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機關是否可以對離退休職工發放慰問金及物品
機關是可以對離退休職工發放慰問金及物品的,但要有確實的理由,如下發的文件內或上報上級主管單容位獲批後。
法定退休年齡是指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即: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並且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准予退休。
『貳』 退休人員發放慰問金標准多少
按月領取: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專月平均繳 費工屬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叄』 退休慰問金有規定嗎
退休慰問金沒有明確的規定。慰問金之類的本身就屬於福利待遇,單位的福利待遇水平與其自身經營狀況等相關,效益好的單位其福利就有可能比較好,這個是有目共睹的。據此福利是由用人單位自己決定的事實毋庸置疑。另外,當事人退休後,應由社保機構統一管理,目前只是由用人單位代為管理而已,用人單位並沒有為退休人員發放福利的責任和義務。
慰問金是集體或上級對困難人員給予幫助與照顧或對過去有貢獻的人員進行撫慰和獎勵所發放的獎金。
通常也指企業年終時對員工的額外獎賞,表示企業對員工家屬的關懷和對其本人的鼓勵。
慰問金也多指看望離退休職工或某一特定群體(弱勢、特殊貢獻)時,發放的錢財表示。如離退休慰問金、先天性心臟病患兒慰問金、雙擁慰問金等等。《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肆』 退休人員去世單位的慰問標准
法律分析:基本養老金發放到喪命當月止。薪水是勞動報酬,公務員退休之後,不再提供勞動,自然無薪水,有的是基本養老金。喪命後,因為其民事權利已經消滅,基本養老金只是發放到當月止。有養老保險基金發放喪命待遇,喪葬費的准則按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限定執行,撫恤金為上2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養老金。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伍』 退休職工春節慰問金規定
法律分析:1.一次性退休補貼發放范圍
2014年10月1日以後退休且符合加發基本退休費政策的人員,加發基本退休費政策主要包括獨生子女父母提高5%、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退休提高5%、按專業技術職務退休從教滿30年提高到100%等。
2.一次性退休補貼發放標准
一次性退休補貼標准=退休時職務(職稱)對應的2014年9月的基本工資×加發比例×240,其中加發比例與原退休費計發比例之和不超過100%。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陸』 退休人員節日慰問金發放標准
法律分析:各地出台政策不一致,可以向當地有關部門咨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條 國家發展社會保險事業,建立社會保險制度,設立社會保險基金,使勞動者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幫助和補償。
『柒』 走訪退休人員,近期有無異常,是否需要幫助
需要。
慰問標准:第一條為進一步落實思想上尊重、生活上照顧離退休老同志的有關精神,規范走訪、慰問、探望離退休人員工作,特製定本制度。第二條慰問採取不同形式和靈活多樣的方法,對離、退休幹部進行定期或不定期地走訪,深入離退休老同志中間,主動聽取老同志對離退休工作的意見和建議,退休人員慰問制度。第三條堅持重大節日慰問走訪。每年中秋節、春節對離、退休老幹部和遺屬進行走訪慰問,具體形式和實施辦法在節前由局長辦公會議確定。第四條堅持住院慰問。對生病住院的離、退休幹部,及時安排人員前往慰問,積極幫助老同志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第五條堅持電話聯絡。電話了解詢問離、退休幹部近況,特別是關注身體狀況差、年齡大、獨居的老同志,涉及重要問題的要及時匯報。
困難離退休幹部幫扶制度:第一條: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及我局實際,家庭收入低,長期身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以及遭受自然災害和家庭意外變故等原因致貧、致困的離退休幹部解決實際困難,特製定本辦法。幫扶對象和范圍。第二條:全局離退休幹部,因下列原因生活確實存在特殊困難,列為困難離退休幹部:(一)本人得重症,個人負擔醫療費用部分超過兩萬元的。(二)配偶患重症,家庭負擔醫療費用超過三萬元的。(三)夫妻雙方患病,生活不能自理,子女不在身邊,或無子女,看病就醫不方便,護理條件差的。(四)離退休幹部去世,配偶無工作並久患重病,生活特殊困難的。將已故離休幹部無工作配偶生活特殊困難補貼范圍,擴大到離退休幹部無工作配偶中生活特殊困難及久病、重病的。(五)其他如天災、人禍等特殊情況,造成家庭特困的。
『捌』 機關是否可以對離、退休職工發放慰問金及物品
機關是可以對離退休職工發放慰問金及物品的,但要有確實的理由,如下發的文件或上報上級主管單位獲批後。
法定退休年齡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原則批准,現在仍然有效的《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文件所規定的退休年齡:
現行退休年齡是,男性60周歲,女幹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2015年10月14日,人社部部長尹蔚民介紹了「十二五」以來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成就,稱我國是目前世界上退休年齡最早的國家,平均退休年齡不到55歲。
經中央批准後,人社部將向社會公開延遲退休改革方案,通過小步慢走,每年推遲幾個月,逐步推遲到合理的退休年齡。
(8)關於退休人員慰問標準的若干規定擴展閱讀:
根據《國務院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
第四條 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的;
(二)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革命工作年限滿十年,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緻殘,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
第五條 幹部退休以後,每月按下列標准發給退休費,直至去世為止。
