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按照國家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本市繼續為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含退職、退養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這是本市第29次增加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也是2016年以來第6次同步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1)定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每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2)掛鉤調整基本養老金與繳費年限掛鉤:2021年繼續實行與繳費年限掛鉤普遍增加基本養老金的辦法。其中,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對於不足整年的余月數,每月增加0.2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5元。與養老金水平掛鉤:按照退休人員2020年底前的月基本養老金水平,以2020年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5786元)為基準線劃分兩檔,5786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5786元(含)以下每人每月增加55元。通過採取低者高調、高者低調的方式,保障待遇水平偏低的人員能夠適當多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為了兼顧公平,針對少數退休人員按與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後低於5841元的,還將進行差額補足(僅限於調整前月養老金水平在5786元以上的退休人群)。(3)適當向高齡退休人員傾斜針對退休時間早、年齡偏大的退休人員,為了進一步提高他們的基本生活水平,自2007年起,本市在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時均向高齡退休人員適度傾斜。2021年繼續堅持這一做法,對在2020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經年滿65周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在按照上述辦法進行調整後,再次享受40元至70元四個檔次的傾斜政策。即:65至69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70至74周歲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75至79周歲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80周歲以上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在此基礎上,繼續對65歲以上退休人員中繳費年限滿30年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以體現對退休時間早、連續工齡和繳費年限長的退休人員進一步傾斜。(4)兩種特殊的調整方式一是繼續單列調整企業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目前,本市企業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普遍在80歲以上,國家規定他們可享受100%退休待遇。此次調整仍將按往年辦法,以參加革命工作時間進行調整,即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55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25元。在上述兩檔標準的調整基礎之上,他們還享受高齡退休人員的傾斜政策,本次調整合計將普遍增加395至425元/月。二是保證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原工商業者調整後不低於全市養老金的平均水平。按照定額、與繳費年限掛鉤增加基本養老金和與養老金水平掛鉤增加基本養老金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原工商業者基本養老金低於調整後全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足到平均水平。同時,在2020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經年滿65周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還享受高齡退休人員的傾斜政策。本市機關事業單位2020年12月31日(含)之前退休的人員,也將按照上述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和調整標准進行調整,並於6月底前發放到位。
法律依據:根據《北京市最低工資規定》要求,為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自2021年8月1日起,本市調整月最低工資標准。其中,月最低工資標准從2200元調整到2320元,增加120元。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25.3元/小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法定節假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59元/小時。
㈡ 軍轉企業幹部退休待遇
2014年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最新消息
企業軍轉干養老金調整方案:以湖南為例
2013年9月4日,湖南省經研究並報省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從2013年1月1日起,對此前已退休的企業軍轉幹部增發生活困難補助。
補助標准為:對在部隊擔任師級、團級、營級、連排級職務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每人每月分別增發生活困難補助300元、200元、110元和100元。在此基礎上,對其中1953年12月31日以前入伍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每人每月再增發生活困難補助80元。本次增發生活困難補助所需資金按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層次,由同級財政安排。
湖南省根據湘人發〔2008〕119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制定2013年各市州不同職級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每月具體解困標准
長沙市:師級2303元、團級2213元、營級元、連排級2033元;
株洲市:師級2061元、團級1971元、營級1871元、連排級1791元;
湘潭、衡陽、邵陽、岳陽、益陽、常德、張家界、婁底、郴州、永州、懷化市和湘西自治州:師級2003元、團級1913元、營級1813元、連排級1733元。
(2)北京企業軍轉退休金擴展閱讀
企業幹部和個人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沒有區別,但因為個人情況不同會有區別。
養老金計算涉及到退休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當事人繳費年限、退休年齡、退休時個人賬戶余額、歷年繳費基數、當地歷年社平工資等諸多因素,企業不因幹部和個人身份養老金有所區別,但因每個人情況不一樣,養老金自然有差別。
當前,企業職工退休基本養老金有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構成:
1、基礎養老金=退休時當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余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國發[1997]26號文件實施前參加工作、國發[2005]38號文件實施後退休的參保人員屬於「中人」。由於他們以前個人賬戶的積累很少,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退休後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按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規定計算。
㈢ 國家對企業軍轉干退休金有什麼待遇
根據最新的退休金計算辦法,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㈣ 企業軍轉干2020年補助標准
1、生活補貼:按轉業時所任部隊職務發放補貼。其中:原正師職職務(含相對應的專業技術等級和文職幹部職務等級,下同)每月補貼500元;原副師職職務每月補貼450元;原正團職職務每月補貼400元;原副團職職務每月補貼360元;原營職職務每月補貼320元;原連、排職職務每月補貼300元。
2、門診醫療補貼: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每人每月發放30元門診醫療補貼。
補助標准:從 2012年1月1日起,部分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在基本調整後,達不到下列標準的(不計算今年的高齡、高級技術職稱或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人員增發部分),採取發放生活困難補助的方法予以補齊。比如:
