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連失業後退休採暖費標准
法律分析:退休人員月採暖費補貼=住房面積標准乘採暖費標准乘70%÷12。滿20年不滿25年的,按照60平方米住房面積標准享受採暖費補貼;不滿20年的,個人可一次性補繳至20年。不補繳的,不享受採暖費補貼等。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二十一條 在業主、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之前,建設單位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應當簽訂書面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二條 建設單位應當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臨時管理規約,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公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作出約定。建設單位制定的臨時管理規約,不得侵害物業買受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三條 建設單位應當在物業銷售前將臨時管理規約向物業買受人明示,並予以說明。物業買受人在與建設單位簽訂物業買賣合同時,應當對遵守臨時管理規約予以書面承諾。
2. 大連市企業離退休人員採暖費補貼專項資金籌集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適應城市供熱體制改革需要,保障企業離退休人員享受採暖費補貼,維護供熱單位和用戶的合法權益,根據《遼寧省城市供熱管理辦法》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市內城區部分)內各類城鎮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及其具有大連市市內四區城鎮戶口的在職職工和離退休(含退職,下同)人員。第三條市政府建立企業離退休人員採暖費補貼專項資金。
採暖費補貼專項資金按照以支定收、用人單位合理負擔的原則籌集,專項用於支付企業離退休人員採暖費補貼。第四條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採暖費補貼專項資金的籌集、管理工作,其下設的專門經辦機構具體負責採暖費補貼專項資金籌集和補貼發放等工作,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第二章資金籌集第五條採暖費補貼專項資金來源:
(一)用人單位繳納的採暖費補貼專項資金;
(二)採暖費補貼專項資金保值增值收入;
(三)按規定收取的滯納金;
(四)其他收入。第六條自2006年1月1日起,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在職職工人數,按月繳納採暖費補貼專項資金。繳費基數統一按照我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比例為2%。
繳納採暖費補貼專項資金所需費用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稅前列支。職工個人不繳費。第七條離退休人員採暖費補貼移交經辦機構實行社會化發放的,企業離休人員、市屬企業本辦法施行前已退休人員、已改制市屬企業改制前已退休人員及區、街屬企業本辦法施行前已退休人員,由企業按照規定繳納採暖費補貼專項資金。第八條破產、清算企業離退休人員及死亡退休人員享受採暖費補貼的遺屬,由企業按照有關規定一次性繳納採暖費補貼專項資金,所需費用可從企業資產變現等收入中解決。第九條用人單位按月繳納的採暖費補貼專項資金,應當於每月10日前向經辦機構申報繳納,逾期不繳納的,除按規定補繳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滯納金。第十條市政府根據供熱市場變化情況和資金收支狀況,適時調整採暖費補貼專項資金的繳費標准,並向社會公布。第三章採暖費補貼待遇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按規定繳納採暖費補貼專項資金後,退休人員按規定享受的採暖費補貼從採暖費補貼專項資金中支付,由經辦機構按月實行社會化發放。第十二條用人單位退休人員根據本辦法施行後繳納採暖費補貼專項資金的繳費年限和本辦法施行前在我市城鎮企業工作的連續工齡,按相應住房面積標准享受採暖費補貼。具體計發公式如下:
