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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退休139號文件

發布時間:2022-08-17 14:34:21

⑴ 誰有江西省 贛人社 函﹝2010﹞139號文件 關於女性專業技術人員退休年齡問題的一份文件。急急~~~

如果是有關社保、醫保方面的問題,可以登錄當地社保局、衛生局的網站內,或親自到社容保局、衛生局去,進行相關政策、法規、知識和問題的了解與咨詢。

那裡的回復應該是最權威、最全面、最准確的。

祝你好運!

職工退休養老金如果領完139個月後怎麼辦

職工退休後養老金如果領完139個月後,只要人健在,還可以領取養老金。

養老金也稱專退休金、退休費,是屬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15年的,就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參加養老保險的職工要領取養老金必須符合兩個條件:

一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二是累積繳納養老保險費滿15年。

所謂法定退休年齡,就是指職工退出工作崗位並有資格領取養老金的年齡。

按照相關規定,我國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⑶ 天津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第二批)的決定

附:決定廢止的91件市人民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目錄(第二批)


決定廢止的91件市人民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目錄(第二批)

規章及規范性主管
序號文件名稱文號公布日期部門廢止理由001批轉市民政津政發1980.10.06市民適用期已
局《關於進〔1980〕政局過,自行
一步做好殯65號失效。
葬改革工作
的報告》
002關於認真貫津政發1981.10.21市經國務院
徹執行國務〔1981〕委1994年頒
院《關於壓225號布了《關
縮各種鍋爐於改革原
和工業窯爐油、成品
燒油的指油流通體
令》實施辦制的意見
法》,原辦
法失效。003批轉市衛生津政發1981.06.12市衛適用期已
局《關於允〔1981〕生局過,自行
許個體開業126號失效。
行醫問題的
請示》
004關於打擊走津政發1981.05.30天津全國人大
私販私活動〔1981〕海關常委會
的公告116號1987年頒
布了《中
華人民共
和國海關
法》,原
公告失效

005批轉市公安津政發1981.05.30市公被市政府
局《關於建〔1981〕安局1995年《
立治安糾察112號批轉市公
員的報告》安局〈關
於在新形
勢下進一
步加強治
安聯防工
作的請
示〉》代
替。
006關於對加強津政辦1981.06.24市公被市人大
我市流浪乞函安局常委會
討人員收容〔1981〕1996年頒
遣送工作的73號布《天津
復函市收容遣
送管理條
例》代替

007關於頒布津政發1982.09.07市土被市人大
《天津市貫〔1982〕地局常委會
徹國務院175號1992年頒
〈村鎮建房布的《天
用地管理條津市土地
例〉實施辦管理條
法》的通知例》代替

008關於大力發津政發1982.03.10市畜適用期已
展生豬生產〔1982〕牧局過,自行
的通知57號失效。
009關於認真做津政發1982.09.25市勞適用期已
好乾部、工〔1982〕動局過,自行
人退休、退188號失效。
職工作的緊
急通知
010批轉市公

⑷ 國家關於事業單位職工退休年齡文件

有關文件規定如下:

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以下稱特殊工種)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因病或非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

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提前退休的范圍僅限定為:國務院確定的111個「優化資本結構」試點城市的國有破產工業企業中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職工;三年內有壓錠任務的國有紡織企業中,符合規定的紡紗、織布工種的擋車工。但此項規定與前款規定不能同時用於同一名職工。

對國家關於企業職工退休年齡和條件的規定,各地區、各部門和企業及職工必須認真執行,不得隨意降低,嚴禁擴大適用范圍,今後,凡是違反國家規定辦理提前退休、退職的企業,要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已辦理提前退休、退職的職工要清退回企業。

(4)職工退休139號文件擴展閱讀:

2012年6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在答復網友提問時表示,推遲退休年齡是必然趨勢。這一表態立即引起社會各界關注。隨後,有媒體報道,據專家推算並預測,我國養老金缺口到2013年將達到18.3萬億元。這條消息再次將延遲退休問題推上輿論的風口浪尖。

