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做好新形勢下的離退休幹部工作應遵循哪些基本原則
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是一項紛繁復雜的群眾工作。它的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離退休管理服務工作質量的優劣,關系著黨的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能否認真貫徹落實,還關系著離退休幹部晚年幸福、家庭和睦和社會穩定。做好離退休管理服務工作不僅是廣大離退休幹部的迫切要求,也是各級離退休管理組織和離退休管理幹部責無旁貸的神聖職責。因此,如何做好離退休幹部工作成了一個重要的課題。現就如何做好新形勢下的離退休幹部工作談談自己的粗淺看法。
一、分析當前,老幹部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新形勢
(一)出現離退休人員結構發生巨大變化,人口老齡化趨勢加重等新情況
近幾年全縣離休幹部遞減幅度在4%-5%,退休幹部則以每年3%-5%的速度遞增。離退休幹部主體比重發生根本變化。離休越來越少,退休越來越多;離休年齡越來越大參加活動越來越不方便,退休平均年齡越來越年輕,想參與活動願望越來越強;隨著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數越來越多,越來越增大單位管理服務工作量;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水平越來越提高,而自主擇業人員退休管理服務滯後,產生不平衡抵觸情緒越來越嚴重,某種程度上產生不穩定因素。
(二)出現幹部離退休制度滯後和離退休幹部政策不平衡,管理體制有與時代不相適應等問題
1、國家政策指導性滯後。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的退休年齡條件至今沒有變化,如關於辦理因病退休手續,一方面企業千軍萬馬想方設法辦病退;另一方面機關事業到齡不想退。又如55歲女知識分子,子女已長大,業務精湛,只因退休年齡已到,使大量優秀人才被浪費。
2、社會保障制度滯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雖然成就很大,但在打破計劃經濟舊體制的同時,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新型社會保障體系還不成熟,主要表現為一是社會保障網的殘缺、政策出台不夠連續和社會保障待遇無法全部兌現。二是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相對滯後,亟待規范和完善,否則加重不穩定因素。三是醫療保險制度不完善,沒有納入所有人群,異地就醫結算管理滯後。
3、退休幹部管理制度滯後,退休幹部管理體系不夠健全。
(三)科學發展觀必須賦予老幹部工作新的時代內涵和新的歷史任務,出現老幹部工作部門職能需要擴展延伸的新形勢
十七屆六中全會提出文化強國發展戰略;中組部部長李源潮同志指出要「努力讓老幹部過一個幸福、安寧、保持尊嚴的晚年」;喜迎十八大勝利召開;新的形勢,需要我們把老幹部事業做成朝陽「產業」。
二、明確開展離退休幹部工作的作用和地位
黨和政府歷來極為重視離退休幹部工作,從機構設置、人員配備、經費供給都給予了極大的支持。各部門領導把離退休幹部工作納入工作范圍,積極支持離退休幹部工作,成立離退休幹部工作領導小組,協調各方面關系,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問題,為做好離退休幹部工作創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圍,這都是毫無疑問的。但離退休幹部工作的對象,離退休幹部工作所反映的問題,畢竟不是部門的中心工作和主要矛盾,因此,離退休幹部工作在部門工作中處於配角位置。離退休幹部工作需要各級領導重視,但是這種重視絕不可能也不應該超越對中心工作的重視和對主要矛盾的關注,不能違背實際,要求部門領導像抓中心工作那樣傾注主要精力對待離退休幹部工作,否則,角色就要發生錯位,必將貽誤部門中心工作。沒有部門中心工作的發展,也就沒有部門離退休幹部工作的發展。離退休幹部工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要正確認識其在部門工作中的配角位置,積極配合中心工作,維護和服務全局。
三、充分發揮離退休幹部的作用
離退休幹部工作雖然在部門工作中處於配角的位置,但並不否定其在部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多年來,各級領導同志的講話、諸多的文件、大量的文章,都對做好這項工作的重大意義作了詳細闡述,充分說明離退休幹部工作在部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實踐證明,做好離退休幹部工作,保持離退休幹部隊伍的穩定,就為部門中心工作和發展提供了良好的內部工作環境,反之,因工作不到位,離退休幹部中存在的問題長期得不到合理解決,勢必對部門中心工作造成不利影響。
離退休幹部工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必須有圍繞中心、服務全局、做好配角的意識,必須有默默無聞、淡泊名利、甘於奉獻、甘做無名英雄的精神,按照黨和政府的各項政策規定,結合部門中心工作和離退休幹部的特點,充分利用現有條件,努力創造有利環境,開展具有自身特色的、積極有效的工作。大力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的傳統美德,努力形成大家都來尊重關心愛護離退休幹部、支持離退休幹部工作的良好氛圍,共同解決離退休幹部工作中的問題。為離退休幹部做好服務,保一方平安就是成績,就是貢獻。為部門中心工作提供良好的內部工作環境,在配角的位置上發光發熱,盡職而不越位,這既是衡量離退休幹部工作成效大小的尺度,也是部門中心工作對離退休幹部工作的必然要求。
四、新形勢下做好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思考
(一)轉變工作理念,增強服務意識
為適應離退休工作的發展變化,離退休工作需要實現三個轉變:
1、工作理念從管理服務向服務管理轉變。轉變工作理念、增強服務意識、改進服務方式,使離退休工作在服務中實施管理,在管理中體現服務。服務管理工作要堅持以人為本,突出四個重點:以健康保健服務為重點、以解決生活困難為重點、以滿足老同志精神文化需求為重點、以加強政治思想工作為重點。做到四個到位:一是認識到位,二是政策到位,三是感情到位,四是服務到位。工作人員要堅持:不斷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服務意識,不斷提高政策水平、工作能力,不斷開拓工作思路、拓寬服務渠道。
2、工作作風從被動服務向主動服務轉變。轉變工作作風,增強服務意識,工作以讓「黨委放心、老同志滿意」作為衡量的標准;以落實「兩項待遇」,為老同志做好事、辦實事、解難事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定期召開退管會,聽取意見、摸清情況,幫助老同志解決實際困難,做到離退休幹部基本情況心中有數,解決問題有的放矢。
3、服務管理方式由單一型向多樣化轉變。服務管理方式應由傳統單一的服務管理,變為根據不同需求、不同情況進行分類的服務管理,由靜態服務管理變為動態的服務管理。對「雙高期」和空巢家庭的離退休職工,一要建立與其子女的聯系制度,單位與子女共同關心老同志的身心健康。二要建立與社區的聯系制度,依託社區對老同志日常生活給予照顧。三要建立與醫院聯系制度,配合醫護人員做好老同志的救治、慰藉工作。
(二)關注養生保健,讓老幹部晚年生活更加健康
身心健康是老年人晚年幸福的基礎。我們要把關注老幹部身心健康作為老幹部工作的第一要務,採取多種途徑,保障老同志身心健康。一是養生教育引導健康。我們應當幫助老幹部樹立科學的養生觀,保持清醒頭腦,理性分析,不盲從跟風,要切合自身實際,科學地加以運用。可以通過在老幹部中開展健康教育系列活動,宣傳普及科學的養生知識。如適時舉辦健康講座、發放健康書籍、組織「養生之道大家談」活動。還可以通過評選「健康壽星」、「健康之星」,樹立身邊的健康典型,引導老同志關注健康,科學養生;二是健身運動保障健康。老年人體育鍛煉必須運動適量、強調個性,注意持之以恆、安全第一。可以選擇的有步行、慢跑、太極拳、門球、老年健身操、游泳等傳統項目。近年來,我市廣泛推廣普及的群體性的體育項目,如柔力球、通絡操等,就深受廣大老幹部的歡迎;三是休閑療養促進健康。隨著「雙高期」的實際,老同志活動要放慢節奏,如可以組織近郊遊、農家樂等「游中樂、樂中學」的健康休閑活動,開展垂釣、採摘等輕松、愉快的戶外活動,在休閑中、在大自然中去增強老同志的體質,愉悅老同志的身心;四是心理慰藉助推健康。截止2011年底,我縣60歲以上老年人已佔總人口的15.96%。社會老齡化進程與家庭小型化、空巢化相伴隨。而離退休幹部其子女在外地、國(境)外工作或學習的比重又較之其他老年群體中更大,空巢現象更為突出,我們應積極探索整合各方面力量建立人文關懷、心理健康幫扶機制,一方面鼓勵老幹部相互關心,就近關照;另一方面老幹部部門普遍關心的同時,注重做好個性化、親情化服務,尤其對體弱、喪偶、獨居的老幹部,要堅持對口聯系,多交流、多傾聽,及時幫助排憂解難。同時還可聯系志願者組織,發動志願者們用其所長,與老同志進行心理溝通,提供精神慰藉。
(三)倡導文化品味,讓老幹部晚年生活更加快樂
輕鬆快樂、頤養天年應當是老幹部晚年生活的主旋律。要高度重視老幹部文娛活動的需求,,按照「講求品味、動靜結合」的原則,注重培養老同志高雅的生活情趣,使他們始終樂在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心態中。
怡情在活動中。要廣泛開展群眾性的文體活動,盡量擴大老同志的參與面,不惟名次、不以所謂「精品」、「水平」論英雄、拼高低,讓大家都能在活動中得到愉悅、滿足。如針對老年人的特點,可以舉辦運動量相對較小、難度系數不高的趣味性運動會。結合舉行重大節慶活動,為老同志提供表現自我的舞台,展現他們熱愛生活、樂觀向上、積極進取的精神風貌。
