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退休職工去世後的喪葬費和撫恤金是多少
退休職工去世後的喪葬費和撫恤金標准: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20個月基本工資;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10個月基本工資;
3、喪葬費標准:因病4000元;因工5000元。
退休人員的一次性撫恤金發放標准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如果職工是因工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供養親屬撫恤金其具體賠償標準是: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等。
喪葬費領取所需材料:
1、死亡注銷證明;
2、企業退休人員死亡申報表;
3、火化證,非火化區的,由民政辦出具非火化區證明;
4、領取領取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退休人員喪葬費領取流程:
1、帶上戶口本,死者身份證,醫保兩證一卡,火化大廳開據的三張收據到死者單位調檔;
2、如死者檔案不在原單位,原單位會根據你所提供的單據給你辦理一個綠色調檔證,同時,將留下三張收據中的一張收據。你可持綠色調檔證到所在地區的勞動就業局的檔案室調個人檔案;
3、如子女辦理調檔,得先讓死者配偶寫出委託書,才能辦理,其中檔案部門的工作人員會讓你將死者的戶身份證、火化收據復印交予檔案室。調出死者檔案後。人的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4、工作人員會根據提供的個人檔案里的工資數據與電腦里的數據進行核對,核對後打出四張表,表的內容為喪葬費400元加上10個月的工資;
5、工作人員會告之在辦理完後的一個月後,全部喪葬費打到死者的工資卡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繼承。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Ⅱ 退休人員死亡後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法律分析:企業退休職工去世後,應及時通知退休人員單位,由單位到當地社保部門辦理減員手續。單位填寫《離退休(退職)人員減少表》,同時提供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注銷證明》原件、醫療機構出具的《居民死亡證明書》復印件1份。企業離退休人員死亡待遇發放去當地人社局辦事窗口辦理。應該提供死亡人員1、身份證、社保卡、火化證、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2、死亡人員火化收據原件;3、繼承人與死亡人員關系證明材料;4、繼承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Ⅲ 退休職工去世後的喪葬費和撫恤金是多少
喪葬費以當地上一年度(或前12個月)職工月平均工資發放6個月,由逝者直系親屬領取,如沒有直系親屬,則視情況由組織安葬的人或組織領取,需要開具相關證明。喪葬費是統一的,只隨時間和地區不同有所變化,不受逝者年齡或者其他因素影響。撫恤金是國家和有關單位按照規定發放給死者家屬或者傷殘職工,失去勞動能力職工的費用,企業退休人員死亡以後,國家會按照死者供養的直系親屬人數,每個月給予一定數額的撫恤金,直到被供養人不需要供養為止。還有一種撫恤金是一次性發放的,這種撫恤金金額為: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關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發放辦法的通知》 一、關於一次性撫恤金(工亡補助金)標准(一)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和計發辦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發放辦法的通知》的規定執行。(二)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關於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參加統籌地區工傷保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屬於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按當地工傷保險規定執行。(三)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屬於病故的,一次性撫恤待遇仍按當地規定執行。(四)除上述情形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從2004年10月1日起調整為: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烈士的撫恤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發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所需經費,按原渠道解決。二、關於一次性撫恤金計發辦法 從2006年7月1日起,執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的,一次性撫恤金的計發基數調整為:(一)工作人員。計發基數為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基本工資,即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二)離退休入員。計發基數為本人生前最後一個月享受的基本離退休費,即離退休時計發的基本離退休費和離退休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離退休費之和。(三)退職人員。按照《國務院關於頒發〈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通知》規定辦理退職的人員,計發基數為本人基本退職生活費,即退職時計發的基本退職生活費和退職後歷次按國家規定增加的基本退職生活費之和。(四)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駐外非外交人員和港澳地區內派人員中原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計發基數為本人國內(內地)基本工資。
Ⅳ 退休職工死亡遺孀有什麼待遇
