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退休後有取暖補貼嗎
這個是要分情況的,有的人有補貼,有的就沒有。
首先,我們要明白冬季取暖補貼並不是所有省和地區都有這項補貼制度。冬季取暖補貼從字面上意思理解就是在冬季給退休人員發放一定補貼繳納取暖費。冬季取暖補貼就是國家機關以及企(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一項福利,一般按職務職級等級發放冬季取暖補貼。就是職務職級越高就能補貼就會越多一些,比如說山西省太原市,科級、中級、技師、高級工:每人每年 3920元;副高級的可能就達到4480元社保補貼。
冬季取暖補貼更像是一種福利待遇,對於民營或者私營企業來說,並不是強制規定給在職人員或者離退休人員發放冬季取暖補貼。簡單點說,冬季取暖補貼就是企業單位的福利待遇。有的地區取暖費補貼是按月發放的,一個月可能只有三四十塊錢,一共發12個月。而有的地區冬季取暖補貼是一次性發放給退休人員。
總而言之,企業不設置這項福利待遇,也不違反相關規定,所以就會出現有的退休人員退休後可以領取冬季取暖補貼,而有的退休人員則領不到冬季取暖補貼,這跟退休之前所在單位福利待遇有直接的關系
❷ 北京企業職工取暖費補助標准
北京企業職工取暖費補助標準是每個採暖季每名職工950元。
根據相關規定,企業和部分補助事業單位職工自採暖補貼附加補貼,每名職工參照行政和全部補助事業單位職工自採暖補貼附加補貼標准由單位自行確定。
自採暖補貼基本補貼為每個採暖季每名職工950元。同時,還有多項附加補貼標准,這包括:行政和全部補助事業單位職工自採暖補貼附加補貼,每名職工比照京房改辦字第078號文件確定的住房建築面積標准按下表計發;企業和部分補助事業單位職工自採暖補貼附加補貼,每名職工參照行政和全部補助事業單位職工自採暖補貼附加補貼標准由單位自行確定,其中,經房改部門核准住房分配貨幣化方案的企業和事業單位,可按核準的面積標准計發。
居住建築供熱計量收費試行價格實行兩部制熱價,由基本熱價和計量熱價兩部分構成。其中,基本熱價按照建築面積徵收,計量熱價按照用熱量徵收。基本熱價如下:
1、燃煤鍋爐供應的居住建築基本熱價標准為7元/建築平方米每採暖季;
2、市熱力集團供應的居住建築基本熱價標准為12元/建築平方米每採暖季;
3、燃氣、燃油、電鍋爐供應的居住建築基本熱價標准為18元/建築平方米每採暖季。
《北京市供熱採暖管理辦法》第九條 本市應當加強供熱節能管理,逐步實行按照用熱量計量收費。
新建建築物應當執行建築節能標准,具備熱計量及室溫調控功能。不符合現行國家住宅設計規范溫度要求的住宅,應當逐步進行建築節能改造和供熱系統改造。
建築物進行節能改造的,應當與熱計量和供熱系統節能改造同步實施。
第三條 冬季採暖是本市城鄉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供熱事業是直接關系公眾利益的基礎性公共事業。本市供熱管理遵循統一規劃、屬地管理、保障安全、規范服務、促進節能環保和優化資源配置的原則。
本市建立並完善供熱能源保障、採暖救助、應急處置等安全供熱保障體系。
❸ 退休人員有降溫費和取暖費嗎
法律分析:沒有。一般降溫費是發給在一定高溫情況下仍在工作的人群,退休人員早已退出勞動崗位,不存在高溫作業,不屬於發放范圍。至於採暖費問題,也是各企業間對所屬企業員工的一種福利待遇。退休人員都很關注,正常情況下,在單位辦理退休的職工按規定,每年攜帶採暖費的發票,到原單位報銷其每年的採暖費用。不給也不違規。
法律依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存在高溫作業及在高溫天氣期間安排勞動者作業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
第三條 高溫作業是指有高氣溫、或有強烈的熱輻射、或伴有高氣濕(相對濕度≥80%RH)相結合的異常作業條件、濕球黑球溫度指數(WBGT指數)超過規定限值的作業。高溫天氣是指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台站向公眾發布的日最高氣溫35℃以上的天氣。
高溫天氣作業是指用人單位在高溫天氣期間安排勞動者在高溫自然氣象環境下進行的作業。工作場所高溫作業WBGT指數測量依照《工作場所物理因素測量 第7部分:高溫》(GBZ/T189.7)執行;高溫作業職業接觸限值依照《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執行;高溫作業分級依照《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作業分級第3部分:高溫》(GBZ/T229.3)執行。
❹ 退休後取暖費發放標准
退休人員取暖費:是指北方各省市對退休人員的一種基本養老金外的補貼。但是各個省市的標准並不統一,而且有的地區還是沒有的;尤其是北京、黑龍江、吉林、遼寧等地 ,對於退休人員這一類沒有單位歸屬的人群,各地一般沒有解決方案。加之退休金壓力比較大,很多地方還是不發的。其實,即使各個發放的省份相差也比較懸殊。比如山東青島市是1700元。河北省取暖費分為三個檔次,1560元,1400元和1240元。天津市,分為兩部分,一種叫做冬季取暖補貼每人每年335元,集中供熱採暖補助費每人每年185元,合計只有520元。另外,山西省是3360元,陝西省2360元,青海省則是3900元。青海省冬季供暖時間高達半年,而且各地的冬季取暖費標准也不一樣,冬季取暖費算是給退休人員的另一份生活補貼了。不過一般只有企業退休人員才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是沒有這一項待遇的。南方地區雖然沒有冬季取暖費,但一般也會通過固定價格補貼、過節費等方式,予以補助。杭州市每年的過節費就有2800元,另外還有190元每月的固定價格補貼。所以,各地的差異是比較大的。
