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四川2021退休金上調方案
法律分析:此次調整時間從2015年1月1日起;調整范圍為四川省2014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調整水平按照2014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0%確定;新增加的養老金將在4月底以前發放到位;調整辦法為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定額調整著力體現公平,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進一步體現鼓勵參保繳費的激勵機制。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企業高齡退休人員適當提高調整水平;對四川省艱苦邊遠地區,適當提高企業退休人員調整水平;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掛鉤調整的具體辦法是:對於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按每超過1年增加7元調整。
法律依據:《四川省連續1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根據國家統一部署,經省政府同意,今年我省再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至此連續調整養老金進入11個年頭。按照規定,此次調整時間從2015年1月1日起;調整范圍為我省2014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調整水平按照2014年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0%確定;新增加的養老金將在4月底以前發放到位;調整辦法為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定額調整著力體現公平,掛鉤調整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進一步體現鼓勵參保繳費的激勵機制。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企業高齡退休人員適當提高調整水平;對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適當提高企業退休人員調整水平;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掛鉤調整的具體辦法是:對於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按每超過1年增加7元調整。
相關負責同志特別強調,國家所確定的調待標準是各省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10%,而不是每一位退休人員養老金的10%。這就意味著,部分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實際增加額可能超過本人退休金的10%,也有部分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實際增加額可能達不到其本人退休金的10%。同時,為進一步引導參保群眾長繳費、多繳費,形成「長繳多得」的良性發展態勢,我省將超過15年繳費年限的增發額從去年的每超過1年5元增加到7元。
❷ 今年的退休調待方案何時可出台
2017年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方案早已出台,各地已經補發到位。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
《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7〕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經國務院批准,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二、調整水平。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
三、調整辦法。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要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照調整辦法大體統一的原則,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定額調整要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要體現「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可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可適當提高調整水平。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不低於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要合理確定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部分比重,增強調整辦法的激勵性導向。
四、資金來源。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對中西部地區、老工業基地、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中央財政予以適當補助。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調整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各地區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完善省級統籌、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力度等措施,提高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能力,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五、組織實施。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直接關系各類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敏感度高。各地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准確解讀政策,正確引導輿論,確保各項工作平穩進行。各地區要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合理確定調整水平和調整辦法,對調整養老金工作的組織領導、工作進度、資金保障等作出周密安排,於2017年5月31日前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審批後組織實施。各地區要嚴格按照兩部批準的實施方案執行,把各項調整政策落實到位,不得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對自行提高調整水平的地區,將予以批評問責,並相應扣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在京中央國家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調整方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制定並組織實施。
2017年4月13日
❸ 成都市企業退休人員2017年調退休金實施細則
四川2017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細則
川人社發〔2017〕34號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四 川 省 財 政 廳
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級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經省政府批准,現就做好2017年我省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通知如下,請按照規定執行。
一、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對象和時間
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對象為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完退休(退職)審批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但在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死亡或終止養老保險關系的退休(退職)人員除外。增加基本養老金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對退休人員年齡周歲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12月31日。
二、調整基本養老金的標准和辦法
(一)定額調整。
每人月基本養老金增加45元。
(二)掛鉤調整。
1.企業退休人員:
與本人養老金水平和繳費年限兩部分掛鉤。
一是以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1.8%;
二是與繳費年限掛鉤,15年及以下的年限每滿1年增加1元,超過15年的年限每滿1年增加2.5元。
2.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10月1日及以後退休的人員:
按照企業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辦法調整。
3.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員:
以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3.3 %。
(三)適度傾斜。
屬下列情形的退休人員,先執行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辦法,再按以下標准和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同時符合本款下列兩類及以上情形的,可重復累加享受:
1.高齡退休人員。
(1)滿70歲且不滿80歲的人員,增加30元;
(2)滿80歲且不滿90歲的人員,增加60元;
(3)滿90歲及以上的人員,增加100元。
2.2016年年度內艱苦邊遠地區新增企業退休人員。
一、二類的增加40元,三、四類的增加50元,五、六類的增加60元。在此前調待中已經享受此項傾斜政策的人員不再重復享受。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
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中辦發〔2003〕29號文件予以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三、調整基本養老金的資金渠道
(一)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除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補助外,分別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並列入2017年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預算。各地要按照省級統籌要求,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的補助力度等措施,確保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及時足額兌現。
(二)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按原渠道解決。
(三)由省社會保險管理局直接管理的重點森工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由省社會保險管理局統一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核撥。
四、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其他有關規定
(一)退休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應按退休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等項目各占基本養老金的比例,分別從個人賬戶儲存額余額和社會統籌基金中列支。如無個人賬戶或個人賬戶儲存額不足的,統一由社會統籌基金列支。
