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休職工的個人檔案在哪裡
退休職工可到原存檔部門查詢檔案,具體的查詢地方要根據自己的檔案保存情況而定。檔案一般存放機構有:
1、人才中心:戶口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勞動保障局或人社局(師范畢業生的檔案實在戶口所在地教育局存檔);
2、報到證簽約單位:畢業時報到證的報到單位(簽約單位或者簽約單位委託存檔的人才);
3、畢業學校(頒發畢業生最高學歷的畢業大學);
4、企事業單位:具有人事權的事業單位,股份制企業和國有企業人事部門或者企事業單位委託的人才中心存檔。特別被兼並、破產、轉制的國有企業(或企事業單位),人事檔案存檔由事業單位,股份制企業和國有企業人事部門或者企事業單位委託的人才中心存檔。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本項規定也使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10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⑵ 退休人員檔案保存在哪裡
退休後檔案存放各地有所不同,原則上仍由原單位保管,也有的轉移到當地社保部門,有的實行社會化管理的,轉移到社區保管。法
⑶ 請問一下長沙市開福區伍家嶺路96號(就是長沙市人才服務中心放檔案的檔案管理中心)都有什麼公交車
要看你從哪裡出發
有142路 348路 402路 116路 146路 9路 707路
⑷ 原長沙市蔬菜公司退休及已故職工檔案在何處
摘要 一名員工在到達退休年齡之後,由人事部門的工作人員帶上檔案、身份證、社保卡、社保交費明細、退休(退職)申請表等到社保辦理退休手續,社保局的工作人員在審核之後,如果沒有問題,就把檔案退回原單位保管了。如果員工一直健在,單位就一直保管著其檔案,如果去世了,五年之後就可以銷毀了。
⑸ 退休人員的職工檔案去哪裡去找
退休人員的職工檔案,在你辦理完退休手續後會轉到你所在地的人社部,你可以去你所在地的社保部門檔案室去找找。
⑹ 退休後個人檔案在哪裡
在單位辦理退休,這時勞動者檔案會存放在人社局的檔案里。
個人繳納社保辦理退休在最初繳納社保時就已經存放在人社局的代理中心,靈活就業的人員手裡會有一份檔案代存協議,這份材料是便於靈活就業人員查詢和轉移檔案的。
如果靈活就業人員,在代繳社保的期間沒有找到新單位,不轉移檔案,那麼他們的檔案會一直保存在人社局,在靈活就業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紀後,可直接帶好相關材料前往人社局申請退休即可,他們的檔案也會一直寄存在人社局。
所以,在辦理完退休後,不管是單位退休的勞動者還是靈活就業的自由職業者,其檔案都會留在人社局
⑺ 長沙市人才檔案管理中心的咨詢電話是多少
託管檔案有四個號碼都可以用84447251、84412061、82238546、84420920
長沙人才服務中心業務辦理聯系電話 :
個人人事代理 0731-5139386
單位人事代理 0731-4403546
戶籍管理 0731-4412061
職稱辦理 0731-4451182
計劃生育 0731-4420920
黨團關系 0731-4447251
社會保險 0731-4514646
考試培訓 0731-4441827
⑻ 原長沙市蔬菜公司退休及已故職工檔案在何處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2-23
⑼ 退休後檔案在哪裡保管
退休後檔案保管如下:
1、企業員工,檔案由企業負責管理;
2、個體戶由參保地勞動局代理中心;
3、機關單位一般在人社局;
4、領導一般由組織部管理。
退休,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勞動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
根據相關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或基層幹部,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滿10年的,應該退休。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第四條 獲得全國勞動英雄、勞動模範稱號,在退休時仍然保持其榮譽的工人;省、市、自治區革命委員會認為在革命和建設中有特殊貢獻的工人;部隊軍以上單位授予戰斗英雄稱號的轉業、復員軍人,在退休時仍保持其榮譽的,其退休費可以酌情高於本辦法所定標準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但提高標准後退休費,不得超過本人原標准工資。