悠然於情趣中。廣大老幹部中不少人多才多藝、情趣高雅,我們要予以充分發掘、培養,通過成立興趣活動小組、舉行專題講座、組織參與老年專業社團、舉辦特長與作品展示等形式,支持他們發揮專長,潛心鑽研,不斷提高水平,讓更多老同志們在花卉盆景、琴棋書畫、收藏把玩之中修身養性、陶冶情操、享受生活,從而也推動各單位老年群體濃郁文化氛圍的形成。
陶醉自山水中。集體長途旅行飽覽山水風光、感受城鄉巨變,回想往昔、暢述友情,這是老幹部夢寐以求的心願。盡管組織外出難度大、風險高,但是若行前做足功課,在線路選擇、景點安排、外出時間、後勤保障上精心策劃,則輕松愉快、平安完滿的旅行將成為老同志晚年美好的回憶。
(五)把握離退休幹部的特點,增強老幹部工作的針對性
做好離退休幹部工作,必須把握其特點,摸索其規律,增強前瞻性和預見性,克服盲目性,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當前離退休幹部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老幹部年齡結構差異大,狀況多樣化。在離退休幹部的群體中,上有「耄耋」乃至「期頤」之年的80歲以上老幹部,下有「花甲」之年退休的60多歲老幹部,還有年滿55歲剛退休的女性老幹部,他們在思想認識、生活狀況、健康程度、有關需求等方面,存在著較大的差別;二是人員結構層面多,福利多元化。離退休幹部的單位性質、職務不同,福利待遇呈多元化,發放標准不統一;三是群體住所分散,管理難度大。有的住在市區,有的住在農村,有的跟隨子女居住於外地,有的流動頻繁,加上有的地方交通不便,信息不暢,管理難度大,照顧難到位。因此,要根據老幹部的實際和突出特點,針對不同情況,因人而異地開展工作,認真落實老幹部政治和生活待遇,並大力推行社區為老幹部服務「四就近」的管理模式。
(六)創新方法,增強老幹部工作的科學性
新時期新階段老幹部工作出現的新特點和難點,要求老幹部工作必須體現時代性,把握規律性,大膽創新,改進方法,重在落實。各級領導、尤其是老幹部工作者要進一步更新思想觀念和思維方式,以適應不斷變化了的新情況。要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把維護老幹部的根本利益作為老幹部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探索新思路、運用新方法、採取新舉措,圍繞各時期機關老幹部工作重點想問題、辦事情、定方案、做決策,並以提高老幹部滿意度為檢驗標准開展各項活動,使工作扎實而有成效。要根據老幹部求知、求健、求樂、求為的強烈願望和需求,在內容上要緊跟形勢,做到政治上尊重老幹部,思想上關心老幹部、行動上愛護老幹部、生活上照顧老幹部。
一要把落腳點放在「老有所學」上,加強老幹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健全政治學習和組織生活制度,依靠離退休幹部黨支部、老年大學營造學習和活動氛圍。運用影視音像、互聯網站、教學光碟播放等有效方法和訂發報刊、學習資料,創造學習條件。使他們接受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教育和有關知識的學習,提高繼續發揮作用的能力和才華。
二要把落腳點放在「老有所養」上,切實解決老幹部的實際困難。按照老幹部政策的規定要求,落實好離退休幹部的生活待遇,確保離退休幹部的生活費按時足額發放,醫葯費按規定報銷。同時要認真研究並積極創造條件,解決老幹部在養老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實際困難,讓老同志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
三要把落腳點放在「老有所樂」上,煥發老幹部的青春活力。要經常組織老幹部開展形式多樣的活動。如在春節期間召開迎春座談會,開展慰問活動,在「七一」期間開展紀念黨的生日,為黨旗添彩活動;在「十一」期間開展慶國慶、頌祖國,為經濟建設建言獻策活動;在「六一」節期間與學生們一起聯歡,開展「老少同樂」活動;還可以結合老幹部自身特點,組織他們參觀改革開放、經濟發展成果,游覽名勝古跡,開闊視野,豐富生活,促進心身健康。
四要把落腳點放在「老有所為」上,發揮老幹部在經濟社會建設中的作用。老幹部是一支門類齊全、人才濟濟的隊伍,擁有豐富的工作經驗,對經濟社會的發展具有獨到的見解和認識。要根據老幹部的求為慾望、求樂意願,引導他們凝聚到改革發展的大潮中,使老幹部們的余熱綻放光彩。可通過定期組織老幹部參觀考察,當地重點項目、城市建設、民心工程及企業發展情況,通報政府或單位的工作情況,徵求他們對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發揮參謀作用;組織老幹部進社區、進農村、進學校,做關心下一代工作,發揮他們在培養教育青少年健康成長的作用。
五要把落腳點放在「老有所依」上,努力提升老幹部的管理服務水平。各級各部門要常懷尊老之心、常思敬老之策、常行愛老之舉、常做助老之事,始終堅持服務為本,熱情周到,努力為老幹部提供各種方便,解決其後顧之憂,確保老幹部滿意。要及時掌握老幹部的基本情況,摸清老幹部的實際需求,傾聽他們的內心呼聲,為老幹部辦實事。
(七)推行多級配合管理的機制,增強老幹部工作的實效性
老幹部工作是一個綜合性的系統工程,需要政府、社會和家庭共同重視,密切配合,齊抓共管。新的歷史時期,動員全社會力量,實行多級管理機制,形成老幹部原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居住社區和老幹部工作部門互相聯動的工作格局,是做好老幹部工作的重要舉措。
老幹部所在單位的領導和在職人員與老幹部之間有經常較近距離的接觸,對他們的情況最了解,開展老幹部工作針對性強,時效性快,容易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而,老幹部的所在單位要把老幹部工作切實列入議事日程,積極擔負起責任,落實管理人員,把本單位老幹部工作搞好。
老幹部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對全面做好老幹部工作要發揮重要作用。一方面是對所屬基層單位老幹部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協調;另一方面是對原下屬企事業單位因改制撤銷、兼並留下來的老幹部進行直接管理,做好人員的安置和待遇落實的管理服務工作。
老幹部居住地的社區(鄉村),要充分利用當地現有資源,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將居住在本社區的老幹部群體納入到社區服務范圍,使老幹部在不脫離原單位的情況下,能夠就近參加學習、就近參加活動和就近發揮作用。要從離退休幹部群體的實際出發,建立聯系點,指定聯絡員,與老幹部所在單位保持正常的信息溝通,並加強相互之間的合作關系,方便老幹部的生活能及時得到照料,共同加強對老幹部的服務管理。
老幹部工作部門是做好老幹部工作的主體,要加強對老幹部工作的宏觀管理,加強督促、檢查和指導協調。要始終堅持服務為本,積投創新工作方法,統籌規劃,科學決策,在求新上做文章,求深上下功夫,求高上創一流,求先上見實效,確保老幹部工作常抓不懈。老幹部工作者要尊老敬老、要照章辦事、要誠信待人、樂於奉獻。對老幹部要有感情、有熱情、有真情,做老幹部的貼心人,想老幹部之所想,急老幹部之所急,真誠為老幹部排憂解難,把黨的溫暖送到老幹部的心坎上,不斷把老幹部工作提升到一個新的水平。
Ⅱ 社會保險
企業可以給員工買的保險大致可以分為3類,基礎險(五險一金),補充險,其他團體險
身份證號是看不出來農村鄉鎮的,不過拿身份證復印件可以看出來
農村戶口的可以是農民工
轉帖的一些參考資料
1、「全部金額的一半由公司交納,另一半則由員工自己承當」,的做法是錯誤的。依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以上年度全部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的20%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個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的6%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2、這個公司錯了,應當依法糾正。無論是到了那個公司都應當依法繳納。
3、這屬於社會保險的養老保險。
4、應當一直繳納到退休前(男60周歲,女55周歲)。
5、如果中間停交的要進行補交,並要繳納日萬分之五的滯納金。中間不能退。到退休時總交費不足15年的給退回個人所交的那部分。
5、在外省工作的可以通過勞動部門轉回當地。
6、沒有工作的單位的,由街道辦事處負責辦理,全部個人交費。 社會保險知識問答
一、什麼是社會保險,它包括哪些內容?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和失業的勞動者,給予物資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二、社會保險費的征繳范圍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及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規定:
(1)基本養老保險: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個體工商戶及其幫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2)基本醫療保險: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
(3)失業保險: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4)工傷保險: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5)生育保險:城鎮各類企業及其職工、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三、哪些職工不能中斷養老保險繳費?