對此,人民日報昨日援引人社部有關負責人的話說,的確在對「延遲退休年齡」展開研究以向國家提出相關建議,但進行政策研究不代表現行退休年齡規定即將更改。

早在2005年,當時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就進行過此類研究。如果要啟動改革,肯定會深入論證,並廣泛聽取社會各方的意見,充分考慮不同群體間的公平公正,在逐步達成共識後再實施。

⑸ 武政辦[2009]139號是什麼文件

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做好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和就業培訓工作意見的通知
武政辦〔2009〕139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做好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和就業培訓工作的意見》已報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做好被征地

農民社會保障和就業培訓工作的意見

市人民政府: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勞動保障部關於做好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6〕29號)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意見》(鄂政辦發〔2009〕39號)精神,切實保障我市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進一步做好我市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和就業培訓工作,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以黨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推進城鄉一體化為方向,以切實保障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和促進就業為目的,建立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制度和運行機制,促進土地集約合理利用和可持續發展,確保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不因征地而受到影響,長遠生計有保障。
(二)基本原則:一是保障模式不重不漏、可銜接,即:通過組織引導和鼓勵被征地農民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養老保障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障體系,逐步實現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制度全覆蓋。二是自願選擇,允許被征地農民選擇適合自己的社會保障方式,積極鼓勵和引導被征地農民參加社會保障。三是多方籌資,實行個人、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政府共同負擔。四是保障水平和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確保全市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和就業培訓工作規范有序開展。
二、范圍對象和認定程序
(一)范圍和對象:被征地農民是指因政府依法統一徵收農村集體土地,被徵收土地時已簽訂了《家庭土地承包合同》並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被徵收土地後年齡在16周歲以上的本市行政區域內的農村居民。
1.2006年4月1O日後的被征地農民,經本人申請,結合本人年齡和意願,可選擇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養老保障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其中,2009年7月1日後的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要採取「先保後征」的原則。
2.2006年4月1O日前的被征地農民,其社會保障辦法由各區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實際,參照本意見另行制訂,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對實施的區,由市人民政府給予適當補貼,具體標准由市財政根據各區實際情況另行確定。
(二)認定程序:被征地農民參加社會保障由個人提出申請,村集體經濟組織按應安置農業人口數及實際被徵收土地的農民分布狀況進行初審,經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並公示後,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風景區和化工區管委會相關部門,下同)審核,並由其負責將被征地農民名冊、戶口本和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報區人民政府(開發區、風景區和化工區管委會,下同)確定。
三、保障辦法
(一)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實行市、區分級統籌,即:江岸、江漢、硚口、漢陽、武昌、青山、洪山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武漢化工區(以下統稱中心城區)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實行市級統籌;東西湖、漢南、江夏、蔡甸、黃陂、新洲區(以下統稱遠城區)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實行區級統籌。
(二)自2009年7月1日起,被征地農民女年滿16周歲不滿55周歲、男年滿16周歲不滿60周歲的,可選擇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女年滿55周歲、男年滿60周歲的,可選擇參加養老保障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1.凡選擇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按照我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政策執行,並以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日上年度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遠城區按照全市統一的「遠城區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下同)的60%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為20%,其繳費年限為:
(1)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月起,年滿16周歲不滿17周歲的繳納1年;年滿17周歲不滿18周歲的繳納2年;年滿18周歲不滿19周歲的繳納3年;年滿19周歲不滿20周歲的繳納4年;年滿20周歲不滿30周歲的繳納5年;年滿30周歲不滿40周歲的繳納10年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2)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月起,女年滿40周歲不滿50周歲、男年滿40周歲不滿55周歲的,繳納12年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3)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准之月起,女年滿50周歲不滿55周歲、男年滿55周歲不滿60周歲的,一次性繳納15年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2.凡選擇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按照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有關政策執行。
3.凡選擇參加養老保障的,按以下原則辦理:
(1)女年滿70周歲、男年滿75周歲以上人員,按我市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30%一次性繳納3年養老保障費。女年滿55周歲不滿70周歲、男年滿60周歲不滿75周歲的,在一次性繳納3年養老保障費的基礎上,再按女不滿70周歲、男不滿75周歲的年限,每相差1年(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中心城區增繳1800元、遠城區增繳1100元(今後根據經濟發展狀況及當地職工工資增長幅度提出調整意見,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障費。
(2)參加養老保障人員自一次性繳納的養老保障費完清後的次月起,按我市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130%,按月享受養老保障待遇。養老保障待遇與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同步調整。
(3)參加養老保障人員在領取養老保障待遇期間死亡的,從其死亡的次月起停止支付養老保障待遇;並按其死亡時上一個月養老保障待遇標準的13個月支付喪葬補助費。
(三)2006年4月10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間被征地的農民,結合本人年齡和意願可選擇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養老保障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其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繳費年限和待遇享受按前款規定執行。