退休人員月採暖費補貼=住房面積標准×採暖費標准×70%÷12。第十三條2005年12月31日前在用人單位退休的人員,在我市城鎮企業工作的連續工齡滿25年的,按照85平方米住房面積標准享受採暖費補貼;不滿25年的,按照60平方米住房面積標准享受採暖費補貼。第十四條2006年1月1日以後在用人單位退休的人員,繳納採暖費補貼專項資金年限及2005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城鎮企業工作的連續工齡累計滿25年的,按照85平方米住房面積標准享受採暖費補貼;滿20年不滿25年的,按照60平方米住房面積標准享受採暖費補貼;不滿20年的,個人可一次性補繳至20年。不補繳的,不享受採暖費補貼。第十五條經市政府批準的國有企業三年改革脫困下崗自謀職業人員和下崗轉失業並軌人員,原在我市市內四區城鎮企業工作,具有市內四區城鎮戶口人員退休後,在我市城鎮企業工作的連續工齡滿20年的,按照60平方米住房面積標准享受採暖費補貼;不滿20年的,個人可一次性補繳至20年。不補繳的,不享受採暖費補貼。第十六條企業離休人員根據離休前職務和級別,按照機關事業單位同類人員享受住房標准內的採暖費補貼。離休人員無配偶或配偶無工作的,可按照住房面積標准全額享受採暖費補貼。
離休人員死亡後,其配偶無工作的,按照離休人員生前標准繼續全額享受採暖費補貼;其配偶有工作的,按照配偶本人住房面積標准全額享受採暖費補貼。所需費用從原渠道列支解決。第十七條退休人員死亡後,其配偶符合供養條件、具有我市市內四區城鎮戶口且未納入城鎮困難居民採暖費補貼保障范圍的,可以按照60平方米住房面積標准享受採暖費補貼。
1997年12月31日前死亡的企業退休人員,其符合前款規定的配偶採暖費補貼,由死亡退休人員原單位負責發放;1998年1月1日以後死亡的企業退休人員,其符合前款規定、由我市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發放生活費的配偶採暖費補貼,從採暖費補貼專項資金中支付。
3. 2021年撫順取暖費標准
撫順退休人員取暖費,全國統一都是人社部門統一發放的,所以退休人員不用擔心,每年基本上十一月發放取暖費。
居民供熱價格擬每平方米降2元,由28元/平方米調整為26元/平方米(建築面積),其中沒有單位報銷採暖費的居民用戶按23.30元/平方米交費,
差額2.7元/平方米由政府給予補貼。
機關、事業單位行政人員取暖費補助標準是,廳級每人每年1500元處級,每人每年1100元,科級每人每年900元,科員以下每人每年700元。機關,事業單位中的工勤人員取暖費補助標準是,高級技師每人每年1100元,技師,高級工每人每年900元,中,初級工,普通工人每人每年700元。
取暖費補貼一般有兩種發放的形式,即發取暖費和發放取暖物品。
1、對於發放取暖費,國稅函〔2009〕3號文件規定,取暖費包含在職工福利費中,《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的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用的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准予扣除。《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做好2007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補充通知》(國稅函〔2008〕264號)規定,
2008年及以後年度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應先沖減以前年度累計計提但尚未實際使用的職工福利費余額,不足部分按稅法規定扣除。
2、對於發取暖用品,屬於勞保費的列支范圍,《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八條規定,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勞動保護支出,准予扣除。有的企業可能二者同時發放,比如某企業對生產一線職工按每人100元/月的標准發放了取暖費,同時還在冬季為職工提供防寒服、木炭、電爐等勞動保護用品。對此類情況,以現金形式發放的取暖費屬於福利費支出,而為職工提供防寒服等防寒用品則屬於勞動保護方面的支出,雖然會計核算均在管理費用中列支,但稅前扣除適用不同的處理辦法,即取暖費在職工福利費中發放,取暖用品在職工勞動保護費中列支。
4. 退休後取暖費發放標准
退休人員取暖費:是指北方各省市對退休人員的一種基本養老金外的補貼。但是各個省市的標准並不統一,而且有的地區還是沒有的;尤其是北京、黑龍江、吉林、遼寧等地 ,對於退休人員這一類沒有單位歸屬的人群,各地一般沒有解決方案。加之退休金壓力比較大,很多地方還是不發的。其實,即使各個發放的省份相差也比較懸殊。比如山東青島市是1700元。河北省取暖費分為三個檔次,1560元,1400元和1240元。天津市,分為兩部分,一種叫做冬季取暖補貼每人每年335元,集中供熱採暖補助費每人每年185元,合計只有520元。另外,山西省是3360元,陝西省2360元,青海省則是3900元。青海省冬季供暖時間高達半年,而且各地的冬季取暖費標准也不一樣,冬季取暖費算是給退休人員的另一份生活補貼了。不過一般只有企業退休人員才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是沒有這一項待遇的。南方地區雖然沒有冬季取暖費,但一般也會通過固定價格補貼、過節費等方式,予以補助。杭州市每年的過節費就有2800元,另外還有190元每月的固定價格補貼。所以,各地的差異是比較大的。