(1)國有企業下崗職工進入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期間,由再就業服務中心負責將應由企業和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一並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下崗職工不論以何種方式實現再就業或不再就業,均應繼續參加養老保險,本人再就業前後的繳費年限可以連續計算,並按規定享受相應待遇。
(2)職工所在企業改制後,社會保險關系不中斷,按規定繼續參加社會保險。改制(改組)企業分流到私營、個體等經濟實體就業的職工,應繼續參加養老保險,繳納養老保險費。職工在企業改制(改組)前後的繳費年限連續計算,並按規定享受相應待遇。
(3)自謀職業人員領取一次性安置費後,應辦理檔案託管,原養老保險關系依然保留。同時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享受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統一制度規定的同樣養老待遇。
(4)對繳費滿15年但未達到退休年齡的人員,仍應繼續參加養老保險,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如中斷繳費,在達到退休年齡確定基本養老金待遇時,基礎養老金的計算基數只能按本人中斷繳費當年全區職工平均工資確定;多次中斷繳費的,扣減中斷繳費的全部年份,推算出基本養老金發放的年份,並按推算後的年份當年全區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確定其待遇。
四、逃避或拒繳社會保險費應負哪些法律責任?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以專章的形式對社會保險征繳過程中的每一個環節可能存在的違法行為,應給予處罰的種類和幅度都予以明確,而且處罰的對象主要是責任人員個人而不是單位。例如: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或者注銷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社會保險數額的,《條例》規定,除由勞動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外,可視其違法情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員給予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對繳費單位偽造、變造、故意毀滅有關帳冊、材料、或者不設帳冊,以此手段逃避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條例》規定,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員處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罰款。此外,《條例》還規定繳費單位逾期拒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征繳。
五、職工參加養老保險的權利和義務
職工享有參加養老保險的權利和義務,並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權利,職工必須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履行繳費的義務。職工有權向企業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有關政策及本人繳費情況,有權監督企業為職工投保。
六、怎樣辦理參加養老保險的手續?
新辦理參加養老保險的單位、個體工商戶,要到南寧市社會勞動保險事業管理所(市鯉灣路10號柳沙大廈四樓),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同時提供本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企業法人代碼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開戶銀行及帳號,填報參保職工及離退休人員花名冊、身份證號碼、職工本人一寸免冠正照、職工個人的情況、參保人員供養直系親屬情況等相關資料。
七、單位和職工個人按什麼標准繳納養老保險費?
用人單位以上年度全部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的20%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個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的6%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後每年提高0.5個百分點最終達到本人繳費工資收入8%為止。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每月在工資中代為扣繳。
八、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如何確定?
作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工資收入,按國家統計局的規定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崗位技能工資、加班工資、各項津貼、補貼和獎金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每年根據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核定其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如月平均工資低於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確定繳費基數;如月平均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以上的,超過部分不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也不作為退休時計發養老金的基數。
九、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如何建立?
我區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的時間,統一規定為1996年7月1日;個人帳戶按被保險人繳費工資基數的11%計入。個人繳費全部記入個人帳戶,其餘部分從企業繳費中劃入。
十、下崗職工和失業人員怎樣繳納養老保險費?
根據國家有關政策,下崗人員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並簽定協議後,由中心代繳養老保險費,進入中心三年後,仍未重新就業的,轉到失業保險機構享受失業救濟待遇。失業人員的養老保險由失業人員自己繳納,繳費年限連續計算。繳費標准按個體工商戶標准繳納,計入個人帳戶的比例與養老金的計發仍按國有企業職工同樣辦法執行。
十一、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應如何計發?
(一)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凡單位和職工個人繳費累計滿15年及以上的,按以下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
(1)1996年6月30日前參加工作的,1996年7月1日後退休的,退休時基本養老金分四部分計發;
第一部分為基礎養老金:按退休時上一年度全區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計發。
第二部分為個人帳戶養老金:按退休時個人帳戶儲存額除以120計發。
第三部分為過渡性養老金:實行個人帳戶前(1996年6月30日前),單位和職工本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滿30年及其以上的,每滿1年發給職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1.4%;繳費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滿1年發給職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1.3%;繳費滿15年不滿20年的,每滿1年發給職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1.2%;實行個人帳戶前繳費不滿15年,但個人帳戶前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含補繳年限)的,每滿1年發給職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1.1%。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是指:實行個人帳戶前4年,職工繳費工資占當年全區職工平均工資比重的平均值,與退休時上一年全區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乘積。
第四部分為過渡性調節金:實行個人帳戶前(1996年6月30日),企業和職工本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①滿30年及其以上的,發給95元;②滿20年不滿30年的,發給90元;③滿15年不滿20年的,發給85元;④實行個人帳戶前不滿15年,但個人帳戶前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含補繳年限)的,發給80元。
(2)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後(1996年7月1日以後)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和城鎮個體工商戶,退休時基本養老金分兩部分計發:
第一部分為基礎養老金:按退休時上一年度全區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計發。
第二部分為個人帳戶養老金:按退休時個人帳戶儲存額除以120計發。
(二)實行個人帳戶前(1996年6月30日)參加工作繳費累計不滿15年的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按其實際繳費年限計算,繳費每滿1年發給2個月上年全區職工月平均工資,另將其個人帳戶儲存額全部發給本人,一次性支付,此後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三)實行個人帳戶後(1996年7月1日)參加工作,單位和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退休後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待遇,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此後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十二、基本養老金(退休金)是否一成不變?
職工退休後領取的基本養老金,從退休下一年起,每年七月一日,按上年全區職工平均工資增長指數的50%增加基本養老金,當年如國家和自治區有規定增加離退休職工待遇時,高於本人按全區職工平均工資指數的50%增加的部分,給予補齊,全區職工平均工資指數負增長時不作變動。
十三、個體勞動者及自由職業者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有關規定
1、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手續如何辦理?
應持個體工商營業執照、身份證及本人一寸免冠正照,到市社會保險機構[桂春路南二里勞動保障大廈一樓(埌西菜市場斜對面,金州大廈旁)]辦理登記,領取《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核定繳費基數並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辦好首次參加保險手續。以後每年的保費可按半年或一年繳納。
社會保險機構將為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建立養老保險個人帳戶,並在次年參保人員繳費時發放上年度的個人帳戶對帳單,由本人核對確認後簽字,粘貼到《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上。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以《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作為計算退休待遇的依據。
2、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如何確定?
(1)繳費基數以上年度全區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300%劃定上下限後分為若干檔次,由參保者根據本人的實際情況自主選擇一個檔次繳費,一定一年不變(繳費年度全區統一為當年的7月至次年的6月止)。
(2)繳費比例為18%,其中業主全部由本人繳納,從業人員(即雇員和幫工)本人繳納8%,其餘由業主繳納。從業人員本人繳納部分由業主從其工資收入中代為扣繳並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
(3)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在稅前列支,不計征稅費。
3、繳費年限如何計算?
個體勞動者在從事個體經營之前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年限可與從事個體經營時繳費年限及個人帳戶儲存額合並計算。同樣,個體勞動者被聘用或招用到各類企業工作並參加養老保險的,其在個體勞動期間所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年限和個人帳戶儲存額亦可合並計算。
4、如何申辦退休手續?
凡參加社會養老保險,並按規定年限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個體勞動者,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到社會保險機構申辦退休手續,由社會保險機構審定批准後,次月享受退休養老待遇,養老金委託銀行開設個人儲蓄專戶代發。
5、養老待遇如何計發?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時,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及以上的養老待遇,按國有企業職工同等待遇計發。
6、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後有什麼好處?
個體勞動者參加社會養老保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累計15年及以上的,即可以和同等條件的國有企業職工一樣享有以下權利:
(1)能從社會保險機構按月領到養老金,真正實現老有所養。
(2)養老金與社會平均工資掛鉤,使自己晚年生活更有保障。
(3)享受每年養老金自動調整,即每年7月1日按全區社會平均工資增長幅度的50%調整養老金。
(4)退休人員死亡後按政策規定實行火葬的,可享受以下待遇:
①發給死者親屬喪葬補助費,其標准為本市上年度職工4個月的月平均工資;
②發給死者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生活困難補助費,即以死者當月養老金為標准發給8個月的生活困難補助費;
③根據供養直系親屬的不同情況,從死亡的下個月起,每月按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30%發給救濟費。救濟費每年7月按照本市上一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增長率的50%調整一次。
7、參保人員在何種情況下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一次性支付基本養老金,同時終止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累計繳費不滿十五年的,業主本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本息、從業人員本人個人帳戶儲存額本息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2)退休前或退休後死亡的,業主在從事個體經營期間,其未領取的本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本息,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從業人員為個體工商戶僱用期間未領取的個人帳戶儲存額本息,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3)業主及從業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出國或到港澳台定居的,業主本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本息,從業人員個人帳戶儲存額本息,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十三、辦理社會保險須知
1、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繳費單位持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到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社會保險登記表,繳費單位根據登記表的內容逐項填寫後報送社保經辦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登記表進行審核合格後,予以批准登記,發給繳費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證。
繳費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變更或繳費單位依法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手續。
2、申報繳費
繳費單位應當在每月5日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繳費申報手續,報送《職工參加社會保險增減情況花名冊》、《離退休人員情況變動月報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參保人員變動情況核定單位當月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同時委託銀行聯網劃收。
3、社會保險費繳費標准
(1)養老保險:
單位以全部職工月繳費工資總額為基數,按20%計繳;職工個人按其本人月繳費工資收入的6%繳納,每年增加0.5個百分點,直至個人繳費占本人繳費工資的8%為止。個人繳費部分由單位代為扣繳。
(2)失業保險:
單位按工資總額的2%、職工按本人工資收入的1%計繳。
(3)工傷保險:
根據不同行業,單位每月按繳費基數0.5%—1.3%計繳。實行工傷保險浮動費率制度,每年7月浮動一次,浮動的標准及辦法按桂政勞險字[1996]59號文規定執行。
(4)生育保險:
單位每月按繳費基數的0.8%計繳。
(5)醫療保險:單位按工資總額的6%、職工本人按本人工資收擴的2%計繳。
4、其他有關規定
單位必須於每年6月前提供本單位上年度工資統計年報表和財務主要指標表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並如實填報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收入花名冊(工資以元為單位,最高不得高於全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最低不得低於全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核定的工資標准作為本年7月至次年6月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單位必須按時足額交納社會保險費,如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滯納金。滯納金並入社會保險基金。對情節特別嚴重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依法對直接責任人處以罰款。
十四、養老金社會化發放
1、什麼叫養老金社會化發放?
