輕人堅持繳納養老保險。通過養老金的上漲,不僅平衡了養老金制度階段性改革的過渡期,同時沖抵了通貨膨脹效應。
過渡性養老金針對96年之前參加工作的人員。
基礎養老金等於全省上下平均公司×個人養老金指數×繳納年限×1%。
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方式是全省少年平均工資×(1+養老金指數)÷2×(96年以前的工齡)×1.3%。
經過小編的耐心介紹,相信大家對於養老金連續上漲多少年的知識已經有了了解。我國養老金已經連續上漲了15年,已經從幾百元漲到了幾千元,生活保障也不斷在提高。
㈤ 2013年退休人員漲工資嗎,漲多少
根據以往的規定,凡是上年年底之前退休,並且領取養老金的,可以參加調整,你2013年退休,可以參加2015年調整
退休人員漲工資2015新政策 一、2014年12月31日前,經批准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含機關、財政全額供款和差額供款事業單位中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費計發辦法和調整政策的勞動合同制工人),自2015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低於統籌范圍內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員(不包括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軍隊轉業幹部、原工商業者),在按繳費年限調整養老金的基礎上,再按下述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員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不超過2773元/月。 四、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條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退休人員再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 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於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養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於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養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於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養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五、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並在退休前被單位聘用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按相應管理許可權批準的高級政工師及勞動部門批準的高級技師,在按本通知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級同等待遇的高級工程師,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為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上述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職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 六、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人發[2002]82號文件精神,切實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3]29號)精神,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按本通知第二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 七、按照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戰部、財政部、民政部《關於進一步解決原工商業者生活困難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2]9號)精神,原工商業者按本通知第二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職的原工商業者)。 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按原勞動人事部《關於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勞人險[1983]3號)規定,享受原標准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元。
㈥ 企業退休人員2013年漲工資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已經明確表態了,2013年度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10%
各地政策擬定2013年度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細則並進行測算,一般來說各地會在1季度陸續出台具體政策
再等等看吧
㈦ 2013年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工資怎麼加
2013年上海退休人員漲工資 http://www.sina.com.cn 2013年01月23日10:27 東方網 東方網1月22日消息:據《i時代報》報道,根據國家關於2013年增加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總體要求,本市從2013年1月1日起,對2012年底以前已按城鎮養老保險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且確定為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以及按「鎮保」、「城居保」、「新農保」規定辦理按月領取養老金手續的人員增加養老金。城鎮企業退休人員,2013年養老金增長水平按照月平均增加310元左右安排。增加的養老金由四個部分組成:一是按絕對額增加,每人每月增加140元;二是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增加,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三是按本人養老金增加,以本人2012年12月份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3%;四是按特定年齡檔增加,對2012年12月31日前女年滿60周歲及以上、男年滿65周歲及以上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另外,對上述人員中2012年當年內女年滿60周歲(1952年出生),男年滿65周歲(1947年出生),以及當年內年滿70周歲(1942年出生)、75周歲(1937年出生)、80周歲(1932年出生)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全市約321萬城鎮企業退休人員可按規定增加養老金。
㈧ 2013退休工人是否漲工資
2013退休工人會漲工資。
2014年政府還給企業退休人員漲工資.2014年大幅上調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100%左右,2014年我國將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 2014年國家連續第十年上調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第十次增加養老金,補低、縮小企業退休人員與公職退休人員退休金的差距,國家統一安排2014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
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屬各企業主管局、總公司勞動處,各中央在京企業,各計劃單列企業:
為保障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范圍內退休人員(含退職、退養人員,下同)的基本生活,經市政府批准,現對2013年基本養老金調整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2年12月31日前,經批准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含機關、財政全額供款和差額供款事業單位中執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費計發辦法和調整政策的勞動合同制工人),自2013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二、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 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低於統籌范圍內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員(不包括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軍隊轉業幹部、原工商業者),在按繳費年限調整養老金的基礎上,再按下述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員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不超過2773元/月。
四、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條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退休人員再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
