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各省對三線建設人員生活補貼
每個省都是不一樣的,條件好的地方就高一些。
(1)三線國防科技工業企業退休擴展閱讀:人,內可以從生物、精容神與文化等各個層面來定義,或是這些層面定義的結合。生物學上,人被分類為人科人屬人種,2號染色體和猩猩甲條染色體著絲粒融合(平衡易位)締合模式接近度超過16N,並臂間多次倒位,其餘染色體都有很強的同源性,是一種高級動物。精神層面上,人被描述為能夠使用各種靈魂的概念,在宗教中這些靈魂被認為與神聖的力量或存在有關。文化人類學上,人被定義為能夠使用語言、具有復雜的社會組織與科技發展的生物。
⑵ 什麼是國防三線企事業單位
先要明白 三線建設,指的是自1964年開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中國中西部版地區的13個省、自權治區進行的一場以戰備為指導思想的大規模國防、科技、工業和交通基本設施建設。其開始的背景是中蘇交惡與美國在中國東南沿海的攻勢。三線建設是中國經濟史上又一次大規模的工業遷移過程,其規模可與抗戰時期的沿海工業內遷相提並論。由於建設地點都太過偏僻,這種建設方式為後來的企業經營發展造成了嚴重的浪費和不便,但是三線建設也成為中國中西部地區工業化的重要助推器 。
其他不用說了。
⑶ 企業退休人員曾參與三線建設。工齡如何計算
三線建設時期的工齡一並計算,有野外,高溫,有害有毒工齡的,還能補貼及提早退休
⑷ 軍工老三線企業退休職工國家有政策上調養老金嗎
每一年都會復調整一次的制,每年養老金調整方案是1月開始調整的,具體內容與各省調整方案你可以關注你可以關注2016年全國各省養老金調整方案表www.161.com/news/announ/155486.html,與官方同步更新養老金調整方案,更加便於查詢各個省方案消息
⑸ 什麼是三線退稅政策
一、關於三線企業調整改造的政策
1.對經國家和省政府批準的三線調整改造單位上交的增值稅、營業稅中所屬地方收入部分,先征後退,國家有關新政策出台後,按國家的新政策執行。
2.地方三線調整改造企業上交的所得稅,由地方財政通過同級主管部門返還給企業,專項用於調整改造。中央在湘三線調整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3.三線調整單位新征土地耕地佔用稅地方收入部分照章徵收,全額返還;對國家徵收部分一次交足稅款有困難的單位,按照財政部〔1988〕財農字第29號文件中關於"經省財政廳批准,可以從當地土地管理部門批准佔用耕地之日起,3年內分期交納耕地佔用稅"的規定執行。
4.三線調整改造單位交納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需定期減免的,按原國家稅務局〔1989〕國稅地字第130號文件執行。省屬軍工企業土地使用稅的徵收,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字〔1995〕26號文件執行,對軍品科研、生產及配套設施免徵土地使用稅,對專門生產槍炮彈、火炸葯、引信、火工品的企業,除辦公、生活區用地外,其他用地在1996年底前免徵土地使用稅。中央在湘軍工企業按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字〔1995〕26號、27號和原國家稅務局〔1989〕國稅地字第007號文件執行。需徵收部分從1995年起,以企業所在地段標准額度下限納稅。
5.對三線調整改造單位的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按原國家稅務局、國家計委國稅發〔1992〕135號文件的規定,繼續延長到"九五"期末。
6.對三線調整單位和省屬軍工企業免徵湘政發〔1993〕9號文件規定的交通設施和通信設施建設基金。
7.免收三線調整改造單位職工戶籍遷移各種費用(如城市增容費、配套費等),當地政府要妥善解決調整單位職工的困難,依靠城市社會化配套服務功能,統籌安排好職工子女入學和入托等問題,不得增加不合理負擔。
8.三線調整改造單位用電基數(計劃)指標實行隨遷轉戶,不足部分由省補助;轉戶後需增容部分按新增加的變壓器容量加貼費。優先保障軍工企業和三線調整企業的用電計劃,對企業用電專線,實行專線專用,未經省電力局和省國防科工辦同意不得轉供。