(二)退休人員截至2017年1月1日仍在服刑、被判處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緩刑和暫予監外執行、假釋期間的,不增加基本養老金。因涉嫌犯罪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的,暫不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有關企業退休軍隊轉業幹部的范圍,按《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貫徹2002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川勞社辦〔2002〕87號)的規定認定。
(四)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社保經辦機構按國家和省規定核定確認數據為准。退休人員的年齡,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社保經辦機構按政策規定已確認記載的為准,並按實際周歲確定。
(五)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中,基本養老金已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待遇調整由社保經辦機構負責落實並由基金支付;基本養老金仍由原單位代發的,可先組織原單位代調,所需資金暫按原渠道列支,待完成參保登記後再進行結算。
五、切實做好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
(一)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我省廣大退休人員的關懷。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切實採取措施,確保7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
(二)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的審批,由各級社保經辦機構具體辦理。
(三)本通知下發後,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要及時按工作調度要求,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社保局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要在8月30日前將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完成情況(含相關附表)專題報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四)各地在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工作中,必須嚴格執行調待政策,不得將不屬於基本養老保險范圍的其他人員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范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將對此進行監督檢查。
(五)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社保經辦機構要進一步加強基本養老保險的擴面,征繳,清欠工作。
六、本通知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解釋。
附件:2017年調整基本養老金情況匯總表(用於匯總統計,不公開)
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四 川 省 財 政 廳
2017年7月18日
此件主動公開
❹ 好消息:看看河北省企業退休人員,是如何調整退休金的
河北省人社廳、財政廳
《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
冀人社發(2018)28號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本級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養老保險統籌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18號)和《關於做好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函》(人社養司函〔2018〕13號)文件要求,經省政府同意,現就2018年我省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和執行時間
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機關事業單位的退休(含退職)人員,從2018年1月1日起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其中:機關事業單位按照國務院國發(1986)26號、廳發(1985)67號、廳發(1986)340號、勞人薪(1985)22號和勞人險(1983)3號等文件規定,企業按照勞人險(1983)3號規定享受原工資100%基本養老金(退休費)的退休人員不參加調整。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1、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8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
2、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年增加1.5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按照本人2017年12月按月發放的月基本養老金的1.5%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3、截止2017年12月31日,退休退職人員年滿70周歲至年滿74周歲的,每月增加20元;75周歲至年滿79周歲的,每月增加30元;80周歲以上的,每月增加40元。www.wifi03.com
4、企業退休退職人員本人繳費年限滿15至滿25年期間的增加6元;26年及以上的增加12元。
5、符合翼勞社(2009)3號和翼勞社辦(2009)19號文件規定范圍的艱苦邊遠地區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
和我省艱苦邊遠地區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所在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增加基本養老金;一類地區每月增加15元。二類地區每月增加20元。三類地區每月增加25元。駐省外艱苦邊遠地區的企業退職退職人員,當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高於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每月增加30元;與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相同的,按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調整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6、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達不到當地(當年)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按照國家文件及我省有關規定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7、1998年9月30日翼勞(1998)65號文件實施前,企業因工1-4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工作崗位退休並納入企業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養老金的人員,本次調整月增加額達不到138元的,補足到138元。
三、資金渠道
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其他退休人員有原渠道列支,待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及人員到位後,進行基金清算。
四、基本養老金發放
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的2014年9月30日前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本辦法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由統籌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其中,2014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退休退職人員,暫按照本人2017年12月按月發放的養老金、本人退休時的工作年限(含實際繳費年限)進行調整,待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計發辦法改革到位後,按照本人繳費年限的套算後的2017年12月基本養老金標准,重新按照本通知進行計算,多退少補。
未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的退休退職人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由原渠道發放。待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後,進行重新套算,基金清算。
在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試點的退休人員(含流聘退休人員),暫參照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調整辦法調整養老金,由試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待試點規范到位後,再按照相應的調待辦法進行調整,多退少補。
已納入我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按照企業辦法退休退職人員,按照現行渠道發放。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相關單位要按照國家和省總體部署,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結合當地實際情況,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基本養老金發放具體方案,抓緊組織實施,確保7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全部發放到位。要做好深入細致的政策解釋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快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各統籌地區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調整各級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力度,相關單位積極籌措資金措施,提高養老保險基金和單位的支付能力,不得發生新的拖欠。各地要按照全省統一調待軟體進行調整和匯總上報。
❺ 企業退休職工工資調整2015年怎樣上調
企業退休職工工資調整,2015年應該與以前大致相同。
從2004年第一次為退休人員漲工資至2014年底,退休工人已連續十一年漲工資,平均漲幅約為10%左右,充分體現了黨和國家對退休人員的關心和照顧。
2015年退休職工的工資調整,應從2016年1月1日起開始。
屆時,各地將出台相應的調整政策,敬請期待。請參閱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財政廳冀人社發【2015】12號
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設區市、定州市、辛集市、省財政直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本級養老保險統籌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6號)和《關於做好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函》(人社養司函〔2015〕3號)文件要求,經省政府同意,現就2015年我省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和執行時間