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於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養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於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 70元;月養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於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養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五、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並在退休前被單位聘用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按相應管理許可權批準的高級政工師及勞動部門批準的高級技師,在按本通知第二條和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級同等待遇的高級工程師,經國家或本市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為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上述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職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
六、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人發[2002]82號文件精神,切實解決部分企業軍轉幹部生活困難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03]29號)精神,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按本通知第二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
七、按照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戰部、財政部、民政部《關於進一步解決原工商業者生活困難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2]9號)精神,原工商業者按本通知第二條、第四條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低於2773元/月的,補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職的原工商業者)。
八、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按原勞動人事部《關於建國前參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勞人險[1983]3號)規定,享受原標准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元。
九、在按照上述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65歲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再按照下列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年滿65歲至69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年滿70歲至74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10元;年滿75歲至79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30元;年滿80歲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50元。
十、按照本通知第八條、第九條規定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作為享受標准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每年增發1—3個月生活補助費的基數。其增加部分自本通知執行之月起,一次性全額發給。
十一、按照原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印發<關於中央科研機構和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參加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京勞社養發[2001]74號),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有正常事業費的中央轉制單位,轉制前已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仍執行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原人事部、財政部、科技部、建設部《關於轉制科研機構和勘察設計單位轉制前離休人員待遇調整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2]5號)的規定。
十二、自2013年1月1日起,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月基本養老金的最低標准調整為1330元;按月領取退職生活費的退職人員,月退職生活費的最低標准調整為1210元;按月領取退養生活補助費的人員及按月領取養老生活補助費的原臨時工養老人員(原簽定短期勞動合同的人員),月退養生活補助費、養老生活補助費的最低標准調整為1100元。
按照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調整後仍不足上述最低標準的,補足到最低標准。
十三、本通知執行中的有關問題,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㈨ 上海關於13年退休城保鎮保農保增加養老金多少
根據國家關於2013年增加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總體要求,本市從2013年1月1日起,對2012年底以前已按城鎮養老保險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且確定為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以及按「鎮保」、「城居保」、「新農保」規定辦理按月領取養老金手續人員增加養老金。
城鎮企業退休人員,2013年養老金增長水平按照月平均增加310元左右安排。增加的養老金由四個部分組成:一是按絕對額增加,每人每月增加140元;二是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增加,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三是按本人養老金增加,以本人2012年12月份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3%;四是按特定年齡檔增加,對2012年12月31日前女年滿60周歲及以上、男年滿65周歲及以上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
另外,對上述人員中2012年當年內女年滿60周歲(1952年出生),男年滿65周歲(1947年出生),以及當年內年滿70周歲(1942年出生)、75周歲(1937年出生)、80周歲(1932年出生)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全市約321萬城鎮企業退休人員可按規定增加養老金。
「鎮保」按月領取養老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養老金130元。全市約45萬「鎮保」領取養老金人員可按規定增加養老金。
「城居保」和「新農保」按月領取養老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全市約45萬「城居保」和「新農保」領取養老金人員可按規定增加養老金。
上述各類人員增加的養老金將自1月25日起通過相關銀行、郵局全部發放到領取養老金人員的賬戶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醒:為方便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請退休人員盡量避開高峰時段,通過銀行ATM機等自助設備,按各自需求前往銀行、郵局營業網點領取。市民如需咨詢,可撥打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電話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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㈩ 河北省2013年企業退休人員漲了多少錢
提高幅度按省2012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0%確定。
普遍調整按照退休人員每人每月90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45元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
河北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自2013年1月1日起再度上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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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時間:2013-03-22
河北省人社廳3月19日對外發布的《關於2013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提出,自2013年1月1日起,河北省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我省2012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0%確定。
此次調整延續了普遍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為體現公平,普遍調整按照退休人員每人每月90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45元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為體現效率和「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基本養老金調整與繳費年限掛鉤,退休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元。此外,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高職、高齡、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以及企業軍轉幹部、因工全殘和退休金偏低的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以上調整要求在4月底前發放到位。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由養老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按原渠道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