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64歲的退休職工交通事故賠償金如何計算
(1)醫療費。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
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
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並予以賠償。
(2)誤工費。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
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
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費。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
的勞務報酬標准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
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20年。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
別。
(4)交通費。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5)住宿費。當事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從外地到本市處理交通事故實際發生的住宿費。
(6)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予以確定。
(7)營養費。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8)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
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
相應調整。
(9)殘疾輔助器具費。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准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准。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
期限參照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
(10)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准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
人的,計算至18周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
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
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11)精神損害賠償金。一般夠得上傷殘等級的,才能有此項賠償,一般最高5-8萬元,各地法院有稍微區別。
『貳』 退休人員的九級傷殘的賠償金怎麼算
你好!以下有詳細的說明: 工傷賠償,包括因工受傷與因工死亡兩個不同階段不同情形的賠償。工傷賠償需要計算的項目繁雜,計算標准不一,費用支付單位承擔者也不是單一的。整理如下,以供參考: 一、受害人未死亡的情形 1、醫療費 醫療費=診療金額+葯品金額+住院服務金額 康復性治療費=醫療費=診療金額+葯品金額+住院服務金額 2、住院伙食補助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職工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准×人數×天數×70% 3、交通食宿費 交通食宿費=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職工因公出差交通費標准×往返次數+職工因公出差住宿費標准×天數+職工因公出差伙食費標准×天數 4、輔助器具費 輔助器具費=配置標准×器具數量 5、停工留薪期內的工資福利及陪護費 (1)停工留薪期內的工資福利=職工原來的工資福利待遇 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支付期限: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情況特殊可延長,延長期限不超過12個月,即最長也不超過24個月。 (2)停工留薪期內的陪護費,需要支付,但尚無明文規定按什麼標准進行計算。 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1條的規定處理: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准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6、生活護理費 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情況 生活護理費=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50% ⑵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情況 生活護理費=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40% ⑶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情況 生活護理費=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 費用支付單位:工傷保險基金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2條 7、傷殘補助金 傷殘補助金=本人月工資×月數 一級:24個月 ;二級:22個月 ;三級:20個月 ;四級:18個月 ;五級:16個月;六級:14個月 ;七級:12個月 ;八級:10個月 ;九級:8個月 ;十級:6個月。 8、傷殘津貼 傷殘津貼=本人月工資×百分數 本人月工資:實務中一般按定殘前十二個月的平均月工資計算。(無明文規定) 一級至四級:一級:90% ;二級:85% ;三級:80% ;四級:75% 。 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條件:從評殘後到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之前。退休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基金補足差額。 五級至六級:五級:70% ;六級:60% 。 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的,由工傷職工所在單位補足差額。 條件:難以安排適當工作。如能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適當工作,則發放正常工資。 9、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兩項合並計算)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賠償基數×月數 賠償基數為:本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一級至四級不享受。因為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要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工崗位,享受傷殘津貼,所以就不存在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問題。 五級至六級:五級XX個月、6級XX個月。 七級至十級:七級XX個月,八級XX個月,九級XX個月,十級XX個月。 10、舊傷復發待遇 享受上述1、2、3、4、5的待遇。 二、受害人死亡的情形 1、喪葬補助金 喪葬補助金=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 2、供養親屬撫恤金 配偶每月撫恤金=工亡職工本人月工資×40% 孤寡配偶每月撫恤金=工亡職工本人月工資×(40%+10%) 其他親屬每月撫恤金=工亡職工本人月工資×30% 其他孤寡親屬每月撫恤金=工亡職工本人月工資×(30%+10%) 以上配偶及其他親屬所得撫恤金之和不應超過工亡職工本人生前的工資。 供養親屬的范圍: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全國上年度職工年工資20倍計算 4、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待遇 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只享受喪葬補助金,標准如上述1計算方式。 5、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享受上述1、2所述待遇。 三、受害人因工發生事故而下落不明的情形 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工資照發 。 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受供養親屬享受撫恤金,待遇標准如前述二?2方式計算。 受害人被法院宣告死亡的,按前述二?1、2、3項目及方式計算。 四、再次發生工傷的待遇 工傷職工再次發生工傷的,按前述有關項目的方式計算。 五、特別注意事項 如果用人單位應參加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以上各項費用均由用人單位負責。
『叄』 退休人員車禍傷殘怎麼樣賠償
法律分析:肇事者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根據受害人傷情的嚴重程度承擔賠償金額,賠償金額包括醫療費、護理費、康復費等因殘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繼續治療所必需的費用。構成殘疾的還應支付殘疾賠償金,協商無果的情況下,及時將肇事方、保險公司起訴索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 第三十四條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的,賠償金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一)造成身體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護理費,以及賠償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減少的收入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支付醫療費、護理費、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康復費等因殘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繼續治療所必需的費用,以及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按照國家規定的傷殘等級確定,最高不超過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造成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對其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三)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二十倍。對死者生前扶養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生活費的發放標准,參照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執行。被扶養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費給付至十八周歲止;其他無勞動能力的人,生活費給付至死亡時止。
『肆』 退休人員交通事故十級傷殘怎麼賠償
一、退休人員交通事故十級傷殘怎麼賠償
1、退休人員交通事故十級傷殘的賠償是:
(1)退休交通事故十級傷殘賠償金是按照上一年度的職工的平均收入計算的,並且需要乘以二十年的時間,再乘以百分之十;
(2)如果構成傷殘等級按照傷殘系數計算,如果七十五歲以上,需要按照五年計算。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二、交通事故十級傷殘的賠償項目是什麼
1、醫療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康復費、整容費、後續治療費: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並予以賠償;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4、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5、住宿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准;
6、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7、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8、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9、殘疾輔助器具費: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准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准;
10、精神損害撫慰金: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伍』 退休人員交通事故定殘十級能得到傷殘賠償金嗎
退休不影響殘疾賠償金的取得,受害人即使退休,也能夠得到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交通費等費用,但是會影響誤工費、被扶養人生活費。
『陸』 退休人員殘疾賠償金怎麼算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但60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75周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柒』 退休人員傷殘賠償標準是什麼
法律分析:退休人員工傷賠償標准需要根據實際的情況來確定,如果已辦理退休手續後被單位返聘,並且單位已經按照項目參保等方式為其繳納了工傷保險費的,在受到工傷後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來確定賠償標准;如果單位返聘後沒有為其繳納工傷保險費的,發生工傷後的賠償標准則需要與單位進行協商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捌』 退休人員工傷賠償標准詳細表
一般情況下,退休人員工傷賠償標准要按具體情況來定。已辦退休手續後被單位返聘,並且單位已經根據項目參保等方式為其交了工傷保險費的,那麼受了工傷後可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來確定賠償標准。如果單位返聘後沒有為其交工傷保險費的,那麼發生工傷後的賠償標准就要和單位協商確定。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