法律依據
《國家授時中心取暖費收取標准和辦法》
第一條 凡居住在授時中心本部和蒲城授時部住宅樓、集體宿舍等,享受中心集中供暖的所有住戶,均應按規定交納取暖費。第二條 取暖費的收取標准為每建築平方米每月2.5元,每個採暖季按四個月計算。集體宿舍收取標准為每人每採暖季300元。第三條 住戶的建築面積按經房產部門核準的房產證上的面積為准。沒有房產證的住宅參照同類單元住宅面積確定。授時部住戶的建築面積按契約中規定的面積為准。第四條 中心在讀研究生居住在學生宿舍的不發放取暖補貼,也不收取取暖費。本部或授時部單身職工住在集體宿舍含學生宿舍的按集體宿舍收取標准收取取暖費。
❺ 北京市社會化退休人員有暖氣費補助有具體文件嗎
北京市社會化退休人員有取暖費補助,有具體文件嗎?北京市社會化退休人員沒有取暖費補助這一項的具體的文件沒有涉及到個體退休人員。因為這屬於單位性質的福利性的補貼。
❻ 北京退休人員取暖費怎麼發
❼ 退休後的取暖費由誰來發
退休人員取暖費:是指北方各省市對退休人員的一種基本養老金外的補貼。但是各個省市的標准並不統一,而且有的地區還是沒有的。建議咨詢本地民政部門。
【法律法規】
《關於印發《關於城鎮供熱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的通知》
關於城鎮供熱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
(六)積極穩妥地試行職工採暖補貼。對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應綜合考慮職工住房標准、城鎮供熱平均價格、採暖期限、職工收入水平、地方財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總體的補貼水平、各類人員的補貼標准和發放辦法。試點城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實際情況進行測算,提出具體意見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並報城鎮供熱體制改革部際協調領導小組備案。企業職工和離退休人員採暖補貼標准和補貼方式,可參照當地機關事業單位職工採暖補貼方案,結合企業職工住房狀況等具體情況確定。
【拓展資料】
北京、黑龍江、吉林、遼寧等地 ,對於退休人員這一類沒有單位歸屬的人群,各地一般沒有解決方案。加之退休金壓力比較大,很多地方還是不發的。
其實,即使各個發放的省份相差也比較懸殊。比如山東青島市是1700元。河北省取暖費分為三個檔次,1560元,1400元和1240元。
天津市,分為兩部分,一種叫做冬季取暖補貼每人每年335元,集中供熱採暖補助費每人每年185元,合計只有520元。
另外,山西省是3360元,陝西省2360元,青海省則是3900元。青海省冬季供暖時間高達半年,而且各地的冬季取暖費標准也不一樣,冬季取暖費算是給退休人員的另一份生活補貼了。
不過一般只有企業退休人員才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是沒有這一項待遇的。
南方地區雖然沒有冬季取暖費,但一般也會通過固定價格補貼、過節費等方式,予以補助。杭州市每年的過節費就有2800元,另外還有190元每月的固定價格補貼。所以,各地的差異是比較大的。
❽ 我在豐台街道辦事處辦的退休問有取暖補貼嗎
北京市街道退休人員沒有採暖費,只有殘疾人,與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有採暖補助,補錄的金額是,每人每年補助1500塊錢,街道退休人員不享受這個福利
❾ 北京市社會化退休人員採暖費補貼網上辦理
摘要 您好關於北京市社會退休人員採暖費的補貼辦理步驟如下1、您需要在採暖季前一個月(10月15日至11月14日)和採暖季結束後一個月(3月16日至4月15日)分別兩次申報表底數。在兩次表底申報成功後,會生成補貼氣量,7月1日後領取。請您注意,如未完成兩次報數,則無法領取補貼。
❿ 北京社會退休人員有取暖費嗎
靈活就業人員、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在街道社保所辦理退休的,或在職介專、人才退休,檔案關系轉到街屬道社保所的人員,均可享受全暖補貼。算是政府對沒有單位的社會化人員,尤其是下崗人員的人文關懷吧。最高可按60平米,每平米15元的標准享受補貼。
每年3月或9月到社保所提交採暖證明、退休證、房本、身份證、戶口本等材料,通過審核的,每年最高可領取900元的補貼。一般都是直接打款到個人的養老金賬戶上。一般3月提交材料的6月底發,9月提交材料的12月底發。
(10)北京退休人員有取暖補貼嗎擴展閱讀:
1、完全喪失工作能力。應當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
3、工齡未達到退休年齡的。工作滿10年或連續工作滿10年者。
辦理辭職手續,必須具備以上3項條件,可由所在單位所在管理機關,報任免機關或勞動部門批准。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退休人員是指用人單位向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一次性發給一定的經濟補償金,而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符合退休條件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