養老保險金社會化發放是發放養老金的一種方式,主要指企業和個人按規定向社會保險機構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社會保險機構委託銀行、郵局、社區等社會服務機構或社保機構直接向符合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發放養老金。
2、為什麼養老金要實行社會化發放?
實行養老金社會化發放是黨中央提出的建立獨立於企事業之外的社會保障體系的具體體現,是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的有力保證。在激烈的市場經濟競爭中,必然會有企業破產、有企業經濟陷入困境,為了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不受到企業經濟狀況的影響,就必須要實行養老金社會化發放。
3、實行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的原則是什麼?
實行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的原則以離退休人員就近、方便和發放安全等為基本原則。
4、養老金社會化發放應包括哪些項目?未列入統籌的待遇如何發放?
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的項目為已列入社會統籌部分。離退休人員未列入社會統籌項目的其他待遇,仍由各用工單位按規定政策發放。
5、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後企業是否就不管離退休人員了?
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只是改變社會統籌部分養老金的發放方式,原單位未列入社會統籌項目的部分還由單位發放,並且在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沒有完全建立之前,離退休人員的生、老、病、死等還暫由原單位負責管理。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後,離退休人員與原企業的關系仍不變,企業仍有責任關心他們、幫助他們解決生活中碰到的各種困難。
6、實行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後,離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有關規定
(1)我市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的時間統一定為每月15日,如遇節、假日則提前。
(2)養老金實行專用存摺管理,不得自行銷戶,以便社保機構能准時將養老金劃撥到戶。
(3)離退休人員在指定的銀行、郵政局所屬的任一儲蓄所辦理第一次取款手續時憑本人身份證可更改專用存摺預留密碼,換上本人的密碼。
(4)離退休人員發現養老金專用存摺丟失或遺忘密碼,可採取以下方式向銀行或郵政儲蓄所掛失。
口頭掛失:離退休人員可先到住地附近的儲蓄所填寫口頭掛失申請單或電話形式向開戶所辦理口頭掛失,掛失後須在5天內,憑本人身份證到開戶所辦理正式掛失手續,否則口頭掛失無效。
書面掛失:離退休人員亦可持身份證、戶口簿等直接到開戶所辦理書面掛失。
屬存摺掛失的,應提供戶名、帳號、開戶時間、余額、住址等情況;屬密碼掛失的,需提供專用存摺,並填寫一式三聯的掛失申請書,要保管好掛失申請書回單聯。
「存摺丟失掛失申請書回單聯」,由單位勞資員送市社保機構蓋章、登記備案,作為重新開戶的依據。
辦理書面掛失手續7天後,離退休人員憑經社保機構蓋章的「掛失申請書回單聯」及本人身份證明,回開戶所辦理掛失解付手續。
Ⅲ 70離退休人員異地居住是指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在非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人員
外地退休人員,在汕頭市居住的,可以在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人社局網站下載《異地居住人員領取社會保險待遇資格協助認證表》,本人攜該《認證表》和本人身份證、離退休證、一寸免冠近期照片到居住地所在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街道(鄉鎮、社區)社會保障工作機構進行認證,如居住農村的在鄉政府或鎮政府進行認證。再將認證蓋章的《認證表》寄回本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完成領取基本養老保險資格驗證。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關於對異地居住退休人員進行領取養老金資格協助認證工作的通知》
勞社廳發[2004]8號
二、確定范圍,明確責任異地居住退休人員是指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退休後居住在非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人員。各地要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明確進行異地領取養老金資格認證的人員范圍。居住國外或港澳台地區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的資格認證,可按照原來的認證辦法進行。對異地居住的享受遺屬補助人員,其領取待遇的資格也可列入協助認證范圍。各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對所轄地區異地居住退休人員的資格協助認證工作進行管理和指導。協助認證工作應以方便退休人員為原則,由退休人員居住地所在街道(鄉鎮)勞動保障工作機構負責辦理;尚未建立街道(鄉鎮)勞動保障工作機構的,暫由退休人員居住地所在縣(區)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辦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Ⅳ 懂社會保險的請進,需要專業人士回答
社保保險包含: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養老保險交過的錢終身不作廢,不存在脫保的情況。
醫療保險間斷三個月即作廢,也就是你指的脫保。
失業保險在離職後60天內申請失業待遇,過期無效。
工傷、生育在離職後就沒有了,這兩個險種個人不交費。
企業可以給員工買的保險大致可以分為3類,基礎險(五險一金),補充險,其他團體險
身份證號是看不出來農村鄉鎮的,不過拿身份證復印件可以看出來
農村戶口的可以是農民工
轉帖的一些參考資料
1、「全部金額的一半由公司交納,另一半則由員工自己承當」,的做法是錯誤的。依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以上年度全部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的20%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個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的6%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2、這個公司錯了,應當依法糾正。無論是到了那個公司都應當依法繳納。
3、這屬於社會保險的養老保險。
4、應當一直繳納到退休前(男60周歲,女55周歲)。
5、如果中間停交的要進行補交,並要繳納日萬分之五的滯納金。中間不能退。到退休時總交費不足15年的給退回個人所交的那部分。
5、在外省工作的可以通過勞動部門轉回當地。
6、沒有工作的單位的,由街道辦事處負責辦理,全部個人交費。 社會保險知識問答
一、什麼是社會保險,它包括哪些內容?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暫時或永久喪失勞動能力和失業的勞動者,給予物資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二、社會保險費的征繳范圍
根據《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及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規定:
(1)基本養老保險: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個體工商戶及其幫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2)基本醫療保險: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
(3)失業保險: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4)工傷保險: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5)生育保險:城鎮各類企業及其職工、企業化管理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三、哪些職工不能中斷養老保險繳費?
(1)國有企業下崗職工進入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期間,由再就業服務中心負責將應由企業和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一並按月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下崗職工不論以何種方式實現再就業或不再就業,均應繼續參加養老保險,本人再就業前後的繳費年限可以連續計算,並按規定享受相應待遇。
(2)職工所在企業改制後,社會保險關系不中斷,按規定繼續參加社會保險。改制(改組)企業分流到私營、個體等經濟實體就業的職工,應繼續參加養老保險,繳納養老保險費。職工在企業改制(改組)前後的繳費年限連續計算,並按規定享受相應待遇。
(3)自謀職業人員領取一次性安置費後,應辦理檔案託管,原養老保險關系依然保留。同時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享受與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統一制度規定的同樣養老待遇。
(4)對繳費滿15年但未達到退休年齡的人員,仍應繼續參加養老保險,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如中斷繳費,在達到退休年齡確定基本養老金待遇時,基礎養老金的計算基數只能按本人中斷繳費當年全區職工平均工資確定;多次中斷繳費的,扣減中斷繳費的全部年份,推算出基本養老金發放的年份,並按推算後的年份當年全區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確定其待遇。
四、逃避或拒繳社會保險費應負哪些法律責任?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以專章的形式對社會保險征繳過程中的每一個環節可能存在的違法行為,應給予處罰的種類和幅度都予以明確,而且處罰的對象主要是責任人員個人而不是單位。例如: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或者注銷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社會保險數額的,《條例》規定,除由勞動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外,可視其違法情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員給予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對繳費單位偽造、變造、故意毀滅有關帳冊、材料、或者不設帳冊,以此手段逃避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條例》規定,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員處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罰款。此外,《條例》還規定繳費單位逾期拒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征繳。
五、職工參加養老保險的權利和義務
職工享有參加養老保險的權利和義務,並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權利,職工必須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履行繳費的義務。職工有權向企業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有關政策及本人繳費情況,有權監督企業為職工投保。
六、怎樣辦理參加養老保險的手續?
