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離休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離休:是中國針對已退出工作崗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前參加革命的老同志設立的一種較優越的社會保障措施,也是涉及幹部政策的一項制度。
享受離休待遇的老幹部的條件如下:
(1)1949年9月30日前參加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革命軍隊的;在解放區參加革命工作並脫產享受供給制待遇的;在敵占區從事地下革命工作的。
(2)在東北和個別老解放區,1948年底以前享受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幹部,也可以享受離休待遇。
(3)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實行部分供給、部分工資制(含包干制)的,或既享受過供給制待遇、又享受過薪金制待遇的幹部。
(4)建國前是解放區機關工勤人員和公營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人,享受供給制待遇,以及1948年底以前在東北和個別老解放區,享受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工人,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前提拔為幹部的。
(5)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幹部,現在是工人的,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建國前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提拔為脫產幹部、享受供給制待遇的,或從事地下革命工作的;當幹部(含從事地下革命工作)的時間必須長於當工人的時間;不屬於因犯錯誤、受處分而安排當工人的。
(6)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因工作需要由上級主管部門調派到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國家幹部(包括軍隊轉業幹部)。
(7)1948年底以前在根據地、解放區入黨的農村黨員,建國前被提拔為享受薪金制待遇的幹部。 (8)在1949年9月21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召開以前,加入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包括三民主 義同志聯合會、中國國民黨民主促進會)、中國民主同盟、中國民主建國會、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國農工民主黨、中國致公黨、九三學社、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等民主 黨派的成員,一直擁護中國共產黨,堅持革命工作的。
(9)抗日戰爭時期,在根據地、解放區加入中國共產黨,1953年底以前提拔為脫產幹部,一直堅持革命工作的。
(10)按中央組織部組通字[1986]8號文件規定,將參加革命工作時間改為建國前的半脫產鄉幹部。 (11)建國前來我國參加革命工作,建國後一直在我國從事革命和建設事業,符合幹部離休條件的外國籍幹部。 已經退休的幹部,符合上述條件的,應當改為離休。
㈡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什麼條件可以享受補貼
根據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財政廳《關於對部分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發放一次性退休補貼的通知》(豫人社[2017]74號)文件規定:
第一條、發放范圍
2014年9月30日前已獲得省部級及以上勞動模範等榮譽稱號且明確享受省部級及以上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待遇的人員、有重大貢獻的高級專家等符合國家和省原提高基本退休費計發比例條件,2014年10月1日後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
符合《河南省勞動廳河南省人事局轉發勞動人事部關於如何執行<關於西藏幹部、工人離休、退休、退職工作中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報告>的函》(豫勞險字(82)第33號)規定提高基本退休費計發比例條件,2014年10月1日後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按照本通知規定處理。
發放一次性退休補貼人員的范圍和計發比例細則如下:
(一)2014年9月30日前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榮譽稱號,退休時仍保持榮譽的人員
1、獲得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授予的勞動英雄、勞動模範、戰斗英雄、先進生產(工作)者等稱號的,提高基本退休費計發比例15%。
2、1989年1月及之後獲得部級以上勞動模範、先進生產(工作)者及其他榮譽稱號,且明確享受省部級及以上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待遇的,提高基本退休費計發比例10%。1988年12月之前國家各部、委表彰的系統勞動模範、先進生產(工作)者,提高基本退休費計發比例10%。
