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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企業退休養老金上調

發布時間:2022-08-14 07:55:13

㈠ 廣東省退休上調政策是什麼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調整方案如下:

1、定額調整金額。每人每月定額加發45元。

2、掛鉤調整。

1.與本人原基本養老金掛鉤。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月標準的1.8%加發。

2.與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增加1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再增加1元。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增加額少於15元的,按15元發放。

計算公式:與繳費年限掛鉤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1元+(繳費年限-15年)×1元≥15元。

法律依據:《廣東省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二)定額調整金額。每人每月定額加發45元。

(三)掛鉤調整。

1.與本人原基本養老金掛鉤。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月標準的1.8%加發。

2.與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增加1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再增加1元。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增加額少於15元的,按15元發放。

計算公式:與繳費年限掛鉤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1元+(繳費年限-15年)×1元≥15元。

(四)傾斜調整。

1.對符合本次養老金調整范圍的高齡人員再進行傾斜調整。計算年齡的時點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前(含當日)。對年滿70周歲以上高齡人員分四個年齡檔次進行傾斜調整: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30元;年滿80周歲不滿9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50元;年滿90周歲不滿10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100元;年滿10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發300。對高齡人員再傾斜增加養老金,並納入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

2.對企業軍轉幹部傾斜調整。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在本次調整後如仍未達到所在市調整後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㈡ 廣東2021年企業退休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2021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與廣東省近五年養老金調整情況進行比較,主要有三個特點。總體調整水平為「降」」降「」降「。

1.調整時間提前近一個月。去年,廣東省發布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消息的時間是在7月6日,今年,則在6月23日就公布2021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比去年發布調整時間提前半個多月。

2.定額調整水平有所降低。2021年基本養老金每人每月定額增加45元,為近五年最低水平,比去年定額調整水平降低了15元。

3.養老金掛鉤調整「一平一降」。2017年以來,繳費年限掛鉤調整一直保持一個調整水平,2021年仍實行了,繳費年限每滿1年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增加1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每超過1年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再增加1元。2021年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進行了大的調整,降低調整水平,比2020年降低0.4%,為近五年最低點,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標準的降低,也是符合今年大的方向,有利於養老金水平高低差距的控制,避免養老金水平調整拉大新的差距。

4.傾斜調整水平降低幅度較大 。高齡傾斜調整在2019年、2020年細化高齡年齡段後,傾斜的調整水平實現了新的突破。2021年,高齡傾斜調整實行了新的高齡年齡段的劃分,由原來的六個高齡年齡段,改為今年四個高齡年齡段進行調整,調整水平大幅度降低,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年滿80周歲不滿90周歲、、年滿90周歲不滿100周歲、年滿100周歲及以上的高齡年齡段分別增加30元、50元、100元、300元,與去年調整水平相比降低一半還多。

法律依據:《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粵人社規〔2021〕13號) 第三條 調整辦法

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如下:

(一)定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每人每月定額增加45元。

(二)掛鉤調整。在定額調整的基礎上,按照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原則,實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和繳費年限分別實行掛鉤調整:

1.按基本養老金定比增加。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1.8%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2.按繳費年限長短增加。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下同)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增加1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每超過1年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再增加1元。增加額少於15元的,按15元發放。

(三)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對退休的高齡人員和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軍轉幹部分別實行傾斜調整增加:

1.對符合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的高齡退休人員,再按以下辦法進行傾斜調整:2020年12月31日前(含當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30元;年滿80周歲不滿9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50元;年滿90周歲不滿10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100元;年滿10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發300。對上述高齡人員再傾斜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納入以後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

2.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在本次調整後如果未達到所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㈢ 廣東省2021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從2021年1月1日起,調整全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具體如下:

(一)定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每人每月定額增加45元。

(二)掛鉤調整。在定額調整的基礎上,按照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原則,與本人基本養老金和繳費年限分別實行掛鉤調整:

1.按基本養老金定比增加。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1.8%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2.按繳費年限長短增加。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下同)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增加1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每超過1年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再增加1元。增加額少於15元的,按15元發放。

(三)傾斜調整。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再對退休的高齡人員和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軍轉幹部分別實行傾斜調整增加:

1.對符合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的高齡退休人員,再按以下辦法進行傾斜調整:2020年12月31日前(含當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30元;年滿80周歲不滿9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50元;年滿90周歲不滿10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100元;年滿10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發300元。對上述高齡人員再傾斜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納入以後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

2.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在本次調整後如果未達到所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2020年12月31日前(含當日)已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以及2020年12月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以2020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計發基數計發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本次調整的時間自2021年1月1日起。

㈣ 廣東退休工資調整方案2021

法律分析: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調整。每人基本養老金月標準定額增加60元。

(二)掛鉤調整。

1.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2.2%加發。

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下同)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增加1

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再增加1元。增加額少於15元

的,按15元發放。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印發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的通知》

第五條 養老基金投資委託人(以下簡稱委託人)與養老基金投資受託機構(以下簡稱受託機構)簽訂委託投資合同,受託機構與養老基金託管機構(以下簡稱託管機構)簽訂託管合同、與養老基金投資管理機構(以下簡稱投資管理機構)簽訂投資管理合同。

委託人、受託機構、託管機構、投資管理機構的權利義務,依照本辦法在養老基金委託投資合同、託管合同和投資管理合同中約定。

第六條 養老基金資產獨立於委託人、受託機構、託管機構、投資管理機構的固有財產及其管理的其他財產。委託人、受託機構、託管機構、投資管理機構不得將養老基金資產歸入其固有財產。

㈤ 2021年廣州市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法律分析:依據以往的上調細則來看,依舊會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傾斜調整三類方式進行,針對高齡老人、與本人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掛鉤(多繳多得)的原則來決定。

法律依據:《2021年廣州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定額加發50元,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執行同樣標准。在定額調整的同時,養老金還應本人調整前的基本養老金水平和累計繳費年限掛鉤。(二)掛鉤調整1、與本人養老金掛鉤。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2、2%加發。2、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養老金月標准增加1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退休人員,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養老金月標准再增加1元。

㈥ 廣東2022年養老金調整方案細則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調整方案如下:

1、定額調整金額。每人每月定額加發45元。

2、掛鉤調整。:

1.與本人原基本養老金掛鉤。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月標準的1.8%加發。

2.與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增加1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再增加1元。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增加額少於15元的,按15元發放。

計算公式:與繳費年限掛鉤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1元+(繳費年限-15年)×1元≥15元。

法律依據:《廣東省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二)定額調整金額。每人每月定額加發45元。

(三)掛鉤調整。

1.與本人原基本養老金掛鉤。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不含職業年金)月標準的1.8%加發。

2.與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增加1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基本養老金月標准再增加1元。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增加額少於15元的,按15元發放。

計算公式:與繳費年限掛鉤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1元+(繳費年限-15年)×1元≥15元。

(四)傾斜調整。

1.對符合本次養老金調整范圍的高齡人員再進行傾斜調整。計算年齡的時點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前(含當日)。對年滿70周歲以上高齡人員分四個年齡檔次進行傾斜調整: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30元;年滿80周歲不滿9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50元;年滿90周歲不滿100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100元;年滿10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發300。對高齡人員再傾斜增加養老金,並納入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

2.對企業軍轉幹部傾斜調整。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在本次調整後如仍未達到所在市調整後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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