新辦理參加養老保險的單位、個體工商戶,要到南寧市社會勞動保險事業管理所(市鯉灣路10號柳沙大廈四樓),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手續,同時提供本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企業法人代碼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開戶銀行及帳號,填報參保職工及離退休人員花名冊、身份證號碼、職工本人一寸免冠正照、職工個人的情況、參保人員供養直系親屬情況等相關資料。
七、單位和職工個人按什麼標准繳納養老保險費?
用人單位以上年度全部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的20%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個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的6%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後每年提高0.5個百分點最終達到本人繳費工資收入8%為止。職工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每月在工資中代為扣繳。
八、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如何確定?
作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工資收入,按國家統計局的規定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崗位技能工資、加班工資、各項津貼、補貼和獎金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每年根據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核定其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如月平均工資低於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確定繳費基數;如月平均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以上的,超過部分不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也不作為退休時計發養老金的基數。
九、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如何建立?
我區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的時間,統一規定為1996年7月1日;個人帳戶按被保險人繳費工資基數的11%計入。個人繳費全部記入個人帳戶,其餘部分從企業繳費中劃入。
十、下崗職工和失業人員怎樣繳納養老保險費?
根據國家有關政策,下崗人員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並簽定協議後,由中心代繳養老保險費,進入中心三年後,仍未重新就業的,轉到失業保險機構享受失業救濟待遇。失業人員的養老保險由失業人員自己繳納,繳費年限連續計算。繳費標准按個體工商戶標准繳納,計入個人帳戶的比例與養老金的計發仍按國有企業職工同樣辦法執行。
十一、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老金應如何計發?
(一)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凡單位和職工個人繳費累計滿15年及以上的,按以下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
(1)1996年6月30日前參加工作的,1996年7月1日後退休的,退休時基本養老金分四部分計發;
第一部分為基礎養老金:按退休時上一年度全區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計發。
第二部分為個人帳戶養老金:按退休時個人帳戶儲存額除以120計發。
第三部分為過渡性養老金:實行個人帳戶前(1996年6月30日前),單位和職工本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滿30年及其以上的,每滿1年發給職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1.4%;繳費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滿1年發給職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1.3%;繳費滿15年不滿20年的,每滿1年發給職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1.2%;實行個人帳戶前繳費不滿15年,但個人帳戶前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含補繳年限)的,每滿1年發給職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1.1%。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是指:實行個人帳戶前4年,職工繳費工資占當年全區職工平均工資比重的平均值,與退休時上一年全區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乘積。
第四部分為過渡性調節金:實行個人帳戶前(1996年6月30日),企業和職工本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①滿30年及其以上的,發給95元;②滿20年不滿30年的,發給90元;③滿15年不滿20年的,發給85元;④實行個人帳戶前不滿15年,但個人帳戶前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含補繳年限)的,發給80元。
(2)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後(1996年7月1日以後)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和城鎮個體工商戶,退休時基本養老金分兩部分計發:
第一部分為基礎養老金:按退休時上一年度全區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計發。
第二部分為個人帳戶養老金:按退休時個人帳戶儲存額除以120計發。
(二)實行個人帳戶前(1996年6月30日)參加工作繳費累計不滿15年的職工,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按其實際繳費年限計算,繳費每滿1年發給2個月上年全區職工月平均工資,另將其個人帳戶儲存額全部發給本人,一次性支付,此後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三)實行個人帳戶後(1996年7月1日)參加工作,單位和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退休後不享受基礎養老金待遇,其個人帳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此後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十二、基本養老金(退休金)是否一成不變?
職工退休後領取的基本養老金,從退休下一年起,每年七月一日,按上年全區職工平均工資增長指數的50%增加基本養老金,當年如國家和自治區有規定增加離退休職工待遇時,高於本人按全區職工平均工資指數的50%增加的部分,給予補齊,全區職工平均工資指數負增長時不作變動。
十三、個體勞動者及自由職業者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有關規定
1、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手續如何辦理?
應持個體工商營業執照、身份證及本人一寸免冠正照,到市社會保險機構[桂春路南二里勞動保障大廈一樓(埌西菜市場斜對面,金州大廈旁)]辦理登記,領取《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核定繳費基數並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辦好首次參加保險手續。以後每年的保費可按半年或一年繳納。
社會保險機構將為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建立養老保險個人帳戶,並在次年參保人員繳費時發放上年度的個人帳戶對帳單,由本人核對確認後簽字,粘貼到《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上。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以《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作為計算退休待遇的依據。
2、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如何確定?
(1)繳費基數以上年度全區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300%劃定上下限後分為若干檔次,由參保者根據本人的實際情況自主選擇一個檔次繳費,一定一年不變(繳費年度全區統一為當年的7月至次年的6月止)。
(2)繳費比例為18%,其中業主全部由本人繳納,從業人員(即雇員和幫工)本人繳納8%,其餘由業主繳納。從業人員本人繳納部分由業主從其工資收入中代為扣繳並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
(3)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在稅前列支,不計征稅費。
3、繳費年限如何計算?
個體勞動者在從事個體經營之前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年限可與從事個體經營時繳費年限及個人帳戶儲存額合並計算。同樣,個體勞動者被聘用或招用到各類企業工作並參加養老保險的,其在個體勞動期間所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年限和個人帳戶儲存額亦可合並計算。
4、如何申辦退休手續?
凡參加社會養老保險,並按規定年限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個體勞動者,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到社會保險機構申辦退休手續,由社會保險機構審定批准後,次月享受退休養老待遇,養老金委託銀行開設個人儲蓄專戶代發。
5、養老待遇如何計發?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時,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及以上的養老待遇,按國有企業職工同等待遇計發。
6、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後有什麼好處?
個體勞動者參加社會養老保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年限累計15年及以上的,即可以和同等條件的國有企業職工一樣享有以下權利:
(1)能從社會保險機構按月領到養老金,真正實現老有所養。
(2)養老金與社會平均工資掛鉤,使自己晚年生活更有保障。
(3)享受每年養老金自動調整,即每年7月1日按全區社會平均工資增長幅度的50%調整養老金。
(4)退休人員死亡後按政策規定實行火葬的,可享受以下待遇:
①發給死者親屬喪葬補助費,其標准為本市上年度職工4個月的月平均工資;
②發給死者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生活困難補助費,即以死者當月養老金為標准發給8個月的生活困難補助費;
③根據供養直系親屬的不同情況,從死亡的下個月起,每月按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30%發給救濟費。救濟費每年7月按照本市上一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增長率的50%調整一次。
7、參保人員在何種情況下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一次性支付基本養老金,同時終止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累計繳費不滿十五年的,業主本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本息、從業人員本人個人帳戶儲存額本息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2)退休前或退休後死亡的,業主在從事個體經營期間,其未領取的本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本息,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從業人員為個體工商戶僱用期間未領取的個人帳戶儲存額本息,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3)業主及從業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出國或到港澳台定居的,業主本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本息,從業人員個人帳戶儲存額本息,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同時終止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十三、辦理社會保險須知
1、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繳費單位持營業執照、批准成立證件或其他核准執業證件,到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領社會保險登記表,繳費單位根據登記表的內容逐項填寫後報送社保經辦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登記表進行審核合格後,予以批准登記,發給繳費單位社會保險登記證。
繳費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變更或繳費單位依法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手續。
2、申報繳費
繳費單位應當在每月5日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繳費申報手續,報送《職工參加社會保險增減情況花名冊》、《離退休人員情況變動月報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參保人員變動情況核定單位當月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同時委託銀行聯網劃收。
3、社會保險費繳費標准
(1)養老保險:
單位以全部職工月繳費工資總額為基數,按20%計繳;職工個人按其本人月繳費工資收入的6%繳納,每年增加0.5個百分點,直至個人繳費占本人繳費工資的8%為止。個人繳費部分由單位代為扣繳。
(2)失業保險:
單位按工資總額的2%、職工按本人工資收入的1%計繳。
(3)工傷保險:
根據不同行業,單位每月按繳費基數0.5%—1.3%計繳。實行工傷保險浮動費率制度,每年7月浮動一次,浮動的標准及辦法按桂政勞險字[1996]59號文規定執行。
(4)生育保險:
單位每月按繳費基數的0.8%計繳。
(5)醫療保險:單位按工資總額的6%、職工本人按本人工資收擴的2%計繳。
4、其他有關規定
單位必須於每年6月前提供本單位上年度工資統計年報表和財務主要指標表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並如實填報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收入花名冊(工資以元為單位,最高不得高於全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最低不得低於全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核定的工資標准作為本年7月至次年6月社會保險繳費基數。
單位必須按時足額交納社會保險費,如逾期仍不繳納的,除補繳欠繳數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滯納金。滯納金並入社會保險基金。對情節特別嚴重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依法對直接責任人處以罰款。
十四、養老金社會化發放
1、什麼叫養老金社會化發放?
養老保險金社會化發放是發放養老金的一種方式,主要指企業和個人按規定向社會保險機構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社會保險機構委託銀行、郵局、社區等社會服務機構或社保機構直接向符合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發放養老金。
2、為什麼養老金要實行社會化發放?