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含退職人員,不含執行冀勞社〔2001〕72號文件規定的離休人員和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退休的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下同),從2015年1月1日起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一)普調
1、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0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5元。
2、退休退職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5元。
3、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14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標準的0.5%增加基本養老金。
(二)在普調基礎上,對下列人員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1、截止2014年12月31日,退休退職人員年齡滿71周歲至75周歲(含75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76周歲至80周歲(含80周歲)的,每月增加50元;81周歲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2、符合冀勞社〔2009〕3號和冀勞社辦〔2009〕19號文件規定范圍的艱苦地區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所在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增加基本養老金:一類地區每月增加5元,二類地區每月增加10元,三類地區每月增加15元。駐省外艱苦邊遠地區的用人單位退休退職人員,當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高於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每月增加20元;與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相同的,按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調整標准增加養老金。
3、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本次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達不到當地(當年)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按照國家文件及我省有關規定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4、1998年9月30日冀勞〔1998〕65號文件實施前,因工全殘職工退出工作崗位退休並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養老金的人員,本次調整月增加額達不到207元的,補足到207元。
三、資金渠道
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由養老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按原渠道解決。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按照國家和省委、省政府總體部署,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做好深入細致的政策解釋和思想政治工作,抓緊組織實施,力爭4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
(二)各設區市、定州市、辛集市和省財政直管縣要通過擴大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等措施,落實調待資金,確保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三)各設區市、定州市、辛集市和省財政直管縣採取措施,按照企業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經辦規程規定的調待流程,使用信息化的手段進行調整。
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北省財政廳
2015年3月26日
❻ 廣州今年企業退休工資怎麼調整
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
《關於201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粵人社發〔〕159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委),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規定,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全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時間
2017年1月1日起。
二、調整對象
(一)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
2016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2017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在核定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月標准時,同時按本通知進行調整,調整增加額從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當月起發放。
(二)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
2016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退休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2017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以2015年全省城鎮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計發基本養老金基數的,在核定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月標准時,同時按本通知進行調整,調整增加額從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當月起發放(以2016年全省城鎮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計發養老金基數的,不執行本通知)。
三、調整水平
總體調整水平按照2016年全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確定。
四、調整辦法
按照普遍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定額調整與定比調整相結合的原則調整。
(一)普遍調整。
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定額加發55元。
2.掛鉤調整。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3.2%加發。
(二)傾斜調整。
1.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退休人員,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養老金月標准增加1元。公式:與繳費年限掛鉤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15年)×1元。
2.2017年6月30日前(含當日)年齡滿75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加發100元,全年120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50元,全年600元。增加的養老金單列一次性發放,不納入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
3.參加企業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在本次調整後如仍未達到所在市調整後企業養老保險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業養老保險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五、發放安排及資金來源
(一)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已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的,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落實,分別從企業養老保險基金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不足支付時,由同級財政解決。
(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仍由原渠道代發的,由原渠道代調或預調,資金暫按原渠道列支,待完成養老保險參保登記後再通過社保基金清算。
六、工作要求
調整基本養老金,體現黨中央、國務院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關系退休人員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情況復雜,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要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嚴格按照全省統一政策的規定和以下要求抓好落實。
(一)統一執行。各市要直接按照本通知規定的標准和要求執行,不得另行制定方案,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提高調整水平、突破調整政策。
(二)確保發放。各市要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力度等措施,提高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能力,並於2017年7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確保基本養老金的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拖欠。由原渠道代調或預調養老金的,要加強工作指導,按單位逐一落實,及時督促相關單位落實調待資金,確保本單位退休人員能夠按時領取增加的養老金。要在2017年9月底前完成參保范圍機關事業單位的參保登記工作,從基金中支付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
(三)加強調度。各市應加強對養老金調整工作的調度,從本通知下發之日起,於每周三以書面形式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上報本地區調整養老金的資金籌集情況(應籌集資金和已到位資金)、調整標准、發放到位情況等。省社保局負責對各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總調度。
(四)按時上報。調整增加的養老金發放到位後,各市及時匯總數據,認真總結分析本地調整情況形成書面報告,並填寫《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情況匯總表》,於2017年8月底前報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2017年7月5日
❼ 各地退休養老金調整細則出台了嗎
各地養老金調整細則已經紛紛出台,舉例如下:
2017年全國各地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方案細則一覽表
北方地區
吉林省
吉林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45元/人,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45元/人,新增334萬受益人群!