符合第四條(一)項或(二)項條件,抗日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解放戰爭時期參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參加革命工作,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五發給;工作年限滿十五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
工作年限滿十年不滿十五年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六十發給。退休費低於二十五元的,按二十五元發給。
符合第四條第(三)項條件,飲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發給一定數額的護理費,護理費標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普通工人的工資。
飲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標准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同時具備兩項以上的退休條件,應當按最高的標准發給。退休費低於三十五元的,按三十五元發給。
離休和退休的幹部去世後,其喪事處理、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應當與在職去世的幹部一樣。
第六條 獲得全國勞動英雄、勞動模範稱號,在退休時仍然保持其榮譽的幹部;省、市、自治區革命委員會認為在新民主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革命、社會主義建設的各條戰線上有特殊貢獻的幹部。
部隊軍以上單位授予戰斗英雄稱號和認為對作戰、軍隊建設有特殊貢獻的轉業、復員軍人,在退休時仍然保持其榮譽的。
其退休費可以酌情高於本辦法所定標準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但提高標准後的退休費,不得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
第七條 經過醫院證明完全喪失工作能力,又不具備退休條件的幹部,應當退職。退職後,按月發給相當於本人標准工資百分之四十的生活費,低於二十元的,按二十元發給。
第八條 離休、退休和退職的幹部的安置,要面向農村和中小城鎮。在大城市工作的,應當盡量安置到中小城鎮和農村,也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到本人或愛人的原籍安置。
在中小城鎮和農村工作的,可以就地或回原籍中小城鎮和農村安置。易地安置有實際困難的,也可以就地安置。
跨省安置的,各有關省、市、自治區應當積極做好安置工作。對於其他省、市、自治區要求向北京、天津、上海安置的,要從嚴控制。
第九條 離休、退休幹部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工作單位一次發給一百五十元的安家補助費,由大中城市到農村安家的,發給三百元。退職幹部易地安家的,可以發給本人兩個月的標准工資,作為安家補助費。
『玖』 員工去世單位可以發多少慰問金
法律分析:職工直系親屬去世慰問金標準的相關規定如下:(1)非因公是沒有的。(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恤金標准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拾』 退休慰問金發放標准
一、退休慰問金發放標準是什麼
1、退休慰問金發放標准如下:
(1)市直離休幹部春節慰問金標准,參照省政府批準的標准執行;
(2)其他慰同活動的慰問金標准,有明確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沒有明確規定的不得高於春節慰問金標准;
(3)退休幹部慰問金標准不高於離休幹部標准。各地慰問金標准可根據實際情況參照市直標准執行。
2、法律依據:《財政部關於企業加強職工福利費財務管理的通知》第一條
企業職工福利費是指企業為職工提供的除職工工資、獎金、津貼、納入工資總額管理的補貼、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和補充養老保險費(年金)、補充醫療保險費及住房公積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發放給職工或為職工支付的以下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集體福利:
(一)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等發放或支付的各項現金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職工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暫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職工療養費用、自辦職工食堂經費補貼或未辦職工食堂統一供應午餐支出、符合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供暖費補貼、防暑降溫費等。
(二)企業尚未分離的內設集體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集體宿舍等集體福利部門設備、設施的折舊、維修保養費用以及集體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人工費用。
(三)職工困難補助,或者企業統籌建立和管理的專門用於幫助、救濟困難職工的基金支出。
(四)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包括離休人員的醫療費及離退休人員其他統籌外費用。企業重組涉及的離退休人員統籌外費用,按照《財政部關於企業重組有關職工安置費用財務管理問題的通知》(財企2009117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五)按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職工異地安家費、獨生子女費、探親假路費,以及符合企業職工福利費定義但沒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條款項目中的其他支出。
二、喪葬補助金的申領流程是什麼
喪葬補助金的申領流程是:
1、死亡人員所在單位申報,街道管理的由街道申報;
2、喪葬撫恤費審核及社會保險支付結算單列印;
3、上報社會化發放人員增減及發放信息表;
4、辦結後7個工作日內,喪葬補助金和撫恤費打入死亡人員工資卡或單位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