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企業中層管理人員,到了退休年齡必須要退休嗎
按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企業中的管理人員,年齡和繳費年限符合退休條件的,應該退休,也就是說,一般情況下必須退休。
附:《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國發【1978】104號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貳』 職工已達到退休年齡卻不願辦理退休手續怎麼辦
員工達到退休年齡卻不願意退休,用人單位可以選擇終止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也就是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不管勞動合同是否到期,勞動合同都終止了。
達到退休年齡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不應當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了用人單位應當支付賠償金的情形,但是沒有包含達到退休年齡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這種情形,且根據法理,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理應退休,且開始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用人單位沒有理由支付賠償金。
(2)職工到了退休年齡一定要退休嗎擴展閱讀:
根據國家勞動部門辦理企業職工退休的相關規定:
1、企業職工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即男(包括幹部)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企業應按照國家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已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單位不能以任何理由拖延辦理時間。
2、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給企業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6條的規定,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退休後的賠償問題,應通過法律程序來解決。
3、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不同於勞動者的工資,它是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退出工作崗位後,所享受的一種社會保障待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撥發的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企業必須及時、足額發到退休人員手中,企業主管部門不得擠占、挪用或延緩發放。
『叄』 一線員工到了退休年齡可以不退休嗎
為什麼不退休呢?勞動了一輩子,年紀大了可以退休了,去釣釣魚,養養花草之類的,享受一下天倫之樂多好。如果實在不願意退休,可以選擇返聘,和單位談好條件之後可以繼續工作。
『肆』 我到退休年齡我不辦退休可以繼續上班嗎
可以。
依據勞動合同法等規定,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勞動關系自動解除。所以,不論是否辦理退休手續,均不再是該單位職工,單位不再支付工資。
若單位與職工協商一致,同意繼續上班,則職工與單位屬於勞務關系,不屬於勞動關系。而勞務關系時,用工單位不需要繳納各項社會保險。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勞動者依法享有養老保險待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終止。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4)職工到了退休年齡一定要退休嗎擴展閱讀:
達到退休年齡,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關系為勞務合同關系,不受《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調整,若發生糾紛,適用《民法通則》、《合同法》。
勞務關系的特點主要有:
1、 雙方當事人的地位平等,在人身上不具有隸屬關系。
2、 工作風險一般由提供勞務者自行承擔。但由僱工方提供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的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3、 基於民事法律規范成立,並受民事法律規范的調整和保護。
4、 主體具有不特定性,提供勞務方和用工方都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是其他組織。
5、勞務關系中的一方當事人向另一方支付的報酬由完全由雙方協商確定,當事人得到的是根據權利義務平等、公平等原則事先約定的報酬。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勞務關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勞動合同法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伍』 員工達到退休年齡卻不願意退休怎麼處理
員工達到退休年齡卻不願意退休,用人單位可以選擇終止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也就是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不管勞動合同是否到期,勞動合同都終止了。
達到退休年齡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不應當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了用人單位應當支付賠償金的情形,但是沒有包含達到退休年齡後用人單位終止勞動合同這種情形,且根據法理,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理應退休,且開始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用人單位沒有理由支付賠償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在《關於離退休人員與現工作單位之間是否構成勞動關系以及工作時間內受傷是否適用工傷保險條例問題的答復》中認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條、第六十一條等有關規定,離退休人員受聘於現工作單位,現工作單位已經為其繳納了工傷保險費,其在受聘期間因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
根據以上規定,也就是說達到退休年齡後,如果用人單位願意,是可以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實踐中也存在著達到退休年齡可以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情況。
『陸』 員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公司需要給員工辦理退休手續嗎
員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公司應該給員工辦理退休手續。
單位辦理員工退休手續如下:
1、准備身份證、戶口本和養老保險卡。身份證要在有效期內,養老保險卡就是參保繳費的記錄卡片。另外,需准備身份證和戶口本的復印件和2張近期的證件照。
2、如果個人在外地參保,需回到本地辦理退休手續,需要做的准備工作:需辦理參保轉移手續,就是把外地的參保繳費記錄轉回到本地,這就要先在外地社保機構辦理轉移手續,然後到本地社保機構辦理接收手續。
3、如果有獨生子女證,還需准備獨生子女證原件和復印件。因為有獨生子女證的話,在計算待遇的時候,會在原有基數上增加5%的待遇。
『柒』 員工到了退休年齡,是否應該給他停保,並辦理退休
員工到了退休年齡,應該給他停保,並辦理退休。
如果符合退休條件,企業應當及時到所在地的勞動保障部門為其辦理退休手續。如果企業要繼續聘用,在退休手續後,企業可以與他簽訂聘用協議,當然這不是勞動合同,不屬於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管轄的范圍,適用於民法。
我國企業職工退休條件依然是執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根據該文件第一條規定,員工達到法定退休條件,應當退休。因此,員工到了退休年齡,無論合同是否到期,本人意願如何,用人單位應當主動為其辦理退休。
員工個人是否繳足15年,是否可以享受退休待遇,那是員工的事,是否補交也是員工個人的事,如果他提出需要企業幫助的,企業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給予幫助是必須的。具體,請咨詢當地的勞動保障部門。
(7)職工到了退休年齡一定要退休嗎擴展閱讀:
根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該退休。
根據有關規定,因病或非因工傷殘申請提前退休的職工,首先要到地市級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醫療診斷。
其次是將取得的醫療診斷證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級勞動鑒定委員會進行審核,作出是否屬於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結論。最後職工持鑒定結論和其他相關材料,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提前退休手續。
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標准,在2002年4月5日之前,按《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GB/T16180—1996)執行,省級勞動保障部門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作出補充規定。
自2002年4月5日之後,按《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標准(試行)》(勞社部發[2002]8號)執行。
『捌』 是員工到了退休年齡辦不了退休呢
要看是什麼條件,只要社保交滿15年到退休年齡都能領退休金
『玖』 社會養老保險是不是一定要交到退休年齡才能拿退休金
不是,准確的說法是只要在退休前累計繳納15年即可。但是大部分人未到退休已經繳納15年而仍繼續繳納的原因是因為養老保險金在退休後的領取金額和繳費基數與繳費年限成正比。即繳費基數越高,繳費年限越長,養老金在退休後領取的就越多。
參加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實際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以上的,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根據最新的養老金計算辦法,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註: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准計發,況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領取得越多,相對於交費來說,肯定更加劃算。
『拾』 職工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如不去辦理退休手續過幾年再辦退休手續可以嗎
可以。
但是晚辦理退休會晚領養老金,而且不會補發辦理退休前的養老金。
如果到退休年齡,養老保險也累計滿年限。
最好到年齡就辦理退休,免得晚領養老金影響自己權益。
(10)職工到了退休年齡一定要退休嗎擴展閱讀:
退休年齡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