獲得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全國三八紅旗手、全國青年突擊手(全國新長征突擊手)榮譽稱號的,提高基本退休費計發比例10%。
3、獲得省政府表彰的勞動模範、先進生產(工作)者等榮譽稱號,且明確享受省部級勞動模範和先進工作者待遇的,提高基本退休費計發比例10%。
4、獲得部隊軍一級單位授予的戰斗英雄、先進生產(工作)者、特等功、一等功稱號的,提高基本退休費計發比例10%。
5、維護或搶救國家財產、人民生命安全以及對敵斗爭中有特殊功績受到省政府通令嘉獎的,提高基本退休費計發比例5%。
(二)2014年9月30日前有重大貢獻的高級專家(集體獎指主要發明者或作者)
1、被批准為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科學、技術、管理專家和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學者、技術人員,河南省優秀專家,提高基本退休費計發比例為100%減去按照豫政[2006]74號文件規定計算的基本退休費計發比例。
2、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獎、發明獎、科技進步獎、星火獎中的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者,提高基本退休費計發比例15%。
3、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獎、發明獎、科技進步獎、星火獎中三等獎和省部級科技進步獎、星火獎中的特等獎、一等獎者,提高基本退休費計發比例10%。
獲得省部級科技進步獎、星火獎中的兩個二等獎以上者,河南省實用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河南省發展研究獎)、河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兩個二等獎以上者,提高基本退休費計發比例10%。省政府表彰的河南省傑出專業技術人才,提高基本退休費計發比例10%。
4、獲得國家自然科學獎、發明獎、星火獎四等獎和省部級科技進步獎、星火獎中的二、三等獎,河南省實用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河南省發展研究獎)一、二等獎,河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一、二、三等獎者,提高基本退休費計發比例5%。
(三)2014年9月30日前在西藏海拔3500米以上地區工作,符合豫勞險字(82)第33號文件規定,退休時累計滿10年不滿15年的,提高基本退休費計發比例5%;累計滿15年以上的,提高基本退休費計發比例10%。
(2)離退休處工作人員基本條件擴展閱讀:
根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該退休。
根據有關規定,因病或非因工傷殘申請提前退休的職工,首先要到地市級勞動保障部門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醫療診斷。
其次是將取得的醫療診斷證明送所在地的地市級勞動鑒定委員會進行審核,作出是否屬於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結論。最後職工持鑒定結論和其他相關材料,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辦理提前退休手續。
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標准,在2002年4月5日之前,按《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GB/T16180—1996)執行,省級勞動保障部門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作出補充規定。
自2002年4月5日之後,按《職工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鑒定標准(試行)》(勞社部發[2002]8號)執行。
㈢ 離退休人員需要什麽手續
退休手續辦理的流程:1、當職工已經符合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時,可以向社保部門進行申報。到當地的社保部門提交企業職工退休申請表和社保繳費基本情況確認表以及本人的身份證和證件照。2、社保局工作人員對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核,受理成功會通知職工的單位提供檔案。3、經工作人員進行確認後,退休員工就可以帶上退休證進行確認。
㈣ 事業單位最新退休政策
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後有關離退休(職)問題 處理意見的通知
各市(州、地)、縣(市、區、特區) 黨委組織部、政府(行 署)人事(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省委各部委、省級國家 機關各部門、各省級人民團體、各省屬高等院校、各省屬地廳級 事業單位組織人事部門:
根據《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實施意見等意見的通知》 (黔府發[2006)45號)及有關規定,從2006年7月1日起,我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職)按以下處理意見執行。
一、退休(職)年齡和條件
(一)正常退休的年齡和條件