總體調整水平是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5.5%左右,這個調整也是繼去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同步調整之後的再次同步調整。1月至3月全國城鎮新增就業334萬人,同比增長16萬人。一季度末,全國城鎮登記失業率3.97%,環比下降0.05個百分點,同比下降0.07個百分點。城鎮失業人員再就業129萬人,就業困難人員就業41萬人,均同比增加3萬人。
內蒙古
自2017年1月1日起,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提高20元。自新農保實施以來,內蒙古6次調整基礎養老金。經過此次調整,基礎養老金達到每人每月110元,惠及222.8萬名享受待遇人員。
甘肅
調整養老金計算公式:個人養老金數額=老年養老金+勞動退休金+個人儲老金
月老年養老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年齡補貼率×(個人年齡-65)+勞動補貼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月勞動退休金=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勞動退休金百分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
月個人儲老金=個人退休時的個人賬戶儲存額的110%÷(76-個人實際退休年齡)÷12
山東
山東養老金調整在近期可以說是讓不少山東退休人員受益,這次的調整方案是根據全國養老金上調5.5%來調整的,山東今年的養老金預計將上調100元/人,上調幅度5.5%。
南方地區
廣西
具體調整辦法是:一是定額調整,重點體現社會公平。參加本次調整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實行統一的定額調整標准,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70元。
二是掛鉤調整,與繳費年限和養老金水平掛鉤,體現鼓勵「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參保繳費激勵機制。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以上的退休人員,從繳費年限滿15年起計算,每增加1年繳費年限,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6元;符合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按其本人2017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4.1%增加基本養老金。
三是適當傾斜調整。凡在2017年12月31日(含)前已年滿7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從年滿70周歲起,每年長1周歲,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3元。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2017年12月31日(含)前在我區艱苦邊遠地區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可再增加基本養老金6元。企業退休軍轉幹部在按上述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後,月應發基本養老金未達到2160元的,按月基本養老金2160元計發。
南京
2017年1月10日,老年居民財政補助標准從460元提高到500元。提高養老保障待遇。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從每月345元增加到380元,被征地人員老年生活困難補助每月增發45元。
提高醫療保險財政補助標准。老年居民財政補助標准從460元提高到500元,其他居民財政補助標准從430元提高到480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人均財政補助標准從620元提高到660元。
安徽
定額調整部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都增加65元。
掛鉤調整部分:企業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另外,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3.5%。
適當傾斜調整部分: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2015年12月31日年滿70至74周歲、75至79周歲、80至84周歲、85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再適當給予增加。
據悉,符合上述年齡條件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40元、180元、260元和330元(上述人員中自2006年以來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如已經享受過高齡傾斜,但達不到此標準的,本次不是按此標准增加,而是分別補齊到此標准);符合上述年齡條件的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40元、70元、120元和160元。
海南
根據退休時間分三檔,每人每月分別增加82元、72元、62元。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增加82元;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增加72元;2006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增加62元。
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1993年9月30日前退休的,增加82元;1993年10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間退休的,增加72元;2006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增加62元。
符合國家規定范圍的艱苦邊遠地區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
重慶
一是定額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統一每人每月增加60元。
二是掛鉤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基礎上,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在定額調整基礎上,與養老金水平掛鉤,以同類人員2015年12月平均養老金水平為基數,每人每月增加4.5%。
上海
調整的具體辦法為:一是先統一增加60元;二是按本人職保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2.5元;三是以本人2016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2.5%。另外,為體現對高齡人員的關懷,本市今年繼續對企業退休人員中2016年底男滿65歲、女滿60歲的高齡人員在以上三項普加的基礎上再增加20元。