選擇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養老保障的被征地農民,其繳費資金由個人、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市、區人民政府共同承擔,具體比例為:個人和村集體經濟組織負擔70%,市、區人民政府補貼30%。
選擇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被征地農民,按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規定的最低檔次繳費,其繳費資金由個人、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市、區人民政府共同承擔,具體比例為:個人和村集體經濟組織負擔70%,市、區政府補貼30%。
市、區政府補貼部分,中心城區由市人民政府補貼24%,區人民政府補貼6%;遠城區由市人民政府補貼6%,區人民政府補貼24%。
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東湖生態旅遊風景區和武漢化工區,市與區負擔比例按市與區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入分享比例執行。
1.按本意見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養老保障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被征地農民,不再享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勞動保障局關於做好我市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意見的通知》(武政辦〔2006〕113號)文件規定的待遇。
2.已納入「城中村」綜合改造、參加了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養老保障的村改居人員,仍按《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體改辦等部門關於落實市委市人民政府積極推進「城中村」綜合改造工作意見的通知》(武政辦〔2004〕173號)文件規定執行。
3.2006年4月10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間的被征地農民,本人自願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養老保障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應在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申報,逾期不再辦理。
(四)按本意見選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養老保障的被征地農民,征地前參加了原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其原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帳戶資金按原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有關政策規定進行一次性結算後,終止原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關系;選擇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按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相關政策執行。
按本意見選擇參加了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被征地農民,到城鎮就業並參加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繳費年限和個人帳戶資金可進行折算,並按有關規定進行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和接續(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五)勞動力年齡段內被征地農民,根據本意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後到用人單位就業的,按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各項社會保險;靈活就業的,按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的有關政策規定,參加城鎮社會保險。達到符合退休條件後,按規定享受相關的社會保險待遇。
(六)被征地農民按相關政策規定,應選擇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不重不漏;符合當地城鎮居民低保條件的應納入當地城鎮居民低保,符合當地農村居民低保條件的應納入當地農村居民低保。
四、資金籌措及管理
從2009年7月1日起,被征地農民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養老保障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所需資金從省、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置補助費和被征地農戶的土地補償費中統一安排,兩項費用尚不足以支付的,由所屬區人民政府從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入中解決。2006年4月10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間的被征地農民參保所需資金由個人、集體經濟組織和政府共同負擔,市、區人民政府負擔的部分,由各級政府負責籌措,可從每年國有土地出讓收益中安排。
在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實施方案報批前,征地單位應根據國土資源和規劃管理部門測算的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並經被征地單位同意,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指定的銀行監控帳戶足額繳存基本養老保險費。具體繳費額度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根據應安置人數及標准核定後,定期上繳社保基金財政專戶。征地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不出具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審核意見,土地管理部門不予報批用地。
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獲得批復後,在實施征地補償安置過程中,社保經辦機構根據最後確定的參保人員名單將監控帳戶上的社保費用按規定的比例記入個人帳戶。
征地單位按上述規定足額繳納社會保障費用的余額部分,應及時支付給村集體經濟組織,具體分配和使用方案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按有關規定執行。
五、培訓與就業
(一)大力促進被征地農民就業。要積極引導、幫助勞動年齡段的被征地農民實現就業,堅持市場導向的就業機制,統籌城鄉就業,多渠道開發就業崗位,優先安排被征地人員就業。同時,鼓勵被征地農民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並享受與城鎮失業人員同等的優惠政策。對未實現就業的,要納入失業登記,與城鎮失業人員一樣享受免費就業指導、職業介紹等就業服務。
(二)強化被征地農民職業技能培訓。對勞動年齡段內有就業能力和就業願望的被征地農民,要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提高其轉崗就業和市場競爭就業的能力。有關被征地農民培訓補貼按省、市規定執行。參加「陽光工程」、「雨露計劃」培訓的,其補貼政策按有關規定執行。
六、組織領導和責任分工
(一)建立被征地農民保障制度,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各級政府要加強領導,一把手負主要責任;要將此項工作納入年終考核目標,並建立責任追究制度,確保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險資金到位,工作到位。
(二)要分工協作,各司其責。各區人民政府負責轄區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和就業培訓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實施工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的組織實施,以及被征地農民的就業培訓、社會保險手續的辦理和各項費用的收繳、發放,並對社會保障基金進行管理。財政部門負責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資金專戶的監督管理。國土資源和規劃部門根據批準的征地方案,負責被安置人數的審核確定,督促征地單位將被征地農民參保費用及時足額繳存到位,同時,及時將征地批文和征地指標表等有關資料抄報相關部門。統計部門負責發布被征地單位年度土地面積、耕地面積、農業人口數量以及農業年產值的動態調整等數據。民政部門應及時為符合低保條件的被征地農民辦理低保。農業(農經)部門負責指導發包方與被征地農戶對承包合同及時進行調整或變更。公安部門負責被征地農民年齡認定工作。地稅、建設、教育、衛生、監察、審計等部門也要按照各自職責,切實做好相關工作,確保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和就業培訓工作的順利實施。
(三)本意見分別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局、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四)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意見如無不妥,請予批轉執行。


