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大連退休手續
(1)職工達到復法定退休年齡前一個月制,持身份證、戶口簿、實際住址的房證或購房合同、租房合同(外地戶籍人員需同時持戶籍地未參加養老保險、未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證明)到實際居住地社區填寫《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檔案卡》,由社區簽字蓋章後交單位填寫其它部分;
(2)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當月,繳費後結轉並列印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明細單,填寫或申報列印《企業退休人員審批表》(一式五份),然後由單位專管員或勞動保障代理機構(其中市內外地戶籍人員為大連市人力資源服務中心)持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檔案、養老保險手冊、《退休人員審批表》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待遇核准部門審核;
(3)持《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檔案卡》、檔案、《退休人員審批表》到退管部門辦理檔案移交手續及繳納退休人員活動經費;
(4)持經退管部門審核的《退休人員審批表》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付部門復核,並辦理支付養老金手續(包括退休證、存摺)。《退休人員審批表》裝入職工個人檔案。區屬及縣屬單位的正常退休職工,由單位直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辦理退休手續。
❷ 請問大連新成立企業如何辦理員工社會保險,開戶都需要什麼證件,到哪裡去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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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流程
[導讀]:辦理社保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包括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地稅登記證、身分證復印件等;填表內容有稅號、工商登記執照信息、開戶銀行等;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需填寫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等。
各類企業(含國有企業、集體所有制企業、股份制企業、股份合作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企業化管理(職工工資及退休待遇按企業標准執行)的事業單位,均應按屬地管理的原則,到納稅地(非納稅單位按單位地址區域)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養老保險登記手續。
新成立的單位應在單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個月內輸登記手續。參保單位必須為與其發生事實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聘用的退休人員除外)辦理社會保險手續。
一、需填報的表格及附報資料:
1、社會保險登記表及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一式兩份)並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相關證件如下: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准執業或成立證件;
(2)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3)地稅登記證;
(4)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稅登記證、驗資報告等)。
(5)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文件批復。
(6)駐地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
附報資料:新參保職工身分證復印件(戶口不在本市的職工還需提供戶口或者暫住證復印件)
以上證件同時需要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二、表格填報說明:
1、社會保險登記表
「稅號」:稅務登記證中「稅字如420103748300492號」欄號碼。
「工商登記執照信息」:需經工商登記、領取工商執照的單位(如各類企業)填寫此欄,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欄。
「批准成立信息」:不經工商登記設立的單位(如:機關、事業、社會團體等)填寫此欄,不填「工商登記執照信息」欄。
「繳費單位專管員」:填寫參加社會保險單位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的聯系人,其所在部門及聯系電話。
「單位類型」、「隸屬關系」:根據參保單位的單位類型及隸屬關系,對照表下方「說明」中所對應的代碼填報。
「開戶銀行」:須填報開戶銀行清算行號。
2、在職職工增減異動明細表:
「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個人帳戶(身份證號)」:均要嚴格按身份證中信息填寫。
「個人編號」:「續保」、「轉入」人員需提供其原參保的個人編號,填報此欄。「新增」人員在申報時暫不填報此欄,其個人編號待錄入微機產生。
(1)「新增」:原未參保人員,屬新增類型,已參保人員不可按新增辦理。
(2)「續保」:原參加過社保,已停保或轉到流動窗口投保,現續接到新單位投保的,屬續保。在流動窗口投保的人員需在申報此表前將欠費繳清並辦理其在流動窗口的停保手續。
(3)「轉入」:此處特指已參保的在徵人員在本市參保單位之間的轉移。
(4)「市外轉入」:此類人員需在單位開戶手續辦理完畢後,由單位到市基金結算中心辦理其轉入基金結算及「市外轉入」異動業務。
「月繳費工資」:應按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填表報。本年度新招人員,按實際發放的月工資總額填報(但不得低於586元)
企業和個人繳費比例表:
險種國有、集體企業單位繳納22%個人繳納7%
三資、私營企業單位繳納20%個人繳納7%
外來務工人員單位繳納13%個人繳納7%
註:每月20日之前在所管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首先確認你的營業執照是在哪一級工商局注冊的(省,市,區,以營業執照上的章為准),然後到相關的社保部門辦理
辦理時間:每月5-20日,攜帶營業執照(正副本最好都帶著,各部門需要的不一樣)原件、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最好都帶著,各部門需要的不一樣)原件、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公章,開戶許可證(有的部門不需要)原件、復印件,員工勞動合同(有的部門不需要),員工身份證復印件(有的部門不需要),到相關部門領取開戶表填寫後申請辦理。註:市醫保需要在養老保險開戶轉月辦理,並在每月1-5號去市醫保中心拷盤,按要求填寫相關文件,5-15號,攜帶上述材料外,還需攜帶單位養老保險繳費明細及U盤,及相關文件電子版前往市醫保中心申請開戶,然後等電話領簽協議(辦理時攜帶公章,法人章),25號後等電話領協議(同時帶上需要辦理醫保卡員工的一寸照片、身份證復印件、公章及每人12元工本費,辦理醫保卡)至此相關手續基本辦理完畢
❸ 員工到達退休年齡後如再聘用需要做什麼手續
