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慰問金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生活補助費范圍確定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8〕內155號)文的規定,生活補助費容是指由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給納稅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難,其任職單位按國家規定從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向其支付的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因此,如果符合上述條件,因生病發放給員工的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性質的慰問金,可以作為免徵個人所得稅的所得項目。
❷ 退休職工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新年慰問金是否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退休人員取得單位發放離退休工資以外獎金專補貼徵收個人所得稅屬的批復》(國稅函〔2008〕723號)規定:「離退休人員除按規定領取離退休工資或養老金外,另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可以免稅的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離退休人員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應在減除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❸ 榮復轉退軍人八一、春節慰問金需要交個人所得稅嗎
軍人、復退軍人是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 節日慰問金一般是合並到個人工資里計算個人所得稅的。
你有以下情況不用繳納:
1、你因殘疾光榮退伍;
2、家屬有病重、殘疾,而慰問金是給他們而交到你手中的;
3、你家庭困難,慰問金是困難補助性質;
我就知道這么多,希望能幫到你。
❹ 節日慰問費是否要交個從所得稅
要分情況:
1、如果是職工工傷慰問家屬的慰問金則不需交納個人所得稅
2、如果是節日慰問金,則需合並到工資中計算個人所得稅,超過2000元的部分交納個人所得稅
3、如果此筆慰問金屬於困難補助性質,則不需交納個人所得稅。
❺ 家屬慰問金是否繳納個稅
1、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免徵個人版所得稅。
根據《權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三條第三項規定,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屬於職工福利費。
因此,喪葬(慰問金)員工直系親屬不需要繳納個稅。
2、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款第四項所稱福利費,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組織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助費;所稱救濟金,是指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支付給個人的生活困難補助費。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免徵個人所得稅。
因此,如果該員工因為重大疾病符合上述生活困難的情況,那麼貴司給予的慰問金相當於生活困難補助費的話,是不需要繳納個稅的。
❻ 給退休人員發放慰問金能否稅前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與收入有關的支出,是指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或者有關資產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退休人員雖然在任職期間對企業前期發展做出了貢獻,但企業所得稅管理強調的是權責發生制原則,要求當期的稅前扣除應與當期的收入直接相關,所以,退休人員慰問金支出由於與當期收入不直接相關而不能扣除。 有觀點認為,退休人員慰問金可以視為職工福利費限額在稅前扣除,但是《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以正列舉的形式明確了企業職工福利費的范圍,並不包括對退休人員的慰問金支出,所以,也不能視為職工福利費。當然,如果是返聘退休人員發生的支出,則可以視情況在稅前扣除。 關於發放慰問金的個人所得稅計算,《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退休人員取得單位發放離退休工資以外獎金補貼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批復》(國稅函〔2008〕723號)規定,離退休人員除按規定領取離退休工資或養老金外,另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不屬於《ZH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規定可以免稅的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根據《ZH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離退休人員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各類補貼、獎金、實物,應在減除費用扣除標准後,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所以,向退休人員發放的慰問金,應按「工資、薪金所得」應稅項目繳納個人所得稅。
❼ 給員工的慰問金需要繳納個稅嗎
法律分析:福利費、撫恤金、救濟金免徵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稅收徵收管理,規范稅收徵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徵收的各種稅收的徵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❽ 離退休人員發過節慰問費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扣除標準是多少
一般都不納入征稅范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