法律依據
《國家授時中心取暖費收取標准和辦法》
第一條 凡居住在授時中心本部和蒲城授時部住宅樓、集體宿舍等,享受中心集中供暖的所有住戶,均應按規定交納取暖費。第二條 取暖費的收取標准為每建築平方米每月2.5元,每個採暖季按四個月計算。集體宿舍收取標准為每人每採暖季300元。第三條 住戶的建築面積按經房產部門核準的房產證上的面積為准。沒有房產證的住宅參照同類單元住宅面積確定。授時部住戶的建築面積按契約中規定的面積為准。第四條 中心在讀研究生居住在學生宿舍的不發放取暖補貼,也不收取取暖費。本部或授時部單身職工住在集體宿舍含學生宿舍的按集體宿舍收取標准收取取暖費。
5. 採暖費補貼標准
法律分析:各地發放職工取暖費標准都是不同,要以當地情況為准,以遼寧省為例:
1、發放標准:根據職工的職務及相對應的住房控制面積標准確定採暖費發放額度。
2、計算公式:職工住房控制面積標准(建築面積)×沈陽市採暖費價格標准(元/建築平方米)×補貼系數=年採暖費發放額(元)。
3、補貼系數為100%,沈陽市採暖費價格標准(元/建築平方米)以2015至2016年採暖期採暖費標准為基數,每5年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一次。
法律依據:《中國科學院離退休幹部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 離休幹部所需的各項經費(包括離休費、生活補貼、副食品價格補貼、冬季取暖補貼、福利費、探親路費、電話費、降溫費、建房費和按規定配備汽車等項費用)和退休幹部經費(包括退休費、生活補貼費等),由所在單位列入預算。事業單位在有關事業費項目下的「離休退休人員費用」列支;企業單位在營業外支出中列支。
6. 2022年沈陽退休人員採暖費怎麼還沒報銷呢
退休人員沒有報銷的。
從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的人員採暖費單位報銷,其他退休人員暫時還沒有補貼,我了解的情況就是這樣,這要根據國家的財力情況,如果國家財力充足,我想會考慮非機關事業的退休人員的採暖費補貼問題,我也期待有一天所有退休人員能享有同等待遇。
7. 大連市退休人員2021年冬季取暖費什麼時候發
大連市退休人員2021年冬季取暖費在2021年10月份發放。
取暖費是一項社會福利待遇,一般在當年的11月份或12月份發放。
取暖費是冬季寒冷天氣的季節性補助,不管是在職在崗的工作人員,還是已經辦理手續的退休人員,都是取暖費發放范圍的人,都有的。但如果是2021年12月份退休,那麼2021年度的取暖費是在職期間發放的。退休後的取暖費應該從2022年度開始。
8. 大連庄河退休有暖氣費嗎
沒有。
根據《遼寧省城市供熱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152號)的規定和《關於印發<遼寧省機關、企事業單位職工採暖費隨職工工資發放方案>的通知》(遼建發〔2005〕42號)精神,我市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在職職工、離退休人員(以下簡稱職工)的住房採暖費將實行「暗補變明補」,單獨列項以補貼的形式隨職工工資按月發放給職工個人。
補貼的目的:按市場經濟要求,實行誰用熱誰交費,單位將採暖費以補貼的形式隨職工工資發放給個人,由個人直接向供熱企業繳納採暖費,明確供用熱雙方權利與義務。
9. 大連退休採暖費每月幾號打款
取暖費一般在冬季發放,在當月11月和12月份發放。
10. 為什麼遼寧省社保人員沒有冬季取暖補貼,而企業退休人員有呢
取暖補貼是一項重大的支出,但在不少的地方,同樣是社保繳納人員,為什麼企業單位退休才可以領取取暖補貼?這是因為相關企業對於退休人員當中的取暖補貼存在差異,而取暖補貼也並不是一項強制性的待遇,根據關於印發《遼寧省省直在沈機關事業單位職工住房採暖暗補變明補實施辦法的通知》,這個文件則是根據省直在省的企業機關事業單位,按照等級發放的登記相關採暖補貼,其中採暖補貼也根據住房面積進行等級劃分,而像這樣的冬季取暖補貼很多福利待遇只有在體制內的單位才能夠享受到,對於私營單位和城鎮的個體工商戶群體,並沒有相對應的補貼政策,所以就導致了繳納了相應社保,但並沒有取暖補貼的重要原因。,這樣的事情也讓很多繳納社保人員的非事業單位的退休工人感到非常的不公平,國家和各地機關也在推進相關措施,保證每一位交納社保人員都能夠響應相關的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