實行養老金社會化發放是黨中央提出的建立獨立於企事業之外的社會保障體系的具體體現,是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的有力保證。在激烈的市場經濟競爭中,必然會有企業破產、有企業經濟陷入困境,為了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不受到企業經濟狀況的影響,就必須要實行養老金社會化發放。
3、實行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的原則是什麼?
實行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的原則以離退休人員就近、方便和發放安全等為基本原則。
4、養老金社會化發放應包括哪些項目?未列入統籌的待遇如何發放?
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的項目為已列入社會統籌部分。離退休人員未列入社會統籌項目的其他待遇,仍由各用工單位按規定政策發放。
5、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後企業是否就不管離退休人員了?
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只是改變社會統籌部分養老金的發放方式,原單位未列入社會統籌項目的部分還由單位發放,並且在離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沒有完全建立之前,離退休人員的生、老、病、死等還暫由原單位負責管理。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後,離退休人員與原企業的關系仍不變,企業仍有責任關心他們、幫助他們解決生活中碰到的各種困難。
6、實行養老金社會化發放後,離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有關規定
(1)我市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的時間統一定為每月15日,如遇節、假日則提前。
(2)養老金實行專用存摺管理,不得自行銷戶,以便社保機構能准時將養老金劃撥到戶。
(3)離退休人員在指定的銀行、郵政局所屬的任一儲蓄所辦理第一次取款手續時憑本人身份證可更改專用存摺預留密碼,換上本人的密碼。
(4)離退休人員發現養老金專用存摺丟失或遺忘密碼,可採取以下方式向銀行或郵政儲蓄所掛失。
口頭掛失:離退休人員可先到住地附近的儲蓄所填寫口頭掛失申請單或電話形式向開戶所辦理口頭掛失,掛失後須在5天內,憑本人身份證到開戶所辦理正式掛失手續,否則口頭掛失無效。
書面掛失:離退休人員亦可持身份證、戶口簿等直接到開戶所辦理書面掛失。
屬存摺掛失的,應提供戶名、帳號、開戶時間、余額、住址等情況;屬密碼掛失的,需提供專用存摺,並填寫一式三聯的掛失申請書,要保管好掛失申請書回單聯。
「存摺丟失掛失申請書回單聯」,由單位勞資員送市社保機構蓋章、登記備案,作為重新開戶的依據。
辦理書面掛失手續7天後,離退休人員憑經社保機構蓋章的「掛失申請書回單聯」及本人身份證明,回開戶所辦理掛失解付手續。
Ⅳ 誰有————中核219號文 《關於做好離退休人員工作的指導意見》
關於做好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
【內容分類】養老保險
【分類細目】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管理
【時 效 性】有效
【頒布單位】勞動部
【頒布日期】1993.07.12
【實施日期】1993.07.12
【失效日期】
【失效說明】
【發 文 號】勞部發〔1993〕61號
【主 題 詞】
關於做好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勞動人事)廳(局)及計劃單列市勞動局:
近年來,我國人口老齡化問題日益突出,離退休人員不斷增加,到1992年底已
達2600萬人。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企業經營機制的轉換,企業要求實現離退
休人員管理服務社會化的呼聲越來越高。加強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是政府
的職責,也是社會保險制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為此,各級勞動部門應認真研究,
制定切實可行的管理服務辦法,以減輕企業的社會負擔,為離退休人員創造一個良
好的生活環境。為做好這項工作,現通知如下:
一、加強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各級離退休人員管理服
務組織
目前,許多地方已經成立了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委員會,下設管理服務辦公室,
組織離退休人員開展了多種形式的文體、社會公益活動,受到了離退休人員和企業
及社會的普遍歡迎。但是,仍有相當一部分地區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未受到
重視。為此,各地勞動部門要積極向當地政府反映,建議當地政府學習有些地方的
做法,盡快建立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委員會。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規劃、制定離退
休人員管理服務的方針、政策,協調各有關部門的關系,並負責監督管理服務費用
的使用。委員會可由勞動、財政等部門和工會組成,日常工作主要由社會保險管理
機構負責。其職責是:指導各級管理服務機構開展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管理服務費
用的籌集與管理;組織指導以社區為單位興辦家務服務公司等第三產業,為離退休
人員的特殊需要提供服務。各級管理服務機構可配備少量管理人員,可聘請身體條
件好、年齡合適又具備一定的組織和領導能力且熱心於公益事業的離退休人員參加
管理服務工作。
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要按照「分級管理,條塊結合」的原則開展,並
充分發揮我國社區建設的優勢,逐步在各街道辦事處建立起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機
構。離退休人員居住相對集中的大型企業和遠離城市的企業,可在企業內設立離退
休人員管理服務機構,由企業和地方勞動部門雙重領導,積極開展管理服務工作。
對居住在農村地區的離退休人員,可根據離退休人員的分布情況,因地制宜地成立
管理服務機構。
在已經由工會組織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的地區,勞動部門要積極支持、
參與和配合,與工會共同搞好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的內容
首先要認真對企業承擔的社會職責進行一次調查分析,弄清楚哪些職責應逐步
由企業分離出來,主要由管理服務機構承擔。
各級管理服務機構要本著「誠摯關懷、熱情服務」的宗旨,切實為離退休人員
辦實事、辦好事,為企業分憂解難,逐步形成「養、醫、樂、學、為」一體的綜合
管理服務體系。主要內容包括:
1.盡快實行離退休費用的社會化發放,為離退休人員提供方便,減輕企業的負
擔。發放的形式可以多樣化,可以委託銀行發放,也可由社會保險管理機構或管理
服務機構發放。對於易地安置的離退休人員,可委託居住地的社會保險管理機構發
放。
2.定期組織離退休人員學習,使他們及時了解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了解國內、
國際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形勢。有條件的地區可以舉辦各種類型的老年大學,
讓他們能學習一些專業知識,充實晚年生活。
3.關心離退休人員生活,提供熱情、周到的生活服務。各級離退休人員管理服
務機構要建立離退休人員管理檔案,及時了解掌握離退休人員的生活和身體狀況。
對家庭經濟條件差、生活有困難的離退休人員,要盡可能幫助解決;對身體條件差,
長期患病生活不能自理,或因病住院需要護理等特殊需要的離退休人員,要通過組
織互助服務和家務服務公司提供有償服務等方式幫助解決(只收取成本費用),以
減輕其家庭的負擔。
4.維護離退休人員的合法權益。通過法制教育,使離退休人員明確了解自己
的合法權益。對無理扣發離退休費,虐待離退休人員,侵犯離退休人員合法權益的
現象,各級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機構應及時制止,必要時可訴諸法律,以保護離退
休人員的切身利益。
5.組織多種形式的娛樂健身活動,使離退休人員延年益壽,安度晚年。同時可
以充分利用離退休人員的特長,組織他們積極參與社會公益事業,讓他們發揮余熱。
三、要因地制宜地建立離退休人員活動基地和福利事業,為離退休人員提供必
要的活動場所和生活服務
目前有的地區建立了離退休人員活動中心,為離退休人員提供了娛樂活動場所
和生活服務,得到了離退休人員的贊揚。但也有少數地區存在不顧基本條件而貪大
求全,急於建立大型活動中心、甚至違反基金管理規定的現象。各級勞動部門對此
應加強監督檢查並及時予以糾正。今後,活動基地的建設要本著「分散與集中相結
合,重點放在社區」的原則進行統籌規劃,要將分散建立以社區為主的、小型的不
以贏利為目的的活動基地為重點,以利於更多的離退休人員參加活動,並根據離退
休人員的興趣愛好和生活習慣設置相應的娛樂活動項目。有條件的地區,還可以興
建「養老院」、「老年人康復中心」、「臨終關懷中心」等社會福利性的生活服務
設施,也可以組織身體條件好的離退休人員和待業人員興辦家務服務和護理服務為
主要內容的福利事業和實體。
四、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經費
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所需經費,按各地現行管理服務工作的領導體制和分工,
由勞動部門或者工會分別商當地財政部門,通過一定的渠道專項提取、專款專用,
並應及時將各項經費下撥給各級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機構。對於遠離城市、離退休
人員居住相對集中、以自己管理為主的企業,應將這些企業上繳的管理服務費用的
大部分予以返還。具體辦法可由地方自行制定。
中核219號文 《關於做好離退休人員工作的指導意見》也應以此文件為依據
Ⅵ 如何做好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離退休管理工作在企業全盤工作中雖然不是中心,但在很大程度上對企業改革、發展、穩定起著一定的影響。隨著社會的進步,企業的發展,離退休職工對企業的期望值也越來越高,希望得到更多的尊重和更好的生活待遇。因此,做好離退休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服務水平顯得非常有必要。
離退休職工隊伍出現的新特徵
隊伍日益龐大。筆者所在企業現有離退休職工接近萬
人,近幾年來,隨著企業改革改制工作的持續推進,各成員企業有一部分人員提前退出工作崗位,成為內部退養職工,這部份人員雖然形式上沒有退休,但已經比照退休職工進行管理。在企業改制過程中,有相當數量的離退休職工由改制後的企業託管。粗略計算,全集團離退休職工總數即將達到甚至超過在職員工總數。隨著社會養老保障體系逐步完善,社會管理功能逐步加強,未來集團公司離退休職工總量上還將有進一步增長的趨勢。