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後,需聘用的,讓勞動者去辦理退休手續,領取基本養老保險金。能夠的辦理的則雙方形成勞務關系,簽訂勞務協議。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者因社會保險繳納年限不夠的,存在爭議,各地規定不一,若認定為勞務關系,則簽訂勞務協議;若認定為勞動關系則應簽訂勞動合同。在工傷認定方面,較為統一,發生工傷的都可以認定為工傷。
法律依據:
認定為勞務關系:《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認定為勞動關系:下列法條僅規定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按勞務關系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七條 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認定為工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
二、達到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未辦理退休手續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繼續在原用人單位工作期間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用人單位依法承擔工傷保險責任。
用人單位招用已經達到、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或已經領取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在用工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如招用單位已按項目參保等方式為其繳納工傷保險費的,應適用《工傷保險條例》
❹ 大連市金卅區下崗職工辦理退休都需要什麼手續
摘要 :1、准備好企業職工本人檔案、職工養老保險手冊、解除合同證明等材料;2、向用人單位或者檔案託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3、向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結算管理中心、企保中心繳納社會化管理服務費;4、申請通過之後,填寫相關資料;5、填完之後,符合條件的發放退休證。
❺ 公司返聘退休老員工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公司聘用退休職工,是勞務關系,應當訂立聘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最高人民法院內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容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法釋〔2010〕12號
第七條用人單位與其招用的已經依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的人員發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❻ 大連市退休幹部管理暫行規定
一、為做好我市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保證廣大退休幹部安度晚年,特製定本暫行規定。二、各級領導對退休幹部管理工作,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切實做到退休幹部政治上有人關懷,生活上有人照顧:各級宣傳、文化部門要採取多種形式,進行尊老敬賢的宣傳教育。各服務行業和醫療單位,要努力做好對退休幹部的服務和醫療保健工作。三、縣(處)級以上單位要建立有主要領導同志負責,吸收人事(幹部)、財務、衛生等部門和退休幹部代表參加的退休幹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各鄉(鎮)、街道亦應建立相應的組織。各級退休幹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要定期召開會議,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要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具體負責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要建立在職幹部與退休幹部聯系制度,及時反映退休幹部的意見和要求。四、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及企業單位的退休幹部,由各級人事(幹部)部門統一管理。退休幹部的思想工作、政治學習、文體活動、退休費、醫療費以及生活困難補助等由原工作單位具體負責。五、退休幹部享受如下政治、生活待遇:
1、退休幹部按同級在職幹部的閱文范圍閱讀文件。對重要文件要組織退休幹部集體閱讀,對年老體弱、不能到指定地點閱讀的退休幹部必要時派專人進行傳達。
2、凡是在職幹部享受的屬於生活方面的福利待遇,退休幹部同樣享受。
3、退休幹部住房有困難的,各單位要優先給予解決,自住房維修困難的,要給予幫助。
4、退休幹部的醫療費應在規定范圍內據實報銷。對年老體弱、行動不便的退休幹部,允許到居住地附近醫院就醫。
5、退休幹部在職時家中安裝的電話予以保留。
6、退休幹部患病、搬家、運送取暖煤、秋菜等用車,單位要提供方便。
7、對按國務院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年齡退休的縣(處)以上幹部加倍供應細糧,對七十周歲以上的退休幹部供應全細糧。
8、對身邊無於女、生活確有困難的退休幹部,允許將其在外地工作的一名吃商品糧的子女(含配偶)調來居住地,人事、勞動部門要給予辦理調轉手續,公安部門要准予落戶。六、各單位有條件的要建立退休幹部活動室。已建立活動室的要加強管理,不斷完善設施。七、退休幹部可參加一些力所能及的社會工作。有專業技術、特長的退休幹部可應聘從事專業技術咨詢服務活動,聘用黨政機關退休幹部,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聘用單位和被聘用人員雙方要簽訂合同,並報市人事局審批;以前聘用的,要在一九八七年十二月底以前補辦審批手續。聘用單位除發給退休幹部合理的聘用金外,還應交納聘用金百分之十的公益金,用於為退休幹部開展活動。八、退休幹部管理活動經費由各級財政部門核撥,縣(處)以上人事(幹部)部門統一掌管使用。活動經費主要用於為退休幹部印發學習材料;訂閱報刊,召開各種會議,組織參觀游覽,補貼從退休幹部中選聘做退休幹部管理工作的人員費用等。為解決全市退休幹部管理活動經費緊張的問題,將市退休職工聯合會提取的退休職工管理活動經費中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企業單位幹部部分,由各單位直接交市人事局掌管使用。原大連市人民政府大政發[1983]42號文件、大連市人事局大人發[1986]66號件文規定的活動經費合並使用。原從大人發[1986]66號文件規定的活動經費中提取的交通費由其他經費解決。退休幹部管理活動經費結余部分,可轉入下年度繼續使用。九、退休幹部要發揚黨的優良傳統,保持革命晚節,為祖國的繁榮富強和子孫後代的幸福多做有益的工作。十、本暫行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❼ 公司想招聘退休人員需要哪些手續
對於已超過退休年齡的人員來說,其再就業歸屬勞務關系,只能與企業內簽訂具有勞務合同性容質的聘用協議,與企業的的法律權利和義務由聘用協議與《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我國民事法律規范確定。我國《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第十三條規定:已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療、勞保待遇等權利和義務。
已經超過退休年齡的人員,也就意味著超過參保年齡了,所以這類人員即使再就業,也不存在繳納社保的因素。 因此,對於已經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員,後再就業的工作期間生病,單位承擔什麼責任,要看雙方在合同中的約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