9.免收三線調整改造單位和省屬軍工企業公用事業附加費和防洪保安基金。
10.三線調整改造單位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處理好原址土地使用權和地面房屋等設施的轉讓。當地政府應切實保護好遷出單位的國有資產,並妥善處理好工農關系。依法轉讓的收入和稅款全部用於單位調整改造。
11.按財政部〔1994〕財綜字第127號、138號文件規定,免收地方三線調整改造單位和省屬軍工企業自管國有現住房出售收入10%上交財政的部分;企業應專項用於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建設。對中央在湘調整改造單位需減免照顧的,按規定程序辦理。
12.國家安排給三線企業調整改造項目基本建設、技術改造的年度計劃和信貸指標,有關銀行要優先安排,資金足額到位。需省安排的部分,由省計委、省經貿委會同主管部門商有關銀行解決。對生產適銷對路產品所需的流動資金,開戶銀行應支持解決。
13.凡列入國家"九五"三線調整計劃的地方項目和經省政府批准調整改造的項目,在批準的建設期內,固定資產投資貸款付息確有困難的,繼續按國三發〔1992〕10號文件和省計委、省財政廳、省建設銀行和省三線辦湘三線辦字〔1992〕第10號文件執行,地方財政給予必要支持。
⑹ 本人在國有企業普通工人,男,三十四年工齡,三線城市,今年退休能拿多少退休金呢
就你提供的信息算不出退休金。僅有一個工齡,你還缺少社保繳費平均指數,個人賬戶資金余額,退休時當地當年社平工資數額,這些未知數據都要套進規定公式進行計算,才能算出退休金。給你公式自己算去吧。
(社平工資x社保繳費平均指數+社平工資)*2x34x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資金余額*139
中人過渡性養老金=社平工資x社保繳費平均指數x賬戶前工齡x1.3%
三道公式得出的數相加就是你的基本養老金。
⑺ 文革時期的「三線建設」和發展地方「五小工業」指的是什麼
1、三線建設,指的是自1964年開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中國中西部地區的13個省、自治區進行的一場以戰備為指導思想的大規模國防、科技、工業和交通基本設施建設。其開始的背景是中蘇交惡與美國在中國東南沿海的攻勢。三線建設是中國經濟史上又一次大規模的工業遷移過程,其規模可與抗戰時期的沿海工業內遷相提並論。由於建設地點都太過偏僻,這種建設方式為後來的企業經營發展造成了嚴重的浪費和不便,但是三線建設也成為中國中西部地區工業化的重要助推器。
2、地方「五小」工業主要指地、縣辦的小鋼鐵、小機械、小化肥、小煤窯、小水泥工業。
⑻ 20世紀50年代的「三線」工程是什麼
一線是指東北及沿海地區,二線則是位於一、三線之間的廣大地區。三線還有「大三線」和「小三線」之分,大三線即是涉及上述13個省、自治區。小三線即是一、二線地區按中央要求和計劃,在自己轄區內立足國防進行的戰備建設。
1964年,黨中央作出「搞好戰略布局,加強三線建設」的戰略決策和部署,我國在西南、西北內陸地區進行了規模宏大的備戰性質的經濟建設,史稱三線建設。所謂三線,是毛主席從我國當時戰略需要出發,根據戰略位置不同,將全國各地區劃分為一、二、三線,三線地區是全國的戰略大後方(簡稱三線)。
三線地區包括四川、貴州、雲南、陝西、甘肅、青海、寧夏的全部或大部分地區,河南、湖北、湖南、山西的西部地區,廣東北部、廣西西北部地區。
詳細介紹
三線建設是一場以戰備為指導思想,以基礎工業、國防科技工業和交通為目標的大規模基本建設。它歷經三個五年計劃,投入資金2052億元,投入人力高峰時達400多萬,安排了1100個建設項目。
從建設期來說,自1964年到1979年止,歷時15年,從調整期看,1979年到1983年,初步調整4年,從1983年到2003年,大調整歷時20年,大調整期國家共規劃安排了三線調整項目201個。
⑼ 外地人入大連戶口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大連市戶口遷入管理規定