1、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男年滿60周歲,女 年滿55周歲,工作年限滿10年的應當退休。
2、在事業單位工勤崗位工作的人員,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工作年限滿10年的應當退休。
3、事業單位中各級地方黨委管理的幹部達到以上規定的退休年齡,除另有任職年齡界限規定,或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經組織 批准延長退休年齡或留任者外,應當退休。
4、事業單位中擔任人大常委會委員、專門委員會委員以上職務或政協委員的幹部,退休年齡按有關規定執行,因工作需要 按幹部管理許可權作出退休決定的除外。事業單位中擔任縣(處) 級以上職務的女幹部,退休年齡按有關規定執行。
5、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工緻殘,經同級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完全喪失工作(勞動)能力的,經所在單位同意,主管部門審核,同級政府人事部門批准,可以退休。各級地方黨委管理的幹部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審批。
(二)提前退休的年齡和條件
1、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年限滿30年,或男年滿55周 歲,女年滿50周歲,且工作年限滿20年, 因病不能堅持正常工 作要求提前退休的,經同級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經所在單位同意,主管部門審核,同級政府人事部門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2、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期間的未聘人員,工作年限滿30年,或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且工作年限滿20年,本人要求提前退休的,經所在單位同意,主管部門審核,同級政府人事部門批准,可以提前退休。各事業單位正式實行聘用制度後,不再按本條規定執行。
3、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工作年限滿10年, 因病經同級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完全喪失工作(勞動) 能力的,經所在單位同意,主管部門審核, 同級政府人事部門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4、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現在或曾經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經所在單位同意,主管部門審核, 同級政府人事部門批准,可以退休:
(1)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實際工作年限累計滿10年的;
(2)從事井下和高溫工作實際工作年限累計滿9年的;
(3)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實際工作年限累計滿8年的。
5、各級地方黨委管理的幹部,符合以上提前退休年齡和條件的,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辦理。
(三)高級專家延聘
高級專家延聘仍按《省人民政府關於繼續開展延聘部分高級專家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黔府發[2003)23號)有關規定執行。
(四)退職條件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經同級勞動能力鑒定機構鑒定, 因病完全喪失工作(勞動)能力,又不具備退休條件,本人要求退職的,可以辦理退職手續。
二、基本離退休(職)費計發辦法
2006年7月1日後離退休(職) 的人員,在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前,暫按下列辦法計發離退休(職)費:
(一)離休人員
離休費按本人離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全額計發。
(二)退休人員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按本人退休前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一定比例計發。其中,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70%計發。
2015事業單位提前退休條件
工作年限滿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小於5年(含5年),或工作年限滿30年的事業編制人員,本人自願申請,經批准可以提前退休。提前退休仍按原事業單位標准核定養老金。
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或工齡25年以上的人員,如本人自願,經組織批准,可以提前離崗。在法定退休年齡內,領取離崗時的基本工資,檔案工資享受在職人員的增資待遇,到法定退休年齡,一並計算工齡,計發退休費,在原單位辦理退休手續。醫療保險享受原單位待遇,住房公積金以離崗時的標准工資為基數進行交納。
凡工作年限滿30年;或男年滿53周歲、女年滿48周歲(女性工人45周歲)且工作年限滿20年的,經本人申請,按人事管理許可權報市有關部門批准後,允許提前退休。