與此同時,本市還將從2017年1月起,調整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標准,每人每月增加養老金100元,調整後,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850元。
江西
所有退休人員每月都有100元增加的「保底」(即部分定額調整部分)。
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根據本人定額調整後基本養老金水平不同分成八檔。
1500元以下的(不含1500元)每人每月增加105元
1500元至2000元(不含2000元)每人每月增加85元
2000元至2500元(不含2500元)每人每月增加65元
2500元至3000元(不含3000元)每人每月增加55元
3000元至3500元(不含3500元)每人每月增加45元
3500元至4000元(不含4000元)每人每月增加35元
4000元至4500元(不含4500元)每人每月增加25元
4500元以上(含4500元)每人每月增加15元
四川
新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在9月底前補發到位,1月-8月的增加部分也會同步補齊。按照國家規定,預計四川省總體調整水平將略高於全國6.5%的平均調整水平,這將讓四川742萬退休人員受惠,而其中企業退休人員的調待增幅將高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調待增幅。
❽ 退休金上調方案
昨日,四川省人社廳正式發布2017年全省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方案,從年1月1日起為我省2017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新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在9月底前補發到位。
2017年四川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據悉,四川省今年調整對象共涉及742萬退休人員。按照國家規定,預計四川省總體調整水平將略高於全國6.5%的平均調整水平,企業退休人員的調待增幅將高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調待增幅。
三種調整辦法相結合
定額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此次調整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參加調整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實行統一定額調整標准,每人每月增加40元。
養老金到底應該按照怎樣的標准調整?據四川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調整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參加本次調整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實行統一的定額調整標准,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此次養老金調整的最大亮點在掛鉤調整方面,今年四川首次將企業退休人員與機關事業人員同步進行調整。全省91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納入此次調整范圍。」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掛鉤調整包括三類人群,如果是企業退休人員,將以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3.5%,同時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對超過的年限每滿1年增加3年。第二類是針對機關事業單位2017年10月l日及以後退休的人員,此類人群將按照企業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辦法調整。第三類是機關事業單位2017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員,以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5%。
除了執行以上兩種調整方法外,部分特殊情形的人員還可以進行適度傾斜調整。對年滿70周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2017年度內艱苦邊遠地區新增的企業退休人員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給予適當傾斜。其中高齡退休人員按照「滿70不滿80歲、滿80不滿90歲、滿90歲以上」三個高齡段分別增加40元、80元、120元。對2017年度新增的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仍按往年適度傾斜的辦法和標准執行。
9月底前補發到位
全省742萬退休人員受惠
此次四川省總體調整水平將略高於全國6.5%的平均調整水平,這將讓四川742萬退休人員受惠。
由於今年是首次統籌安排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退休人員同步調整基本養老金,養老金發放時間較往年有所延後,不少退休人員關心,調整標準是從2017年1月日起執行,今年1月-8月上調的養老金會不會補發?為此,省人社廳明確表示,新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在9月底前補發到位,1月-8月的增加部分也會同步補齊。
按照國家規定,預計四川省總體調整水平將略高於全國6.5%的平均調整水平,這將讓四川742萬退休人員受惠,而其中企業退休人員的調待增幅將高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調待增幅。
2017年四川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2017年全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出爐
從2017年1月1日起,為我省2017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按照2017年全省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6.5%確定
此次養老金調整將涉及全省742萬退休人員,調整待遇在9月底發放到位
本報訊 (記者 劉春華)9月7日,省人社廳召開新聞通氣會,通報2017年全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從2017年1月1日起,為我省2017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加基本養老金。調整水平按照2017年全省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6.5%確定。