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00九年八月十八日

⑹ 雲南省關於已到退休年齡但未繳社會基本養老保險費怎麼

根據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雲南省財政廳關於印發《關於解決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障等遺留問題的實施辦法》的通知(雲人社發〔2011〕61號)規定,今年年內將解決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障等遺留問題,其中超齡參保人員、未參保集體企業職工、其他未參保人員、中斷繳費人員等四類人員可在2011年12月31日前申辦養老保險。
一、適用人員范圍
(一)超齡參保人員
凡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已達到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曾經與城鎮集體企業建立勞動關系或形成事實勞動關系以及有過其他就業經歷,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或參加過基本養老保險但無按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
(二)未參保集體企業職工
辦法執行期內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鎮集體企業職工。
(三)其他未參保人員
辦法執行期內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與國有、集體企業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或從機關、事業單位離職從事自謀職業,1995年10月以後尚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
(四)中斷繳費人員
辦法執行期內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1995年10月以後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但從事自謀職業期間有中斷繳費記錄的人員。
二、「超齡參保人員」參保辦法
「超齡參保人員」個人可一次性補繳15年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在領取養老金時,「超齡參保人員」從辦理一次性補繳15年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次月起享受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的計發辦法按雲政發〔2006〕139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該類參保人員由戶籍所在地縣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辦理參保手續及待遇審核發放等工作。其連續工齡及年齡由縣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審核認定,審核認定以個人檔案和有關原始資料為依據,審核認定標准與正常參保人員一致。
三、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人員參保要求
辦法執行期內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未參保集體企業職工等人員,要按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繳費至滿15年。
四、「未參保集體企業職工」、「其他未參保人員」、「中斷繳費人員」補繳費辦法
「未參保集體企業職工」和「其他未參保人員」可以自謀職業人員身份辦理參保,參保經辦機構為戶籍所在地縣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一)補繳費起始時間或時段
「未參保集體企業職工」和1995年9月30日以前與國有、集體企業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或從機關、事業單位離職的「其他未參保人員」按規定辦理參保手續後,可從1995年10月起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1995年10月1日以後與國有、集體企業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或從機關、事業單位離職的「其他未參保人員」按規定辦理參保手續後,可從與國有、集體企業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或從機關、事業單位離職的次月起,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中斷繳費人員」可補繳中斷繳費期間的基本養老保險費。
(二)補繳費基數、比例及記賬辦法
「未參保集體企業職工」、「其他未參保人員」及「中斷繳費人員」按2010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或2010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確定補繳費基數;補繳費比例為20%,其中:12%部分計入統籌賬戶,8%部分計入個人賬戶。
五、執行時間
本實施辦法的執行時間自下發之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4月1日,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雲南省財政廳聯合下發的《關於解決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保障等遺留問題的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已經開始實施,今年內將解決超齡參保人員、未參保集體企業職工、其他未參保人員、中斷繳費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障問題,有繳費能力的人可按照自願補繳的原則於今年12月31日前申辦養老保險。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⑺ 昆明企業退休工資怎麼算什麼時後能到手