目前事業單位提前退休或許將進入改革試點,主要是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提前退休引來很多的爭議,當然也有專家認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沒有必要提前退休!
㈤ 如何落老幹部生活待遇
一、領導親自抓,做到「三有」、「五落實」
近幾年來,廳黨組從全局和講政治的高度,從領導責任的高度出發,重視、關心、支持離退休幹部工作,對搞好我廳的離退休幹部工作和促進這項工作的健康發展奠定了基礎,提供了前提條件。隨著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的加大和時間的推移,我廳機關及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逐年增加,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也越來越繁重。廳黨組從講政治的高度,從抓住機遇發展我省水利水電事業的高度出發,更加重視和關心離退休幹部工作。敬正書同志任水電廳黨組書記、廳長期間,在他親自關心、過問下,我廳於1994年出台了川水黨組字[l994]43號文件《進一步加強離退休幹部工作的通知》,從而使我廳離退休幹部工作在制度化、規范化方面又邁上了一個新的台階。43號文件的主要內容,概括起來,就是抓「五個」落實。即:離退休工作機構要落實;離退休工作機構的工作人員要落實;經費要落實;活動館、室要落實;聯系會議制度要落實。明確規定了各單位必須有一位領導分管離退休工作。敬正書同志在我廳的一次老幹部工作會議上指出:「老幹部工作是機關建設、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親自抓,特別是一把手要親自過問」。同時還告誡廳屬單位的領導同志:「不關心、重視老幹部的領導是不合格的領導。會當領導的人,就得把老幹部工作做好。不然,你那個單位的工作就搞不好;沒有一個和諧的環境,你怎麼能夠集中精力去抓事業、抓發展」。分管離退休工作的副廳長在會上要求各級領導和有關部門,要關心、支持離退休幹部工作,他說:「做好老幹部工作,只靠水電廳離退休處是不行的,其它處室也有責任,各級各部門必須協調配合,共同做好離退休工作」。正是由於廳黨組一班人從改革與穩定的高度來認識離退休工作的重要性,並在各級領導的思想上形成了共識,所以,近幾年來,我廳離退休幹部工作出現了可喜的局面。
在90年代初期,我廳成立了老齡工作委員會。老齡委的名譽主任由廳領導擔任,主任由離退休老同志擔任,有關處室的主要負責人為老齡委的委員。廳老齡委的成立,為發揮老同志的作用,開展各項有益身心的娛樂活動,起到了推動作用。997年底,我廳成立了老幹部工作領導小組,加大了指導和協調離退休幹部工作的力度,對進一步作好我廳的離退休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廳屬各單位領導也很重視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把它作為黨委和行政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把這項工作納入目標管理,實行責任制;有的單位還成立了領導小紐,有力地推動了本單位的離退休工作。廳黨組書記。廳長陳德靜同志,經常關心過問並親自解決離退休幹部工作中的一些重大問題。他說:「做老幹部工作,必須要多辦實事,對老同志,感情要真,辦事要實,說了就要做,不能講空話,講空話是要傷感情的。」在他的督促檢查下,1996年為廳機關離退休活動室增添了健身器材,1997年在資金較緊的情況下,還為老同志購買一輛紅旗轎車。現任廳黨組書記、廳長孫硯方同志,在1997年廳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科(處)長培訓班上,再一次強調要繼續貫徹廳黨組[994]43號文件,抓好離退休工作隊伍建設,要求做到「三有」,即:有機構負責管理離退休工作;有工作人員負責辦理有關離退休方面的事;有必要的經費保證工作部門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轉和老同志開展各項活動所必需的經費。
由於廳領導的重視,我廳的離退休工作;在組織機構上,從廳機關到廳直屬各單位,幾離退休人員在50人以上的單位,都相繼成立了離休工作專管機構,落實工作人員;在經費上,保證了離退休工作部門開展工作所必需的費用。目前,我廳系統離退休工作機構和人員基本穩定。在管理模式上,既有離退科(處)單獨管理,又有人事科兼管,也有充分發揮老協自我管理機制與人事部門共同管理的型式,效果都比較好。對廳離退處在工作中遇到的難處,分管廳領導也給予實實在在的幫助。近兩年,由於機關辦公費用都比較緊張,我處舉辦離退休工作人員培訓班,召開工作會議,廳領導都親自出面。為我們聯系開會場所,解決會議所需經費。有時,個別老同志對我們的工作不理解,廳領導都親自出面,給老同志作解釋工作,請老同志理解離退休工作的難處,老同志生病住院,廳領導都要親自到醫院看望慰問;幫助老同志解決因病住院所產生的一些特殊困難。廳長孫硯方同志,當得知一位離休老同志因長期住院,個人承擔的醫療費用太多的情況後,在不違反國家公費醫療的有關規定情況下,想方設法為這位老同志解決了醫療費用問題,真正做到了把黨的溫暖步和關愛送到老同志手中,使老同志安心住院治療。廳領導的大力支持、幫助,為我們順利開展離退休工作,創造了一個比較寬松的環境。