省人社廳養老保險處負責人介紹,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定額調整是體現公平性,全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增加40元。掛鉤調整既體現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和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兩種制度的「並軌」,也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具體標准為:企業退休人員以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3.5%,此外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對超過的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掛鉤分兩種情況:一是2017年10月1日以後退休的人員,按照企業退休人員掛鉤調整辦法執行。二是2017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員,以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5.0%。
適當傾斜部分主要對年滿70周歲及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2017年度內艱苦邊遠地區新增的企業退休人員和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給予適當傾斜。其中高齡退休人員按照「滿70不滿80歲、滿80不滿90歲、滿90歲以上」三個高齡段分別增加40元、80元、120元。對2017年度新增的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一、二類地區增加40元,三、四類地區增加50元,五、六類地區增加60元。在此前調待中已經享受此項傾斜政策的人員不重復享受。企業退休軍轉幹部,繼續按照中辦發[2017]29號文件給予傾斜,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據悉,此次養老金調整將涉及全省742萬退休人員,其中企業退休人員651萬,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91萬。調整待遇在9月底發放到位。
2017年四川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
9月7日,2017年全省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方案出爐。與往年相比,今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待遇有何特點?省人社廳養老保險處負責人進行了解讀。
回應養保制度並軌呼籲退休人員待遇調整標准一樣
2017年10月1日,我省正式啟動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改革。今年是我省首次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待遇。
按照國家精神,以及回應社會對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和企業養老保險兩種養保制度並軌的呼籲,同時為今後的待遇調整辦法完全統一打下基礎,此次待遇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執行標准一樣,在定額調整方面都是每人增加40元,掛鉤部分以及適度傾斜部分的標准也完全一樣。
往年養老保險待遇調整方案上半年就會公布,今年為何公布得這么晚?省人社廳養老保險處負責人表示,這與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有關。
往年只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待遇,但今年是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的退休人員一起調整,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正在推進過程中,因此在時間上受到一定影響。此外,按照國家要求,此次調整待遇在9月底前落實,和全國大多數省份一樣,我省也將於9月底前將所有待遇落實到位。
為應對人口老齡化,今年的調整體現了對高齡退休人員的關懷,對70至79歲、80至89歲、90歲以上三個不同階段高齡群體,在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分別再給予40、80、120元三個不同檔次調整。
是否足額參保首次直接影響養老金漲幅
近日一家社保專業網站發布的《中國企業社保白皮書2017》數據顯示,全國有74.89%的企業未按照職工工資實際核定社保繳費基數繳費,其中36.06%的企業統一按最低基數繳費,這意味著員工的社保被「降低標准繳納」。
像這樣的「降低標准」,今後將直接影響到職工養老金的漲幅。
據介紹,今年我省在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時,首次與基本養老金掛鉤,且掛鉤幅度達3.5%,也就是說今年養老金調整幅度除了與繳費年限相關,還與基本養老金水平相關,比如某職工2017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1500元,與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他可以漲52.5元,但如果他2017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1000元,則此部分只能漲35元。而按照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領取高低與本人和企業是否按基數足額繳納有很大關系。「此舉意在鼓勵職工和個人連續足額參保,防止斷保漏保等現象發生。」該負責人說。
此外,職工還應注意自己的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的調整幅度不僅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還與繳費年限掛鉤。也就是說,在足額繳費的同時,繳費年限越長,養老金水平越高,調整待遇時增加的額度也會越多。」該負責人說。
三個指標有下降但總體高於全國平均水平
與去年相比,今年基本養老金人均調整幅度從去年的10%調整為6.5%;定額調整方面從去年的每人增加120元調整至40元;超過15年基本繳費年限的,每超過一年的養老金待遇從增加5元調整為增加3元。省人社廳養老保險處負責人認為,在經濟下行壓力較大,財政收入增收比例呈下降趨勢,養老基金負擔越來越重的背景下,繼續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更加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我省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對民生工作的高度重視。「雖然與往年相比,人均調整幅度有下降。但按照國家規定,預計我省總體調整水平將略高於全國6.5%的平均調整水平,其中企業退休人員的調整待遇增幅將高於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增幅。」這位負責人表示。
去年的定額為120元,今年為40元,這80元會去哪裡?「與以往相比,今年調整結構發生了變化,這80元將在今年新增與基本養老金水平相掛鉤的3.5%這一部分得到體現。」據這位負責人介紹。
這位負責人進一步解釋,國家規定今年的調待水平為6.5%,但國家文件同時規定,基本養老金水平要向中西部地區傾斜,所以6.5%是綜合平均水平,我省總體調整水平不會低於這個平均水平。另外,由於今年調整的指標與往年也有區別,往年說的是「與繳費年限掛鉤」,而今年強調既要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也要與繳費年限掛鉤,因此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後,年限部分增加的就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