法律分析:公司、企業的職工退休後,如果因病或者因事故而死亡,按照國家的規定,帶上相關的證件,走合理的流程,可以領取喪葬費,用以處理好死者的後事。企業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1、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每人每月按當地生活困難補助標准以及物價補貼之和發給。2、喪葬補助費和直系親屬的一次性救濟費,分別按本市上一年度3個月和10個月社會平均工資一次性發給。3、供養直系親屬孤身一人的,其每月領取的生活救濟費,按當地城鎮企業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的200%發給。另外需要注意:參保人員未達到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因病非因工死亡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退職人員死亡後,無論是否有供養直系親屬,均發給一次性撫恤金。一次性撫恤金按死亡人員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計發1個月去世時上一年度全省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基本養老金,但最多不超過20個月。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具體標准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狀況規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Ⅳ 退休人員死亡以後的補償
退休人員死亡以後的補償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退休工人去世後,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如果是機關公務人員因病去世,撫恤金發放標準是病故的上一年度全國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月平均工資的40倍,如果是企業單位工作人員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為10個月的本人月平均工工資。
喪葬補助金是指,職工因工死亡的,以及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導致死亡的、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按照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領取的喪葬費用補助。喪葬費是安葬因工死亡的職工、處理後事的必須費用,工傷事故是其直接原因,自然應予以補償。
撫恤金國家通過發放金錢向優撫對象提供生活保障的優撫形式,包括傷殘撫恤和死亡撫恤兩種。
傷殘撫恤金有以下幾點:
1、傷殘撫恤的對象,傷殘撫恤是以特定傷殘人士為優撫對象的撫恤形式,撫恤對象包括現役軍人和退出現役的軍人;
2、傷殘的性質認定和等級評定,傷殘撫恤針對被認定為因戰致殘、因公致殘或者因病致殘的軍人,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對因戰致殘、因公致殘或者因病致殘三種情形作了詳細說明;
3、傷殘撫恤待遇,傷殘人員經評定和審核批准以後,發給傷殘證件,享受傷殘撫恤待遇;
4、傷殘軍人死亡待遇,傷殘人員死亡的,從死亡後的第二個月起停發撫恤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Ⅵ 退休死亡遺屬有什麼待遇
退休人員從辦理退休之後的第二個月起,直至死亡的這一段時間里,由社保基金向退休人員按月發放養老金;當退休人員死亡後,養老金隨之停止發放,但是很多人不知道退休人員死後其遺屬還能領取或者繼承喪葬費、一次性撫恤金、生活特困補助、養老金個人賬戶余額等待遇,這也體現出國家對退休人員及其遺屬的關心和撫恤。那麼究竟退休人員死亡後遺屬有什麼待遇?下文我們就一一介紹下:
其一:喪葬費喪葬費是指對退休死亡人員進行安葬所產生費用的補償,並非實報實銷,不足的部分需要遺屬自行解決,各地在補償標准和補償金額上也是不一樣的,且參保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和參保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在補償標准上也是不一樣的,具體的補償標准和補償金額以當地社保部門答復為主。
對於參保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而言,比如上海市喪葬金的發放標準是發放2個月上年度社平工資、深圳發放3個月的上年度社平工資、北京則固定為5000元的喪葬金補助標准;對於參保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得到退休人員而言,目前全國有21個省份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在省級層面建立了喪葬補助金制度,比如天津市規定喪葬費的補償標準是1800元、內蒙古規定喪葬補助金標准按12個月基礎養老金標准計發、山東省規定喪葬補助金標准范圍為500至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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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企業退休職工死亡後,配偶的遺屬補助政策有哪些呢
首先是配偶的遺屬補助政策計算與往年不同。企業離退休職工死亡後,家屬可以領取喪葬福利,包括喪葬費和撫恤金。喪葬費標准為上年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兩倍;養老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月人均養老金。可支配收入乘以繳費月數,繳費月數根據本人在職時繳費年限確定。
最後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政府出台了越來越多的新政策來幫助人們提高生活質量。對於這種“喪葬撫恤金”,如果你想在未來退休後過世,讓你的家人能夠領取更多的養老金,就必須盡可能地繳納真假養老保險。值得注意的是,養老金的最高金額是24個月的工資,也就是說,如果你工作了30年或以上,是按照24個月計算的。當您退休時,您領取的養老金也將在24個月內計算在內。當您去世時,養老金將從您領取的相應年數和月數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