在廳領導的帶動下,廳屬各單位的領導也很重視為本單位的老問志辦實事、辦好事。有的單位領導同志,主動關心、過問,從經費上給離退休工作部門以支持,在思想感情上注意與老同志溝通,形成了領導關心,退下來的同志理解支持,關系融洽的良好局面。有的單位,凡涉及到老同志的切身利益方面的問題,都堅持了在本單位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給予從優照顧。省農水局的領導常講:「農水局的老同志在農田基本建設上是作出了突出貢獻的,所以,無論如何都要把老同志安頓好、照顧好。做好老同志的工作,也就增加了單位的凝聚力。」局領導決定把一處經濟效益好的水電站交由局老齡委管理,既幫助老同志發揮余熱,又為老同志開展各項活動開辟了財源。同時,也為老同志適當增加了收入。省水電校領導在思想上重視離退休工作,認識到位,感情到位,善於與老同志交朋友,做好老同志的思想政治工作,並切實解決離退休工作和老同志開展活動方面存在的一些問題。學校每年撥專款5萬元,用於支持離退休工作部門和老同志開展各種活動、撰文出書、辦教學電站、籌建老年樂團等。思想感情溝通了,就容易形成共識,老同志經常為學校的教學改革獻計獻策。逐步形成了在職領導主動關心重視老幹部工作,老同志積極支持在職領導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突出重點,著重抓了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實
廳黨組非常關心、重視離退休老同志「兩項待遇」的落實,把此項工作作為離退休工作的一件大事來抓。「兩項待遇」的落實,是關系離退休老同志切身利益的大事,關繫到他們能否歡度晚年,也關繫到單位的穩定和發展。因此,在廳黨組的領導下,我廳的離退休工作始終把「兩項待遇」的落實作為工作的重點,把「兩手抓」作為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新形勢下做好離退休工作的核心內容和一項長期的任務。
首先,在政治待遇的落實方面,近兩年,我廳始終注意抓了以下6項制度的堅持和完善:一是堅持老幹部學習和參加重要會議制度,做好地廳級離退休幹部每周四在廳機關閱文的工作,使他們能及時了解黨中央的有關方針、政策和國內外大事。重要會議,傳達重要文件,都要請離退休黨員參加。二是利用離休、退休支部及工會小組活動,組織離退休幹部學習有關文件,傳達調資、房改等會議精神,通報與離退休職工有關的情況。三是協助廳機關黨委作好廳機關離休、退休支部的工作,從學習、活動、經費等方面給予支持。為離休幹部、退休處級以上幹部每人訂一份《晚霞》雜志,為離退休廳級幹部訂一份報紙。四是堅持聯系會議、小型座談會制度。由於廳領導高度重視我廳的離退休幹部工作,聯系會議制度始終堅持至今,加深了在職領導與離退休老同志之間的相互了解、理解和支持。五是抓了《四川省地廳(局)級以上退休幹部管理服務暫行辦法》的貫徹實施。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把廳機關退休廳級幹部納入離退處統一管理,使他們的政治、生活待遇進一步得到了落實。六是堅持重大節日走訪慰問制度,每逢重大節日開展活動,廳領導都要親自過問,安排資金,做到早計劃、早安排。如:舉辦2000年水電廳機關離退休職工迎春聯誼會,共有150餘位離退休同志和各處室代表參加;在2000年重陽節期間,組織廳機關150餘位老同志到都江堰市翠月湖公園開展活動,廳領導都到會,向老同志表示節日的祝賀和慰問。在元旦、春節期間,廳領導還要專門去走訪、慰問廳機關及廳屬單位老紅軍及住醫院的廳級離退休幹部,向老同志通報他們所關心的事情。
第二,在生活待遇的落實方面,我廳近年來注意抓以下6個重點:
(一)下大力抓了「兩費」的落實
一是保證廳機關及廳屬事業單位離退休職工離退休費按時發放和按照上級的有關規定及時為離退休人員辦理增加離退休費的工作;下大力解決了部分退休同志在工資待遇上多年遺留下來的問題。水利廳是專業經濟廳局,老專業技術人員較多,廳機關有原技術6級以上專業人員8人,原技術13級以上專業人員38人。由於體制的原因,行政機關未評專業技術職稱,同時,在1995年工資制度改革時,這部分老同志按什麼樣的工資標准進行套改,成為我廳工改工作最大的難題。廳黨組高度重視這一問題,把它作為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和正確貫徹黨的離退休政策,落實好老同志「兩項待遇」的大事來抓。廳黨組多次專門研究,反復論證,在用好政策、用足政策、爭取政策的思想指導下,分管人事、離退休工作的余國成副廳長多次親自到省人事廳與主要領導及有關處室負責人商談,做了大量的解釋、說明工作,最後,爭取到了政策,使這批老專業技術人員的工資套改標准問題得到了圓滿的解決。
二是下大力解決了省水電工程局1000多名離退休職工養老金的社會統籌工作。省水電工程局是我省的特困企業,離退休職工的離退休金很難做到按時發放,有時還會出現暫時的拖欠。按照省委。省政府有關社會統籌的規定,省水電工程局參加統籌應補交欠社保局資金180多萬元。為了解除離退休老同志的後顧之憂,維護社會的安定與團結,廳黨組下定決心,經過反復研究,專門向省政府行文請示,並由廳領導親自出面,多次向省政府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匯報,同省勞動廳、資陽地區等商洽,爭取他們的關心和支持,最終省政府領導批示工程局先入統,欠繳資金作為掛帳處理。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1999年2月,水電工程局1000多名離退休職工加入了社保,從而使他們的基本養老金獲得了保障。從另一個角度講,這項工作的完成,如果沒有廳黨組的高度重視,和廳領導的直接參與操作,可以說是困難重重,遙遙無期。而這項工作的最終完成確是與廳黨組的高度重視和努力密不可分的。
(二)按規定報銷離退休老同志的醫療費。我處確定有專人負責收集、整理廳機關離休幹部的醫葯費發票,定期與定點醫院聯系,使離休幹部醫葯費按制度規定得到及時報銷。
(三)按有關規定,為退下來的廳級幹部家裡安裝了電話,話費實行定額補貼。
(四)配合廳醫務室為老同志生病住院辦理有關事宜,堅持每月至少一次去醫院看望住院的老同志,負責老問志去世後的喪事處理。
(五)保證了離休幹部和退休廳級幹部看病、住院及按規定用車,做到熱情服務、安全行駛。
(六)組織和協助離退休支部組織、外出參觀活動10餘次。大型活動,廳領導都要另撥專款,如:組織廳機關離休幹部、退休廳級幹部到巴中地區、組織退休職工到三台縣團結水庫參觀考察,廳里都另撥兩萬元經費。
廳屬各單位在落實離退休職工生活待遇方面,作法雖不盡相同,但都從本單位的實際出發,做到了有政策按政策規定辦,沒有政策的,則根據本單位具體經濟情況適當給予解決,體現了從優的原則。