人員結構出現新特點。從整體上看,離休幹部已整體進入「雙高」期,並且人數在不斷減少,退休人員比例越來越高;從生活方式上看,離退休職工社會流動性增加,居住日益分散,異地居住情況增多;從家庭結構上看,空巢老人比例逐漸增大。
思想觀念出現新動向。現代科技正逐漸影響離退休職工的生活,電腦網路已極大地影響離退休職工的生活習慣和思維方式。離退休職工的眼界更加開闊,思維更活躍,思想更加多元化,同時觀點日益鮮明,言論更加自由,更加關注個人權益,同時對精神生活的需求更為迫切。
二、離退休職工管理服務工作存在主要問題
多年來,企業一直將離退休管理服務工作納入議事日程,加強了領導,但隨著改革的深入,企業的發展,當前的離退休工作也面臨著一些新形勢,新任務和新要求,也存在一些新的問題,主要表現在:
組織開展活動困難。根據企業當前實際,離退休職工缺乏活動陣地和學習陣地,與其他同類型企業相比存在較大差距;其次,人數多,居住分散,更有常年不在退休地居住者,很多活動難以組織;三是集團本部機關離退休職工由多個單位人員組成,由於環境、待遇等方面的差異以及對原單位的歸屬感等,難以集中組織;四是傳統的活動缺乏吸引力,參與熱情不高。
管理關系不明晰。總公司對下屬二級企業離退休管理工作不再承擔指導、管理、檢查職能,而作為中央企業盡管與所在地政府建立起必要的工作聯系,但有關任務、要求又難以完全執行,各項政策執行當中時常出現偏差,實際操作隨意性較大,特別是對退休職工服務管理的制度政策較少,缺乏規范性。
社區管理不完善。由於社區工作尚處於探索、規范、完善階段,因此,對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還未完全納入日程,缺乏具體的可操作性的實施辦法。
離退休職工生活受經濟活動影響更直接。自2008年經濟危機以來,國際國內經濟形勢不斷變化,CPI持續高企,導致離退休職工工資縮水,影響到他們的生活水平;其次是由於經濟發展不平衡,導致離退休職工待遇差異化明顯,不同行業、不同區域離退休職工收入差距增大;此外,還存在部分破產和改制企業的離退休職工生活還比較困難,醫療保障體系還不統一,這些都造成了很大一部分退休職工心理的不平衡。
對離退休職工管理服務的認識和工作手段不適應新要求。思想政治工作手段單一,難以深入了解離退休職工的心理需求;離退休管理工作隊伍結構不合理,整體素質和服務水平尚有待進一步提高;日常管理服務質量不高,難以滿足離退休職工的生活需求。
三、做好離退休管理工作的一些思路
新時期離退休管理工作應在黨委的正確領導下,堅持「屬地管理,企業自主「的方針,牢牢把握」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的原則,緊緊圍繞「抓服務、辦實事、促穩定、求和諧」的目標,以人為本,盡職盡責地為離退休人員服務,為創建和諧企業服務。
進一步提高對離退休管理服務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廣大離退休職工是企業大家庭的重要組織部分,他們曾在企業不同崗位上做出過巨大的貢獻,做好他們服務管理工作,落實好他們的各項待遇,充分發揮好他們的政治、經驗,威望等優勢,使他們積極建言獻策,支持配合企業的中心工作,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其次,做好離退休職工的管理工作,是積極應對老齡化社會發展的迫切要求,也是鞏固黨的執政基礎和執政地位的需要。要進一步加強對離退休工作的領導,認真貫徹執行好「兩個文件(中組部《關於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意見》,湖北省委組織部、省委老幹部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離退休幹部工作的實施意見》), 明確各級離退休工作部門管理的對象、范圍、任務,出台統一規范的政策制度,促進離退休管理工作規范化、科學化。
著力加強和改進「兩項建設(思想政治建設、離退休黨支部建設)。堅持政治理論學習和形勢政策教育制度。組織開展以學習黨和中央重要會議、中央領導同志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及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為重要內容的教育活動。落實情況通報制度。集團公司領導定期為離退休職工作形勢報告,通報中央、全省重要會議精神和企業生產經營、改革發展情況,使離退休職工及時了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企業工作發展現狀。加強離退休黨支部建設,充分發揮離退休黨員優勢。面對眾多的離退休人員,僅靠離退休管理部門幾個工作人員的力量,很難及時了解廣大離退休人員的思想動態和他們所關心的熱點問題。因此,要緊密依託黨總支,發揮他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作用,形成以企業管理為主,離退休黨總支為輔的工作格局。堅持思想分析制度,及時、准確掌握離退休職工的思想動態。要認真貫徹中組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建設工作的意見》,按照中組部提出的」支部班子好、黨員隊伍好、組織設置好、活動開展好、群眾反映好「的五好支部的目標要求,將離退休黨支部納入目標管理,積極探索加強離退休幹部思想政治建設的有效途徑和方法,制定具體措施,切實將離退休黨支部建設成為教育、組織、凝聚離退休職工的堅強堡壘。
Ⅶ 異地領取退休金
持本人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在保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異地居住登記,持卡在蘇州中國銀聯任意網點和ATM機器上取現,同行存取免手續費。每年要參加當地領取基本養老金資格驗證。
Ⅷ 退休公務員的安置方式有哪些
1、安置原則
第一,堅持以就地安置為主的原則。在相當長的時期內,我國對離退休人員的安置去向,本著有利於控制大中城市人口增長的精神,作出了一些規定。實踐證明,對離退休人員過多地進行異地安置,不僅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也不利於離退休人員的晚年生活。特別是隨著住房、醫療等制度的改革,異地安置矛盾更加突出,安置費用耗資巨大,往往有許多難以解決的困難。
第二,對少數退休公務員就地安置確有困難的,應體現適當照顧的原則。如對在邊遠、高原、沙漠等特別艱苦地區工作的國家公務員,其退休安置地點,可區別不同情況予以照顧。
2、安置條件
國家公務員退休後,一般應當就地安置。這是因為,國家公務員的職業相對穩定,在一個地方長期工作,對環境比較適應,也有一定的生活基礎就地安置後,方便生活,方便管理。
少數退休公務員,就地安置確有困難,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可異地安置,但要從嚴掌握。這部分人主要是指隻身在一地工作,或夫婦同在一起、但身邊無子女照顧的;由內地到邊遠、艱苦地區工作,身體確實不適應繼續在當地生活。到京、津、滬和其他大城市安置的,要從嚴掌握,分別由國家和盛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作出決定。
3、安置待遇和手續
退休公務員異地到其它城市安置的,原單位可發給一定數額的安家補助費。到農村安置的,可發給一定數額的建房補助費。
退休公務員異地安置時,本人及隨遷家屬前往居住點途中所需車船費、住宿費、行李搬運費等,由原單位按差旅費報銷。
異地安置的退休公務員的戶籍、組織醫療及經費關系等轉換手續,應由原工作單位和接受安置地有關部門協商解決。
Ⅸ 老幹部工作政策業務知識問答做好新形勢下離退休幹部工作應遵循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新形勢下離退休幹部工作政策問答
新形勢下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指導思想(六有)
加強新形勢下的離退休幹部工作,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黨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做好離退休幹部工作的要求,落實離退休幹部政治、生活待遇,發揮離退休幹部作用,不斷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機制、改進工作方法,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實踐中,不斷開創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新局面,為老有所養、老有所醫、老有所教、老有所學、老有所樂、老有所為創造良好條件。
新形勢下離退休幹部工作的基本原則(六個堅持)
加強新形勢下的離退休幹部工作,要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在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中奮發有為;堅持加強思想政治建設,不斷用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最新成果武裝廣大離退休幹部;堅持以人為本,關心照顧好離退休幹部的生活;堅持把老有所養和老有所為結合起來,引導離退休幹部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中發揮積極作用;堅持以讓黨放心、廣大老幹部滿意為標准,開拓創新,不斷提高服務管理水平;堅持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整合各方面資源,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和社會合力。
離退休幹部思想政治建設(六個制度)
1、堅持和完善離退休幹部政治待遇的各項制度。認真落實離退休幹部閱讀文件、聽報告、參加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向離退休幹部通報情況、組織離退休幹部就近就地參觀學習、走訪慰問離退休幹部等制度,使離退休幹部及時了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際國內形勢以及本地本部門的重要情況,自覺與黨中央保持一致。根據離退休幹部特點和需求,創新和改進落實離退休幹部政治待遇的方式方法。
2、加強和改進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建設工作。把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建設納入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總體規劃,統籌安排,分類指導,整體推進。從離退休幹部黨員的實際出發,本著有利於把他們組織起來參加活動、有利於教育管理和有利於發揮作用的原則,優化組織設置,健全工作制度,選好支部班子,創新活動方式,保障活動經費。選配黨性強、威信高、講奉獻的同志擔任離退休幹部黨支部書記,不斷增強黨支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完善和落實離退休幹部黨員組織生活的各項制度,加強離退休幹部黨員教育管理,保障離退休幹部黨員對黨內事務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增強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和黨員隊伍的活力。充分發揮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在推動發展、服務群眾、凝聚人心、促進和諧中的作用。