1、原師職(包括專業技術 6、7級,文職幹部局級)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生活困難補助標准為3189元;
2、原團職(包括專業技術 8、9級,文職幹部處級)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生活困難補助標准為2755元;
3、原營職(包括專業技術 10、11級,文職幹部科級)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生活困難補助標准為2449元;
4、原連職(包括專業技術12級,文職幹部1級科員)及其以下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生活困難補助標准為2342元。
5、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月基本養老金調整後不足上述標準的,採取生活困難補助的方法,據實補齊。
養老金加生活困難補貼後月收入水平超過5900元的,超過部分不再發放補貼。各地、各有關部門(單位)要高度重視,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組織實施,抓緊兌現落實,確保政策落實到位。同時,要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加強企業軍轉幹部思想教育,切實維護社會大局和諧穩定。
1、經費渠道
按照屬地管理和分極負擔的原則,市、縣(市、區)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的生活補貼和門診醫療補貼資金由當地財政解決。原從中央、省屬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的生活補貼和門診醫療補貼資金由省財政解決。
2、發放辦法
已經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的生活補貼和門診醫療補貼,經統籌地人事部門審核後,由統籌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代發,隨同基本養老金一並按月發放;暫未參加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的生活補貼和門診醫療補貼,經當地人事部門審核後,由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的單位按月代發。省部屬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的生活補貼和門診醫療補貼,先由當地財政部門墊付,年度終了後,經當地人事部門審核,由各市財政部門匯總市本級及所屬各縣(市、區)實際墊付情況,向省財政結算。
3、執行時間
上述兩項補貼從2005年1月1日起執行。今後退休的企業軍轉幹部從批准退休次月起享受生活補貼和門診醫療補貼。
法律依據:《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暫行辦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享受安置地相應職務等級退休幹部的有關政治待遇。
㈤ 北京的企業軍轉干退休待遇是什麼待遇啊
既然是企業幹部退休,就要按照企業退休辦法計算養老金。只能按照繳費多回少和答繳費年限長短來計算。二、關於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
(一)基礎養老金月標准為:以被保險人退休時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按被保險人的全部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每滿一年發給1%;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被保險人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除以國家規定的計發月數(見附表1);
(三)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為:按視同繳費年限計算的月過渡性養老金與按實際繳費年限計算的月過渡性養老金之和。
對於軍隊轉業幹部,軍齡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勞動局對於他們在軍隊期間的繳費有相應的規定和計算辦法,絕對不會虧待你。
㈥ 企業退休軍轉干補貼調整標准
生活補貼 按轉業時所任部隊職務發放補貼。其中: 原正師職職務(含相對應的專業技術等級和文職幹部職務等級,下同)每月補貼500元,原副師職職務每月補貼450元;門診醫療補貼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每人每月發放30元門診醫療補貼。
《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暫行辦法》
第三十四條 計劃分配到黨和國家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的軍隊轉業幹部,其工資待遇按照不低於接收安置單位與其軍隊職務等級相應或者同等條 件人員的標准確定,津貼、補貼、獎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計劃分配到黨和國家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的軍隊轉業幹部,退休時的職務等級低於轉業時軍隊職務等級的,享受所在單位與其轉業時軍隊職務等級相應或者同等條件人員的退休待遇。
本條規定不適用於到地方後受降級以上處分的軍隊轉業幹部。
第三十六條 計劃分配到企業的軍隊轉業幹部,其工資和津貼、補貼、獎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國家和所在企業的有關規定執行。
㈦ 北京市企業職工退休金如何計算
北京市企業職工退休金計算公式為:
退休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個人累計繳費年限×l%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至規定退休年齡為止。
㈧ 企業軍轉退休幹部最新待遇最新消息
法律分析:企業退休軍轉幹部補貼的標准,各省政策具有差異,具體補貼標准以當地政策為准。如浙江省,原正師職職務(含相對應的專業技術等級和文職幹部職務等級,下同)每月補貼500元,原副師職職務每月補貼450元,原正團職職務每月補貼400元副團職職務每月補貼360元營職職務每月補貼320元連、排職職務每月補貼3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㈨ 2020企業退休軍轉人員補貼
補貼標准:
1、生活補貼:按轉業時所任部隊職務發放補貼。其中:原正師職職務(含相對應的專業技術等級和文職幹部職務等級,下同)每月補貼500元;原副師職職務每月補貼450元;原正團職職務每月補貼400元;原副團職職務每月補貼360元;原營職職務每月補貼320元;原連、排職職務每月補貼300元。
2、門診醫療補貼: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每人每月發放30元門診醫療補貼。
三、補助標准:從 2012年1月1日起,部分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在基本養老金調整後,達不到下列標準的(不計算今年的高齡、高級技術職稱或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人員增發部分),採取發放生活困難補助的方法予以補齊。
1、原師職(包括專業技術6、7級,文職幹部局級)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生活困難補助標准為3189元; 2、原團職(包括專業技術8、9級,文職幹部處級)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生活困難補助標准為2755元;
3、原營職(包括專業技術10、11級,文職幹部科級)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生活困難補助標准為2449元; 4、原連職(包括專業技術12級,文職幹部1級科員)及其以下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生活困難補助標准為2342元。
5、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月基本養老金調整後不足上述標準的,採取生活困難補助的方法,據實補齊。 (9)北京企業軍轉退休金擴展閱讀:補貼政策一:享受老退伍軍人補貼政策的條件:需要在1954年11月1日前入伍,年齡在60歲以上(含),並且沒有享受到國家關於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
法律依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財政廳關於調整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生活補貼標準的通知》
一、在我省現有補貼標准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生活補貼300元,並按職級適當上浮。調整後,按職級每月各項補貼(生活補貼、醫療補貼)標准為:原正師職職務(含相對應的專業技術等級和文職幹部職務等級,下同)1530元,原副師職職務1420元,原正團職職務1310元,原副團職職務1210元,原營職職務1110元,原連排職職務1030元。上述人員中凡1953年底前入伍的,每月再增加100玩,加上浙人社發〔2010〕21號規定的100元,累計每月增加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