㈥ 企業工人退休年齡新規定是什麼
法律分析: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具體規定是: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滿十年;從事井下和高溫工作累計滿九年;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累計滿八年。)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法律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發放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四、堅決制止和糾正違反國家規定提前退休的行為
(一)對提前退休的情況進行清查處理。根據國家關於企業職工退休條件的規定,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對1998年1月1日以後辦理提前退休的情況進行認真清理,分別妥善處理;1999年底前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等條件的,已辦理的退休手續有效,繼續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付養老金;1999年底仍未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等條件的,已辦理的退休手續無效,由企業統籌安排,應當安排下崗的職工,要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保障其基本生活。對違反國家規定辦理退職和1998年1月1日前違反國家規定辦理提前退休的,由各地區、各部門參照上述精神妥善處理。這項工作,要在1999年4月底前完成。
(二)加強企業職工退休審批工作的管理。男職工年滿60歲、女幹部年滿55歲、女工人年滿50歲退休的,仍由縣級人民政府勞動保障部門審批;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種,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成喪失勞動能力的企業職工退休,改由地級勞動保障部門審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前退休的,改由省級人民政府勞動保障部門審批。原行業統籌企業的職工退休,由省級人民政府勞動保障部門審批。各地區、各部門及各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關於企業職工退休條件的規定。今後,凡是違反國家規定辦理提前退休的企業,要追究有關領導人和當事人的責任,已辦理提前退休的職工要清退回原企業。
(三)嚴格按國家規定核定提前退休人員的待遇。對因病或非因工緻殘退休的人員按國家有關政策提前退休的人員,其養老金按有關規定適當減發。
㈦ 離休人員是什麼意思
所謂「離休」就是人退下來後,依然享受和原職位相同的所有工資福利待遇,就和上班一樣。離休范圍包括:1949年9月30日前參加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軍隊幹部;在解放區參加革命工作並脫產享受供給制待遇的幹部。
在敵占區從事黨的地下革命工作的幹部;1948年底以前享受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幹部;1949年9月21日前參加民主黨派,以後—直擁護共產黨、堅持革命的幹部。
對符合享受離休待遇條件的老幹部陸續有相關規定,條件如下:
(1)建國前是解放區機關工勤人員和公營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人,享受供給制待遇,以及1948年底以前在東北和個別老解放區,享受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工人,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前提拔為幹部的。
(2)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因工作需要由上級主管部門調派到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國家幹部(包括軍隊轉業幹部)。
(3)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實行部分供給、部分工資制(含包干制)的,或既享受過供給制待遇、又享受過薪金制待遇的幹部。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離退休人員
㈧ 什麼是離退休
離退休人員,是指離休人員和退休人員。離休人員的基本條件:按照勞動人事部有關文件規定,1949年9月30日前參加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革命軍隊的,在解放區參加革命工作並脫產享受供給制待遇的,在敵占區從事地下革命工作的。
而在解放前參加工作現目前退休的,稱作離休人員。
在東北和個別解放區,1948年底以前享受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幹部。離休後享受的待遇:基本政治待遇不變,生活待遇略為從優。離休後工資照發,並按照參加革命工作的不同時間,每年增發1~2個月的本人標准工資作為生活補貼。另外,對老幹部離休後的醫療、住房、用車、生活用品供應及其他有關生活待遇,還有相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