3、加強和改進離退休幹部思想政治工作。深入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教育,引導離退休幹部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認真學習科學發展觀。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融入離退休幹部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勉勵廣大離退休幹部堅定理想信念、珍惜光榮歷史、永葆革命本色。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為主,充分調動離退休幹部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圍繞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及離退休幹部共同關心的熱點問題,做好解疑釋惑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與解決實際問題相結合,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加強離退休幹部黨員和理論學習骨乾的教育培訓工作。注意發揮面向離退休幹部的報刊、廣播、電視、網路等陣地在離退休幹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導向作用。
離退休幹部生活待遇保障機制(三個機制)
1、鞏固和完善離休幹部「三個機制」。按照中央的要求,堅持「單位盡責、社會統籌、財政支持、加強管理」的原則,確保離休費保障機制、醫葯費保障機制、財政支持機制的健全完善和有效運轉。
2、健全離休費保障機制。離休費由財政負擔的,要在預算中足額安排。離休費實行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有統一規定的開支項目要全部納入,保證按時足額發放。
3、健全醫葯費保障機制。實行離休幹部醫葯費單獨統籌的,要合理確定統籌標准,不斷拓寬統籌渠道,切實加大征繳力度,確保醫葯費統籌金按時足額到位。醫葯費由財政負擔的,要在預算中足額安排。沒有實行醫葯費單獨統籌的企事業單位,要按規定給予經費保障。採取積極措施,穩妥推進中央企業離休幹部參加所在地離休幹部醫葯費單獨統籌工作。加強對統籌金的監管,確保合理使用,防止浪費。完善方便離休幹部看病就醫的具體措施。
4、健全財政支持機制。各級財政特別是省級財政要強化對落實離休幹部離休費、醫葯費的資金支持力度,確保離休幹部「兩費」保障機制的正常運行。對因機構改革、企業改制和破產等原因單位變更的,要及時明確離休幹部的服務管理單位,落實「兩費」的資金渠道。組織、老幹部工作、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要加強協調、檢查和督促,確保離休幹部「兩費」的落實。
5、按照黨和國家的政策規定,保障退休幹部生活待遇的落實。退休費要按時足額發放,在醫療上享受相應的待遇。
6、建立健全離退休幹部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的機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逐步提高離退休幹部的生活待遇。在進行涉及離退休幹部切身利益的改革時,要同步研究制定相應的保障辦法和措施。
7、完善對有特殊困難的離退休幹部的幫扶機制。制定和完善困難幫扶制度和辦法,加大工作力度,對有特殊困難的離退休幹部,給予適當照顧,幫助他們解決生活、醫療等方面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老幹部活動中心、老幹部大學(老年大學)工作(五性)
1、統籌規劃老幹部活動中心、老幹部大學工作。各地各部門要按照建設全民學習、終身學習的學習型社會的要求,適應離退休幹部活動、學習的需要,制定老幹部活動中心、老幹部大學工作計劃和長遠規劃,健全組織機構,保障工作經費,規范各項工作,提高管理效能,推進老幹部活動中心、老幹部大學工作持續、健康發展。
2、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各地各部門要從實際出發,加強離退休幹部活動、學習場所的建設,建成規模合理、實用性強的老幹部活動中心、老幹部大學,並注意向街道、社區、鄉(鎮)延伸活動和學習的網路。要把老幹部活動中心、老幹部大學基礎設施建設納入本地本部門發展規劃,加大投力度。
3、積極開展學習和文體活動。堅持「教、學、樂、為」相統一的原則,把政治性、思想性和科學性、知識性、趣味性有機結合起來。從有益於離退休幹部身心健康出發,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積極向上的文體活動。從有助於激發學習興趣、增強學習效果出發,合理設定教學科目,做好規范教材工作。加強師資隊伍建設,開展離退休幹部教育理論研究工作,創新教學手段,提高教學水平。逐步推進示範性老幹部活動中心、老幹部大學建設工作。
離退休幹部的五大作用
1、發揮離退休幹部在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中的推動作用,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的參謀作用,在大力弘揚黨的優良傳統和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中的示範作用,在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中的促進作用,在關心教育下一代工作中的積極作用。
2、做好組織引導工作。要從工作需要出發,根據離退休幹部的身體狀況、志趣愛好和專業特長,本著自覺自願、量力而行的原則,鼓勵離退休幹部面向社會、面向群眾、面向基層,發揮積極作用。老幹部工作部門和離退休幹部原工作單位以及社會有關方面,應為離退休幹部發揮作用創造一定條件,並經常進行指導。
離休幹部的服務管理工作(雙高期)
1、做好「雙高期」離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要針對離休幹部普遍進入高齡、高發病期的實際情況,滿懷感情、主動服務,全心全意為離休幹部做好事、辦實事、解難事,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服務和管理辦法。對行動不便、身患重病、身邊無人照料的離休幹部,要定期派人走訪,了解他們的身體狀況和生活情況,在生活上給予必要的照顧。
2、推進企業離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按照中央的要求,做好企業離休幹部特別是國有改制和破產企業離休幹部的服務管理工作,切實做到離休幹部的事情有人管、工作有機構負責、所需經費有保障。建立和完善企業離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的長效機制,確保離休幹部各項待遇得到落實、服務管理到位。
3、利用街道、社區資源為離休幹部搞好服務。在保持原有管理關系、服務關系的基礎上,充分發揮街道、社區的作用,讓離休幹部就近學習、就近活動、就近得到關心照顧、就近發揮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單位、街道、社區、養老機構、家庭相結合的離休幹部醫療保健、生活服務體系,為離休幹部提供醫療服務、學習活動服務和精神慰藉服務。對居住在農村的離休幹部,鄉(鎮)、村兩級黨組織要多渠道、多方面給予關心照顧。
4、加強易地安置離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原單位要關心重視易地安置的離休幹部,認真落實他們的各項待遇,定期走訪慰問,並和接受單位加強協作,共同做好服務管理工作,特別要解決好醫療問題。接受單位要關注易地安置離休幹部,幫助他們解決學習、生活等方面的實際問題。
退休幹部的服務管理工作(二項待遇)
1、加強對退休幹部工作的宏觀管理。各地各部門要從退休幹部數量不斷增加的實際出發,加強對退休幹部的服務管理工作。地方黨委組織部門、老幹部工作部門和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履行好對本地區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的宏觀指導和督促檢查的職能。老幹部工作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抓好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原領導班子成員和幹部管理許可權范圍內退休領導幹部的政治待遇落實等工作。
2、做好退休幹部的日常服務管理工作。退休幹部的日常服務管理由供養關系所在單位負責。按規定移交到街道、社區的,由所在街道、社區負責。堅持因地制宜,研究切合實際的退休幹部管理形式,不斷改進和完善退休幹部管理辦法。各單位要切實履行職責,認真做好服務管理工作,落實好退休幹部政治、生活待遇,為他們參加活動、發揮作用創造條件。
3、保障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的基本條件。調配相應的工作人員,確定管理和活動的經費,並按照規定列入單位經費預算,確保落實到位。要積極建立健全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制度,完善工作辦法。
加強對離退休幹部工作的領導(四大能力)
1、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把離退休幹部工作擺到重要位置,堅持完善老幹部工作領導責任制。黨政主要領導要經常關心過問,分管領導要加強指導,定期聽取工作匯報。要建立健全老幹部工作領導小組,加強指導和協調。
地方黨委組織部門要加強具體指導,認真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要問題。要明確一位部領導聯系和指導離退休幹部工作,逐步實行地方黨委老幹部局局長兼任同級黨委組織部副部長。老幹部工作部門要深入調查研究,認真履行職責,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有關部門在制定出台涉及離退休幹部利益的政策規定前,要徵求老幹部工作部門的意見。要在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形成各有關部門齊抓共管、社會各方面積極參與的工作格局。加強離退休幹部信訪工作。做好宣傳引導工作,對表現突出的優秀離退休幹部和老幹部工作人員要給予表彰和宣傳,通過樹立典型,起到引導和示範作用。
2、加強老幹部工作部門建設。要保持老幹部工作機構的相對穩定,編制和人員配備必須與擔負的任務相適應。要對老幹部工作部門所屬事業單位予以切實支持。要按照政治素質好、工作能力強、作風過得硬、對老幹部有感情的要求,選好配強老幹部工作部門領導班子。要嚴把「入口」,暢通「出口」,不斷改善老幹部工作隊伍結構。要關心老幹部工作人員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為他們的成長進步創造條件,做到以事業留人、感情留人、適當的待遇留人。加強教育培訓工作,提高老幹部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提高政策運用能力、服務管理能力、調查研究能力和改革創新能力。要加強作風建設和職業道德建設,教育黨員幹部「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樹立和展示新時期老幹部工作部門的良好形象。
[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中組發[2008]1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