【頒布單位】:大連市人民政府
【頒布日期】:1996-12-31
【正 文】:
【題 目】大連市戶口遷入管理規定
【頒布單位】大連市人民政府
【頒布日期】1996.12.31
【生效日期】1996.12.31
【失效日期】
【時 效 性】有效
全文
第一條 為加強戶口管理,控制城市人口機械增長,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大連市控制城市人口機械增長管理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凡由外省、市遷入大連市行政區域內或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各縣(市)、區之間以及由農村遷入城鎮的戶口遷移,均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市及縣(市)、區公安機關是本行政區域內戶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門,應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加強戶口管理工作。
第四條 夫妻一方系年齡較大或因病、殘生活自理有困難且長期在城鎮居住的農村人口的,可以申請「農轉非」遷入城鎮落戶(含其未婚子女)
第五條 市、鎮職工、居民在農村的父母申請「農轉非」遷入子女處落戶的,應是年滿65歲(單身老60周歲),農村無子女投靠或子女因病殘等原因失去贍養條件,且不能獨立生活的人員。
第六條 父母在城鎮,未成年子女(指16周歲以下,下同)或在校初、高中學生申請「農轉非」遷入父母處落戶的,可以辦理。其中,屬於父母離婚歸城鎮一方撫養的,須待一方再婚後方可辦理。
第七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其本人、配偶、子女(指未婚)可以辦理「農轉非」:
(一)三次被評為大連市勞動模範的;
(二)一次被評為「大連市最佳鄉鎮企業家」的;
(三)兩次被評為「大連市優秀鄉鎮企業家」的;
(四)一次被評為「大連市優秀鄉鎮企業家」同時又被評為省以上優秀企業家的。
第八條 兩次被評為大連市城鎮集體企業「優秀廠長(經理)」的,其配偶、子女(指未婚)可以辦理「農轉非」遷入城鎮落戶。
第九條 符合國家安置規定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其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遷入落戶,是農業人口的可以辦理「農轉非」。
第十條 在外地城市(含縣級市)工作的雙職工,其未成年子女出生後一直寄養在我市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中的,可以遷入落戶。
第十一條 從事地質勘探等野外流動性較大工作的女職工或現役女軍人,因子女無法隨身撫養要求送回市、鎮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中的,可以遷入落戶。
第十二條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規定收養的子女,可以遷入落戶。
第十三條 從市、鎮調往青藏地區工作的職工,其家屬因氣候不能適應或無法隨身撫養,需遷入回市、鎮及農村家中或將子女寄養在市、鎮及農村親屬處的,可以遷入落戶。
第十四條 屬於同等市之間和大市遷往小市的,其市、鎮(不含農業人員)之間人員投靠子女、投靠父母(指未成年的及在校初、高中學生)或夫妻(指無工作或退休,如有隨遷子女限未婚)投靠,可以遷入落戶。
第十五條 屬於小市遷住大市的,申請遷入市、鎮(含農村非農業人口)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年滿60周歲(投靠獨生子女不受年齡限制),自理生活有困難,無親屬依靠需投靠子女的;
(二)未成年子女及在校初、高中學生投靠父母的;
(三)已退休人員投靠配偶的;
(四)無工作人員投靠配偶,結婚五年以上的。
第十六條 下列人員申請將戶口遷回市、鎮或農村家中,符合國家規定的准予遷入落戶:
(一)按照規定退休、退職的幹部、工人、遠洋船員;
(二)退學、休學或不服從分配的大中專學生;
(三)被開除軍籍的現役軍人;
(四)刑滿釋放、解除勞教和勞改、勞教單位清理的就業人員。
第十七條 特等、一等殘廢革命軍人及其家屬,國防科技工業三線艱苦地區三類企事業單位退休的幹部及隨遷家屬(配偶須是無工作或退休,子女須是無工作、未婚)符合規定的,可以遷入落戶。
第十八條 監獄、勞動教養院幹部的家屬和派往監獄、勞動教養院工作的檢察機構幹部的家屬,以及煤礦井下職工家屬,可以遷入落戶。
第十九條 經部隊軍以下政治機關批准來連安置的部隊離休幹部的家屬和符合隨軍條件的現役軍人家屬,可以遷入落戶。
第二十條 市、鎮郊區的非農業人口和在新建集鎮工作的職工,在市、鎮內有住房並居住的,其本人及在郊區是非農業人口的配偶、子女(限未婚)可以遷入落戶。
第二十一條 外省、市及本市的農村人口申請「農轉農」遷入市、鎮郊區落戶的,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與市、鎮郊區農民結婚、女到男家的;
(二)有女無兒戶招贅女婿的(多女戶只限一人);
(三)男到女家,結婚後在女家居住五年以上的;
(四)與市、鎮職工結婚,在郊區自有房屋並居住多年的;
(五)老人(子女)身邊無親屬依靠,投靠子女(父母)的;
(六)在市、鎮郊區自有房屋並居住多年,已參加當地生產勞動無法返回原住地的。
第二十二條 外地非農業人口(指離退休和無業人員)帶來科研成果或專利在市、鎮企業工作,連續二年創稅後利潤均在150萬元人民以上的,其本人、配偶(限無工作或離退休)、子女(限無工作、未婚),可以遷入落戶。
第二十三條 符合《大連市控制城市人口機械增長管理規定》,由市委組織部、統戰部、老幹部局及市人事局、勞動局、民政局、僑辦、教委等部門批准調、遷入的人員及其家屬,以及以私人資金來連投資、捐贈和購買商品房達到市政府規定數額的人員及其家屬,或經國家、省、市政
府批准成建制遷入的人員及其隨遷家屬,准予遷入落戶。
第二十四條 經市政府批準的外地駐連機構編制內的人員,可落報多年有效的暫住戶口。
第二十五條 從本市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簡稱市內四區)以外的區域調、遷入金州區、旅順口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金石灘國家旅遊度假區的人員,三年內不為其辦理遷入市內四區的戶口遷入手續,確有特殊原因需要遷入的,應經市政府或市控制城市人口機械增長
領導小組批准。
第二十六條 符合戶口遷入條件的人員,按下列規定申請或辦理戶口登記:
(一)符合本規定第四條至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人員申請遷入落戶,應向遷入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請,經派出所查實有關情況後,上報縣(市)、區公安局(分局)復核和審批;
(二)符合《大連市控制城市人口機械增長管理規定》,由市委組織部、統戰部、老幹部局及市人事局、勞動局、民政局、僑辦、教委等部門批准調、遷入的人員及其家屬,以及成建制遷入的人員及其隨遷家屬,持審批部門簽發的手續到遷入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戶登記;
(三)以私人資金來連投資、捐贈和購買商品房達到市政府規定數額的人員申請遷入落戶的,向大連市公安局申請;
(四)符合本規定第二十四條規定的人員,持大連市外地駐連機構聯絡處出具的證明,到單位轄區派出所辦理暫住戶口。
按照《大連市控制城市人口機械增長管理規定》應辦理核簽手續和繳納城市建設增容費的人員,在辦理戶籍登記前應按規定辦理核簽手續和繳納城市建設增容費。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由大連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起施行。本規定施行前本市有關戶口遷入的規定,凡與本規定不一致的,均以本規定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