昆明企業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按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雲政發〔2006〕139號)第五條(二十)項規定計算,從批准退休的次月起計發。

雲南省人民政府
《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
雲政發〔2006〕139號
五、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二十)為進一步完善鼓勵職工參保繳費的激勵約束機制,相應調整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1、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且本意見實施後退休的人員,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組成。計算公式為: ⑴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個人累計繳費年限×1%。
⑵個人帳戶養老金=個人帳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詳見附件,退休時的年齡超過上一檔不滿下一檔的按下一檔計算)。
2、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前參加工作且具有視同繳費年限、本意見實施後退休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月過渡性養老金。計算公式為:
月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前的視同繳費年限×1.3%。
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視同繳費年限++……)÷累計繳費年限〕×本人退休時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跨統籌范圍轉移的,如原統籌經辦機構只轉移了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帳戶資金,但未明確月平均繳費工資指數的,轉移前實際繳費年限每年的指數分別按1計算)。
3、參保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繳納到規定的退休年齡止(國家和省另有規定的除外),繳費年限累計滿12個月計算為1年,繳費不滿整年的折算為小數(小數保留2位)。

⑻ 昆明官渡區在哪裡報生育保險

前往當地的社保局進行報銷。

一、生育保險報銷

1、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生育津貼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繳費工資除以30天乘以產假天數

2、女職工生育發生的醫療費用,包括女職工因懷孕、生育發生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葯費和治療費

3、職工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發生的醫療費用,包括職工實施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流產術、引產術、絕育及復通手術所發生的醫療費

二、生育保險賠付方式

1、按定額付費

自然分娩、人工干預分娩、剖腹產、引產、高危人工流產、流產、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絕育術醫療費等分別按規定的定額標准支付

2、按項目付費

復通術醫療費,宮內節育器取出伴有嵌頓、斷裂、變形、異位或絕經期一年以上的醫療費,治療計劃生育手術並發症醫療費,分娩期出現生育並發症的醫療費,符合生育保險支付范圍的,按項目支付

3、按限額付費

產前檢查費按限額支付,實際發生費用低於限額標準的,按實際費用支付

(8)職工退休139號文件擴展閱讀:

生育保險相關規定

1、參加生育保險男職工的配偶無工作單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按照規定的生育醫療費標準的50%享受生育補助金;參加生育保險男職工的配偶有工作單位但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相應的醫療費用及其他生育保險待遇

2、參保職工患妊娠期並發症、分娩並發症、產後並發症及計劃生育手術並發症住院治療發生的診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負擔

參保職工生育行剖宮產遇有子宮肌瘤、卵巢囊腫、卵巢腫瘤等切除術的,因上述手術所增加的費用由醫療保險基金支付,定點醫療機構分別通過生育和醫療保險網路上傳按項目予以結算

3、參加生育保險長期駐外地工作人員,應持單位出具的外地診療或生育申請,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生育保險異地生育登記,並選擇當地一家醫療機構作為本人生育的定點醫院

參保職工患妊娠並發症或分娩並發症,要出具入院記錄、醫囑單、費用明細清單等,於次月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申領各項生育保險待遇

4、參保職工因急診、急救等在非定點醫療機構生育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須在5日內報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5、生育保險所用葯品、診療和服務設施目錄參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規定執行,醫療項目不設自付比例

⑼ 退休139個月工資是怎麼計算的

退休139個月工資,是男性職工退休時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算方法。
個人賬戶養老金,是專指根據屬參保人員退休時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算出來的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不是指某個退休人員實際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月數(因為在退休時無法預計),而是根據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測算出來的一個假定的指標。
也就是說,這139個月是年滿60歲職工退休時,用於計算個人賬戶養老金,按照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測算的一個指標,不是退休職工實際領取的時間。個人賬戶養老金在個人賬戶儲存額中支付,沒有支付完之前死亡的,余額可以繼承;支付完了之後依然生存的,由統籌賬戶支付到死亡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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