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南京退休工資2022年漲多少
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4元。
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下同)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月增加2元。
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本人繳費年限25年以上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5元。按繳費年限月增加額不足30元的,按30元增加。
❷ 江蘇省南京市退休工人漲工資2016什麼時候漲,最新消息
國家人社部與財政部最近發出《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總專體調整水平為屬2015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掛鉤調整體現為「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與繳費年限、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照顧。
近段時間,江蘇省、南京市政府正在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預計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要耐心等待,但養老金提高部分都是從2016年1月開始補發的,敬候佳音。
❸ 南京退休工資補發什麼時間發放
2022年南京市退休工人漲工資何時補發
2021年南京市退休工人漲工資何時補發這個問題,南京市人社局官網現暫無公開通知,可以登錄自己的社保賬號去查詢。
下面是南京市退休工人工資上調的規定:
《2019年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相關待遇標准政策解讀》
一、調整依據
根據《市政府關於印發〈南京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的通知》(寧政規字〔2015〕5號),經市政府同意,2019年調整全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相關待遇標准。
二、調整對象
全市年滿60周歲及以上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的人員。
三、調整標准
(一)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計發標准由現行的每人每月410元調整至440元,每人每月增發30元。
(二)從2019年7月1日起,對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發放高齡補貼。具體標准為:年滿65(含65,下同)不滿70周歲的每人每月增發5元;年滿70不滿75周歲的增發10元;年滿75不滿80周歲的增發20元;80周歲及以上的增發30元。
❹ 2016年南京退休工資調整最新消息
全國31個省市區中,。近期,陝西、雲南、遼寧、廣西等多地對外公布了養老金內具體調整方案,而容公布方案較早的上海、北京已率先發放了養老金。定額調整也就是每個人都調整相同的金額。梳理上述地區的調整方案,對於企業退休人員,北京每人每月增加50元,上海每人每月增加80元,廣西每人每月增加70元,雲南每人每月增加30元,陝西每人每月統一增加77元。
定額調整之後再根據本人繳費年限和基本養老金水平等因素進行掛鉤調整,體現出「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原則。如,上海的調整方案顯示,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2.5元,然後增加本人2015年12月份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的2.5%;雲南規定,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再按本人2015年12月基本養老金的2.5%增加調整。
上述地區的調整方案還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等群體傾斜予以了照顧。如,北京提出,年滿65周歲不滿7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年滿80周歲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80元。
❺ 南京今年退休職工養老怎麼調整
目前為止全國除上海市以外,2018年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都未出台。
2018上海漲養老金方案出爐!月18日到賬!
根據國家和本市規定,上海市從2018年1月起,對企業退休人員(含按規定納入職保的原鎮保按月領取養老金人員)、城鄉居保領取養老金人員增加養老金,將於5月18日發放到位。
本市對2017年底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增加月基本養老金。
具體辦法為:
一是每人定額增加60元;
二是按本人職保繳費年限(含視同 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2元,不足30元的按30元計算;
三是以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2.1%。
另外,為體現對高齡人員的關懷,本市今年繼續對企業退休人員中2017年底男滿65歲、女滿60歲的高齡人員在以上三項的基礎上再增加20元。
與此同時,本市還將從2018年1月起,增加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增加80元。增加後,本市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標准(含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准)為每人每月930元。
上述增加的養老金將於5月18日通過相關銀行、郵局發放到領取養老金人員的賬戶中。相關人員需要咨詢的,可撥打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電話:12333,或就近前往社保經辦機構咨詢。
對本市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也將從2018年1月起增加養老金。按慣例,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增加的養老金,將比企業退休人員晚一個月左右,於6月20日發放到位。
❻ 南京退休工資補發電台新聞說9月份到帳為何還沒到帳
調整時間從2016年1月1日起執行,調整工作將在9月底前落實到位。
江蘇出台2016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發布
經江蘇省政府同意並報人社部、財政部批准,江蘇省2016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正式出台。
根據國家統一部署,今年江蘇省企業退休人員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實施同步調整。調整對象為參加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並在2015年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調整時間從2016年1月1日起執行,調整工作將在9月底前落實到位。
❼ 南京2020年退休工資調整
參加南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並在2019年12月31日前辦理了退休、退職或領取定期生活費手續的人員,從2020年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
2020年度南京市基本養老金調整全省實行統一辦法,分為固定額調整、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調整,同時對高齡人員適當傾斜。
01、固定額調整部分
固定額調整部分為統一按照每人每月34元增加。
02、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部分
統一按本人繳費年限分段增發。
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每滿1年每月增加2元;
繳費年限16年至25年部分,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
繳費年限26年及以上部分,每滿1年每月增加5元。
按上述辦法月增加額不足30元的,按30元增加。
03、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調整部分
與本人養老金掛鉤調整部分為按本次調整前本人養老金的1.4%增加。
04、適當傾斜部分
對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25元、35元、45元;退職和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發15元、25元、35元。
南京市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的相關實施工作已基本完成,調整後補發的養老金將在7月31日前發放到位,8月起將按增加後的養老金標准正常發放。
❽ 南京市今年退休人員加的工資是如何算的補幾個月的
江蘇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普調加傾斜後人均上調10%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3月日發布消息,經省政府同意並報國家人社部、財政部批准,我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方案正式出台。全省將有580萬企業退休人員受益此次調整,新增養老金力爭於4月底發放到位。
普調辦法變化不大,堅持公平與效率相結合
今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普調辦法仍由固定額、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和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三部分組成,這一辦法既鼓勵多繳多得、長繳多得,又可以合理控高抬低、防止差距過大,較好體現了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的原則。
今年的固定額部分由上年的每人每月40元統一提高到60元,增加了20元,這就使得基本養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員的調整數額能得到一定保證;
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部分仍為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45元的按45元發給。這一部分主要體現長繳多得,繳費年限越長的,這一部分增加的數額越多;
與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部分按本人調整前的月基本養老金的3.5%增加,比去年下調0.5個百分點。這一部分主要體現多繳多得,因為繳得越多,基本養老金水平越高,這一部分增加的數額也越多。
如退休人員王某,65周歲,繳費年限25年,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為1800元,此次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為1800+60+(25×3)+(1800×3.5%)=1998元,增加198元。
70歲以上高齡退休人員繼續適當加發養老金
高齡退休人員看病、陪護等方面需求明顯增多,個人負擔也相對增加,按照國家統一要求,今年我省繼續對70歲以上的退休人員適當增發養老金。對於去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在參加普調基礎上,每人每月分別增發40元、60元和80元;對於去年底前年滿70周歲不足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足80周歲以及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職及領取定期生活費人員,除了參加普調,每人每月分別增發30元、50元和70元。
如退休人員張某,75周歲,繳費年限35年,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為3500元,此次調整後的月基本養老金為3500+60+(35×3)+(3500×3.5%)+60=3847.5元,增加347.5元。
又如退休人員李某,70周歲,繳費年限35年,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為2400元,此次調整後的月基本養老金為2400+60+(35×3)+(2400×3.5%)+40=2649元,增加249元。
❾ 2017南京企業退休工資長多少錢最新消息
2017年南京企業退休人員是會上調養老金的!
人社部與財政部已發出《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將按照5.5%左右的總體調整水平,為2016年12月底前已退休並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並統一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江蘇省政府將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各地實施細則,於5月底前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後,預計在9月底前發放到位,並從2017年1月份起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