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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職工退休死亡如何辦理

發布時間:2022-08-10 09:49:12

退休人員死亡後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法律分析企業退休職工去世後,應及時通知退休人員單位,由單位到當地社保部門辦理減員手續。單位填寫《離退休(退職)人員減少表》,同時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注銷證明》原件、醫療機構出具的《居民死亡證明書》復印件1份。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待遇發放去當地人社局辦事窗口辦理。應該提供死亡人員1、身份證、社保卡、火化證、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死亡人員火化收據原件;3、繼承人與死亡人員關系證明材料;4、繼承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⑵ 退休人員死亡辦理流程

一、退休職工死亡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其法定繼承人應當在3個月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喪葬補助費,辦理時需填報《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補助費申領表》交社區蓋章,社保員簽字後,並攜帶離退休人員火化證原件、復印件及代領人身份證復印件前往社保局養老保險服務大廳辦理喪葬費申領手續。
對長期居住在非火化區的離退休人員,除填報《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補助費申領表》外,還需提供公安機關的死亡證明、法定繼承人證明、縣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非火化區證明及公安機關出具的長期居住證明。

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符合供養條件的直系親屬,應在申報死亡的同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供養直系親屬按月領取的救濟費。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確定後,填寫退休人員供養直系親屬檔案,採集供養直系親屬的信息,從退休人員死亡的次月起,為供養的直系親屬發放按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
二、喪葬費領取所需材料
1.死亡注銷證明(死者生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2.企業退休人員死亡申報表(社保所提供,死亡待遇領取人要與領取人身份證一致,社保所提供的證明必須註明領取待遇者及其死亡者的關系);
3.火化證(由民政局或殯儀館提供),非火化區的,由民政辦出具非火化區證明;四是領取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⑶ 職工去世後都需要辦哪些手續

法律分析:退休職工死亡之後,一般需要辦理以下手續:

1、死亡證明書;

2、火化證(允許土葬的辦理民政部門批准證明);

3、戶籍注銷證明;

4、法定繼承人委託自然人辦理死亡待遇結算協議;

可以持上述證明和本人身份證明銀行賬戶等,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死亡待遇結算和個人賬戶余額領取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戶口登記。

現役軍人的戶口登記,由軍事機關按照管理現役軍人的有關規定辦理。

居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和無國籍的人的戶口登記,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適用本條例。

第八條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

職工退休死亡撫恤金如何領取

職工退休後死亡撫恤金的辦理流程:如果職工有工作單位的,由其直系親屬攜帶死亡證明、火化證明等材料到單位去辦理,再由單位向社保經辦機構申報撫恤金;如果職工沒有單位的,則其直系親屬可直接攜帶上述材料前往社保局辦理,經審查屬實後,就會發給撫恤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⑸ 湖北省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費和撫恤金大概是多少錢

法律分析:1、企業離休幹部:根據省委辦公廳鄂辦發200667號文件規定,企業離休幹部死亡待遇比照機關事業單位執行。具體標准喪葬費為3個月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撫恤金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離休費。

2、企業退休人員: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喪葬費為3個月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撫恤金為10個月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

法律依據:《關於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人員死亡有關待遇問題的補充處理意見》 湖北省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後,遺屬可以享受喪葬補助金、撫恤金等兩項待遇,如果死亡時個人賬戶余額、年金余額等仍然未領完的,可以申請一次性返還。

⑹ 企業退休職工死亡後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分析:1、到相關機構辦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人員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十六周歲以上,收繳)。

2、辦理《死亡醫學證明書》(如死亡證明是外省市或國(境)外國家或地區出具的,家屬應到死者戶籍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城市)或鄉鎮衛生院(農村)換取本地死亡證明)或人民法院死刑執行相關證明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生效判決書。

3、辦理戶口注銷手續人員的《居民身份證》。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⑺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人去世後處理流程是怎樣的

一、報喪通知流程

1、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去世後,其直系家屬或子女需在醫院辦理死亡證明文件,在家裡去世的,要到當地轄區派出所或居委會辦理死亡證明,也可以在原單位政工人員的陪同下辦理(方便出具有關證明文件),口頭打電話或出具死亡證明通知原單位領導。

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死後,個人醫保賬戶上的資金余額屬於被繼承人的遺產,注銷死者醫保個人賬戶的同時,其餘額按照法律程序繼承。繼承者需填寫申領書,自己的銀行賬號,憑身份證、戶口本、死亡證明、火化證明在醫保局辦理。

⑻ 退休職工去世後 都需要辦什麼手續 去哪辦 要准備些什麼

企業退休人員死亡待遇發放去當地人社局辦事窗口辦理。
申請材料:
1、死亡人員身份證、社保卡、火化證、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死亡人員火化收據原件;
3、繼承人與死亡人員關系證明材料;
4、繼承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企業和個人的話可以去社保局辦喪葬費,如果退休不久,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中還可以退一部分錢,如果家庭條件一般還可以申請遺屬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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